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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恋(长篇小说·之
 

 

◎ 金  渝   

 

 

    

三七

那是六月中旬的一个晚上,我在屋里搂着谢秋菊一边吻她,一边解她的纽扣。她的胸脯由于我的抚摸,已经变得十分隆起、丰满,我用嘴噙住一只乳头。她十分安静。可是当我继续解她的扣子时,她反抗了,虽然没有出声,但反抗很激烈。我狂躁了,热血涌流,使劲按住她。她挣扎了一会儿就不动了,只把脸偏过去。我开始喃喃地说我多么爱她,多么想念她。别怕,威威,我喜欢你!”“别这样,我疼。”“我爱你!爱你……”“别压我了,我透不过气了……

当时我一定还说了许多非常无耻的话,这些话我现在回忆不起来了;即使能回忆起来,怕也不敢公之于众。是的,我说过我要赤裸裸地暴露我自己的隐私,然而现在我却不认账了;再说要是把那个时候说出的那类话完全写出来,那我可真是个不可理喻的二杆子了。

哦,可敬的道德家们,法学士们,请不要鄙视我,给我加上漏网的引诱少女的刑事罪犯的罪名。要知道,我是自己招供的。也许在我的潜意识里有类似色狼的念头存在,但我的主观愿望的确是想使她得到爱,得到感情,得到温暖;使她在苍茫人世中不至于感到孤单,像她的年龄,性爱应该是她所需要的。

这头一回的性爱,其实我根本没有得到愉快。我也试图给她愉快,但我肯定她只感到受了侮辱。我坐起身,给威威穿衣服,我不敢正视她。充塞在我心里的是羞愧和悔恨。她起身走了,没有说一句话。

做贼心虚是我不能得到愉快的根本原因。性行为应该是双方都觉得非此不能表达对对方的爱时自然而然出现的行为。那时双方将会感到极大的愉悦和幸福,它应该是感情的升华,是高尚的精神和健康的肉体的融合为一,是灵与肉的完美统一。除此而外,均不足道,只不过是发泄情欲的简单低级行为,和不道德以及犯罪。这几种情况看似没有界限,虽然可以用非法合法区别开来。

第二天威威没有露面。我惶惶不可终日。不知道她会怎样处理这个问题?晚上系里组织师生看苏联电视录像《莫斯科不相信眼泪》。剧中有这样一些镜头:野男人偷偷摸摸进了房间和女主人公苟合,外面的敲门声使他们胆战心惊。完事后野男人临出门前鬼鬼祟祟地侧耳谛听走廊里是否有人,然后像幽灵一样溜出房门逃之夭夭……。我因为心里有鬼,越看越觉得这部片子是对我进行淋漓尽致的揭露和入骨三分的挖苦。我没有看完就回了屋。这个晚上我梦见我去赶火车,进站时一列货车正在离站,我抢上前跳上车,一只手抓住把手,一只脚踩住扶梯,还有一手一脚悬在半空,心想只好就这样将就了,不知能不能坚持到下一站?忽然我又站在南美洲安第斯荒原上,成群的红狼围住我,我心里着急,一下就醒了过来,再也睡不着。我在床上辗转反侧,心里估计学校的党委书记已经知道了我干的坏事,正在开会研究如何对我进行帮助教育

第二天下午小谢来了。她一言不发进了门,拿起前几天她丢下的几本书,又伸手向我要《左公柳》的稿本。我慌忙把稿子抢在手里。她来夺时,我就抱住她,恳求她原谅,保证不再发生那种事。她低着头,看也不看我一眼,挣扎着要走。我向她苦苦哀求,说我绝不是存有歹意,我只是想打破一切界限,使关系更自然、更密切;我说我想代替外婆去世后留下的空白,使彼此的精神有所寄托。我的苦苦哀求终于软化了她,她抬起头来看了我一眼,那是冷峻的、极端蔑视的一眼。

我们和好了。我又可以搂她,吻她,抚摸她,吸吮她的乳头。她毕竟是个妙龄女孩子,这些爱抚使她感到了愉快。我再也不敢欺负她了。欺负这个字眼,成了我们之间的专用语。

唉!我为什么会遇上您呢?小谢常常这样叹息。

当时我正给他们讲曹禺剧作。我已经彻底征服了两个班的学生。当我用铿锵有力的、并且不无感情的语调分析人物形象时,教室里鸦雀无声,只听见沙沙沙,数十支钢笔在纸上移动的声音。啊,学生们啊,你们是否知道这位威严的可敬的人民教师,暗地里却有那么一档子事呢?我偷偷的看小谢,她完全被我的声音吸引住了,我想到她一定不会认为站在讲台上的这个准讲师(因为尚未评职称)就是吻她、欺负她的那个人。

真是无巧不成书。那几天野马城里的电影院正在放映《雷雨》。我建议学生包一场看,并布置进行一次关于《雷雨》的课堂讨论。

看电影《雷雨》的那天晚上下着雨。因为塞外雨很少,所以大部分人都没有带伞。在去西关电影院的路上,我超过一些学生,也被一些学生超过。我看见小谢打着一把伞,独自走着。的确,她走路紧贴右侧人行道,目不斜视,旁若无人。我很喜欢看她走路的样子。要知道,即使在雨中,一般女孩子也是左顾右盼,看男人们是否注意自己,对英俊的小伙子也忘不了盯上一眼。

电影拍得很成功,完全忠于原著,这十分有利于课堂讨论。电影散场时,雨反而下大了。我也跟着一批男生在雨中奔跑。回到屋里时,浑身湿透。过了一会儿,小谢进来了。她蹙着眉,一句话不说就伏在桌子上哭起来。

怎么啦?我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

……她没有回答,只是无声地哭。

我满腹狐疑,想不起自己在什么地方得罪了她。我忽然心里一动,莫非电影里的某些镜头刺激了她?我走过去,轻轻的抚弄着她的头发,她使劲把我的手甩开,只是哭。

忽然她站了起来,睁着绝望的眼睛叫我:爸爸!随即搂住我的脖颈,头贴在我的胸口前,又无声的哭起来。我小心翼翼的抱起她,把她放在床上,紧紧地搂着她。我们就这样过了一夜。

后来她告诉我,周公馆使她想起自己小时候的生活,她不由得感伤万分,坐在电影院里她一直在流泪。她想,今生今世再也住不到外婆的颇似周公馆的家了。她要出人头地,她要成名成家,但昔日的天堂再也不会重现。我搂着小谢,万感交集。为了使小谢出人头地,我愿意给她做垫脚石,我愿意牺牲一切。

 

三八

有没有人相信?八十年代的《雷雨》讨论会,居然有点像六、七十年代的声讨会——声讨周繁漪。尽管我在课堂上指出,虽然周繁漪是一个个人主义者,而不是二十年代的革命女性,但是在剧本所描写的范围内,她的要求是合理的,因此她的失败是令人感到悲哀的。尽管学生们很尊重我,但他们几乎异口同声的谴责周繁漪,特别是她的乱伦行为。评论是一边倒的。即使富于同情性的学生,也很难在这个问题上宽恕周繁漪。一个学生提出质问:既然周繁漪在周家没有幸福,为什么不逃出周家,去参加革命?另一个学生发表高见说,身为后母,和儿子谈恋爱,这是骇人听闻的令人无法容忍的禽兽行为。大部分发言者一直认为周繁漪是个不道德的、不值得同情的女人。

在一片声讨周繁漪的发言声中,小谢站起来发言。她说:在周公馆里,有罪的是周朴园,乱伦是令人厌恶的,但是周繁漪和周萍是否算乱伦,似乎不能算。周朴园是真正的乱伦者。而对周朴园给与最有力打击的是周繁漪。她像闪电,把周朴园的罪恶照得雪亮。她像炸雷,震撼了周朴园的统治。她是一个勇敢的女人,值得同情。她把周朴园作为参照坐标,来评价周繁漪,这很有说服力。一部分学生开始觉得对周繁漪过于苛责了;然而一位姓马的男学生站起来反驳小谢:难道乱伦是值得同情的吗?周繁漪是个寡廉鲜耻的坏女人,是流氓、婊子……他的话引起哄堂大笑。小谢霍的又站了起来:辱骂和恐吓绝不是战斗。周繁漪的乱伦是周朴园造成的,而周萍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怎能把一切归罪于周繁漪一个人?再说,周繁漪和周萍没有血缘关系,是同代人,周繁漪追求周萍也未尝不可以……此语一出,石破天惊。我觉得自己的脸似乎红了一下,我的笑容一定僵在脸上。姓马的同学动动嘴唇,却耷拉下脑袋。

周繁漪这个人物,有不能容忍的地方,也有值得同情的地方;在不能容忍的行为中包含着令人同情的合理要求。在世俗的眼光中的不可爱之处,恰恰又是她的可爱之处。她是一个性格悲剧人物。我最后做了如此的总结。

八十年代野马市的大学生居然如此保守!这也反映了闭塞落后地区人们的愚昧。然而这些大学生之中有不少人却毫不掩饰对美国人的生活方式的羡慕。真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矛盾。弗朗西斯-福山说:美国过去的实力和影响力并非只是建立在坦克和美元之上,也是建立在全世界各地数以百万计人民的信念中,他们敬仰美国的政治体制并试图以美国为榜样塑造自己的国家。这些大学生对美国人的核心价值观和政治体制并不在意,他们在意的只是美国人的嬉皮士和口香糖。这依旧是愚昧使然。

哲人说:人类有一个共同的暴君,他的名字叫愚昧

二年级的学生要毕业了。注重实惠的八十年代的大学生在毕业时最热衷于找对象。秘密的公开了,谣传的证实了;平时对异性不屑一顾的,此时如同饥渴的狼围着异性团团转;下手晚的此时饥不择食,抓到一个就谈。成双成对的情侣在公路上走来走去,那种大方与开化,令人吃惊。要知道,一年前他们还是提起异性就脸红,只能远远的偷偷的打量一眼自己所心仪异性的农村青年哩!

数学系有位男生给谢秋菊写信,小谢客气的奉还了他的情书;化学系有青年请小谢看电影,她婉言谢绝;中文系一位毕业生硬要约时间到宿舍拜访她,送她纪念品,她有点烦,但不想抢白他。她把这件事告诉我,让我提前去她宿舍,使那小伙子知难而退。这个办法很妙,小伙子进她宿舍后看见我在,而且看出我一时半刻还不想走,以为有什么重要公务,呆呆坐了一阵便讪讪地走了,留下了一个笔记本。他走了后,我关起门来,把别人带给我的一小袋敦煌李广杏献给她。我记得很牢,她爱吃杏子、柿子。我搂着她给她喂杏仁,她很驯服。

小谢见了奶油小生式的男青年向她献殷勤,就气不打一处来。那位其姑妈和我同过事、他自己要做一套我穿的那种中山装的苏州才子,小谢就很鄙视。那些很能干、很有专长,但个头太矮的三级残废,小谢是敬而远之的。有个美术系的青年,苦苦追了她三年(在校两年毕业后又一年),可把她烦死了。

啊,师专的小伙子们,你们别打她的主意。那位文质彬彬、出身书香门第、现在在读博士的孙博,都被她拒绝了,你们怎么没有自知之明呢?

 

三九

这个时候大约我还没有怎么想将来同谢秋菊一起生活的问题。我知道我有不可逾越的障碍;而且我自己徒有一块硕士研究生的招牌,仅此而已。从各方面来说,我是很不般配的。说句开玩笑的话,除了令人称羡的将军肚外,我什么也没有;没本事没能耐。我有自知之明,但是我却对小谢——威威存有非分之想,我想——霸占她的感情。这种矛盾当时我是怎么看的?现在我已经回忆不起来。我只记得我没有考虑将来的事情。也许当时我想的并不坏——怎样帮助她出人头地。她考进这个档次很低的学校,要想和孙博以及自己的生母竞争,以个人奋斗回到失去的天堂里去,她的起点是太低了。难度太大,我感到渺茫。我固然可以帮助,但我的水平很有限,而且社会活动能力很差,加之复杂的无所不在的关系学对社会的污染,考研究生或搞创作,那都是碰运气的事。我当时既很真诚地这样想,又趁人之危,霸占她的感情,使她的学习精力分散,岂不是帮倒忙?很久以后威威说我善良、无能、自私,大概就是从这些事情中感觉到的吧?

小谢具有独特的气质,凡接触过她的人都对此留下深刻的印象,并因此对她刮目相看。大家发现她脑子反应特别快,嘴巴特别利麻。开玩笑时,没有人能占上她的便宜。她懂得尊重别人,然而当她发现自己的自尊心受到伤害时,她会根本不让人;她的反击是有力的、尖锐的,能用几句话把对方噎得透不过气来。因此很少有人敢于招惹她。不管谁同她谈话,只要她发现对方在言谈中流露出庸俗的小家子气时,她会一声不响,只用轻蔑的目光睨视对方,一直到对方感到害怕,因而匆匆忙忙结束话题,找个借口逃也似的离开为止。

她对我讲过她在宿舍里开过的一个玩笑,我认为这个玩笑只有她才能开的出来;有几个女生在宿舍里吃午饭,她们称小谢为约翰-克里斯多夫。小谢要求她们说明这是什么意思,大家嘻嘻哈哈。于是小谢宣布:我要开个玩笑,谁不愿意参加请事先声明。姑娘们莫名其妙,只见小谢手好快,她夺过每个人手里的饭盒,把菜集中到两个饭盒里,说:现在会餐!大家哭笑不得,可谁也不敢犯恼。

然而她也并非到处不饶人。有一次她上邮局,一个流里流气的小伙子出其不意的从她手中夺过钢笔,说:用一用。小谢不啃气,若无其事的走到一边。那家伙还笔,还想纠缠,她一句话也不说。真是不开口,神仙难下手。她才不会在这种时候显示口才呢!

