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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猫启事(短篇小说)

周  恺   

 

 

   寻找生活的意义成就我生活的唯一意义。

 

 

那事情真是蹊跷得很。天莫名一声巨响,雨滴子弹一般打下来,女人拿手捂着裙摆,风撩弄她的头发。我就停下脚步,心想,这可有得看了。女人见我觑她,便把群摆系了个结,颇不雅观,她狠狠地扭着屁股离开,嘲弄我。烟也灭了。我需要赶紧找个地方躲躲,也不是没有地方,那店铺有些不雅观罢了,顾不得,一个箭步跨进去。老板正啃着一只猪蹄,他较劲非撕下脚趾间的筋,先用舌尖挑出,再用犬牙咬住,横着一扯,那猪蹄狡猾急了,从他手里滑到我的脚边。老板恼羞成怒,想把缘由归结到我身上,我考虑捡起来还他,又觉得像是      在喂狗。我问:“老板最便宜的套咋卖?”借此为由,我只是想躲雨。老板还盯着他逃脱的猪蹄,“要几片的?”“你就拿最便宜的吧。”“3片装,10块。”老实说,我后悔花十块钱来这地方躲雨。老板从柜子里拿出一盒,掸了掸盒子上的灰尘,扔给了我。我从兜里掏出钱和烟,顺手递给他一只,我问,“老板借个凳子?”听完,老板把烟还给了我,他说,“不抽,还要啥子?”是他下的逐客令,草草打发我,好继续啃他的猪蹄。我只能从店铺里出来,“日你妈!”我对着天骂,天晓得我在骂谁。身后一阵哗啦作响,他把门也关上了。风如醉汉,摸不着方向,携着水珠蒙上了我的眼镜,女人们的衣服贴着白花花的肌肤,踩着水啊,什么也看不清啊。一道亮闪劈下来,我听见尖叫,后来又有个声音。“走不?”我取下眼镜擦了擦,车夫踩着三轮车上了人行道,在屋檐边问我。真他妈是为了钱不要命,见他湿透了,还一个劲拿毛巾擦汗或水。我答,“水碾街(路途很远)。”他说,“胎神。”呼啦啦就消失了。我心里很是不爽,若是在晴天非得揍他一顿。

老于走了上来。那时我可不晓得他叫老于。老于背的包要比他高出一个头,拭净眼镜,我看清了他的脸,雨水顺着老脸上的皱纹流经他的脖子,淌进他的背心。身子有多久没洗了,趁着这场雨,算是冲了个凉。他鞋子开了嘴,我便猜到,他也像我一般是个过客。老于抹了一把脸,嘴里发出啧啧声,又甩着双手。我想此人真够喜剧,浑身湿漉漉,还把手甩干。我踯躅着,该不该打个招呼呢,这雨一时半会儿是停不下来了。老于却先走过来,将大包放下,一只脚垫着,埋头拉开拉链。我有些害怕,更想知道他会从里面拿出个什么东西。那包里塞满了衣服,酸臭告诉我,这男人出门有段时间了。他抽出了一本书,那是一本中学课本,他翻开,照片夹在其中的某一页。这下我总算知道他是做什么的了,果不其然,他问,“这人可见过?”那口音惹得我直想笑。“你娃儿?”他有些失望。“是,是我娃,走丢了。”老于把照片夹回书里,塞进背包,又打量起我来。这老头儿想娃都想疯了,准是不肯漏过任何一张面孔。老于察觉我的害臊,才把眼神儿躲开。他说,“我叫老于。”我觉得还挺有趣,邂逅路人,便一个劲儿介绍自己,我说,“你也帮我看看。”老于不明白我所言,我也缓缓掏出一张照片,“老于,你来过过眼。”就像我一开始说的那样,这事情蹊跷得很,老于找的是人,而我找的是猫,一个找人的和一个找猫的,因为一场雨,相遇了。我说,“老于,它叫刘大喜。”老于还真是个认真的人,若是个急性子,拳头早落在了我头上,他会以为我在取笑他,就像学跛子走路。老于却拿着照片细看起来,或许又有另一番解释,他当作是场交易哩,那严肃的劲儿总会感染别人罢,倘若能使别人也这般细看他掉了的儿子,这交易才不算亏。老于说道:“像是在哪里见过。”更像是急于与我方才的表现对比,我抿嘴笑,“别安慰我了,猫儿都长一副面孔,哪里能跟人似的。”老于犹豫地垮了半边肩带,我猜他是要再拿出照片让我分析分析,我拧起眉毛,不耐烦地自言自语,“雨咋还没个停。”老于接着他的论断说,“猫儿看人还不是以为都一样。”这老于的脑子是连着肠子,我多愚蠢啊,老于怎么会见过刘大喜呢。“你娃叫啥子名字?”可不是一场交易么。“于朝海。”“呦,老于年轻时还向往海军。”“我在渡口做了十年水手。”听起来还有些意思,我问,“老于,你住哪里?”老于的身子在战栗,把这家伙的故事掏出来,或许能凑字数骗稿费,用于我的寻猫旅程。老于可不就是等着我问这句。“一路都睡长椅,今天怕是睡不得喽。”老于透出他的奸猾,盯着我,等着下文。“去我屋吧。”“哪里使得,只是这雨……”老于待我不生分,上辈子许是亲人,我回过头去瞅了眼关得死死的门户,不免就想起成人用品店的老板还在啃着那只没炖孰的猪蹄,然后摸了摸裤兜里的避孕套,真他妈是场奇怪的雨。

