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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外电记者、

独立报纸出版人到政治犯(回忆录节选•上)

——一个美国人在中国的二十年

      

 

    

君子若曰:“羊总是羊,不成了一长串顺从地走,还有什么别的法子呢?君不见夫猪乎?拖延着,逃着,喊着,奔突着,终于也还是被捉到非去不可的地方去,那些暴动,不过空是费力气而已矣。”

这是说:虽死也应该如羊,使天下太平,彼此省力。

这计划当然是很妥帖,大可佩服的。然而,君不见夫野猪乎?它以两个牙,使老猎人也不免于退避。这牙,只要猪脱出了牧豕奴所造的猪圈,走入山野,不久就会长出来。

 

——中国杰出的作家和斗士鲁迅,《华盖集续编·一点比喻》1926

 

 

 

 

1、炮局监狱

 

20007

牢房的水泥地上铺着竹席,我躺在席子上,用撕破的T恤衫绑在脸上,遮住眼睛,挡住那昼夜不息的顶灯的光线。夏日肆虐的高温窜至华氏100多度[1],汗水已浸透了T恤。我的牢房六英尺宽,八英尺[2],一扇窗子也没有,铁门上仅有的那个小口是给犯人送饭的。牢笼里潮湿得令人窒息。

一只红塑料桶用来充当马桶。狱卒每隔一天才来倒一次。他表情冷漠,一句话也没有。因为我在被关押的三周里一直拒绝吃东西,所以马桶里除了液体几乎就没别的。递进来的冷饭外加又烂又脏的大白菜让我毫无胃口,无动于衷。每到这时,狱卒就会对我发出蔑视的嘲笑。

我当时的处境太具有讽刺的意味了,简直令我难以置信。在北京生活的17年里,我记下了许多震撼人心的各种各样的生活经历。我最敬佩的中国人都曾无一幸免地坐过监牢。在我采访的人当中,有虽败犹荣的既蹲过二战前国民党监狱也蹲过解放后共产党监狱的活动家和艺术家;有在毛主席发动的残酷的思想运动中受过迫害的学者;有因为组织工运而被捕的工人;还有那些因参与政治抗议未经指控就被投入监狱的学生。狱卒给我解开镣铐,关上牢门,然后打趣地跟我说,这里大概是在中国我唯一没来过的地方了。

我被关押的地方叫炮局监狱,因曾是清朝(1644-1911)年间北京的军工厂而得名。对这座监狱的历史我再熟悉不过了。1989年天安门民运被武装镇压后,这里一度成为拘押、刑讯学生和工人的中心。我也为此做过大量报道。

我的狱友中有被政府取缔的法轮功学员、还有从乡下来的黑户民工,有拖欠保护费的皮条和妓女、轻罪犯,还有个把倒霉蛋,在警察对这个有1300万人口的混乱都市进行拖网式常规巡逻时,这些路人被不幸网住。

我根本就不知道我在这儿会被关多久。当日复一日变成周复一周,我开始忧虑起来,这可绝不仅止是用来吓唬人的手段,我面临的恐怕是为言论自由而付出的牺牲, 这是每一个在专制体制下做报道记者最恐惧的噩梦。

为了对得起这段不寻常的经历,也为在狱中能保持健全的神智,我决定把在中国17年的经历写下来。还有比在被反锁的屋子里更好的地方写作吗?于是,在一次提审完后,我偷偷在手心里握了一支笔,开始用它记录二十年来我在人民共和国的工作和生活中亲身经历的巨变。我用蝇头小楷把手稿写在一卷皱皱巴巴的用再生纸造的卫生纸上。在粗糙的卷纸上涂涂改改,我突然觉得自己和中国几十年来因反对专制而付出巨大代价——通常是生命——的那些反叛人士之间的那种情同手足的亲切感油然而生。

 

 

2、北京披头士

 

19837

这是我到中国第一天的晚上。我19岁。

在学校的食堂吃完了米饭炒菜的简单晚餐后,我沿着绿树成荫的校园散步。珍爱的Guild牌吉他斜抱在胸前。傍晚时分,阳光和煦,蟋蟀在轻吟,小鸟儿在鸣唱,偶尔也会传来窃窃私语声。空气里弥漫着芝麻烧饼的香味。这种烧饼是一种普通的小吃,是在大火炉上烙出来的。

粉刷在每座建筑物上的大标语尽管历经风雨褪了颜色,却仍清晰可辨:

“天大地大不如党的恩情大,爹亲娘亲不如毛主席亲。”

“坚决支持全世界各国人民反帝反殖民主义的正义斗争!”