她们班上有一个女生叫程美兰,特别嫉妒小谢,几次想在口才方面和小谢见个高低,每次被小谢收拾得面红耳赤。她从此恨上了小谢。这姑娘没有自知之明,自己明明丑得要命,长着一双猪眼睛,却自以为是本城皇后。

有一回班上发文艺晚会入场卷,票不够,小谢在场,她非要一张不可,等拿到手一看,票不好,她非要换,班长不敢不换。别的女生也想换,但不敢换。可是小谢换到票以后,顺手就撕了。要换上是我,很可能自己不想去看,也会把票做人情送出去。

小谢对她宿舍里的同学非常烦。她们不是鸡肠小肚小心眼儿,就是自以为是天下第一大美人;而且她们几乎个个喜欢贪占别人的便宜。小谢很喜欢吃辣椒,我给她做了一瓶油炸辣椒面,她带回宿舍没有几天,就被大家吃光了。据说那些姑娘在占人便宜时显得很有派头,嘴上还少不了说几句便宜话,什么我吃你的,还是瞧得起你呢!或者:来,不吃白不吃!她们也向小谢借饭票和菜票,借去就忘了。不过再伸手时总算客气:再给借两毛。这表明她的记性并不赖。小谢过去从没有和这类人打过交道,她慢慢地对此类行为烦了,然后就不得不想办法进行防范。这意味着她开始适应她所不熟悉的环境了,环境在重新塑造她。

同伴爱占她的便宜,并不是因为她软弱好欺,而是认为她有的是钱,不会介意的。不错,由于师范学校是免除学生的伙食费的,所以大部分学生每月能收到家里五元到十元的汇款,生活费就够了。有位厂长千金每月有二十五元的汇款。而小谢每月从姨妈那里得到五十元,北京和哈尔滨偶尔也有钱汇来。再说小谢嘴巴也特别细,开饭时间到了,她也随同学们去打饭,不爱吃的饭菜她照打,打上就整个地倒掉;馒头只啃几嘴。常常因为打饭,食堂窗口挤得一塌糊涂,连女学生也都赤膊上阵冲上前去挤。小谢只是冷冷的打量一眼,扭头便走。她到小卖部买一瓶水果罐头——通常是杏子罐头或者菠萝罐头,权当一顿午餐。由此看来,同学们想揩她的油似乎也无可厚非。

 

四十

谢秋菊是学生会的宣传部副部长,也是播音员。同学校领导有工作来往。校党委书记和团委书记很赏识她,觉得她懂事,机灵,很有口才。他们当然不知道她在我面前其实对他们并不恭维。如果我不是把自己的丑史暴露出来,因而我比任何人都矮了大半截的话,我也对他们不敢十分恭维。

全省大学生代表会议将在省府金城召开,小谢是本校的三名代表之一。她本来不想去,但是我主张她去,她听话了。行前她把一只大提包放到我房子里。她说开完会她将直接回新疆库尔勒姨妈家——姨妈姨夫的工作由柳园调到库尔勒了。她不打算中途在野马市下车,届时请我将提包送到车上。我觉得我接受了一项重要任务,暗暗保证绝不出差错,绝不误事。行前我送给小谢一个精美的洋娃娃,洋娃娃那一头可以梳理的金发使她光彩照人;杏黄色——那是一九八四年的全国流行色——的绣花衬衣和墨绿色的西装裙给洋娃娃增添了不少的魅力。小谢很高兴这件礼物。我告诉她,她的生日在假期里,我是提前做贺。

我没有误事。我早早给传达室打招呼请他们留意我的电报,早早借好了自行车。接到电报后,我便准时把提包拎到站台上。当火车缓缓停下时,我听见小谢喊我,哦,是她先发现了我。我上了车,把提包放好,匆匆说了几句话,接过她交给我的一把伞,我就下了车。我踅到她坐的车窗下面,很喜欢的盯着她。因为她情绪不坏,更因为她当着外人的面叫我爸爸(后来她告诉我,同车的人和她攀谈,说你的爸爸真年轻)。站台工作人员从远处喊叫,让我靠后站,啊呀,我真是失态了。火车开动了,我挥手,她也挥手。火车载着她飞快的离我而去,我突然感到冷冷清清。当时我没有想到,以后会有多少次这样的站台分离啊!

她递给我的花伞是让我替她保存起来。我把它放在自行车架后面,骑车回学校。在学校门口不远的地方,我看见自己的妻子了。只见她拎着一个提包坐在树下休息。原来她是坐汽车来的。她在汽车站下车,就一路走来。她一见我就没有好气。我知道她会在这两天来,可是没有约定时间,不去接她也怪不着我。不过要是我愿意,本可以天天去汽车站看一趟。反正西关车站不算远。我默默地带她回屋里,心里还想着方才接送小谢的情景。等我从汽车站把妻子寄存的两个纸壳箱取回来时,她向我兴师问罪了:这是谁的伞?”“这……急忙之中,我忽然记起师范的施老师说过他要去疏勒市看他的女朋友,便撒谎说:这是施老师给朋友买的伞,托我找人带到疏勒市去。

总算搪塞过去了,她没有再追问。我想她是知道我没有寻花问柳的本领,所以对我并不起疑心。何况她同我的关系就是那么回事,她也懒得问。

假期的日子是沉闷的。我也同妻子散过几回步,但很少有愉快的话题。要是我说起一件事,她会突然烦起来:别说了!使我感到愕然。有时我无意走快了几步,她便疑心我是嫌弃她,回到家里总要就此发表几句议论。不过十几年来夫妻间一贯如此,只要我哑口无言,她就感到了满足。我呢,过去受她的气已经习惯,然而这时心里不由得诅咒:你快滚蛋吧!我有喜欢我的人!这时我想起了小谢,想起那许多次令我陶醉的散步。

妻子已经办好了调回老家的手续。她打算在我这里休息一段时间再去报到。说实在话,她对回老家并不感兴趣。老家农村亲戚太多,而且都很穷,她不愿意和他们来往。这倒不完全是势利眼,主要是和农村社员来往,她周围的同事就会看不起她;她是农村出来的,现在是城里人了,她不愿意自己再被当成农村人。说穿了,她的心思就是这个。

我呢,坚决不想在这个师专干下去,这不仅是我对毕业分配耿耿于怀,而且来学校后也受了许多的气,也使我恨不得早早离开这个师专。重庆的老朋友为我联系了德阳的一所待遇颇为优渥的中专,可以三不要(不要户口、粮食关系和工作关系)。假期里我接到该校的正式通知,催我前去。这是我向往已久、求之不得的一个机会。要去就需当机立断,否则政策会变化的。可是有了小谢这个因素,我不想去德阳了。当妻子听我说起此事时,倒很愿意跟我前去德阳冒一次险,我不置可否。

妻子是很喜欢钱的,有一天她高兴了,拿出定期存款单给我看,我大略数了数,有六千多元。我从来不知道自己家有多少钱,钱完全由妻子掌管,她把我卡得很紧,现在有这么一大笔钱,我不禁很佩服妻子的精打细算。可是一看见每张存款单都是她的名字,我的兴趣大大低落了。我觉得那不是我的钱,不是我的钱我不稀罕。

钱是个坏东西,为它我和妻子又交了一回手。我毒打了她。

事情是这样的。八月五日傍晚,我独自走出校门,沿着我和小谢常走的乡间小路走去。我走了很久,一直走到路尽头。今天是她的生日,我向西北方向遥遥祝贺。芦苇荡里蛙声依然热闹,但却只有我独自聆听;五株白杨树静静地立在晚霞中,我凝视着它们。两个月前,小谢在树后面探头探脑地调皮,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她无忧无虑的笑脸。哦,威威,此时此刻你在哪里?你千万不要和姨妈吵架,你好好的庆祝自己十九周岁的日子吧!我当然没有想到小谢此时此刻正坐在东去的列车上,离我不过二三百公里。这当然是她后来告诉我,我才推算出来的。

我散步回来刚回到学校,一个我认识的姓马的学生正在到处找我,他看见我就像看见了救星。周老师,您能不能借给我二十元,明天我要去敦煌玩,来不及向家里要钱……我没有太思索就答应了。也许是我怕看见他大失所望的脸,也许是他在借钱方面很有信誉。总之,我答应了。前两天才发工资,二十元拿得出来。我回到屋里向妻子要钱,没想到妻子一口拒绝拿出二十元。她说现在搬家,办事需要钱,凭什么要管学生那些闲事?说不借就不借。

我着急了。这才意识到答应借钱是太轻率了。但是话已经出口,我怎么能出尔反尔?我反身出门,想向泰老师先借一点钱打发马某。不料泰老师到省府金城招生去了,我扑了空。其他几位我可以开口的人都不在,我为难极了。等会儿马某就要来取钱,我怎么好意思对他说我不能借给你呢!

我忽然暴怒,冲进屋里,喊叫拿出钱来。妻子再度表示拒绝。看着她那丑陋而冷酷的脸,我发狂了——我想,她此时看见的我的脸也是同样的丑陋而冷酷吧。我脑子一阵昏热,冲上去拳脚相加:给不给?给不给?妻子缩起身子,被暴力惊骇了,她说:给你给你说着起来开了箱子,拿出二十元摔在桌子上,然后一言不发往门外走。好几分钟我才反应过来,感到大事不妙,急忙追出去。

夜幕已经垂下,妻子走得很快。她出了校门,沿围墙而行。我明白她是要去寻死,这个我怎么能担当得起?我赶上前去,忍住心里的嫌恶,扳住她的肩膀。放开我!我还活什么?她悲愤地叫。我一声不响的把她往家里拽,她拼命的挣扎,说是非上吊不可。我好歹才把她弄回家。我非和你离婚不可!她恨恨地说。我还是保持缄默。

当我把二十元钱递给马某时,心里忽然对他很怨恨。是他给我惹了这场乱子。我和妻子本来已经好几年没有打架了,当然不是因为关系和好的缘故。我们早已打够了;互相都在心中积蓄了深刻的敌意,破裂的夫妻关系已经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蔑视代替暴力,猜疑代替了对话;它意味着感情的裂痕大大加剧了,意味着关系的不可挽回。

这是我的最后一次家庭暴力。我悔恨自己使用了暴力,我到现在还恨那个引起事端的马某。

妻子的休假期满了。我送她去老家白金市的某大企业报到。我估计开学时我不能赶回来。临行前我背着妻子把钥匙留给相熟的一位老师,请他开学时把它交给来找我的一位女学生。

妻子回老家并非完全出自自愿。她在前往白金市的路上甚至表示同意和我一道去德阳,但是到了老家以后,听了兄长的介绍,她高兴了。这是一家大型企业,是直属中央的一家公司,生产形势、产值利润、发展前景非常之好。工资待遇和奖金福利是别的单位难以望其项背的。外单位的人削尖脑袋想钻进该公司,无门路可钻的人非常嫉妒这家公司的职工。妻子工于算计,一下子算出来她每月能拿到一百五六,还不算奖金。她安心了,我也松了一口气。她家的人问我什么时候能调过来。有兄长身居要津,而我又有研究生的招牌,完全可以选择舒适的单位,住房也将受优待。他们甚至暗示,有他们提携,我能飞黄腾达……。我付之一笑,以我们学校不肯放人敷衍过去。

 

四一

我没有在白金市过中秋节就返回学校了。本学期我不给学生上课,照一般情理,我应该和妻儿一起度过这个象征团圆的佳节。可是我谎称学校有任务给我,就匆匆离开了家。

我打的如意算盘是和小谢过中秋节。我买了月饼糕点之类,于中秋节前一天回到学校。我的门是锁着的,我留了条子,上街消磨了几个小时,到午休时才怀着激动的心情回屋。我想一开门我就要把小谢搂在怀里,要使劲吻她,啃她,用胡须扎她。

门打开时,我吃了一惊,面前站着的小谢,脸那么黑,衣服也是我没有见过的,是红底黑格的人造革猎装,我劈头第一句话竟然是你怎么扎么黑?