我提前向老于打招呼,住的是最便宜的地下室,老于客气着,“有住的都不错了。”我对老于说:“你若在这里呆得长,就住我那儿吧,反正两张床,住两人还是那些钱。”老于摆手:“不好,不好,借住一宿,明天雨停了还得上路。”

进了屋,我看他的表情,有些许失望,看来要比他想象的还糟,不过很快就心安理得。见了又黑又脏的屋子,他倒不客气了,也不等我安排,便把包放在了椅子上,伸个懒腰。我说:“老于,你把包里的衣服取出来,挂在铁丝上,都快馊了。”老于警觉地退坐到椅子上,压着背包。“嘿嘿,不会。”我懒得去猜老于的背包里都放了些什么。我浑身淋得交湿,腻瓤了,我告诉老于:“我打两壶水去,你先坐会儿。”老于没听见我说话,拿着他的破手机按个不停,浸了水。

打水回来,老于竟然坐那儿睡着了。我赶紧拍醒他,“老于,别睡了,洗个澡去。”老于睡眼惺忪地看着我,指了指那张空床。“我睡这张床?”我点了点头。老于一个翻身就躺到床上去,在床单上留下滚过的湿迹。我能说什么?那老汉还真是困了,没两分钟呼噜声就响了。瞧,我说让他来向我讲讲他的故事,他竟然睡着了,于是我把目光转向了他的背包。这老于的背包里藏着个啥子秘密吗?这是一个小说家惯有的花招,抱歉,亲爱的读者,我也困了,就当是老于为我的小说开个头吧。

外面的雨该是停了,叫鸡鸡开始鸣了,末夏像是纸老虎,经不起几场雨的折腾。风吹过,梧桐或白桦在耳语,却被我这夜深不寐的人听着,听着了又怎样,我似乎拥有一种能力,非人类语言在我脑子里统统成为符号化的象征,这符号化的象征仅我能明白,却无法述之于文字,有时候我甚至为此抓狂,否则这些事情怎么会发生?这时候,香皂掉进了便池,我还打算弯下身子去捞起来,很快它便沉下去了。我提起桶,从头上浇了下来,雨初下时遇见的姑娘忽然闯入我脑海,我想起了兰波的诗歌:她似乎看出你太过天真,便甩开小皮靴踢踢踏踏地飞奔,蓦然回身,潇洒地做了个警告动作——你唇上的咏叹调顿时滑落。

 

那天我是打算回老家,就像现在的老于,背上有个大包。站台上演了一出闹剧,男人送丈人,颇一副孝子模样,又是提箱子,又是扛包裹,那丈人长得沧桑,定是个庄稼人,咬着旱烟指挥女婿包裹要轻放,还搁着泡菜罐子哩。卖豆浆的上前说道:“瞧把你女婿累得,闺女肯定享清福。”丈人也欢喜:“这娃成得事,也弯得腰,有气候。”话是有一搭没一搭地说,广播里喊,“火车还有十五分钟就要开了,请旅客朋友抓紧时间。”我准备抽完这支烟就上车,一个小伙儿上来问我,“刚送走了人,忘了出站口,咋走嘞?”见他也是稀里邋遢,准是个民工,我也好心指着方向,他还是摸着后脑勺不明白,我只能送着他走了几步,出站口几个大字才现了出来。巧合是每一场事件的节点,若那民工嘟囔几句感谢之语,我再客气几句,或者烟早早抽完扔掉,这故事还指不定往哪儿发展。男人的情妇急匆匆赶来,她胆儿可够肥,正房的丈人她也管叫爹,她说:“爹,你去,别惦念。”就这么的,与我要说的事情无关,赎不敷述。我想说的是,他情妇手里的猫,一不留神就溜了,情妇借机讽刺:“旧的不去嘛,新的不来。”男人一个巴掌扇过去,情妇急了,“刘大喜,你他妈给老子滚。”我真不明白,到底是他丈人叫刘大喜,还是这男人名叫刘大喜。何妨,反正那猫,我管它叫刘大喜。

