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仗(文论)
——夏志清与唐德刚
◎
张桂华
引言
此事发生在几十年前,早已结局,现在再谈,应该不会有再起波澜之虞。
翻出这件旧案,是想据此谈论一下“人性”,中国文人为人著文中所表现出的习性。笔仗不是“小说”,但两位均已过世,权当其小说人物。两位离小说事实上也不远,一位是专治中国小说教授,一位历史教授,却搞过创作,所写小说在美国报章一载几百天的。
我所要谈论的文人习性,自然不限于两位,但两位是名人,名列美国学府最知名华裔文科教授,谈他们,可便宜收“两位尚且如此,其他不必再言”之效。而且,两位之争极具社会学个案意义:一典型,两位之争中所表现的习性,在中国文人中普遍存在;二集中,在我所见识过的文人笔仗中,很少有如此长篇幅又如此集中表现文人习性的记录。最后一点,老实招来,我写有此事旧稿,可省却叙述之劳也。
(上)事件之始末
1、唐德刚《海外谈红楼》
1986年初,唐德刚撰文《海外谈红楼》,文章刊台湾《传记文学》1986年5月号,同时刊于5月6、7日《中国时报》“人间副刊”。唐在文章中“谈红楼”之余,批评夏志清《中国古典小说》一味崇洋,以西方标准衡量中国古代小说,贬低了《红楼梦》等小说的价值。此文立即引起夏志清长文回应。
2、夏志清《谏友篇》
夏志清《谏友篇》文还署有一副题,“兼评唐德刚‘海外谈红楼’”,文章刊《传记文学》1986年8月号,同时刊台湾《联合报》和纽约中文《世界日报》。文章分九小节,一万八千余字。
夏文开首说:“唐德刚教授常在文章里开我的玩笑,我从不计较。二十四年的老友了,他要在笔上占我些小便宜,也就由他,反正不会有人相信那些并不可笑的笑话的。”可夏认为,唐《海外谈红楼》文已“不再善意地开我玩笑,而是在恶意的谩骂了”。为免读者误会,“只好写这篇辩正,把‘海外谈红楼’详加评析。”
夏首先指责唐的治学态度:“‘海外谈红楼’和德刚近年来大半文章一样,写得轻浮草率,落笔一点也不谨慎,读了教人摇头。德刚自以为样样都懂,其实好多学问只知其皮毛,文章里有时以内行自居,发些总括性的怪论,令人发笑。德刚写文章,的确自有一格,我在《胡适杂忆》序里曾称之为‘唐派新腔’。但他同传统文人一样,太讲究气势了,写文章时不肯作些学术性的准备。因为一查书,可能文气就断了,不如不查书,一口气写下去,文章里错误百出,倒是无所谓的。德刚也太欢喜诙谐的笔调了,为了博读者一粲,歪曲事实,颠倒是非也在所不惜的。”
夏嘲笑唐对“中国小说学,根本未入其门,实在没有资格写什么小说论文的”,唐能被邀请参加数次“红学讨论会”,因为唐与会议召集人威斯康星大学周策纵教授“私交甚厚”。
夏责怪唐“公私太忙,饭局太多,因此写‘海外谈红楼’,事前就只读了《古典小说》首章〈导论〉,而且读的还只是中译本而非原文。”而所引“导论”文字,也是“删削译文改原意”,夏嘲谑道:“德刚自己写文章粗心大意,把我整段议论,削得残缺不全,倒是用过一番心计的。看来是老老实实的江北人、合肥佬,却也会暗算人的”。“不管他真糊涂还是假糊涂,他把引文删得不成体统,藉以制造我鄙视中国小说之印象,实在是很不道德的”,“给人的印象好象我故意在污蔑中国小说”。
不过,夏仍然坚持《中国古典小说》中的基本论断,即:中国小说只有与西洋小说相比,才能得到完全公正的评断;中国古典小说虽比其他地区小说优越,但比不上西洋小说。“真正好的小说家该是个具有‘匠心’、‘统一的人生观’和‘独特的风格’的创造者。这句话没有说错。这样的小说家西方很多,而在旧中国实不多见。不管我们如何偏爱自己的文学传统,这个最基本的事实是不容否定的。”