小谢不好意思的笑笑说:假期游泳晒的。

一个月没有见面,她的面貌又大大的改变,于是立刻有一种陌生感不期而至。我对生疏很敏感,一旦有这种感觉,我觉得距离一下子就拉开了。隔膜感悄然而生,我变得拘谨了。先前预备的抱吻,此刻无影无踪,大约已经到爪哇国去了。

进屋后小谢说,谁见了她都认不出来了,都问她是不是去非洲了。

我记不太清当时的情景,好像我立刻向她述说我的计划,德阳让我去,我很想去,但放心不下她;我要到德阳给她挂个号,保留个位置。不知为什么,我说话哆哆嗦嗦,为了使自己镇静,我斜躺在床上同她说话。

那你就去呗。小谢冷冷地说,不必为我操心。

我的心头像是被浇上了一瓢冷水。我讪讪的说:明天是中秋节,你早一点来。

班上有活动,来不了。哦,最近我不想到这儿来了。说完,她开始整理自己的书。她有很多书放在这里,很清楚她一直在这里学习。随后她便走了。

我意兴阑珊。不可名状的悲哀涌上心头。我拿起书翻了两页又扔开,出门走了两步又回来,毫无表情地看着那塑料袋杏核发呆,那是我准备送给威威的见面礼。我躺在床上想了半天心事,时间过得好慢哟。

中秋节下午我便躲开了;因为我怕学生们来找我参加他们的中秋节联欢。我百无聊赖的在大街小巷溜达,后来看了一场电影,我记得片名叫《爱德华医生》,挺不错的。可是电影院里没有几个人;这座城市,大概只有演《少林小子》那类片子,才会挤破头。

看过电影,我懒洋洋的回学校。但见各个教室里灯火辉煌,鼓掌声和喧闹声此起彼伏。我孤零零的坐在操场的一角,笑语喧哗从远处阵阵传来。我默默地望着挂在天上的明月,我的目光一定是呆滞的;我怅然若失,感到无比空虚……。

我和小谢究竟怎么办?她天分太高,我越来越喜欢她了。但现在我们的距离又拉远了。她为什么生气?怎么办?我怎么办?我一生遭受过诸多打击,从来没有享受过家庭生活的幸福,我早已认命了,此生与幸福无缘。现在呢,我面前出现了一个极为可爱的女性,这是不是上帝对我的垂怜?她沦落风尘,在她现在所处的环境里找一个志趣相投的伴侣恐怕不可能。我和她同是天涯沦落人,我愿意为她在社会上崭露头角助一臂之力。可是现在……此时此刻,她如何过节?她对我说过她怕过节,怕看见别人团圆,而且最怕过中秋节。正因为她说过这样的话,我才急急忙忙赶回学校来的。可是今天她为什么对我那样冷淡?那么,事情到此为止算啦!我和她交往毕竟是大伤风化的危险事情。

可我实在是爱她,我也想关照她,尽管事实证明,关照在我来说是很力不从心的。假期里我和妻子又为一件事拌起嘴来,她骂我无能,害苦了她,而我在毕业分配时倒了楣是自作自受,最后她又一次发出威胁:离婚!我立刻响应,并要求讨论离婚的细节;这样一来,她倒闪烁其词了,她说要等她的父亲去世以后再离,现在离太便宜了我;到那时候离,我不离也得离,她就是这么说的。

塞外的秋风已经有肃杀之气,我打了几个哆嗦,站起来对明月叹了一声气,懒懒的回屋蒙头大睡。

 

四二

相别一个暑假,我和谢秋菊是生疏了。一切又从头再来。这种重逢后的生疏,以后还发生过好几次;生疏了,从头再来,也好像挺自然。感情这东西,是不是也可以说是一种习惯呢?

去德阳的事情不了了之。现在回想,我还是惋惜错失了这个机会。

不知我和小谢是怎样和好的,总之我们前嫌尽释。后来她对我说,我要去德阳并且想把她带走的话使她发了火。她想不如双方大吵一架彼此怀着怨恨分手拉倒,这样的关系终究不是回事儿,对我对她都不好。但她下不了狠心。中秋之夜她来过我的住处,我不在。

我们和好了,我的心头又开始充满了阳光。我们恢复了暑假前的那种关系。我们在一起吃饭,晚上我搂着她睡觉,又常给她讲故事,比如白雪公主的故事;还有笑话,例如一个聋子总要让人相信他不是聋子,某次他参加一个聚会,有人讲了一个故事,聋子说,讲得很好,他要再给大家讲一个故事,他讲完后,众人大笑,他很得意,殊不知他讲的故事正是前面那个人讲过的。还有个笑话是,三个人赶火车,却一次一次地错过车,最后一趟车进站后,他们飞奔上前,两个人上了车,一个人没有来得及上车车就开跑了,此人在站台上哈哈大笑,别人问他是怎么回事?他回答,那两个人是送他上车的。等等。小谢笑了,我问笑什么?她说这些故事也是外婆讲过的。听她这样说,我颇为自得,以为自己的知识修养接近外婆。

于是小谢给我讲她的假期生活。她的记忆力特别好,口才又特别利索,一个月里自己经过的大小事情,她能巨细无遗的复述一遍。她讲得娓娓动听,我听得津津有味。每次听过之后我都很遗憾没有给录音,若录了音,真是一篇小说呢!当时《北京人》那样的实录小说已经纷纷问世,小谢所讲的绝不会比它们逊色多少。唉,这真是我永久的遗憾!

小谢说,她和我在火车站上分别以后,听见别人称赞你爸爸很年轻,觉得十分高兴,便开始了漫漫旅途。到库尔勒以后,心里总觉得和姨妈相处有点别扭;她怕吵架。她打电报叫北京的大姑来,大姑万里迢迢来到新疆,那里热极了,只待了三四天她就要求跟大姑走。大姑就带她回北京。上了火车她又要求去四川一次,大姑便陪她到四川。她们在内江只呆了一天,远远地看了看自己小时候生活过的那幢楼房——现在是归市委一位领导住家了——就离开四川到北京去;在四川什么事情也没有干,但她感到非常的满足,自己也说不出什么原因。在北京她几乎天天跟着表哥去游泳。当时生父生母也在北京,她躲过了。孙博也在北京,他已经研究生毕业,留校任教。他还不能忘却她,表哥也极力撮合。她对孙博彬彬有礼,但敬而远之。有一天表哥请她和孙博看电影,表哥煞费苦心要安排孙博坐在她身边,她却很巧妙地和表哥换了座位,也丝毫没有伤害孙博,只把表哥搞得哭不得笑不得。孙博常来大姑家玩,还带来一个小伙子;这小伙子总是偷偷的看她,他便是那次她在内江见过的人——当时她躲在客厅窗帷幔后面听见外婆给了他五百元,外婆还不让他告诉她。有一次她在西单一家新华书店门口碰见一个长得和我一模一样的人,乍一相见,差点上前厮认;但那人不理她,她才想可能弄错了。她和表哥在家里出了很多洋相,有一次打闹,把鱼缸打碎了,金鱼在地上乱蹦,慌得他们抢救不迭。那是些大姑最喜欢的热带鱼啊!表哥已经考上出国进修生,不过需要等到来年才能出国。有个她原先在柳园认识的赵金,赵金有个后妈,他们关系特糟,日子不开心。赵金脑瓜很灵,他靠父亲的力量进了北京,在某单位当打字员,她见到他时,他打扮的纯然是纨绔子弟模样,生活态度是玩世不恭。赵金有时也来找她,大姑对他如临大敌,赵金索性装出和她交朋友的样子,逗姑妈。她托赵金以后能来看姑妈,因为假期一过,大家走散,家里姑妈就太孤单了。后来赵金果然来拜访过几次。还有那个追求过她的李昱,骑摩托车发生车祸,死了。

现在我回忆小谢所讲的,能记得起来的就是这样一个大概。

我让小谢修改她的《左公柳》的稿子,我给她借来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海明威的《丧钟为谁而鸣》、《太阳照样升起》。这些书不知她是否看完;因为她告诉我,她对创作已经没有信心,我知道她是知难而退了,我决定抓过来自己改。与此同时,我每天给她讲一个多小时的课,鼓励她考研究生。我给她讲的是鲁迅专题课。讲义是我的导师给我们研究生讲课时我的听课笔记。

有一天小谢告诉我,她辞去学生会宣传部副部长的差事了;她说早就对此不感兴趣了,恰好学校的团委书记建议改组学生会,让新入学的学生有代表进入学生会。团委书记开会动员,旧学生官员们除了小谢外没有人愿意让出官位;有几个简直视主席部长比身家性命还要紧。团委书记没有料到他自己最欣赏的人给动员出去了,他挽留小谢,她谢绝了,和那些小官迷呆在一起,无聊极了。

说来好笑,我搂她吻她,她也撒娇,骂我是大坏蛋。当我把她勒得骨节咔嚓嚓的响时,她会卡住我的脖子,手上不使劲,倒是牙齿咬得格巴巴响:掐死你!但当我说上课,我们立即就变成纯粹的师生关系。她规规矩矩地坐好听讲,手不停地记笔记,而我也进入了上课的角色。

我对她能否考上研究生表示忧虑。尽管她的脑瓜是第一流的,毕竟基础太差,而现在就读的这所学校,档次太低,条件太差,但我仍然给她使劲。直到一个专题课告一段落,而她感到疲倦要求中止上课时,才算完事。我不会严格要求学生,我自己没有主见,遇事总是迁就。后来我想,假若我逼着她学,严加管束她,她总可以学到一些东西,至少能培养起学习的习惯吧?

 

四三

当时学校里闹调动要去外地高校工作的教员很不少;其中有真要走去高就的,也有矮子看戏随声喝彩以走求名的,还有用心颇深的;后者深得要当官,杀人放火受招安的奥秘,耍的是欲擒故纵的手腕,以走求官,如果给官当,就可以不走。总之学校教师队伍严重不稳。我呢,是真心要走的,因为本来就不愿意来,来后又受了不少的气。我已经递上调动报告,然而我也不想马上就走,那原因便是小谢。我得送她出学校,使她有落脚之地,再来考虑自己的出路。

这时,省上又在检查学校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的情况,于是泰老师等人为我请命,要求学校领导月下追韩信;于是校方很友好的向我表示,教眷大楼已经竣工,如果我不走,就给我一套二室一厅;如果家属愿意来,就给三室一厅。我承认这是很优厚的条件。但我是个幼发拉底河里的封闭在瓶子里的魔鬼,在头一个一千年里有人放出,就给他金山;在第二个一千年里有人放出,就给他银山;在第三个一千年里有人放出,就吃掉他。我放出口风,不要房子。立即有个伶俐的教师私下找到我,要求我把房子要下来,再转给他,因为他的条件不够上楼。我是个没头脑的人,因此满口答应了他。我把这件事说给小谢听。小谢认为我这样做是愚蠢,倘果真如此做成交易,那么学校上上下下的人都会把意见集中在我的身上,而那个伶俐教师只要住上房子,即使大家有意见,也是合算的。我不住房子,却要挨人骂,何必呢?没想到她小小年龄,竟然有如此大的见识。我连连点头称是,马上又去告诉伶俐教师,让房子的事必须得经过学校领导同意。学校自然没有同意。泰老师他们极力撺掇我上楼,他们说:不住白不住,你走又不是明天后天,能住几天算几天嘛!我说搬家太麻烦,不如等调动手续办好,一次性搬家。他们问我几时办好调动?我说不上来。既是这样,更应该上楼,他们劝我,教师办别的事情八九碰钉子,唯独搬家,有的是学生帮忙,怕什么麻烦?

就这样我上了楼。我没有想到,我和小谢最美好的日子,就是在这座楼二楼的二室一厅的单元房里度过的。

搬上楼后,我请小谢上楼给我指点如何摆放家什。现在我不但喜欢她,而且也佩服她的办事能力和眼光。像布置房屋,她能给你的家当什物设计出最佳放置方案。不过我也把她难住了,因为我没有几件像样的东西。有几件家具是包装捆扎起的,还有大量的坛坛罐罐、破破烂烂是奉妻子之命必须妥善保存的。我没有本事把它们运到白金市去——直到一九八六年夏天,我听说本城火车站货场开办集装箱业务,才租了一个五吨的箱,请学生帮我装运,当学生们——那是我带班的进修班的学生,都是国家干部和在职教师,他们看见这一大堆垃圾,都向我投来同情的目光。当时我还自我解嘲:余参加革命二十年,所挣家当尽数在此。

破烂家当有碍观瞻,小谢也拿不出对策;最后决定把它们分为三类:不怕风吹日晒的堆在阳台上,几个大件放在过厅里用塑料布遮住,其余的放在卧室里原先专为放床而设计的凹进去的一块地方,前面拉起一道布幔。另一间屋子算是工作室,一个书架,一张桌子,长沙发也暂时摆在那里。

小谢说,我上了楼,她不能再常来了。听她此言,我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后悔上了楼。不过小谢还是来了几回。有一天中午,她突然来敲门,进门打了个转身,又去上课。她对我说,她中午睡觉梦见我从阳台上掉下去了,她惊醒了,便走来看我是不是安然无恙。看,她就是如此的孩子气十足。一方面由于智力高,所以她能对生活中的许多复杂问题直觉地作出判断;另一方面,她的孩子气、幼稚心理还远远没有脱尽,她的天性还停留在孩童阶段。

小谢说是再不能常到我的新住所了,但是事实上她越来越频繁的来了。原来她们宿舍又塞进了三个人,本来就拥挤不堪的空间现在简直是无处下脚了。生存空间过于狭小使得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也十分紧张,吵架屡屡发生。小谢受不了了,于是我的住房不能不对她产生吸引力。在我这里,她不仅可以独占一间屋子看书学习,而且有卫生设施,生活十分方便。我想这是促使她违背初衷,接受了我给她的一把钥匙,开始越来越多的往我的住室跑的一个重要原因。另一点,对于如何处理同我的关系,她显然考虑过,但她不能自已。她很敏感,当门外有人敲门而我面露惊慌,或者对她的话心不在焉时,她就很生气。她说:要是你觉得我是你的拖累,你可以不管我,我自己走自己的路!天哪,我只能是她的拖累,怎么能相反呢?想起来,我真的不如她勇敢,我生怕被人发现,我是典型的卑怯者。有一段日子她故意找岔子跟我顶嘴,生气,但过后不久我们就和好了,而且是她的主动。她说:我好几次下决心和你大吵一顿,彼此分手,”“为什么非吵不可呢?我问。吵架分手,既无留恋,也不内疚,她回答,可是我们没有分手,反而使关系更加贴近了……对此我有同感——,不,我没有抱为了疏远的目的同她吵架。其实所谓吵架,只是她数落我而已;我一个劲儿赔不是、哄她还来不及呢!但有时候我也光火。后来我明白,吵架是她的任性的发作,她的任性是很可爱的,是撒娇,是故意闹大人。她需要闹大人,让大人把她哄不乖、宠不够,最好把大人闹得啼笑皆非为止。这是她自小养成的任性,是至今尚未脱除的孩子气。但她的任性有时候也是很冷酷的,连我的好脾气也受不了。

小谢到我的住处的次数越来越频繁,而且每次呆的时间也越来越长,后来干脆就在这里过夜,从星期六下午到星期天完全不出门。只是为了免得别人以为她失踪了,她有时才去学生宿舍露露面。事实上我们已经是同居了。