要说此后我再没见过刘大喜,我是不会坚持到现在。刘大喜让一对拾荒的夫妇捡了去,早没了当初的高贵,不听它叫唤两声,可分辨不出。我怎么说来着,非人类语言在我脑子里统统成为符号化的象征,这符号化的象征仅我能明白,却无法述之于文字,有时候我甚至为此抓狂,否则后来的事情怎么会发生?拾荒夫妇误把我的包当成无人认领,挑在了担子的一头,老实说,我从洗手间出来,见他俩担着我的包,并未叫住他们,跟踪他们为的是狠揍这对狗夫妻。他们一路兴奋地走至市郊,就像担着一桶黄金。是时候了,我刚要张口,他俩就拐进了巷子。想溜之大吉,没那么容易,我紧跟着步伐。天啊,从没见过那样子的破屋子,是屋子吗?一个棚由四根棍子撑起,令我好奇的是,他俩如何在这儿生下了那个胖小子,是他先见着我的,他对我笑,神情比他爹妈要和善多了。我那刻薄的劲儿,还没见着俩夫妇的正面嘞,就那么评判。夫妇俩终于回过头来,脸上先是惊奇,后是羞愧,可没有我想象中的奸猾。说不定是对善良的夫妻,那棚子里还养着好几只猫,你知道,我对猫是感兴趣的,或者是有目的的。我便把注意力放在了猫身上。夫妇俩将我的背包还归我。我还是忍不住瞪了他俩一眼,便不晓得他们作何反应。他们或许还说了些致歉的话,与文无关。刘大喜就那时候叫唤了两声。

 

老于第二天一大早就离开了,他轻手轻脚地,还是闹醒了我,我却装出酣睡的模样,怎么跟他告别呢?想不出什么好的方式,于是就听着他收拾东西,他还立在那儿等了一会儿,想道声谢,最后他什么也没说,就离开了。这样的道别再好不过。我和那女人的道别也是如此。女人问我:“要不先分开一段时间。”我正在兴头上,干完再说。可她老像和尚念经似的。作罢。那次,悄声离开的是我,我在黑夜里盯着她的眼睛,安静极了,她定是希望从我身上找到一丝挽留的借口,令她失望了。彼此心照不宣,我举着一支硬邦邦的鸡巴,从黑暗走向黑暗。她会不会哭呢?她或许还会抓起枕头向我关上的门扔来,这样的描写还是交给第三人称作者吧。为了避免读者说我骗取稿费的嫌疑,我省去诸多昆德拉普鲁斯特式的叙述(老于走后,我有很多严肃的关于相遇的思考),我说:“我他妈亏大了!”