“革命无罪,造反有理!”

与其说北京是现代化的大都市,倒不如说它更像一座古老的紫禁城。首都的居民正从毛泽东漫长的暴政宿醉中苏醒。绿军装和蓝制服依然是男女老少的日常衣着。父母给小孩子们穿红戴绿、涂脂抹粉,也是一种对自己单调着装的补偿吧。

眼前这一切时刻提醒着我,北京与正在兴起的科技时代、甚至是工业时代的距离是多么地遥远。这儿没有私人餐馆。食物都是由学校和单位的食堂在严格规定的时段内供应的。食用油、大米、鸡蛋、糖、盐和棉布这类日常用品都得凭票购买。身上穿的衣服、床上盖的棉被都是手缝的,这种做法延续了几千年,从未间断过。想要有私人汽车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再说机动车在狭窄的胡同里也根本无法穿行。要把这些窄巷扩展成宽阔的马路和高速立交桥并非一朝一夕能解决的事情。走在那些遍布首都、仅及肩宽迷宫般的胡同里,总令我产生幽闭的恐怖感。自行车的海洋是这座城市的一个景观。它们静静地川流不息;骑在车上的男女老少千篇一律地身穿无性别之分的中山装,个个面孔都毫无表情。

前工业时代的氛围体现出一种奇怪的安谧与宁静,然而,无处不在的“老大哥”却时刻在监视着人们的一举一动。

当地人因为害怕被人报告给当局,不敢在公共场所和外国人交谈。30年来,类似的接触被构成重罪。可现在,一般老百姓很乐意、几乎是渴望把会说中文的老外—对外国人的俚称—请进家里,看看外面的世界——尤其是美国——到底是不是像北京官方的媒体所报道的那么堕落、精神那么腐化。

我继续在校园中央遛达,享受着周围陌生的景致和声音。爷爷奶奶逗弄着蹒跚学步的孙儿,开怀大笑;年轻的情侣们肩并肩地散步,彼此的手只会偶尔碰一下对方。在这个依然极度保守的社会里,牵手被视为公开示爱,是轻佻的行为。学生们踢着足球、聊着天,成群结队地涌向公共浴室,在规定的热水供应一小时内冲个淋浴。

我来到一棵大梧桐树下,在草坪上坐了下来,随手拨出了一支舒缓的蓝调。就在这时,一个运动员模样的小伙子沿着附近一条土路走了下来,驻足听着我的弹奏。他专心听了一会儿, 迟疑地用英语问我:“你从哪儿来?”

“美国。”我用普通话一板一眼地回答他。

他兴奋地说我是他见过的第一个美国人。

“你会弹吉它吗?”我用中文问。他摇着头,礼貌地笑了笑。

我继续随手弹着。过了一会儿,我把吉它放在一边,擦去额头上的汗珠。这时,小伙子问我能不能给他看看我的乐器。我点了点头。还没等我缓过劲儿来,这小子就让我吃了一惊:他竟然一个音符一个音符、准确无误地拨出了一首披头士[3]的旋律,并同时以他那高亢清亮的男高音唱了起来:

Blackbird singing in the dead of night

Take these broken wings and learn to fly

All your life

You were only waiting for this moment to arrive.[4]