那是一天晚上,我和她已经睡下了,大概是我想欺负她还是怎么的,总之她突然坐起身穿衣服,要回宿舍。我吓得魂飞魄散,求这位小祖宗有话天亮再说,深更半夜惊动四邻有诸多不便。我这样说着,她只是鼻子眼里冷笑了两声。她收拾起她的书包和衣物,然后用极度蔑视的眼睛把我浑身上下打量一遍,转身出门而去。她最厉害的武器是轻蔑,直到她的脚步声顺楼梯而下逐渐远去,我还无地自容的站在地上,四下搜索地上可有裂缝,让我钻进去躲避她的眼神。

半个小时之后她又来了。说是要把她的一箱书带走。我苦苦哀求她不要如此绝情,她不答话,只把纸壳箱从床底下往外拽。我绝望了,便说既是这样,我帮她扛回去,因为纸箱是很重的。我把纸箱拽过来,找出一段绳子蹲在地上捆扎。她站在我的身后,我内心充满羞辱,心想她不知用何等仇恨的眼神在盯着我看呢!我没有勇气最后告饶一次。我把书箱捆好后,准备站起来拎时,我听见身后吃吃的笑声。我一下子转过身抱住她。爸爸,你生我的气么?”“不,不,是爸爸不好。我流泪了。

当然,同前几次一样,这一次吵架又把我们的感情大大加深了。

还有一次也给我留下深刻印象。她躺在床上,大头枕着圈起的两只胳臂,开始冷酷无情的瞪我。这时她完全变成了一个我所不认识的人;不只是态度,而且相貌也完全判若两人。除了轻蔑之外,脸上毫无表情。开始我还嬉皮笑脸的要逗她乐,不知不觉地我害怕了,恐惧了,在她的逼视下,我感到自己渺小,有罪,不配活人。我想她当初同外婆一道在峨眉山报国寺前台阶上同外公和生母对峙,就用的这等眼神吧?这蔑视的眼神,肯定是她和生母、妖精姑姑、姨妈之间的战争中最厉害的武器吧?小谢的任性是很可爱的,但像这一种形式的任性令人隐隐约约觉得她的任性也有很冷酷的一面。

 

四四

刚进入十一月,一次寒流便结果了秋天,把严酷的冬天带到人间。有一天小谢忽然问我的生日究竟是十一月三日还是四日?我支支吾吾不肯回答,心里却十分惊奇。那还是春天植树那阵我对她讲自己的经历,她顺便问及我的生日,我含含糊糊告诉她,大概是十一月四日。我之所以不愿直截了当的告诉她这类事,坦白地说,怕使对方产生这样的误会,我在暗示她到时候应该送上生日礼物,从而使她感到为难。再说我一贯很不看重自己的生日,从不过生日。这是我的怪癖,是阴柔性格所致。

想不到当时我随便的一句,她在十一月初忽然就记起来了。我惊奇得无以复加,心想这真是一位不同寻常的女子。十一月三日晚上,她送给我一双皮手套,作为生日礼物。天啊,她真会买东西!我对她佩服得五体投地。

哦,一九八四年那严寒的冬天,在我的记忆里却留下了最美好的记忆。

每天早晨六点半,我们醒了,因为学校外面的公路上有位很守时的长跑者,他一边跑,一边大声地给自己发口令:一二一,一二一……他很可能是一个神经病人。我们在被窝里静静地听他的脚步声和口令声,一直到他远去。这个神经病人从来没有误过时,每天早晨我们都要评论他几句。边评论长跑者,我先起床。我给小谢倒好刷牙水,挤好牙膏,便帮小谢穿衣。每天早晨小谢总是像她自己所说的,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才能离开床铺起床。在她刷牙的时候,我给她倒洗脸水。她梳洗完毕,穿好外衣,围上头巾——绸棉头巾,由我给她系好暗扣,然后我到厨房窗口侦察一番,看楼下有无人走动,再谛听楼梯上没有动静,才放她出门。这时她便过来,搂着我的脖颈蹦跳一会吻吻我,便出门走了。我听她从楼梯上走下去,赶忙再站到厨房窗口,目送她从黑暗中走近水塔顶上的灯射下的光亮中,又走进黑暗里,消失在食堂墙角后面。她走得太早了,但是不得不如此;七点钟,我们楼上的王胖子下楼跑步去,所以小谢必须在七点之前离开。直到七点半,天色才朦胧变亮了。

那个冬天,小谢的气色特别好,脸色白里透红,一双大眼睛顾盼生姿,富于表情,那时特别的有活气。她也长胖了些,甚至有浅浅的双下巴。在我的记忆里,那时她的脸庞是她最漂亮的时期,和开学时吓我一大跳的那个黑妞截然是两个人。

中午,有时候是下午,小谢就回来了。她进来时带着一身的寒气,连声叫嚷手冻!我赶忙抬起两胳臂,要是只撩起毛衣,她马上就会撅起嘴叫:你是反革命,老反革命!我嘿嘿的笑着,只好连衬衣也揭起。她高兴了,摘下手套,把两手搁在我的咯吱窝里取暖,一边蹦跳着哄我:爸爸,你不是反革命啦,你是乖孩子!说着嘴巴贴到我的耳朵边:你是大王八!那副天真样儿,真讨人喜欢。

有时我责备她:威威,你太任性了!

就任性,气死你!她回答,还把那只仨眼皮的眼睛挤一挤。这时,我真能体会到做父亲的幸福。

接下来,她便在卧室里做她的功课。我就在工作室里绞尽脑汁地写《左公柳》。时不时的,她会跑过来调皮一阵,不是蒙住我的眼睛,就是咯吱我。

你为什么会喜欢我呢?有一次我问她。

你说呢?她反问,然后说,你钻了我感情的空子……

对这一答案,我若有所悟。

爸爸,不准你再和别的女生好,要不,我撞死给你看!她气狠狠地说。

怎么可能呢!威威,难道还有比你更好的女生么?

她笑了。没有人比得上她,这一点她深信不疑。

等候小谢回家来的时刻是难捱的。只要锁孔里传来响动,我立时觉得春天来了,光明来了,幸福来了。她进来了,我首先就搂住她,勒得她身上的骨节发出一连串的响声,我才松手。

为了掩人耳目,我在晚饭后出去到那些可能会拜访我的人的家里走走,顺便也就看几眼电视剧《女奴》。这部电视剧后来吸引住了我,以至于我星期六晚上必须出去一小时。这使小谢不满。现在我想起来也后悔之极。我是自私,而当时却以为这是提高安全系数的必要措施。小谢对《女奴》一次也没有看过。当我把她与伊佐拉相比时,她不高兴。她在新疆看过《万水千山总是情》,她认为庄梦蝶是女性中最优美的。

要是有人来找我,她便躲进卧室,倒插上门,我就把客人请进工作室。那期间我最讨厌有人来找我,讨厌那屁股很重的人。有时我甚至会下逐客令。结果和我来往的人越来越少了,而我却巴不得这样。我深恐东窗事发。有时候我干脆不开门,等脚步声下楼后,再跑到厨房里朝楼下看,确定方才敲门的人是谁,然后装作无意地到他家里去。这办法很妙,避免了因不开门而耽误重要事情的弊端。这是小谢想出来的办法。

 

四五

晚饭是我自己做,小谢偶然才露一手。她喜欢依赖人。我从食堂打来馒头,通常炒一个土豆辣椒就行了。这是小谢百吃不厌的菜。而对肉,我们的兴趣都不大,偶尔做一两回。她喜欢本地的风味小吃凉皮子,要多加辣椒,我们经常买两份凉皮子,权当饭餐。

晚饭后我洗碗,她整理房间,她很喜欢整洁,容不得杂乱。她常常回忆起外婆家的保姆夏寒收拾房间的利索与细心。我呢,似乎至今没有找到落脚之处,对临时的住所我不大关心它,心想找到永久定居地以后再说。小谢对此很不满意。

有一回做饭来不及了,我把馒头切碎,加葱花炒了,给她吃。她吃完了自己的一份,还从我的碗里倒去一些。

爸爸,葱炒馒头真好吃,咱们明天还吃它!她搂着我的脖子,看上去傻乎乎的,我真想打她一顿。

于是以后我常给她做葱炒馒头吃。后来有一次某老师的家属非要给小谢做饭吃,小谢提出要吃葱炒馒头,那女人放的油多、葱花多,可惜她画蛇添足,加了一些醋,这倒了小谢的胃口,从此再不吃葱炒馒头了。

很奇怪,和小谢接触过一两次的大人,都是长辈,却很愿意对她披露自己的心事。小谢对老师很有礼貌,老师的夫人们——大都在学校里做保育员、收发员、炊事员——都喜欢上了她,都把不能轻易告诉外人的秘密,尤其是夫妻之间的秘密,通通告诉她;有的对她讲自己和丈夫初恋的故事,有的讲丈夫如何虐待自己的种种可怕行为。她们相信她,认为她是一个值得与之倾吐心事的听众。事实上她们真的没有看错人,除了对我,什么话她都不讲出去,她嘴巴很紧;但是她并不喜欢别人对她披露隐私,因为这无形中是带危险性的负担;如果她们对另外的人也说了,而另外的人散布出去,那么小谢也就有了嫌疑。她不愿意这样。给她吃加醋葱炒馒头的女人,对小谢讲了自己的身世,小谢只把梗概告诉了我;我和小谢都想象不出这位从外表看上去没有任何特色的平凡女人,竟有大起大落的生活道路,而且对生活有那么丰富而深刻的认识。

每天晚饭后,小谢喜欢在床上躺一会儿,我便坐在她的身旁,吻她,抚摸她。当我用嘴吸吮她的乳房时,她显得特别安静。有一次是我躺在床上,她坐在我身边,温柔地望着我。天哪,那双美丽的幻梦一样的大眼睛里,有无穷无尽的柔情蜜意,使我消魂荡魄。她一句话也不说,只是含情脉脉地、痴痴地望我。她望着我,有时情不自禁的向前俯身,她的嘴角荡漾着甜美的微笑,眼神里是情意缠绵的爱,全心全意的爱,是情人对情人的爱;当时的情景,真如宋词所写:你侬我侬,忒煞多情;情多处热似火。把一块泥,捏一个你,捏一个我。将咱两个,一齐打破,用水调和,再捏一个你,再塑一个我。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与你生同一个衾,死同一个椁。我一动不动,只轻轻地握着她的手,生怕这宝贵的时刻会消失。啊,我多么幸福!接受她的这种爱抚,是绝无仅有的一次。

我怎么把感情给了你呢?她忽然出神地问我,也仿佛在问她自己。

缘分!我涎着脸回答。

贫嘴!她伸出手戳我一下,又说,我一脚踹死你!她做了个踢的动作,那动作给我的印象是绝对踢不疼的。说真的,我很愿意让她踹我一脚呢!

各自学习一阵后,到九点多,我们便依偎在沙发上,听一会录音机。我们喜欢《蓝色的多瑙河》、《丽达之歌》、苏小明、沈小岑的歌,也喜欢莫扎特、贝多芬的乐曲。我们紧紧地依偎着,陶醉在优美的音乐声中。为了使音乐效果更好,我熄掉灯,这时我便把她搂在怀里,耳听音乐,眼望窗外。贝多芬说:音乐是比一切智慧、一切哲学更高的启示……谁能参透我音乐的意义,便能超脱寻常人无以振拔的苦难。我没有参透贝多芬音乐的能力,但是怀抱着威威聆听音乐,那种愉悦别提有多么美好!

我觉得窗外几棵大树在抵御冷冽的朔风的间歇,对我流露出羡慕之情。在天上的几颗眨眼的寒星那里,我看出了嫉妒。啊,白杨树,愿你们得到爱;啊,寒星,愿你们觅到知音,我将为你们祈祷。

望着窗外默默出神的威威,把目光徐徐转向我。我既然把感情给你了,永远不会后悔的!她说。美丽的大眼睛久久的注视着我……。

该睡觉了。我给威威洗脚,有一回我告诉她,张献忠爱吃人脚,特别是女人的三寸金莲。说着,我就啃她的脚。以后每次给她洗脚,我都用张献忠的眼神盯着她的脚,在这眼神的审视之下,她的脚有很不舒服的感觉,我在这种威吓中得到不少乐趣。要是她调皮,我就抠她的脚。外婆说,抠脚心会不识数的!她求饶。

每次给她洗完脚,我先上床,把被窝温暖,她再钻进来。我给她脱衣,把她脱得一丝不挂,开始吻她、搂她、扎她、咬她,只是在估计不会出事的日子里,才欺负她。她的酮体异常绵软,真正是柔若无骨。压着她的感觉美妙无比。

搂你真舒服呀!想不到我居然有这么大的福气!我真的感动了。

你是大坏蛋,大王八,大克星,大反革命!这些话从她嘴里出来,真是销魂荡魄,她真有化腐朽为神奇的本领呢!

让我再吻一次……,哎呀,你怎么咬我呢?

就咬,气死你!

说着,她爬起身,在我的胸前选一块,比比划划一阵,牙齿咬得格巴巴的响,她在尽量延长我的恐惧,然后狠狠咬住。我是不敢不让她咬的;事实上我喜欢被她咬,尽管三五天后,咬过的地方还是一块姜黄的颜色。

的确,欺负威威的次数不多。毕竟这是一件会发生可怕后果的令人恐惧的事情。但是我的自制能力很差,在自己觉得比较安全的日子里就使劲欺负,而事后又担惊受怕好些日子。在我欺负她时,心里也不乏有真诚的愿望,威威也需要,应该让威威得到最大的满足。

我喜欢爸爸搂我,不喜欢爸爸欺负我;不过爸爸喜欢欺负,那就欺负吧,有一次威威这样对我说,使我感到一种失落。我全力以赴的要使她愉快,其实她并不很欢迎,她几乎没有体验到最大的快乐,于是我自己得到的乐趣也很有限;想到这是犯罪行为,我就不能集中自己的精力。以后还是约束自己吧。

我整夜的搂着她,一刻也不放松,到天亮时,她常常被我挤到墙角了。

你的身体为什么特别柔软呢?