夏文的后半部分与“谈红楼”不太相干。夏指唐恶意类比,将夏的苏州籍贯、吴侬软语与清末狎邪小说《九尾龟》混为一谈,给夏制造一个“人品不正、人格可疑的形象”。夏反唇相讥,唐读了四十多年《红楼》,“详细玩摩”的仍只是小脚、辫子等物,这种狎玩式研究,以及对林黛玉病态美容、梅兰芳男扮女装的兴趣,带有前清遗老遗少的味道。
对唐指夏为“极右”,夏认为这番话有“政治用意”,“德刚自己早已三访大陆,日内即要直飞北京,再转往哈尔滨开红学会议。酒席吃得多了,人情债欠得多了,怪不得德刚近年来写的大陆旅游报告、感想,一味讨好官方,愈来愈给人‘浅薄可笑’的印象了”。
最后,夏要唐珍惜名誉,批有恩于己的老友,“在道义上总有些说不过去呀!”希望唐多读几遍这篇专为他写的文章,“以求有所觉悟,在做人、治学、写文章各方面自求长进。”
3、唐德刚《对夏志清〈大字报〉的答复》
唐德刚反应极快,仅隔一月,《答复》文即刊10月号《传记文学》,同时刊台湾《中国时报》和纽约《中报》。唐文略短于夏文,分段却多至十六节。
唐直截了当将夏文比为大陆“文革”时的“大字报”,“对我作极其下流的谩骂和人身攻击”。《海外谈红楼》只不过“引了他大著里的几句话,并附了三、五百字的评语。这是文化界常有的学术探讨,未牵涉到半丝政治或人身攻击。而他一下就来了两万字的谩骂”。“用尽下流字眼之外,还要‘扣帽子’、‘打棒子’,作政治性的栽诬”。
唐认为,这种“越乎学术之常轨”的做法,是夏有意识在政治上做文章以“自抬身价”:“第一,把唐德刚先扣个红帽子;第二,对国府当局自抬身价,且看我夏某在‘反共’阵营里的地位,不在‘四大金刚’之下?第三,在中共现行统战政策之下,对‘大陆官方’显示其‘台湾关系’——他已被邀请过去‘讲学开会’、‘遍游名胜’一次了;第四,夏、胡(适)并列,重要可知!想不到,我在一篇论学的小文章里,提到他不过三数百字,竟给了这位极有心机的‘名学者’这么大的‘政治资本’!”
对夏文谈及《中国古典小说》所获好评,唐讥刺道:“用下流话骂人已属下陈,夏氏还要‘唱戏抱屁股’,自捧自。说他自己的著作,‘内行一致好评’、‘盛誉至今不衰’。又说他自己的学问‘之深之广’,非别人‘所能想象’等等,可谓肉麻当有趣。”
对于夏指责唐常开无聊玩笑,唐则回敬道,夏的“疯气要改改”。唐描述夏,“每次相遇,他总要藉酒装疯,或用下流的言词,或绌人扬己”。可于今“真把他当作疯子,就太小看他了。但多少年来,我也曾感觉到他底行为有点不可解,因为夏先生的‘疯’是因人而异的。在哥大某些权威人士(当然是白人)之前,他总是驯如佳儿,静如处子,未见他‘疯’过一次。对某些华裔朋友,他也只是背后嘀咕,当面绝少轻言妄动。”。另一方面,夏是文学教师中“最自尊自大的一位。只许他骂人,不容人批评他。夏曾公开宣称,他的论述是‘绝对碰不得的’!天下哪有这种事情呢?可是,大家都知道夏先生的个性,也就不愿多事了。呜呼!这也是我们民族文化弱点之一吧。大家专讲好听的,怕得罪人。而洋批评家,又有谁愿意反驳崇洋之论呢?于是,‘好评如潮’、‘盛誉不衰’,夏子就飘飘然,不知身在何处了”。
对夏的《中国古典小说》,唐仍坚持自己看法,认为夏“以西洋观点,过份贬抑了中国小说的本土性”,而且,夏的“崇洋自卑的心态”、“鄙视中国文化,捞过了界,简直到了荒谬的程度”,夏对中国传统绘画、音乐、建筑的批评完全是无知妄评,以“音哑、艺盲之嘴,乱骂祖先”,其对林黛玉、梅兰芳的看法也是出自其西洋标准的偏见。