当最后一个悦耳的音符消逝,我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问他叫什么名字。

John(约翰), 跟约翰·列侬一样,我最喜欢的歌手,John听起来也像我的姓,张。”我的新朋友回答说。

摇滚乐是美国出口给中国年轻人唯一不需要翻译的东西。对John这样痴迷西方流行文化的人来说更是如此。在遇到外国人之前,他就已经“通过英美短波电台的广播”自学了流利的英文。他还自己组装了电吉它和扩音器——“a piece of cake[5]”,他自豪地说,这句稍嫌过时的美国俚语是他的口头禅——他还组织了乐队,演唱披头士、鲍勃·迪伦、西蒙和加芬克尔,和传统的英美民歌,这些歌曲也是从被禁的国际广播节目中学到的。他的乐队在校园里和在北京的各种聚会上作即兴演奏,追随者日益壮大,颇有口碑。John还跟我说,他正和他的乐手们录制只供私下流传的唱片。这种不合法的行为是会带来政治风险的,可他们一点儿也不在乎。

John像是一面镜子,从他身上我看到了自己的自由灵魂和叛逆精神,很快我们就情同手足了。我们俩是彼此的知识宝库。我是他的美国活百科全书,John也如同一扇理想的窗口,让我了解中国文化。我们把这种友谊戏称为“中外合资”——这是当时经共产党批准的外商在中国唯一的投资方式。

从那以后,我每天课后都和John及他那帮披头士爱好者一起弹吉它,经常玩到深夜。我们坐在布满杂草的泥土足球场的露天看台上,不分你我、一瓶接一瓶地喝着热京啤。几十名男女学生经常会来围观这一奇特的情景:一个美国人和一群中国小伙子一块儿边弹吉他边唱歌儿。自从共产革命及随后四十年的中美冷战以来,这还是美国和中国的年轻人第一次能够聚在一起自由地相互交流。尽管我还是个未出茅庐的美国少年,但我仍强烈地意识到这不同寻常的机会所意味的特权和责任。

John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无声的魅力,是个天生的表演者。他身高六英尺[6]——这在中国北方人中并不少见——具有运动员般强健的体魄和自然的优雅。棱角分明的颧骨和轮廓清晰的脸庞衬托着他那灿烂的微笑,让整个脸都亮了起来。我被他的魅力所折服。看得出,校园里的女生也为他倾倒,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我们每晚的即兴演奏会上。

我每天都教给John和他的同志们一首新歌。他们尤其喜欢披头士《革命》中的一句歌词:“你要是老随身揣着毛主席,那你就跟谁都没戏。[7]”作为回报,他们也教我五花八门的中文歌,从活泼欢快的童谣到纪念抗战的国歌《义勇军进行曲》。

一天晚上,我们的弹奏会结束后,John邀我去他家见他的家人。我们深一脚浅一脚地穿过校园,来到一排低矮破旧的红砖平房前。John从兜里掏出一把钥匙,打开了一扇绿漆的铁门。走过小菜园,我们进了一间烛光照明的堂屋。电力供应不过是最近的事儿,是靠不住的奢侈品。与其在电灯上花本来就挺紧的钱,这些极度节俭的人情愿在太阳落山后点起蜡烛照明。

John推开后纱门,一位年纪50 开外、头发花白的妇人抬起头来,热情地微笑着迎接我们,双目流露出喜悦的神情。她继续织着手上的毛活,毛衣针发出有韵律的咔哒声。房间不过100平方英尺, 陈设简单,但却整洁舒适。一张双人床紧靠在一面墙边,几把用旧了的扶手椅整齐地摆在墙角。我知道John为什么这么帅了。John的母亲尽管眉宇间爬上了因操心而出现的皱纹,但她风韵犹存。John让我管她叫“妈”。在房间的另一个角落里,他的姐姐安静地坐在一张椅子上。

“她不会说话。” John料到了我的疑问,对我说。“文革[1966-76]期间审问的时候红卫兵把她从三楼窗户给扔出去了。”

从窗户给扔出去、造成脑损伤、成了哑巴,这一切都是因为激进的学生受了那位神坛领袖的号召,进行狂热革命的煽动,采取暴力行为的后果。我默想着,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颤。

John最初的记忆不是小学的课堂,而是参加对老师进行“政治批斗”。从19661976这十年间,毛泽东号召年轻人要“推翻一切旧秩序”“闹革命”,中国大多数学校都停课了。所谓的革命活动包括在北京工人体育馆观看公开执行的死刑枪决。不幸的是,文化大革命最终也革到了John一家人的头上。John的父亲是汉语古典文学教授。自从父亲被学校红卫兵的一派抓走后,John从此就再也没见过他。最后,他们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他父亲“死于审讯”,就不了了之了。现在我又亲眼看到他姐姐因此所受的遭遇。发生在这个家庭的悲剧对John和他的家人带来的痛苦到底有多深重我根本无法想象。