你说呢?然后她又说,你没有感觉到?我身上没有肌肉,只有脂肪,就是油……她笑了,笑得很开心。

这几年里生活上你受了那么多苦,可是身体没有受影响,是否有特异功能?

我生下来九斤半重,先天十足,小时候调养也好……

于是我就叫她九斤老太。她脑袋一偏,认真的纠正:是九斤半,还补上一句,气死你!

威威一向有清晨醒来喝一杯水的习惯。水我准备好了的,不过我要求用我的嘴把水送进她的嘴,这样她可以不必起身,她同意了。后来不知怎么停止了喝水。她说和我在一起,很多良好习惯都没有了。唉,我怎么没有记性呢!

冬天夜里,人们睡得很早。整个大楼难得听见声息。威威钻在我的怀里,特别安静。远处传来隐隐约约的狗叫声。冬夜的打破宁静的狗叫,使人有置身荒原,甚至置身乱葬岗子之感。远远地狗叫声阴惨惨的,好像是鬼魂惊吓了狗。

我怕,威威往我怀里钻。

不怕,爸爸在。我安慰她。

有几个夜晚十分严寒,暖气管整夜供暖,但是寒风仍是从阳台门下的缝隙灌进来,然而我们紧紧地搂在一起,那个冬天我们没有挨冻。但是威威每天醒过来时,鼻子总不透气,唉,她是太娇气了。

啊,令我永远不能忘怀的一九八四年的冬天!我永远不能忘记威威每天早晨去上学时搂着我蹦跳的光彩照人神采飞扬的笑脸;我永远不能忘记我们依偎在一起听音乐的情景;每个音符,每个节拍,都协调了我们的脉搏和呼吸,敦促一老一小两个孤独的灵魂融合为一,获得温暖。

 

四六

我和威威的关系已经进入一个稳定的阶段。现在她对我一往情深,那本质上是一种纯粹的孩童对长辈的依恋。当然她会意识到自己在迅速滑下去,滑向她始料未及的去处。但她现在宁肯不去想这些,感情很难接受理性的节制。我呢,也不敢想得太远,只想到她需要爱,需要有人代替外婆的角色,宠她、爱她,供她任性,使她有精神寄托。

啊,这位外婆!直到现在威威还在您的影子里生活,您的在天之灵对威威此时此刻的处境难道不感到负疚?我早就对您垄断威威的感情的动机表示怀疑,不然,为何您不送她上最好的学校?为何在去世之前不对这位孤女的权益作出安排?以您的力量,您完全可以做到这些,您没有做,所以我要大胆的问您一句,您现在是否仍在利用她报复您的丈夫和他的前妻之女?威威沦落到如今的地步,是不是您的报复计划的一部分?

我不禁为自己的想法而感到毛骨悚然。神秘的外婆啊,幸而威威现在遇见了我,我要保护威威,我要为她出人头地献出我的一切!您如果真有那种可怕的计划,那么您会失算的!

我也仔细的想过威威对我的感情的形成经过。我要说,从我上课开始就给她留下了好感——她后来否认这一点,说最初一段日子不仅对我没有好感,有的正好相反,是反感。我认为她没有说实话。不过我自己的智力非常有限,很难对抽象的变化的事物做出准确的定量分析,对眼花缭乱的生活尤其难以做出恰如其分的判断,因此我下面的描述是否符合实情,我自己首先就没有把握。

我认为最初威威和其他学生一样,对我是尊重的。我是一个硕士研究生,在她们接触的老师中,相对而言我的业务是过硬的,讲风是正派的,这自然赢得了学生们的钦佩,威威自然也不例外。接着是她们对我产生了好感。首先我的形象是有魅力的,既有年轻人的朝气,又有老年人的稳重,长得高大魁梧,有一个令人肃然起敬的将军肚,在课堂上有风度有气概。然后我认为是威威希望我能帮助她出人头地,当然她从来没有这样直接讲过,但是她肯定有让我在学业上指点她的想法。这导致了她和我最初的接触。由于各种因素的介入,她接触我的最初动机慢慢的退居其次,感情和理性开始分道扬镳,她身不由己的被感情牵着鼻子走了。

接下来是同情,——尽管威威厌恶这个词眼,但是像她这个年龄的善良单纯的女孩子,最容易对不幸的人产生同情之感。她肯定是间接地从那位奶油小生处知道我遭遇坎坷,并且她竟在开学时偶然的在一个同学包书皮的报纸上看到组织对我进行严肃处理的报道,而书的主人至少在当时还没有发现这则消息。在最初的接触当中,当她发觉我有一个不幸的家庭时,这种同情尽管她主观上或许要求淡化,但在潜意识里却大大地深化了。

再接下来是同病相怜。互相披露身世际遇,发现一师一生一前一后来到这个师专,不是偶然的,是最一般意义上的缘分,萍水相逢,天作之合;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于是产生了某种牺牲自己、帮助对方的崇高愿望。

再后来是,她隐隐的感到外婆去世所留下的空白可以由这位可敬的师长填补,因而产生依恋之心。是的,外婆去世使她的整个世界垮塌了。在众叛亲离的形势下,她感到孤立无援,感受到了精神的无所依托;她六神无主,她心怀恐惧。她在不知不觉地寻找外婆的复制品,代用品,一旦认定找到了,就发泄自己对外婆还没有发泄够的娇气和任性。她需要我的爱,需要我宠她,惯她,需要在我的身上寄托她的精神。是的,当她发现我和外婆有本质的不同时,她也惶惑,恐惧,挣扎,然而她每一次要挣脱对老师投怀送抱会带来严重后果的努力,却以化为对外婆的任性行为而告终。在某种意义上讲,她常常不能分辨我和外婆的区别,或者说,她是以假乱真!

快要考试了,她在家里也越来越调皮了,往往做出出人意料的可爱动作。她常常跪在沙发上背诵笔记,我曾偷偷拍过她这样一张照片,她不依了,嘴里连骂我大王八!反革命!顺便在此说一句厚颜无耻的话,她骂我的这些稀奇古怪的词语,真叫我听得舒服,舒服得如同六月天喝了雪水。她边骂我,就要躺倒在地上撒泼,耍混,慌得我赶忙拽她,怎么也拽不起来,直到她撒娇够了,才起来嫣然一笑,搂住我的脖颈蹦蹦跳跳。

你喜欢我的什么呢?她问。

爱你的相貌,但最爱你的气质。总之,一切!气死你!我也学她。

你是不是注意我的门第?

不,我决不凭门第看人,但是门第和教养毕竟有关系,就爱你的门第又怎么样?气死你!

我这是东施效颦。啊,自己听上去和听威威说味道恰恰相反,真是八十老莱子撒娇,讨嫌。

有时她把脚搭在我的肩上,不准我动,她就那样背《文学概论》的课堂笔记。不管她做什么,我都喜欢,她纯然是一个淘气孩子。她没有胳肢窝的痒,但有时稍一动她,她就会笑得满床打滚。

某老师出了三道思考题限令学生克期完成,她做不赢了,我只好帮她做了一题。结果我做的那道题只得了六十分,而她做的都是八十五分。为此她好好奚落了我几天。我当然不生她的气,可多少有点难堪。

有几次她的情绪非常低落,她对我说:我常常在自责,我觉得我扮演了一个不光彩的角色,我想和你分手。我马上说:不,你是个好孩子,我们的感情是真实的,我没有得到过别的异性的爱,和爸爸一块儿生活吧!”“我也想过,爸爸一生太苦了,后半生我要照顾你,让一切得到弥补。

我是有妇之夫,她是第三者,我摆脱不了这个现实。可是我回避它,尽量不让威威想到这个。尽管我们自己认为感情如何真纯,可是,我们知道我们干着不能光明正大、只能偷偷摸摸的事情。

要是我们生活在一起,除非出省,到一个没有人认识你和我的地方去。啊,那是不可能的!她叹息。

我牢牢的记住了她的这句话,为了和威威在一起,我必须出省,必须离婚。

有一回她参加学校组织的环城赛跑,好多人半途退出去了,她硬是坚持到终点。接下来她的腿疼了好几天,每天晚上我都给她搓腿。她给自己起了一个绰号:小腿疼。这名字我叫了很久。如果斗嘴,我是绝对说不过她的,所以我又叫她常有理。她不但是小腿疼,常有理,而且还是惹不起呢!惹了她,撒起泼来,我是很难哄乖她的。

她教我把线裤和袜子拽紧,以便在公共场合不露出小腿。她检查我洗脸,看是否把眼角上的眼屎拭净,鼻孔是否也擦干净,耳朵里是否有积垢。她常常替我清除这些污垢。以前我很少注意这些细节。

有一回,系主任到我的住所来找我,威威躲在卧室里,我和系主任在工作室里谈了一会儿话,其中说到我毕业分配时的事情,一提这事我就憋一肚子气。系主任走后,我愣愣地站着,威威悄没声地溜了进来。爸爸,你生气了?她睁大眼睛看着我,稚气的脸上是惊慌和害怕的神情。我摇摇头,您生我的气吗?威威以后听话好不好?她说,爸爸别生气,笑一笑!我真的咧嘴笑了。

《左公柳》已经由我出,我和威威分头抄写,誊写出来怎么处理呢?威威说寄给邓老师,看他如何评论。于是就这么定了。

 

四七

考试开始了。有一天早晨醒来,我又欺负她,威威为临场时自我感觉不好而对我大发其火:爸爸太不关心我的学习,光知道欺负我,欺负欺负!考试也不放过我!我考不及格你给我赔!

我非常地窘,她虽没有十分认真的生气,可说的是实情。那几天大概是比较安全的日子,所以我克制不住欺负她的冲动,以至于使她忍无可忍;啊,我实在是太自私,太卑劣!说是要帮助威威的学习,其实究竟尽了多少力?当然我也有遁词,学校的档次太低,条件太差,小家子习气太严重,地方又闭塞又落后,学风低落,教学方式死板而又拙劣,学生在这样的学校里混上两年,只能变成 学生,既无生气,也无志气。这就象五八年大跃进时的小高炉,只能把优质矿石炼成质量不高的生铁疙瘩,糟糕的是这种生铁疙瘩再很难回炉冶炼成钢了。我觉得这个比喻十分恰当。威威进了这种学校,就意味着变为芸芸众生,其它的想法很渺茫。现在我把自己的丑史全部暴露出来的时候,再如此喋喋不休的评论学校,是有失厚道,也有欠公正的。正人君子一定会反驳:不正是有你这号不配称人类灵魂工程师的渣滓,学校才如你所说的那样么?然而如果我把自己的丑事秘起来,难道我的抱怨就不成立了么?

放寒假了,威威要回家了。她不能不回去,否则人们将会奇怪她为什么不回家;另一方面,姨夫姨妈几次说过,无论如何,春节是必须回家的,否则邻居们都会奇怪女儿为什么不回来?为了体面,大家必须维持春节欢聚一堂的场景。我不能公开去送威威,她给姨妈家里带了一箱子东西,东西是我打点的,是美术系一个小伙子送她上车的,——他追求了她有两年之久。她说要多多带东西回去,姨妈的养育之恩她非偿还不可,以后挣工资了,她要每个月都给姨妈寄钱或者东西。

威威走了。我担心她在吐鲁番转车时怎么能搬得动那纸箱呢?吐鲁番的冬天可是以严寒出名啊!正如炎夏以酷热出名一样。我更担心她在家里会吵架受委屈……;叮嘱是叮嘱了几十遍,但她没有对我做过保证。再说这也不是单方面的,而她的家庭纠纷对我还是云山雾海,为什么非吵不可,还有威威不肯对我讲的秘密。

寒假我回了白金市,妻子曾要求表面上的关系要维持,以免刺激他的老父亲,给单位上留下负面影响,我打算尊重她的意见。但是我并没有那样高的涵养,妻子从心里讲是压根儿不想离婚的,感情不好也不离。她虽然不知道我的重大秘密,并且深信我缺乏勾引女人的能力,所以她的方针是用威压逼我就范。以前这方法是奏效的,我总是忍气吞声,现在要是她高叫离婚,我便高声响应,态度坚决,以至于使妻子摸不着头脑。当然我自认为对她是亏心的,所以严格遵循让妻子掌握离婚的主动权的原则。我有一种妄想,说善良也行,说阴柔亦可,那就是她先提,对她的名誉有利;她完全可以把我说得一无是处,在离婚案中扮演有理者的形象。她说等她父亲百年后再离婚,这也可以的。我可以等。我相信对我一片痴情的威威,也可以等。当我看到妻子的父亲健康状况甚佳时,虽有沮丧之感,但是并不敢在心里诅咒,甚至怕心里有诅咒的想法。这就是鲁迅先生所说的中国人的卑怯吧?

啊,在生活中,我是多么无知!这怎么不招致失败!怎么不演出一出又一出的悲剧?

妻子调到公司才半年,工资涨了两级,由于有身居要津的兄长,她先在科研单位工作,图的是名声,后来又调到基层工厂,为的是享受生产第一线工人的优惠待遇。她的同事全是些官太太,这些人工作很轻松,工资、奖金、福利可是公司首屈一指。妻子的贪财心得到很大的满足,并产生更大的贪心。她高兴时对我讲过她的一位同事,那是一位处长太太,处长大人患严重的妻管严,他每月开支后,将工资双手献给太太,多少奖金多少外快太太早已调查清楚,点清钞票后,抽出几张作为处长大人的烟钱。太太是理财专家,要想虚报冒领绝对没有可能。妻子说到这事时,情不自禁的对那位处长太太流露羡慕之情。但是我听了却十分气闷,我想要是在妻子手下过那种日子,真不如死!