唐在行文中还不时揭夏短处,指夏虽为哥伦比亚大学东亚语文系教中国文学的唯一教授,可在“诗词歌赋、文言白话、小说戏曲”中,除小说外其他各科则“胜任难于愉快”。夏不能写旧诗词,更不能文言,不通最起码的四声音韵。“他底知识面太狭隘,对当前西方社会科学发展中,最起码的概念也没有!”夏“长于上海租界,习于说洋泾滨,看好莱坞。对三、四十年代的美国电影如数家珍,每以之向人炫耀‘博学’、举行‘口试’;而对租界以外的事物则常识俱无”。对夏志清《中国现代小说史》,唐亦不屑,“中年治中国小说史于海外,始读二、三十年代作品。竟以西洋观念,私评数家前后不成体系之小说而拼凑之。竟名之曰‘中国现代小说史’!”
唐申陈自己指夏为“极右”,是因为夏“老年更不知七十年来中国文学与社会变迁之轨迹,及晚近社会科学发展之基本概念。只一味拾七十年前启蒙时代学人之牙慧,而变本加厉”。“只知贬低鲁迅,摒弃马列,而不知鲁迅、马列为何物。加以其本人对中国文学起步太晚,一本其幼年‘崇洋自鄙’之习性,大开倒车,以致治传统小说亦认为非具有‘西洋传统’之作品即不值一提。‘不怪自家无见识,翻将丑语诋他人’。茫然不知‘中国传统’为何物,他自己的‘西洋传统’又为何物,信口雌黄,而误导后学”。
唐还具体揭露夏坚持其极右立场几个例证:一,夏说美国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黑人,下流,该死”,二是夏赞成南非种族隔离法,认为这是南非白人“维护文明”的措施。“夏先生的华裔朋友们知道他的心态,也知道他这种心态由文学思想化为人生哲学的经过,总想帮助他,启发他,劝他稍学‘开明’,自习‘进步’”。可夏却自甘为“不开明”、“不进步”,甚至以“落伍”为荣,以“反动”自誉,令人啼笑皆非。唐文最后“希望夏教授今后做人,保留点王阳明说的人类与生俱来的良知,和孟子说的羞恶之心”!
4、陆铿调解,夏唐杯酒言欢
夏志清、唐德刚一来一往笔战,在台港和美国华人社会中惊动一时。但此事为时甚短,两人即告和解。
《传记文学》杂志发行人刘绍唐赴美开会,归程道出纽约,恰逢大陆文人萧乾访美,纽约文艺、史学界举行酒会欢迎刘、萧两位。《华语快报》发行人陆铿借此良机,出面担当和事佬,调解因笔战交恶的夏唐两位,结果功德圆满,两位化干戈为玉帛,杯酒言欢。
酒会夏志清先到场,他在等候唐德刚时诙谐而又感慨地说:“我们两人是哼哈二将,唐德刚是哼将我是哈将,一分开之后再也哼不起来哈不起来了。”酒会上,夏唐两位激动握手,眼中含着泪水又激动拥抱,夏拥抱唐时,还在唐脸上作俄式亲吻。
参加这次酒会的,只有刘、萧和夏、唐四位客人,其他都是出钱的主人。和事佬陆铿现场解释说:夏唐笔战的和平解决,主要原因是夏唐与刘绍唐、萧乾都有深厚友情,并且夏唐两夫人也是好朋友。陆开玩笑说:“在唐‘内阁’和夏‘内阁’的支援之下,这一和谈是必定成功的”。唐德刚听罢方恍然大悟,立刻趋前拥吻夏夫人以示感激。
席间有人开玩笑,将夏唐之战与李敖胡茵梦短期婚姻相比,外人不知真假,只知夏唐两位“知名度各增百分之二十”,且赚了大笔稿费。作家丛甦在会上发言,她抱怨两位在文章中嬉笑怒骂作私人攻击,并没有很严肃作学术性论辩。她认为华人学术界最缺乏学术性论辩,而论辩是学术进步的方式之一。
5、刘绍铭文和柳无忌文
同年12月号《传记文学》刊出刘绍铭《‘夏唐之争’尘埃定后》和柳无忌《存殁十忆》两文,对夏唐笔仗提出批评。刘是《中国现代小说史》主要译者,柳是中国著名诗人柳亚子之子,与夏唐两位均相熟。
刘文不长,开篇即不客气指“两位前辈意气用事,不足为训。我说不足为训,并非指二人因红楼梦看法相左而争论,而是他们因此撕破了脸。二十多年的交情了,怎可以一下子就反目?晚辈看了,作何感想?”