自共产党执政以来,从John这代人开始,他们即不相信毛的救世宣言 、也不相信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他们有新的信条:相信自己。不用说,对共产党的干部们,这可不是什么悦耳的副歌。

John的母亲请我留下来吃晚饭,我欣喜地答应了。她打开一盏落地灯,把我 领到一张躺椅上,随手递给我一份当天的北京日报 给我看。接着她就和John在那比壁柜大不了多少的厨房里忙活起来,准备简单而丰盛的晚餐。

就在John和他的母亲刚做完饭的当口,电就停了,电力供应真是靠不住。不过,这倒不失为温馨的麻烦。在平静轻松的烛光中,一桌令人垂涎的菜肴摆在了我们面前——竹笋炒尖椒、麻婆豆腐、watercress香菜番茄清汤、还有葱油饼。John又端出了一大盘热气腾腾的莲蓉包,那是他的招牌甜点;当然还少不了盛得冒尖的米饭。米饭是当时中国人的主食—对那些买得起大米的人来说至少是这样。

“真不好意思,用这么简单的便饭招待您这样的贵客。” John的母亲对我说,她双睑低垂,一派传统的谦恭。

“好吃极了”,我由衷地告诉她。

吃到最后,我也学着他家人的样子,把饭碗端到面前,用筷子把最后几颗闪光的饭粒划拉到嘴里。不能浪费一粒粮食,这给我很深的印象。我想帮John收拾桌子、清洗碗筷,可John和他母亲说什么也不让我动手。我只好坐回到椅子上,重新拿起报纸逐字逐句地看了起来,心里对如此特殊的礼遇再次感慨起来。有史以来,世界上最古老的文明第一次向外面的世界敞开了大门。我再次发誓,一定要珍惜这难得的机遇。

 

19838

我在大学的学习环境非常理想。上午在语言课上,我刻苦学习汉字,练习普通话甜美流畅的发音。剩下来的时间,我骑车去探索首都的历史景点——故宫、颐和园、天坛、博物馆、公园、还有长城。晚上,我和John跟他那帮朋友一起弹奏。

对我来说,向我的新朋友介绍美国200年的历史就足够了。可John却要向我传授有着五千年的中国文化和历史,并以此为己任。他教我阅读唐(公元600-900年)诗——我最喜欢的诗人是寒山,他的禅诗音律简洁寓意深远。John还向我介绍道家先贤老子、庄子的永恒智慧,教我背诵四字成语,受过良好教育的中国人对成语都能运用自如。这些精辟的智慧妙语也包括John最常跟我说的那句话:“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 “好事多磨。”

我的新朋友和老师还向我传授中国人的传统健康观念。我开始在清晨打坐、练武术、喝好多的绿茶,做按摩、针压、吃中草药,以此保持身体内部的平衡。我本能地迷上了这种生活方式。仿佛我前世就是个佛教和尚似的。我在美国的童年、少年和青年时期已经养成了黎明之前就起床的习惯,显得与那片夜生活的土地格格不入。在中国,早起既是美德也是必需。毕竟,电力供应根本靠不住,说断就断。

激动人心的变化随处可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新领导人邓小平用改革开放代替了毛泽东灾难性的“永远革命”的政策。这对中国而言是激进的逆转。它解散了毛泽东时期的人民公社,把土地归还给农民自种庄稼, 这是几千年来的传统。 可是在共产党领导后,农民的私有土地被强制收归集体所有的做法导致了 “大跃进”(1959-1961)期间的全国性大饥荒。通过鼓励外国投资和发展市场经济,邓小平采取的实用主义的“黑猫白猫”(“不管黑猫白猫,捉住老鼠就是好猫”)的理论,让停滞了几十年的中国经济再次启动。(毛泽东那句铲除自由市场的著名比喻是:“割资本主义的尾巴”。)这条新的道路同时也暗喻了共产党对其高度官僚化政治体系的改革,以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带来的翻天覆地的社会变化。