我和妻子很少有话说。有一次她嫌我买豆芽浪费了钱,而我对她买了许多肉早就憋着一肚子的气——关系到了这份上,双方看对方的一举一动都是可恶的,这已经不是百般挑剔的心了。空气凝结,但对方的敌意却能感觉得格外清楚。这天夜里,——自然是分床睡了,妻子打破了沉默:周捷,你什么时候死?你死了我好名正言顺的当寡妇。她抽抽噎噎的哭起来。我没有作声,但这句刻毒的话深深印进我的头脑,这是她骂我的最重的语句之一。

我现在很难对妻子说上几句好话。但我要公正的补上一句,在妻子眼里,我一定是一个阴阳怪气的性情乖戾的人;她的看法不无根据,但是我要回敬她一句:我的性格由外向变为内向,这是她的治绩之一。

我不喜欢白金市的人。那里的干部。特别是家庭主妇,个个都尅财,个个小气、吝啬,而又好面子,爱互相攀比,比阔气。

 

四八

一九八五年二月二十六日,我回到野马市。当天傍晚,威威也到了。她搂着我的脖子,像小孩——其实也就是个孩子,跳个不够。我用一个又一个的吻表示我的高兴,用一次又一次紧搂她的腰身使她的骨节噼啪发响表示我的思念之苦。她说她今天还没有洗过脸,原因是她奉姨妈之命到疏勒市给那个挑拨离间的姑姑送东西,她不吃那姑姑家的饭,睡了一夜,早早爬起来就走;虽然挑拨离间的姑姑准备了洗脸水,也准备了早餐,她也不原谅她,这次登门是迫不得已的受人之托而已。

晚上我们早早就睡了。一番亲热过后,威威开始讲她的假期生活。像她叙述任何一件事一样,眉目清楚,头头是道,引人入胜。她在家里没有吵大架,双方都避免公开冲突,表现的相当克制。但是猜疑总是存在,敌意没有消除。饭桌上,电视机前,少不了唇枪舌剑,绵里藏针,明来暗往的。威威向我描述了几个场面,然而我无法复述;总之,在轻松的谈话中,话中有话,句句都是双关语,言者有心,听者会意,充满机智幽默而富于哲理的外交辞令,彼此心照不宣,意思到而话不说到,语言艺术被发挥到极致。双方心领神会,心有灵犀一点通。

因为刚欺负了她的原因,我很累,一度朦胧的睡去,她摇醒了我,让我听她讲她的疏勒市之行。之所以去疏勒市,是姨妈让她给挑拨离间的姑姑带东西,姨妈的用意是让她向姑姑赔礼,搞好关系,她严格的完成了任务,无可挑剔,可是给姑姑留下了她绝不是来和解的强烈印象;这使这位几鞭子也打不上的、专以挑拨离间为能事的姑姑弄了个很没意思。

她给我讲,在疏勒市,她碰上了牛彬的父亲。以前威威告诉过我,牛彬是她中学时的同学,班上的好事之徒乱点鸳鸯谱,把她配给牛彬,牛彬暗暗高兴。高考时牛彬没有考上大学,他进了一所中专。威威曾经给我看过牛彬在学校里写给她的信,那信写得很有文采,在表达爱慕之心时用词很有分寸。高中毕业时大家你来我往,她到过牛彬家,牛彬父母一眼看中她是个好媳妇;获悉学生们给儿子和她配了对,儿子又十分情愿,牛彬父母大为振奋,亲自出马撮合。但是威威始终躲着他们。威威是很有教养的,不肯说挫伤人的尊严的话,只是暗示绝对不可能。但是牛彬父母那个阶层的人,根本不懂这些,只要没有碰硬钉子,就以为女孩子在拿模做样,心里其实是愿意的。——怎么能不愿意呢!儿子牛彬个头有一米八,长得又帅气,在学生中有威信,附近多少农家姑娘想攀这门亲,城里好几家人——其中还有局长,都向牛家人暗示,如果来给牛彬提亲,将不会吃闭门羹。牛彬人气如此之高,谢秋菊怎么可能不同意呢?

威威是在街头偶然碰上牛彬父亲的,她婉言谢绝后者让她光临其家的邀请。但终于禁不住牛彬父亲再三再四的苦苦相邀,转而想不如跟他去,以便说服他们彻底断念。牛彬又不在家,正好不让他难堪。

牛彬一家是当地人,牛彬父亲在城里小学当老师,他为人精明。牛彬母亲是家庭主妇,善于应酬。他们住在疏勒市郊外农村。牛彬的两个哥哥都是农民,大哥木讷,大嫂也忠厚;二哥机灵,二嫂心眼也极多。两对哥嫂都能做到夫唱妇随。总之,这是一家在农村称得上过日子圆圈画得特别园的人家:五谷丰登,六畜兴旺,人才济济。

威威跟随着牛彬的父亲,进了他们家。当下全家包围起威威,大献殷勤。然后他们配合默契,演出了一台好戏。母亲说牛彬自小就有出息,二哥夸赞牛彬如何能干,学校领导如何对他器重,让他留校;忠厚大嫂炫耀哪家哪家来提亲,她们拒之门外,二嫂开门见山地称牛彬和威威是天生的一对……;木讷的大哥微笑着,对每个人的每一句话都报以对,对!父亲一个劲儿赞美威威。威威等他们的话告一段落,自己想好主意,才开始回答。她讲得很含蓄、很得体。她暗示牛彬会有更大的幸福,而自己不会给牛彬带来幸福。她讲得很多,她感谢牛家对她的美意,但她不能使他们满意。他们对她的一席话似懂非懂,仍是纠缠不休。威威心不发急,却能耐着性子变换一套语言把自己的意思重新说一遍。他们仍是不明白她为何非要拒绝这样的天作之合?威威犯恼了,她不动声色,用更加礼貌的语言再把自己的意思说过一遍,她从不说重复的话,她善于用不同的方式表达相同的意思;每一轮的说法都使对方感到新鲜,听得入迷。碰上如此冥顽不化的听众,在威威还是第一次。十分含蓄的暗示他们无法领悟,——尽管在市场上他们与小贩讨价还价时反应敏捷。她只好用非常接近露骨的暗示使他们明白,她已经心有所属。他们呆了半晌,却对威威的态度和语言无可挑剔,反而不知不觉的增加了对她的敬佩。

要说服牛彬父亲这样的因为日子过得好而十分自负的农民知识分子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何况必须做到不使他伤心,不得罪他。他坚信威威没有理由拒绝他家的求婚,甚至表示这桩婚事与其说是为儿子着想,还不如说是替威威的利益考虑。但是说了两三个小时,牛家居然被她说服了!而且真没有生气,非常客气和毕恭毕敬地送威威回她的住处。

威威说服牛彬父亲的一席话,真是语言的典范,教养的典范,处理棘手问题的典范。可惜已经湮没了。我当时就后悔没有能够录下音。当然,这样的后悔是我每次听威威述说事情时必定产生的。有时候我甚至很妒忌她的口才。

威威自己当时尽管对牛彬有好感,但是她并不认为他配得上她。我认为牛彬和威威根本不般配。威威对我讲,她还是有门第观念的;由我从旁看,讲门第固然荒谬,但门第如果指的是文化心理背景,那么,文化心理背景不同的人是很难结成良缘的。

牛彬是当地农民的子弟,能受到的最高教育是中专(当然也许他还有深造的机会)。他的精神比起威威要粗糙、简陋得多。拿他同孙博比,简直无法相提并论。威威其实也喜欢孙博,只是为了报复生母,才忍痛割爱。她只能在孙博那个档次的人中间寻找伴侣。如今她沦落风尘,碰上了我,尽管我和她缔结婚约的前景十分渺茫,但在如此特殊情况下,我们可以相依为命,走完人生旅途。近半年的生活,证明我们的生活是可以和谐的。

后来我见过牛彬的父亲,他长相猥琐,浑身小家子气,市井味。这也许是我见他时已经心怀偏见,所以用苛刻的眼光审视他的缘故。对此我不想讳言。不过当时我根本没有把他们放在心上,并不是我有多么自信,而是牛彬和威威有天壤之别,不可能结为伉俪。

 

四九

回忆一九八五年的春夏,似乎头绪特别繁多。许多细节我已经无法记起。三月到五月,我基本上是在外地,和几位老师去金川某公司的电大搞毕业论文辅导,也是给本系创收;按我的怪话,是生产队派我们出去搞副业。威威她们整个四月份参加实习,忙得不亦乐乎。我们的聚会是断断续续的。已经形成一种习惯,每次聚会,首先是威威讲述分手以后发生的每一件事,一件一件说来,我就像听故事似的。我要是讲自己做过的事,却总是丢三落四,前拉后扯,越说越乱,连自己也不知所云。我很羞愧,承认自己的嘴太笨。

我就喜欢你笨!威威很认真的说;那认真的神情,同幼儿园的小朋友一模一样。

我在金川,有很多闲暇时间,于是东逛西逛,打发着日子。我曾经做过一首诗,不妨录来:

在暮霭里我漫步而行,我心事重重

城市的喧嚣渐渐远去,远得像是属于别个世界

我来到冷清的土路上,举目眺望,乡下竟如荒野

这里的农户很是特别,家家都由四面高高的土墙围着

除了墙,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着

而他们就在这样的墙里生活

我想,里面的人或者自得其乐

墙外的我奇怪,完全无法知道他们怎样生活

世上的人啊,互相真不理解

我若有所思,苍茫的暮色里,远远传来哭号

我闻声望去,是十几个身穿孝服的女人

她们边走边哭,还捶胸顿足

哭号突然同时中断,她们开始发送纸钱

然后一声不响的各自走散,空地上只剩下火苗奔窜

终于一切都归于寂然……。

这是一九八五年五月写的,我很诧异怎么没有在诗里倾诉对威威的思念之情。我记得当时我给她写过一封信,是在一张纸上画着公司电大的几个建筑物,有一排房子,其中一间睡着一个人——那自然是我——那人正在做梦,正在梦一个小姑娘——那自然是威威。可见我当时思念的心还是迫切的。

说到写诗,我写过一首非常蹩脚的英文诗,是专门写给威威的:

I  run  toward  along  the  road  in  every  morning.

sometimes  I  go  slow  as  a  tortoise.

sometimes  I  run  very  quickly  as  a  wild  horse.

I  see  to  east,  the  sun  rises.

I  see  to  west  and  feel  wind  push  and  hear  wind  call.

But  of  all  the  things  are  not  important  because  I  look  for  my  daughter  never  stop  for  a  moment.

Oh,  my  daughter!

There  are  many  people  in  this  road.

The  woman  was  behind  me  is  not  my  daughter  although  they  wear  same  coat.

The  woman  is  old  and  short,  but  my  daughter  is  young  and  tall.

The  second  girl  she  run  just  before  me  is  not  my  daughter,  too.

My  daughter  is  very  pretty  and  beautiful.

But  you  are  ugly.

If  you  don't  belive  it  you  can  go  your  dormitory  look  at  yourself  in  you  mirror.

I  very  glad  to  tell  you  my  daughter  have  pretty  face,  her  skin  is  white 

as  the  snow.

Especially  she  have  a  pair  of  black  eyes  that  they  can  speak.

Oh,  my  daughter!

The  third  one  she  run  out  beyou(a)d  me  is  not  my  daughter,  too.

My  daughter  is  a  very  clear  girl.

She  can  speak  many  interesting  words.

Example:  "......to  the  south  pole",  "Sorry!  Because  I  did  not  bring  my  ears."

But  the  third  girl  is  a  fool  at  all.

Oh,  my  daughter!  Where  are  you?

O.K!  here  you  are!  You  read  under  a  tree.

I  fix  a  look  on  you.

Now  you  start  run.

You  run  swiftly  with  the  ease  and  grace  of  the  seagull  and  hare.

Oh,  how  young  your  body  is!

How  lovely  your  face  is!

How  clear  your  head  is!

How  funny  your  heart  is!

If  I  look  on  you  at  sunset,  I  can  see  all  the  beauty  of  yours.

I  like  to  see  you  also  at  noon  when  the  bright  sun  makes  you  are  very  pure.

I  think  you  should  be  seen  by  moonlight.

Then  you  belou  the  moon's  soft  silver  radiance.

You  can  imagine  the  excitement  in  my  mind  at  this  moment.

I  have  to  want  to  kiss  you  again  and  again.

Oh,  My  dear  Weiwei,

You  are  lovely  as  a  little  cat!   

夏天的早晨,我也出校门去跑操。学校大门外有一条公路,跑操的学生很多,威威也在其中。她迎面跑来,乌黑的头发有节奏地在风中飞扬,丰满的胸脯也在有节奏地颤动,她浑身青春洋溢,就像春天的小鸟一样活泼可爱,跑近我时,她没有放慢脚步,只是冲着我微微一笑,就从我身边跑过。于是空气里留下淡淡的清香……。上面的英文诗,就是因清晨跑操而发生灵感。

哦,对付头绪繁杂的事,像我无法用艺术手腕把它们组织起来的人,还是大体按时间顺序平铺直叙吧。

在金川市的日子非常乏味,甚至十分艰难;虽然此行是为系里创收,我们个人也能捞到一些外快。以至于我们四个人瘦猪哼哼,肥猪也哼哼,都说搞副业得不偿失。是的,在外面搞副业的日子极不轻松,基本上无所事事,而衣食住行极不方便,我们都后悔了。

有一次我意外地发现街上一家小饭馆又卫生又实惠,便介绍其他同事去光顾。我们穷极无聊,拿饭馆女老板开心。当时张贤亮的《绿化树》正在风靡一时,我们暗地里称半老徐娘的女老板为马缨花,然后你说我是章永璘,我说他是章永璘,互相争风吃醋。马缨花揪面片的技巧无与伦比,她喜怒不形于色,从差不多两米外刷刷刷的往锅里揪面片,准确无误,姿态说不上优美,也说不上不优美,或者说句怪话,富有性感。她的表情的确令人捉摸不透,享受劳动的愉快?计算从顾客手中获得的利润?回味或者神往男人的情爱?我无从揣想,但是,她对我们的胡闹浑然不知。

我还可以记起的是,我们的近邻有个四五岁的小姑娘,上幼儿园。她能歌善舞,给我们带来不少乐趣。

有一天,她要教我们跳舞,什么小朋友,爱劳动,擦窗户,摆板凳……

我很认真的学。

不对不对,是这样——”她边示范边指教,很是神气。

我照着做。

头要这样,手要这样,脚要这样,她耐心地纠正,还小声嘀咕一句:笨死了!