刘认为,为政治见解不同,今日朋友变成明天敌人是寻常事,为学术则全无必要。刘还设想了此事可免的合情合理之做法,如若唐事先将文章让夏过目,纵使夏不同意,也不至于反目。唐没这样做,可能是夏唐两人几十年玩笑惯了不以为事。在例举正常学术批评之后,刘道:“夏、唐之争,恰巧相反。他们的文章,我这个做晚辈的,越看心里越发毛。怪不得人家说,从最好的朋友变成最可怕的敌人,往往是一念之差。幸好他们的‘笔战’适可而止”。刘呼吁:“此风不可长”。
柳文《存殁十忆》忆了十位人物,文分五节,每节两位,依次为:钱穆、叶公超,陈雪屏、周至柔,罗念生、罗皑岚,刘子健、刘若愚和夏志清、唐德刚。虽然前八位也是柳的朋友同事,但在此主要为末两位夏唐作铺垫,因为柳撰此文“希望他们和平共荣——事实上这点希望就是我写这篇文章的重要动机。”
可文章寄出还未刊,夏唐之争已和平结局,于是柳去函《传记文学》,要求删去此文中有关夏、唐部分。编者却没有遵从,编者认为:作为学术界和文坛前辈,柳文对“后辈关怀与期勉之情,洋溢纸上”,“语重心长。唐、夏之争虽已烟消云散,但对国内外学术界朋友,仍有警惕作用。故本文有关唐、夏一节仍照旧刊出,编者有违柳先生原意,谨致万分歉忱。”
柳在文章中说:“关于他们两位最近的文字论争,如在〈传记文学〉上发表的,有时超出了学术范围,我不愿置词,以为是多余的多余。这里,我要强调的只有一点:我们这些朋友们在美国学术界得到的天下,是经过长期的挣扎、斗争、努力,方始打出来的。这种地位既然在艰难中得来,还得稳打稳扎,不能自乱阵势,外侮未来而兄弟先阋于墙。夏、唐这两位过来人,一定与我有同感,因为这也是经验之谈。”
柳接着谈了自己在美国谋教职的曲折、帮助夏志清谋教职的“经验”以及与唐德刚的相知,然后小结道:“如要在国外做出一番事业,尤其在人文科学方面(在找职业时这科学二字不发生效力),并非轻举可得,学问以外,还要有坚强的毅力,百折不挠的精神,以及大好的机会”。最后,柳希望如夏、唐这些已在学术界有地位的朋友,不要浪费时间作无益的意气之争,自起内阋,为外人所窃笑,而要和衷共济,团结一致,再接再厉做出更卓越的成绩,有余力再去提拔新进,帮助那些尚在困难中奋斗的年轻一代学人。
(下)事件中表现之文人习性
这里将“人性”,具体化为文人习性,即现代文人之争时最常表现出的态度、方式和习用套路。为清楚起见,我分为若干类并加上小标题。
1、过度敏感,往坏处揣测对方意图
夏志清认为唐德刚已“不再善意的开我玩笑,而是在恶意的谩骂”。可在外人看来,即便唐批评有误,却与唐一贯所持立场和行文风格无大差别,谈不上“恶意的谩骂”。夏为一篇文章中三五百字就如此发作,未免反应过度。
夏指唐“删削译文改原意”,令人“读起来意义不明”,“给人的印象好象我故意在污蔑中国小说”。这一指责却不公平,《海外读红楼》引文虽有省略,但除了“一切非西洋传统的小说,在中国的相形之下都微不足道”这一句可能“意义不明”外,其他并无问题。