随着改革的蒸蒸日上,集体的沉重感也在消散。人们在日常生活变得更加轻松振奋、充满生气。妇女们开始脱掉毛式服装,换上色彩更鲜艳、款式更大胆暴露的服饰。大街上,涂脂抹粉、穿裙子、甚至穿高跟鞋的年轻妇女越来越多,不足为奇——要是在十年前,光评这些就足以判你去劳改了。

从前冷落的马路现在也沿街搭起了摊棚,成了热闹的自由市场。在这儿,几年前尚不可想象的各种优质产品如今应有尽有。类似柑橘和绿菜花这样的新鲜水果和蔬菜也首次出现在北京寒冷刺骨的严冬里。在过去,除了共产党的高级干部之外,普通人在冬天能吃到的水果和蔬菜只有苹果和大白菜(大白菜也被称为“爱国菜”,因为每天吃大白菜是每个爱国公民的职责)。

半个世纪过去,终于又允许老百姓做生意了。生意机会自然而然就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话题。我这个美国人,对这种随心所欲、充满活力的氛围是司空见惯的。可这儿的人们几十年来在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事无巨细都得循规蹈矩;现在他们终于有了选择的自由,当然兴奋不已。我看得出,这些天生就是企业家的中国人对这来之不易的自由与独立十分珍惜。对这种来之不易的东西,他们想要更多地得到,而不是轻易地放弃。

John每天都和我探讨我们看到的巨大变化。“邓小平肯定明白他引发的这场变化的大潮。” John在一次深夜和我谈论政治的时候,如是说。“他希望的是共产党平稳地驾驭改革大潮,并随之进步,而不是被潮水湮没或推翻。”

“毛泽东的政策导致的是动乱和贫穷,” John继续说道,“在这之后,大多数中国人都甘愿忍受目前的独裁者,只要他能让中国在世界上回复实力和影响、在国内让老百姓生活水平有所提高就行了。”

John解释说,邓小平的政策试图解决几百年来被称为“体-用”(本质与功能)这一令人进退两难的问题。其挑战在于如何把先进的西方科技文明与历史悠久、但陈腐的儒家传统完美地结合起来。

“没什么神奇的办法”,John 一边关灯准备睡觉一边总结地说道。这天晚上我们聊得太久了,我住的宿舍大门已经上了锁,回不去了。“咱们得按邓小平一再重申的话去做:‘摸着石头过河’”。

这种彻夜逗留变得越来越频繁,我索性搬出了学生宿舍,住进了John的小卧室。虽然我们来自世界的两端,有着令人难以理解的、截然不同的社会经济背景——John曾天真地惊叹说:“一个人干嘛要两台电视?干嘛要两辆车呢?”——但我们的关系日渐深厚,而我也像被他家收养的一员,受到John、他的母亲和姐姐的厚待。

我经常掐自己一下,看是不是在做梦。当我短短几个月前离开美国时,只不过是个典型的美国少年,只对体育运动、摇滚乐和女孩子感兴趣,才不关心国际大事呢。而现在的我,极有可能是半个世纪以来第一个住到中国家里的美国人。

John着手把我培养成一个优秀谦逊的中国小伙子。他教我如何“吃苦”。在这个机遇不多的社会中,“吃苦”是获得成功不可或缺的美德。我们每天清晨四点起床,到学校操场旁的空场上练习武术,然后就去市场买菜(没有冰箱,人人只好每天买菜)。在他的厨房里用海绵洗过澡之后,我们一起吃早餐——在John的妈妈照顾他无法自理的姐姐的同时,我们会同时把早饭做好——然后我去上中文课,John骑车去附近的高中上班,他在那所学校教历史和体育。

我仿佛觉得自己是在接受基础训练,同时为自己外在和内在的升华感到自豪。每天都有新的挑战在迎接我,我这一辈子还从未在自我修养方面如此勤奋努力过呢。

 