大家都笑了。我故意做极难看的动作。她没有想到她的学生如此冥顽不化,不知不觉地皱起眉头,显出最严厉的表情,这和她的小脸蛋太不相称了。

没有见过像你一样的笨蛋,她不知不觉地背起手,愤怒得连我都不愿意看一眼,饭让你白吃了,这么简单的舞都学不会,重新来过!

她妈妈说,女儿是把幼儿园阿姨的那一套照搬过来了。

不过,我们交换过位置。

圆圆,跟我念:奥哈药物,搞砸一骂死。这个,她念不下去。

我换了一个方式。

一骂死,念,

一骂死。

搞砸一骂死,念,

搞砸一骂死

药物,搞砸一骂死,

药物,搞砸一骂死。

奥哈药物,搞砸一骂死,念!

奥哈药物,搞砸一骂死。

很顺利。接着她学会了哈吉买马戏太,到乌枣,药老西裤撒要那拉

我考她:奥哈药物,搞砸一骂死,是什么意思?

你好!她回答,我点点头。

哈吉买马戏太,到乌枣,药老西裤,是什么意思?

初次见面,请多关照。

撒要那拉,是什么意思?

再见!

嗯,不错,我表示夸奖,初次见面,请多关照,怎么说?

……

您好,怎么说?

……

为什么不好好学习?我一下子严肃起来,一遍一遍的教,还记不住,怎么这样笨?嗯?脑子长到哪里去了?嗯?

她怯怯地偷看我一眼,赶快垂下头。

站好!我命令。

她哆嗦了一下,并拢脚跟,垂下双手,笔直地站着。

不好好学习,长大能考上大学?我声色俱厉,考不上大学,当待业青年,去卖冰棍……我滔滔不绝地训斥。

她一声不响,满脸惶恐之色,大气也不敢出。我心中暗暗好笑。

重新开始!我说。她乖乖地又跟我念起来。

现在的小孩,是越来越聪明了。倘若九斤老太还健在,不知会发什么感概!就说这个小女孩吧,有两个女学员逗她,我们两个谁最漂亮?这圆圆看看这个脸,又看看那个脸,都不漂亮。她为难死了,最后终于嗫嚅道:我不漂亮。说着,她委屈得大哭起来;因为她知道自己比她们漂亮一千倍。

 

五十

妻子先向我抡起大棒,随后又伸出橄榄枝。

由于在假期里我表明了离婚的意向,我前脚走,她后脚就寄来一封信,从头到尾是粗野的詈骂。可以说是集污言秽语之大成。我已经多次当面聆听过她的辱骂,感觉已经麻木,所以对书面的辱骂倒也能够平心静气。我没有动怒,也没有给她回信。现在我知道受了刺激而在情绪上不作出反应,对心理健康是十分有害的。以前,妻子的辱骂使我气恼,越来越多的气恼淤积在心头,我于是成了一个阴郁的人。

可是相隔几天,我又接到她的一封信,她在信中建议和好,她要求看在孩子的面上,看在十几年的夫妻情分上,消除隔阂,顾全家庭。她说她做了一个梦,她在山上,有两只狗堵住她的路,来了一个女人,推了她一把,于是通过了狗,上了山……。

我感到苦恼。关系破裂的程度已经到了难以挽回的地步;我和她在价值观生活方式上格格不入。离婚吧,我还想顾全体面,怕人们议论纷纷。凑合下去吧,分明是互相折磨。说不定有朝一日,互相的仇恨控制不住,会闹出人命大案的。和好意味着我接受她的统治,我不是她的对手。和她一起生活,我只能忍气吞声。

何况现在出现了威威,像黑夜里的一颗明亮的星,给本已对生活绝望的我带来了希望,我怎么会接受妻子的要求呢!

我记得我把妻子的第二封信的内容给威威说过。为此威威苦恼了很久。她不知道她是那个梦里的一只狗呢,还是那个助人上山的女人?她又责备自己有破坏他人家庭的重大嫌疑。我没有办法使她能够问心无愧;因为我不能干脆把问题摊开谈。我有多重顾虑,其中之一就是怕威威思想有负担,怕她尴尬,我后悔把这件事告诉了她。

我是多么愚蠢的人啊!由于当断不断,反受其乱的必然是我。我给两个女性制造了痛苦,她们会不会最后不约而同地报复我?当时我根本不会想到这个,怎么可能呢!

有一次我回到学校,威威从外面进来,抱住我大哭起来。难道她忘了在此地必须小声说话的不成文的规则?我慌忙关闭窗户,不停地劝她安静一些。她把一卷东西扔在床上,说你看吧!自己倒在床上咬住被角呜呜咽咽哭个不住。我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拿起那卷东西,这不是《左公柳》么?我非常迟钝,想不出这怎么能惹得威威如此伤心呢?这时威威又说:你看里面的信。我找出信,这不是邓老师的笔迹么?看下去,我才明白。信是邓老师的一个学生写的。她告诉威威,邓老师遭了车祸,身体没有复原,委托她看了稿子,她提出一些不成熟的意见仅供参考云云。

威威不相信这个学生说出了全部实情,邓老师肯定伤势严重,甚至性命难保,她要去看望,不亲眼看一次心里不能安然。我把信里有关段落念给他听,说服她相信这个学生没有隐瞒真相;因为稿子是遭了车祸之后才叫他人看的,所以绝不会有生命危险。威威半信半疑,她整整哭了一夜。第二天起来,眼睑黑黑的,好几天不消散。她反复看那信中关于邓老师健康状况的几句话,她对我说,邓老师多半大脑受到严重损伤了,说着说着又哭起来。

邓老师是詹、宋大家族里和外婆关系最密切的人之一,也是最关心威威的人之一。外婆去世后,邓老师几乎扮演着威威的监护人的角色;威威也因为有邓老师而在大家族中不感到孤立。但是天各一方,很多事情邓老师无能为力,一度似乎也对威威发生了某种误会。我看过他写给威威的信,他对威威督责甚严,并寄厚望于威威。现在竟遭了车祸!打击为什么一次又一次的落在威威头上呢?看见威威悲伤的样子,我暗暗告诫自己,我千万不能出祸事,如果我有个山高水低,自己并无所谓,我怕那对威威打击太重。外婆去世了,邓老师又出了事!为什么对你好的亲人不能颐养天年呢!

我和威威都没有想到,一次更大的打击正在等候着她。

 

五一

夏天即将过去,威威就要毕业了,我真为她着急。对于两年制的师专的学生来说,毕业分配是他一生最大的劫难;是留城,还是近郊,还是乡下?是大县,还是小县,还是牧区?一旦敲定,一生的模式就算铸定。毕业前好几个月,争夺就开始了。威威举目无亲,她没有门路可走;她也不是低三下四乞求人的人。尽管有几个老师很看重威威,表示愿意推荐她去某县某中,所推荐的地方和学校在一般人来看,自然是很不错的去处了。但我以为哪个学校也不是威威应该去的。她应该进高等学校,然后瞅机会进修一次,那么考研究生就有希望了。但这只是幻想而已。

我心急如焚。于是苦口婆心劝她向生父母求情,请他们出面,把独生女儿安排到哈尔滨工作。

我不能求他们,威威说,她蹙着眉,并非不知道毕业分配的严重性。

你那怕开一次口,试一试好不好?天下父母哪有不管儿女死活的?否则分到乡下,你怎么过下去?我并不是说你是金枝玉叶,吃不了苦;可我知道,像你身世特殊,资质也很聪明的女孩子,这里的乡下你怎么能过一辈子?

不知什么原因,我想起明朝永乐皇帝惩罚建文帝的臣子的事。那些人或被他油炸,或被他剥皮,他们的妻女都被送进教坊;我真不敢想象铁铉的两个女儿被发配在戍营里过着夜夜被戍卒糟蹋的日子。威威如果将来在塞外农村学校教书,生活环境剧变的程度和铁铉两个女儿不无相同之处。我一这样想,心上就压上沉重的石头。我自己承认,除了着急之外,我几乎没有任何办法能够帮得了忙。

我愿意去农村,我愿意过最苦的日子,让他们的良心永远不能得到安宁!话说回来,即使我求了,他们也不会答应的。我发过誓,将来讨饭也要绕过他们的门走!威威悲愤地说。她不是在赌气,我知道她也是很着急。

在我再三再四的劝告下,她给她的生父写了一封信,其中没有一句直接求情的话;但是父母如果关心她的话,他们会发现她的求援意向。

我和她都没有再提考研究生的事;因为她连起码的资格都没有。那年考研究生有个规定:有学士学位的本科生才能报考。

写小说的路也不通。实际上由我一手改写的《左公柳》,邓老师的学生的评价并不高;她提的一些问题颇有见地。何况我自己并非没有看到稿子距离发表的标准还相差很远很远;更何况即使稿子成功,心高气傲的威威岂肯作不光明磊落的事?事实上她在我面前已屡次声明,改过的稿子里没有她的任何贡献,它是我的独家产品。如果写得好,我敢于说:这是我们的孩子,但它太蹩脚了,以至于即使我和她关系已经非常密切,那样的话也羞于出口。已经在这上面倾注了不少心血,再半路上丢开,总觉得有点冤。我打算单枪匹马干下去,来它个彻底冤枉。啊,我原本就是一个二杆子!

和威威的关系日益密切,我发现我受了她不少的影响——都是好影响。我推测她也不可能不受我的影响。我想我影响于她的,恐怕都是不好的。我没有问过她到底意识到她自己接受了我的什么影响,但有一回她生气时,她责备我:你的悲观消极,给我的影响太大了!我默然承认。我给与她的,只有消极的东西。

我接受了她很多东西。以往我买东西,总是买最便宜的;甚至有时候看见了很便宜的东西,尽管自己并不很需要,也买了来。威威使我明白,买东西应该买质量好的,自然是贵一些的。她对我讲过这个道理,我十分膺服。至于贪图便宜而买自己不急用的东西,她说过一句隽永的话:那是最大的浪费。她的这一价值观念被我接受了。她教给我许多待人接物之道,包括茶要倒浅,酒要斟满一类的学问。她削苹果的技巧我从来没有见识过。本地人吃苹果一般是不削皮的;但是在客人面前,在公开的场合,这些不削皮的人都操刀拿腔作势,或像削萝卜,一刀一片,碎皮到处都是;或把大苹果削成了小苹果,小苹果削得剩下一个核。最高明的是把皮削出一个长条,长下去,长下去,削者便面露得意之色。威威是把皮全部旋完,最后一揭,一圈圈掉下来。她说,这是大宾馆的削法。我学到了她的这一手,后来在中秋茶话会、教师节茶话会上很出了些风头。

我第一次穿上西装,请她欣赏,她掩口而笑。她替我解开了一个纽扣。她说,这才是穿西装。我大惑不解。因为当时本城穿西装才刚刚兴盛,我所见的人,全都是系上两个纽扣。威威解释为什么只扣一个的道理,我才信服。这样,我便成了学校第一个穿西服没有弄错的人。那些人取笑我,说我穿错了,我则告诉他们,是他们穿错了。他们不服,我请他们在看电视时留心一下。这样,解开第二个纽扣的人便多了起来。大家都很佩服我,以为我见多识广,殊不知我还是从一个小毛丫头那里学来的呢!