可能“意义不明”,是因为夏说的三层意思(中国小说只有与西洋小说相比才能作出公正判断;非西洋传统小说与中国相比则微不足道;中国小说出身卑微不能迎合现代高格调口味),前后两层否定中间一层肯定,有一个转折。可读下来还是明白的,至少不会往相反方向理解。
夏真正计较的其实只是“卑微”一词。这第三层意思,夏以后自己改译为:“中国白话小说既源出小市民的说唱文学,我们更不应指望它会迎合现代人高格调的口味”。唐文用他人译而未用夏自译,因为他译比夏译要早,流传更广,比如,大陆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个选本中所收录的夏这篇“导论”就是他译。况且,夏英文用的词就是“humble”,译成“卑微”,又有什么错呢?难道原文也一并改么?可夏却为此批唐“用过一番心计”,“会暗算人”,“很不道德”等等。
《海外读红楼》中还有一段文字:“软语吴侬,夏教授爱之深、幕之切也,舍之而用‘江北话’著书者亦市场经济之发展使然也。设夏氏亦以其乡贤之‘九尾龟’文体述稿,则志清亦难免‘赊酒食粥’矣。”对此,夏一一加以辨正:他不爱‘吴侬软语’,《九尾龟》作者非苏州乡贤而是常州人氏,写作、写文学评论必得用“江北话”——即国语或普通话——用苏白无法写等等。夏如此答,简洁明快,应已足够。
可夏却不就此罢休,继续发挥而作严重推断:因《九尾龟》常被人误为“嫖妓指南”式狎邪小说,将其与夏联系,就使其“可笑可鄙”。唐是在费尽心机给夏制造“一个人品不正、人格可疑的形象”,目的是要读者相信,“一个行为卑劣之人也就写不出什么值得信赖的文学批评了。”甚至连唐恭维夏的“名重海外”,夏认为也是“不怀好意”,实际意思是:夏可能名重“海外”,但大陆和港台对其并不重视云云。这也太过敏感了。
诚然,唐遣词造句不甚严肃,联系《九尾龟》略有轻薄,但至多只是玩笑,玩笑之余仍然在讲理。可夏从《九尾龟》联系到“嫖妓指南”,推论到“可笑可鄙”,再推论到“人品不正、人格可疑”,再推论到唐的用心是要使读者相信夏写不出值得信赖的文学批评。不嫌推论得太过太远么?就一个《九尾龟》,承载不了这一套连环推论的。至于名重海外,须知,大陆是将港台也包括在“海外”的呀!
这样的过度推论和极端联想,使我忍不住猜想:这大概不是真的要讲理,而是文人借口做文章。对方误用一个词、说错一句话、前后文联系出现一个闪失,好,正好作为文章“由头”,于是借题发挥,故意拉扯,无限引申,一口气写他个几千字,既可攻击对方,又可炫耀文才和学问。许多无谓的是非,也就在这有意无意中酿成。
在这一点上,唐的表现比夏要收敛,唐只是笼统指夏文“恶意的谩骂”,“极其下流的谩骂和人身攻击”。不过,夏“人身攻击”有之,“谩骂”则谈不上。
2、人身攻击,不忌污言秽语
人身攻击,有个别用词的,如夏指唐“脸老皮厚”,这无啥要紧;有整体性的,或明或隐主要攻击对方性取向、性偏好,这就需要认真计议了。
夏批评唐“留恋过去,维护传统,真称得上是辜鸿铭的后裔”,而辜是“妓院的老主顾”,且有著名“茶壶、茶杯”妙喻名世,于是夏代唐感叹:“余生也晚,再也享受不到他那时代中国男子的种种特权了!”