19841

在第二个学期即将结束时,我曾认真考虑过在北京留下来,不回美国大学了。但我曾答应父母,先回到杜克大学拿到本科学位后,再看北京对我是否仍有巨大的诱惑。离别的当天,我把钟爱的吉他作为礼物送给John。他擦去眼角的泪水,以他特有的幽默说:“我会好好照顾它。我知道你会为它回来的。”

 

19856

离开中国后的那段时光里,我重回北京的决心与日俱增。从杜克大学一毕业,我立刻搭上第一班飞机回到了北京。

我没有告诉John,直接来到他家门口。我在门上轻轻敲出Bo Diddley 的蓝调节拍——“嘭哔嘭嘭,哔嘭嘭”——这是我们俩过去约定的密码。

“噢,天哪!”我听到房间里的传出一声惊叫。

门一下就打开了,我又看到了那张熟悉的笑脸。我们像失散多年的兄弟,紧紧地抱在一起。他立刻把我拉进屋子,带到沙发椅上,沏了一壶绿茶。

我们谈起这段分开的日子里各自的经历。我们虽然偶有通信来往,但那时中美之间还没有电话通讯,所以我们都有满腹新闻要告诉对方。有浓茶和温京啤的助兴,我们分享着彼此的往事,畅饮到天明。

我告诉John我得到了一份英语教师的工作,就在他任教的学校——北京师范学院。因为我的新身份,学校给了我一套招待所里的公寓,有门卫把守,就在校园边上的角落里。这是个特意安排的偏僻位置,这样才能把外国人和他们所体现的“精神污染”跟当地的中国人远远地隔离开来。

我那张旧行军床依然还塞在John那间狭小卧室的墙角里。从此, 我索性多半时间就在他那儿过夜。通常,我都在天黑以后到他那儿,天亮前离开,尽量不让别人注意,以免给John的家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幸亏John的母亲是当地居委会——外号“小脚侦缉队”——的头头。这些由退休妇女组成的网络把共产党的统治延伸到中国的每个家庭。这份工作算是校方对她家在过去几十年来所遭受的苦难的一种补偿。只要稍有政治上的风吹草动,John的母亲第一个就会知道。她默许了我和John之间的密约,就这样,她对曾让她全家付出过沉重代价的这个奥维尔式的统治系统进行着无声的反抗。

不管你是多有操守的中国人,你也只能在腐败的共产党体制下满腹牢骚地工作,别无选择。但我也注意到一些人已经开始巧妙地抵制党的领导。微小的裂痕已慢慢出现在这庞大的统治结构中。

我把新居布置成家庭办公室——配备了一台砖头式的手动打字机和一台禁运的短波收音机。我时刻准备着,把自己投身到在中国的新生活和工作中去。我的教学任务相对轻松,让我有充足的时间去追求当作家的理想。我跟杜克大学的校刊和我老家的日报《纽黑文通讯》(The New Haven Register)签了约,时常发稿件给它们。

John把北京最新的文化动态讲给我听。乘着经济快速发展的东风,John的乐队常在新开张的豪华酒店里为外国观众登台表演。这些酒店,没有外国人的陪同,一般中国人是进不去的。他一个晚上赚的钱比他当中学老师一个月挣的薪水还多呢[8]

John兴奋地告诉我目前正席卷于首都的一种文学新浪潮:“伤痕”文学。它是以戏剧性第一人称叙述的方式,讲述在毛泽东发动的文革的疯狂时期人们所遭受的骇人听闻的苦难。这些通常由自己出版的地下图书在北京和其它城市里广为流传,读者都渴望从共产党控制的文字、广播和电视的宣传机构以外的渠道获得消息。

邓小平对这种地下文化活动采取了有限的容忍态度。在中国读书毕竟是有闲阶层和有此爱好的人干的事儿,这些人只占中国人口极小的一部分。这种现象让邓小平愈加深信,毛泽东用一代人实现共产主义的想法未免过于激进。邓的领导班子认为,中国要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来发展经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在共产党政治的严格控制下搞资本主义经济的官方说法)——然后才能考虑毛泽东提出的社会乌托邦的理想。

 

19859

这是我上课的第一天。我早早来到教室,迫切地想见到我的新学生。我有20个学生,都是学院里的老师。跟土生土长的美国人学英文,这种特权是对他们长期为共产党服务的一个奖励。