威威走路遵守交通规则的习惯我也接受了。从那时一直到现在,我不管走在什么地方,都是靠右行。过街先向左看,再向右看。形成习惯以后,对不守规则的人,我特别反感。

但是威威遇事沉着,而且反应敏捷,办事有头脑,说话得体等等,我是一辈子学不会的。我太笨,经常说蠢话。

笨死了,笨死了,没见过你这样笨的人,笨得不透气,笨得倒上床。她经常这样埋怨我。

 

五二

有人缠上了威威,威威很恼火。她告诉我了这件事,但她不告诉我缠上她的是哪个家伙。她说她能治他。后来她把事情的全部经过讲给我听。

一次,进修班的一名学员赶过来和她扳谈。

嗯,上次您的学术报告很有水平,真不简单啊!他一开口就恭维威威,说的是极蹩脚的普通话。

所谓学术报告据我所知,是系上组织的一次不成功的毕业论文宣读会。坐在主席台上的人,比下面的听众还要多些。有人数过,一个学生发言了二十分钟,与此同时,主席台上一位德高望重的教师打了十八个哈欠。

威威听对方把自己宣读的毕业论文说成是学术报告,不禁一怔。来人不认识,但面熟。所以她没有表示什么。

我想同您谈谈。那位学员故作大方地说。

谈什么?威威已经直觉到对方的意图。她沉着的十分客气的问。随便打量了对方一眼。她对他多少有一点儿印象:浑身上下俗不可耐,爱和别人咬文嚼字地抬杠,他对自己的相貌和学问都十分满意,二十年后,必是一名三家村的学究。

我们到那边走走好么?未来的三家村学究大胆建议。

有话就在这儿讲吧。威威的口气软中有硬。

我叫朱耀祖,今年二十四岁……那学员自我介绍。

对不起,我不是户籍警。威威打断了他。

我们交个朋友吧。那人有点窘,但居然把最主要的话说出口了。

我有男朋友。威威说,却一下子飞红了脸。她从来没有撒过谎,特别是撒这种谎。

在这之前,这位自称是朱耀祖的人已经对威威玩过不少鬼把戏。他盯她的梢;全系开会,他必定设法坐在威威身边;在阅览室里,他也硬往她身边凑。她讨厌死了他,就像讨厌苍蝇一样。可他不识趣,现在竟然赤膊上阵了。

现在他碰了钉子,想说一句漂亮话收场。

那,就当我没有说什么……

哦,恰好我今天没有带耳朵来。威威一本正经地回答,对不起,我打球去了。

两个男同学在附近打网球,威威走过去,其中一位就把球拍递给她。打了几个回合,那姓朱的学员忽然走过去要那另一位男同学让给他打。那男同学以为他和威威有交情,便怏怏不乐地交出拍子。朱学员发过来一个球,谁知威威没有去接,她把拍子交给原先那位男生,头也不回地走了。

那朱学员还不死心,隔了几天又做了一次表演。

那天威威从阅览室出来,听见后面有人说,小谢,您丢东西了。

威威回头一看,正是那姓朱的家伙,他双手捧着一叠纸,那分明是情书,看样子洋洋数万言哩!威威慢慢转过身子,斜起眼睛冷冰冰的从头到脚把对方打量了几个来回,她那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此时一大一小,大的里面是辛辣的嘲讽,小的里面是极度的轻蔑,她就这样把对方打量个够,鼻子里轻轻一哼,接过那叠纸。

您的牙齿还没有长齐吧?她挖苦他。

那家伙满腹狐疑的望着威威,终于被威威的眼神吓住了。他抱头鼠窜。这里,威威冷笑一声,狠狠地撕碎手里的东西,撕完随手一丢。这件事情就算到此为止,至少是告一段落。

很久以后,我在这个进修班里监考。我没有去看他们的名字,想从四十个人里分辨出那个家伙。但终于不能断定究竟是哪一个。我怀疑每一个人,但是每一个人都不像。他们或凝眉沉思,或抓耳挠腮,或呆若木鸡,或笔走龙蛇。我没有办法把考场上的人,同威威很生动地给我讲过的那个人联系起来对上号。

 

五三

四月份的实习威威取得了极大的成功。她很要强,绝不肯在这些方面落在别人的后面,她要争第一。为备好课她煞费苦心。她讲《听潮》一课时,备课狠下了一番功夫。她请美术系那位她的爱慕者画了两张画。她讲课时我正在金川市。后来她告诉我,反映非常之好。她口才利索,讲话极有条理,上讲台毫不慌张,这几个方面都是他人所不及的。学生们发狂似地崇拜她,实习学校的教师对她评价极高,带队老师也十分满意,他把成绩归于自己。同班大部分同学心服口服,有几个则嫉妒得要死。接下来威威又讲了一节《统筹方法》,这最容易讲成干巴巴的枯燥无味的教条。我同威威不约而同的认为必须以生动的例子取胜。我请教数学系一位讲概率论的老师,他提供了几个非常生动、很能说明统筹的基本道理的例子,威威选用了几个。好几名老师争着要辅导她,我只能在幕后给她出些点子。我承认,我对她的备课并没有起很大的作用。《统筹方法》威威也讲得十分成功。

在实习学校欢送实习老师的座谈会上,该校校长念了学生的一篇作文,那正是歌颂威威的。威威几乎把那篇作文对我复述了一遍。我要求她把那作文找来,但她没有找。作文是初一的学生写的,开头几句是:我最崇拜谢老师,她长着大大的眼睛,宽宽的嘴巴”——当时这句话引起座谈会哄堂大笑。作文里面还写道:她很有风度,谁要是做了坏事,她用很轻蔑的眼神瞪学生,使学生对自己的错误感到难过,后悔。我希望谢老师永远是我的老师……。

威威是中文系实习总结表彰的学生之一;受表彰的学生里,也有的是靠巴结和搞关系而侧身其中的,威威十分瞧不起这种人。

五月份我一直在金川市。我真后悔应承了这个差事,使我和威威分离了那么久的日子。我的工作基本搞完后,便提前返回了,借口则是要给毕业班开一个专题课。

我没有料到就在我离开期间,威威又遭受了一次痛失亲人的打击。那天晚上我们睡下以后,她流着泪告诉我,我走后只几天,表哥从北京来了,他很沉默,陪着威威在街上玩了两天。他避开威威问自己妈妈的话头,他说他很快就要出国了,又问威威的情形。威威没有告诉他多少实情,告诉他没用,徒然使他担忧而已。再说也很难保证他不把话传给生父生母;她不愿意让生父生母知道她可怜。表哥似乎有心事,他尽量给威威买好吃的东西;凡是她注目的衣服,他就买来给她。威威心中似乎有某种预感,但她怕朝那方面去想。她希望表哥证明她的预感是错的,但表哥只是闷着头。直到分手的时刻,他才告诉她,他妈妈去世了。他是特地来告诉威威这件事的。他对威威说了几句劝勉的话,又触发了自己的悲痛,长叹一声,登车而去。

威威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回学校的。她不吃不喝,像遭霜打了似的,蔫蔫的坐着发呆,直到半夜才呜呜咽咽的哭起来……。

她想起大姑对她的宠爱,想起大姑发愿要带威威出去痛痛快快的玩一次,在上海国际饭店吃一顿五百元饭的事;她想起去年回新疆,因为有点怯,一封电报把大姑叫到库尔勒,只呆了几天又让大姑陪自己去四川一趟;想起去年暑假在大姑家她玩得多么痛快;也想起有一次吃中午饭,自己做了虎皮辣椒,表哥买来凉拌鸡皮,可左等右等,不见大姑回来。表哥把电话打到医院,回话说大姑早回家了。她心下着慌,下楼去找,在一个街角她看见不少的人围着观看什么。她忙奔上前从人群中钻进去,啊,正是大姑,她昏倒在地。威威哭着叫大姑,她看见那些围观者只是呆呆地看,有的甚至看得很有趣。这时表哥来了,两人才把大姑抬回家。大姑的身体太虚弱了,去年十一月又遭汽车撞了。表哥再三再四地写信告诉她只撞伤了腿部,住几天院就好了,直到看到大姑的亲笔信,威威才放下心来。可从那时起,威威夜里常做关于大姑的噩梦。她心里有一种预感,常常担心大姑会出什么事。不想事情竟然说出就出了。啊,大姑,你现在只是一盒冷灰,真是叫人无法相信!真后悔去年不该打电报,害得您陪我坐火车跑了大半个中国,那使您困顿不堪的旅行!

 

五四

威威病了一个多星期。我从金川市回到学校时,她的眼圈还是黑的。大姑去世这不幸的消息使我万分难过。为什么在威威病着的时候我没有回来看她呢!那几天金川市的工作还没有展开,我们镇日无事可做,我也曾打算偷偷的回学校一次,但是终于没有付诸行动。我感觉到有人已经发觉我和威威的关系,我必须格外小心才是。我盼望威威早一点毕业,能有一个落脚之处,然后我们再从容不迫的商量大事。要是我那时偷偷回去,被人发现,闹个满城风雨,岂不是苦害了我们?尤其是苦害了威威。正当毕业之际,如果东窗事发,会彻底断送她的一切的。

也许我想的不无道理。可后来我却懊悔极了。我认为自己太卑怯!

威威在我的怀抱里睡着了,梦中还在不断的抽泣。我紧紧地搂着她,轻轻抚摸着她的头发。啊,我的可怜的孩子,现在你只有我一个亲人了,我要好好照顾你,我要不让你受半点委屈。可是毕业分配转眼就到,我怎么帮你过这一关呢?我焦虑万分。要知道,我是不便公开出马为威威奔走啊!何况我不善于搞这些名堂。为了威威,什么我也不顾了,我胡思乱想了一夜。

说到大姑的死,我又想到威威的又一特点:迷信。对麻衣神相那些事,她认为并非全是骗人。当然她的迷信和乡下老婆子大不相同,她对下三滥的迷信嗤之以鼻。可她原则上承认命由天定。有时候说到自己的身世,也自悲自叹地道:听命由天吧!她相信灾祸事先有朕兆,相隔千里的亲人能提前感觉到大事即将发生。她举过几个例子。对这一切,我和大多数人一样,抱着不可不信,不可全信的态度。我对她说,她有点像日本人,既有充分的现代意识,又身穿和服,在盂兰盆会上大跳原始的神汉巫婆舞。威威表示她的确如此。

我开始给威威这一届学生讲专题课。我的劲头并不大。前面已有两位教师讲了,并不成功。学生们都是一门心思的对付毕业分配问题,他们如何能够耐着性子听他们认为是额外的课程呢?再说,那两位老兄都有点沽名钓誉的味道,图一个也开设过专修课的名声而已!一个讲了一周,一个讲了两周,都草草收场,让给我粉墨登场。

情况比我估计的要好些。学生们总算对我赏脸,缺席者不多,特别是威威的那个班。我抖擞精神,把《鲁迅与个性主义》悉数传授给他们。但是慢慢地,请假的人多了起来。还好,他们总要直接给我说一声何以必须请假的理由。学生们知道我好说话,请假是不会为难的。

有一天晚上,威威对我说:爸爸,今天上课你又读错一个字。

是么?什么字我读错了?

你把徘徊读成了徘回,算不算错?丢不丢人?

怎么办?大学老师念错字,也不是大不了的事,但是常用字念错了,那就太差劲了!

你下一节课上不动声色的再念一遍,纠正过来。

嗯嗯,我连连点头称是。

记住,纠正两遍。

我完全照办了。下一节课上尽管没有必要提到徘徊这个词,我还是设法制造了一个机会,说到这个词,我装出极随便的样子,纠正了错字,而且重复了一遍。同时心里对威威更加佩服得五体投地。

专题课讲了两周以后,我发觉毕业分配问题对学生干扰太大。我骑虎难下,进退维谷。

有一天晚上,威威给我做出了决定。

爸爸,都到这份上了,您还讲什么课呀?

不讲完又怎么办呢?愿意听的人还是不少嘛!

您真以为大家一心想学习?他们不过是出于礼貌,才听你的课的。她又补了一句,你在我们两个班的学生中,印象还不坏,学生们还是看得起你的。

我苦笑了一下。

第二天,我征求同学们的意见,是不是就这样把课结束掉?同学们如逢大赦,差点儿三呼万岁。

这真是当老师的悲哀啊!可是怎么能够怪得了学生?事实上,此举使我更加大得学生之心。

我怎么知道威威的建议还有她自己的难言之隐呢?

系上有位年龄略微比学生大两三岁的女教师,叫居红。她一度给威威这个班级当过班主任,也上过几节课。居红薄有姿色,思想十分开放。我同她有过交往,但并非过从甚密。她对我有好感,我对她也客气,却是事实。威威对我说过,居红在她们女学生中间说过,找爱人就要找周捷那样的……有一回居红来找我谈天,说些莫名其妙的话,无缘无故的大笑,十足的神经病。威威就躲在隔壁房间,居红走了后,威威进来劈头就是一句:你少和居红来往!

别看居红是老师,威威是她的学生,可是她比不上威威的一个脚趾头。她这姑娘说话嘴没有遮拦,在人前常常失态,甚至是失体统。

威威班上有一个军人进修生,身材高大,居红对他兴趣十分浓厚。当着全班学生的面,她给他频送秋波,——可惜眼睛近视,所以效果就差远了。她同那军人学生一说起话来,声音都不对劲了,嗲声嗲气的,女生们都在背后取笑她。威威说,看见她那色迷迷的样子,恶心!

居红对我说过她的婚恋观,她要嫁一个军人。有一天晚饭后,我去她的房子,门一开,里面正坐着一个黑红脸膛的军人,两人神色都有些慌张。我未进去之前,他们在干什么,是不难想象的。后来居红又对我讲,军人太粗野,她跟那个小军官去过军营,她很怕军人们看她的那种眼神。又有一次居红对我说,省府金城里的某某不错。她说话时大有垂涎欲滴之相。这某某恰好是我的熟人,东北人,仪表不俗。以后我又看到另一个人的照片压在居红办公桌的玻璃板下面。居红没有料到我也认识此人。怎么不认识呢?这位刘君曾在我的导师手下进修,我们在一个教室里听过半年之久的课。他是陕西榆林人,眉清目秀,文质彬彬。他进修时,附近一家照相馆就有他的大幅照片招徕顾客。须知清涧的石板瓦窑堡的炭,米脂的婆姨榆林的汉,这居红好眼力啊!

男人已经使她眼花缭乱了,她不知道自己究竟该找一个什么样的男人。我建议她嫁一个年龄大一些的,她马上接嘴说:那我就嫁给你!我脸红了,心想,要不是有威威,这个主意倒也不坏。

可以说她是一个人尽可夫的女子。

这一天居红却对我说:听人说谢秋菊住在你们教眷楼上……

我大吃一惊,一时不知该如何接话茬。

是在某老师家吧?他爱人和谢秋菊很要好。隔了片刻,我才愚蠢的说。

她摇摇头,我仔细看她的脸,想从她脸上看出她究竟知道多少。可是看不出来。她脸上并不是很狡猾的样子,或者她这时已经想别的心事了。总之,我参悟不透她是不是知道威威已经和我同居很久了。

哦,这居红,我和她后会有期,这里按下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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