唐在《海外谈红楼》中曾以林黛玉“三围”不合西洋标准为喻,形象说明不能以西洋“标竿”评价中国小说。夏以鲁迅指林黛玉为“一副瘦削的痨病脸”为由反驳,并引申说:“至于她的三围尺寸,作者既未提及,关我们什么事?但我国老派读书人,都有《肥皂》主角四铭先生之癖好,诵读戏曲小说出神,真想拿两块肥皂,给崔莺莺、杜丽娘、薛宝钗、林黛玉‘咯支咯支遍身洗一洗’,这样也就有机会去量她们的三围了。”
这些“极其下流”的言词是男对女取向,还有男对男取向。夏拿出唐早年写的《梅兰芳传稿》说事,讥刺唐将梅描写成“明眸皓齿,皮肤细腻白皙,指细腰纤”,“实在不必用这种笔调来自我陶醉一番,读来让人感到浑身不舒服。”
如此不堪的攻击,自然要引起唐的激烈反击,自然同样是人身攻击。唐指夏以小人之心度人,所以才会因《九尾龟》而联想到“嫖客”,实是不打自招。“夏先生最爱宝玉,且不时流露自况之情。他讨厌黛玉,那倒不是因为林姑娘的小心眼儿,而因为她是个‘痨病鬼’,在生理上无实际功用。”
其他不论,对个人性取向、性偏好的任何指摘都属纯粹的人身攻击,尤其在西方社会。夏对唐隐约的同性恋攻击,更属现今美国社会中犯大忌的“政治不正确”。两位高级知识分子沦于如此低级错误,实在不应该。
3、政治性上纲,排斥异端
政治性上纲上线,本是中国大陆习惯,想不到海外华人也未能免俗。
夏持反共立场,这是大家知道的,可为此在学术文章中夹缠就不合适了。夏指唐“早已三访大陆”,“一味讨好官方”,夏讽刺唐不谙时势,眼下大陆学术界对胡适十分看重,写文章骂胡适、夏志清,实在愚笨之尤。在今日,“有谁稀罕党性太强、丑表功式的空洞文章呢?”夏并表示自己不会追随唐“学习进步”,因而能被请讲学、开会、遍游名胜,他要保持节操,维护自己做人的原则。
唐文章一开始就回敬夏,指其自抬身价,给唐扣红帽子,向台湾自抬身价。如果说,这段话分寸有点过,那么,唐在文章中例举夏的几个“反动”事例如指马丁•路德•金该死、南非种族隔离是白人维护自己文化的必要措施等等,就太过了。太过不在于道理而在于人情,因为,这些在今日美国社会是大错、大谬不然的事。幸好,这场争论发生在几十年前,不然的话,恐怕会有麻烦。
4、指责对方忘恩负义,不惜撕破脸面
这一点不能说最恶劣,却是最低级的,小儿吵架,姑嫂勃谿才会用到的把戏,居然也在堂堂学者争论中上演。
夏说:“假如德刚珍惜自己的名誉,写‘海外读红楼’之前,应作如此考虑:适之先生是我的恩师;我和夏志清之间政见虽不同,也是二十四年的老朋友了。我曾恳求他为《胡适杂忆》写序,他却从来没有求我写过一篇序、一封推荐信,为他谋过一个职位呀!把自己的恩师、畏友打成‘走资’‘崇洋’的极右派,在道义上总有些说不过去呀!”
唐在文章中不稍避让,迎头回击道:“夏先生曾提出他为拙著写序,曾为我作荐函;显然希望我受施勿忘。相反的来说,我请他作序,宁非文人相重之义乎?恶可视为施恩求报?他为我作介函,我一直感德不浅。但是夏先生就忘记了,他在哥大原领正教授之极低薪,后来岁入顿丰,岂非因敝系同人,基于血浓于水,拔刀相助而然乎?此等小事,在论学之争中,本不应提出。但渠既提之,我若不解释,岂不成单方面忘恩负义之徒哉?”