他们的英文水平参差不齐,有的能说上两句,有的则一窍不通。每个班都有一名班长——一位信得过的共产党小干部,负责管理班上的纪律,监督每个学生,确保他们不会和外教走得太近。我们班上的班长是一口浓重的南方口音,又矮又胖,肚皮圆圆的。课后他走上来自我介绍,然后直言不讳地跟我说,他会向校方汇报我的课堂表现——即我的所有活动。“这完全是为了保护你。”平同志语气坚定,脸上挤出僵硬的笑容,看不出丝毫的窘迫。他说话时那种理所当然的口气让我大吃一惊。但我马上默默地提醒自己,我是生活在刚刚饱受创伤的异国文化里,必须以沉默的态度接受这些文化差异。但这次谈话对我来说也是个有力的提醒——我必须时刻谨慎小心,和学生保持距离,弄清哪些人值得、哪些人不值得信任。

我的首要任务是给每个学生取个英文名字。我让他们自己挑,结果令人捧腹,也很发人深省。一位主妇模样的数学老师先站了起来:“我的名字叫贝茨·罗丝。”我问她为什么选这个名字。她回答:“美国的第一面国旗就是贝茨·罗丝缝的。我爱美国,也喜欢缝纫。”这位满头白发的女士解释道,咧开嘴笑着。

其他同学也纷纷效仿。我们班里还有个“罗宾汉”(“因为他劫富济贫,就像社会主义一样”)、麦克道尔·道格拉斯(“我的梦想是驾驶F-16战斗机”)、魔术师约翰逊(“我爱NBA”),还有相当一部分同学取了《圣经》里面人物的名字,如约瑟夫、玛丽、马修、还有保罗。西方——尤其是美国——的文化象征对这些人有如此巨大的吸引力,真让人感叹。过去几十年来,中国一直对老百姓宣传美国是如何邪恶腐败,并且不断给他们灌输马克思的理论:“宗教是人民的鸦片”。我悟出这样一个道理:要想激发人们对某一事物的兴趣,先把它禁止,接着再反复强调其危险性。没有比这更行之有效的办法了。在中国和在西方,其实没什么两样。

出国对所有的中国人来说几乎是遥不可及的幻想,除非你特别有路子。正因如此,能和一个美国老师打交道、从他那里学英语、学美国文化、社会和风俗习惯就成了绝佳的机会。我的学生和我一拍即合。很难说是谁从我们互相的交往中获得了更多的乐趣——是他们还是我。

我每天都把吉他带到班上,把它当作教学工具。一下课,我们就把课本扔到一旁,由我教他们一首新歌。我分发乐谱,先给他们弹一遍曲子——“答案在风中飘” (Blowing in the Wind), “乡村之路”(Country Road, “寂静之声”(Sound of Silence, “这是你的国土”(This Land Is Your Land),等等。我们还一起学习、解释歌词大意。一次我开玩笑,教给学生一首披头士的 “一起来” (Come Together)这支歌。贝茨·罗丝站起来,用结结巴巴的英语天真无邪地问道,“我不明白歌词是什么意思:

 

‘他不擦鞋油
他有胶皮足球
他爱瞎胡闹
他射可口可乐’”

 

我大笑起来,坦承我也不明白,但我猜这首歌与毒品有关。学生们若有所思地频频点头,意识到使用娱乐性毒品正是当代西方社会的一大灾难。在中国,毒品很容易让人联想到19世纪中叶鸦片战争的悲剧。当时,英国人倚仗坚船利炮,强行向中国人出售印度种植的鸦片,以攫取贸易顺差。然而,任何有自尊的中国人是不会吸食毒品的,更何况毒品也无处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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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约摄氏37.8度。

[2]1.82m长,2.44m宽。

[3] Beatles,又译甲壳虫乐队。

[4] 黑鸟歌唱着黑夜的死亡,用破损的双翅学习飞翔;你生命的一切,都在为这一刻的到来而瞭望。

[5] 小意思。

[6] 大约1.82m

[7] And if you go carrying pictures of Chairman Mao, you aint gonna make it with anyone anyhow.

[8] 80元人民币,当时相当于1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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