知道这是小儿科,可还是忍不住出手。
5、直点命门,贬低对方学问文章
前面几点,或可说夏处攻势,唐处守势,夏施攻击,唐是应对。可在最后一点上,唐出手却要狠过夏多多。
夏批评唐的“海外读红楼”文章“写得轻浮草率,落笔一点也不谨慎,读了教人摇头。德刚自以为样样都懂,其实好多学问只知其皮毛,文章里有时以内行自居,发些总括性的怪论,令人发笑。”夏还指唐对狄更斯一无所知,对中国小说学未入其门,根本算不上文学评论家,实在没资格写小说论文等等。
唐则反批夏个性骄横,唯我独尊,只许他骂人,不容人批评他。中国学者专讲好听的,而洋批评家又不会批驳崇洋之论,于是,夏飘飘然不知身在何处了。唐还指斥夏鄙视中国文化到了荒谬程度,不懂历史,也不了解七十年来中国文学与社会变迁之轨迹,缺乏现代社会科学发展之基本概念。
这些批评犹可说,因为究竟不涉夏的本行——中国小说研究和文学批评,可唐并不就此止步,下面这段话就直点要害:
“夏先生是哥伦比亚大学东亚语文系,教中国文学的唯一教授。顾名思义,他应是‘诗词歌赋、文言白话、小说戏曲’一把抓的大牌总教习。其实呢,他除掉搞小说之外,其他各科‘胜任’亦难‘愉快’。‘姑隐其名’这个成语,在他那‘大字报’里的用法就大有问题。如不才把成语用非其所,尚有可原;‘盛誉不衰’的名牌文学教授露此马脚,就该打手心了。夏氏承认他‘不写旧诗词’,其实他又那里能写一句文言呢?又那里知道新诗为何物呢?虽然,写旧诗词不过是传统文学中之余事;但不写旧诗词之另一含意,则显示其人不通最起码的四声音韵,那问题就严重了。”
这里,还算承认夏“专搞小说”,可一转眼,连这点仅剩的专长,唐也予以彻底否定了:
“夏志清先生幼年及青年兴趣几全为西洋读物与好莱坞电影,对‘五四’前后之中国文学作品甚少接触,对上海租界以外的社会状况于事事物物亦不甚了了。中年治中国小说史于海外,始读二、三十年代作品。竟以西洋观念,私评数家前后不成体系之小说而拼凑之。竟名之曰‘中国现代小说史’!”
《中国现代小说史》是夏志清最重要著作,也是其在美国大学站住脚根的最根本学术评价基础,连这都予以否认,那夏就真地是在“信口雌黄,而误导后学”了。
唐这样直点命门、彻底否定的批评,无论如何太过了。无论夏曾怎样“极其下流的谩骂和人身攻击”,唐如此猛烈批夏的学术文章,就连本带利返还了。
问题还有,如果洋人读得懂中文,他们会怎么想?会怎么看待夏的学问文章?弄不好,会引起严重后果的,当然是对夏。
难怪作为过来人的柳无忌要沉痛感慨:“我们这些朋友们在美国学术界得到的天下,是经过长期的挣扎、斗争、努力,方始打出来的。这种地位既然在艰难中得来,还得稳打稳扎,不能自乱阵势,外侮未来而兄弟先阋于墙。”
结语
以上诸点,这些文人之争的方式和套路,读过点现代文学史的人,应该不会陌生吧?
当然,这些习性是消极的,从我喜欢讲道理立场而言,这些习性与讲道理无关,将此混入文章,有碍于讲清楚道理,原本讲得清楚的道理,也为此而讲不清楚了。而且,我还认为,这些习性是下乘的,不文明的,会毒化我们中文且贻害后人的。
为文者能无警惕乎?
2013/1/1
《自由写作》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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