隔壁子的民工劲头大,那婆娘一大早就叫唤不停。每每下楼都见他耷拉着脑袋,想必是把力气都用在这上面喽。我与民工喝过一次酒,趁着他上厕所,我兑了杯深水炸弹。民工回来说,“今晚到此结束。”我劝:“别,最后一杯,一口干。”民工歪斜着身子:“肏,干就干。”民工先还立稳双脚,挺着腰,要与重力作最后一番抵抗,再开始有些摇晃,吸了口凉风,身子便垮下去了,嘴里嘟囔着些话儿。我蹲下身子,甚至把耳朵贴着他的嘴,除了喷我一脸的酒星子,啥也没听见。我从他裤兜里搜出红票子结了账,提起他的双手,搭在肩上,拖了回去。我的衣服让他吐得一塌糊涂,他的胶鞋也给磨破了。那些天是我第二次弄丢了刘大喜,哦,该是第一次(最初见它时,它主人还是那情妇),幸好我在它走丢的时候抓紧拍下了照片,挨千刀的,我若不去拍那张破照片,或许还能跟上它。我们还是说民工罢,我掏出了笔,我对他说:“胡大力,老子的刘大喜又跑丢了。”他说,“丢,丢,丢。”我问胡大力:“你一个人在这城里,做啥子讨活。”他回答:“搬砖头,呃,搬,搬,搬。”我问胡大力:“搬砖头挣钱么?”他回答:“挣钱,挣钱,挣个球钱,尽花在野女人身上了。”我问胡大力:“家里还有?”胡大力说:“家里的成了别人家里的。”他说话真他妈绕,我想如何记录呢,许是他的婆娘做了别人的婆娘,我就问,“是这意思么?”他说,“才不是哩,婆娘还是我的,我寻她来了。”我赶紧问:“寻着了么?”他说,“给二狗的舅子当保姆。”我想事情清楚了,便搁下了笔。胡大力从乡下寻到城里,为的是找老婆,老婆当了二狗舅子的保姆,当的不老实,他便想来探个究竟,究竟又探着了没有?隔壁子的胡大力终于泄了,女人的最后一声刺破了老子的耳朵,我捶了一拳墙,胡大力是不会理我的,谁让我偷了他两百块钱呢。我洗漱的时候,那女人正从屋里出来,头发还乱蓬蓬,想找胡大力多要些钱,在门口纠缠了会儿,也不知胡大力是不是肯从瘪腰包里多掏些钱,反正那女人是走了,走的时候高跟鞋的跟儿敲得吭吭响,我正把头埋进脸盆里,她下楼梯时乳房一定抖得厉害,他妈的,这一想,我的鸡巴竟然勃得厉害。回到房里不久,胡大力就过来敲门。我问,“大清早晨,干啥咧?”他说:“借个晾衣杆使。”我开了门,他不等我问便自言自语:“肏,内裤让风吹到楼下雨棚上了。”我往他下面看,穿着一条沙滩裤,我说:“你就没条多的内裤?”他拿起晾衣杆,“要恁多内裤装球。”我无话可说。他走到门口,停了下来,问:“昨晚上那男人是谁?”我莫名的慌张,“哪个男人?”他说,“装球,你床头柜还放着盒避孕套。”

没想到的是,老于又转回来了。这让我真是奇怪。我正埋头看胡大力养的小猫,恐怕是那孙子上哪儿顺的,小猫的毛还稀疏,粉嘟嘟的皮上点缀些茸毛,小眼睛挣不开,一副与世界格格不入的模样。刘大喜失踪前夜,找小猫聊天,胡大力还以为刘大喜要肏他那小猫,赶紧踹了刘大喜几脚。我见刘大喜回来摇曳着尾巴,很是忧伤,我询问着,它不搭理我,次日刘大喜便失踪了。刘大喜失踪后,我会时常倾听小猫的言语,如你所见,什么也没打听出来。我正蹲着与胡大力养的小猫交流,老于走来拍拍我的肩膀。实话说,这场景我着实有过预料,还是从眉目间挤出惊讶,“老于,早上没打个招呼就走了,落东西了?”老于说,“我打算和你合租这房子。”我说,“咋啦,老于,愿意住就住,把包搁进屋里就行了,谈啥子合租。”老于摆手,“房费多少?”说罢就往包里摸索。我赶紧摁住他的手,“老于,听我说,老实告诉你,昨晚我也不是白让你来住,我是个写小说的,靠稿费为生,本打算从你嘴里捞些故事,不想你早早就睡着了,既然你又回来了,今后你负责讲故事,作你的房费吧。”老于还是要从包里去掏钱,“使不得,使不得。”房东在屋里听见了我们的会话,穿着睡衣从屋里奔了出来,道:“添人添钱,把身份证拿过来登记。”我斥责:“这房子是我租的,我爱让谁住就让谁住,你可没说过按人头算钱。”房东叉腰,“那我现在说不晚。”老于陪笑,“付就付,没多大事,我还是跟他住一屋。”房东说,“那屋算的是四十一晚,你给二十就成。”我不服,“他二十,我付四十,可不就是六十一间房吗?”老于说,“干脆我也付四十得了。”这傻屄!房东笑道:“老实人,真是个老实乡下人。”我说,“你就非得强调乡下人。”房东回屋拿出个本子登记,要老于身份证。老于拿出了身份证,递上去,不知为何,老于总是用身子挡着我。不料,房东却念出了身份证上的名字,“郑忠贵。”老于可不姓于呦。

我向老于交待,“今后我俩分头行动,你把于朝海的照片给我,我把刘大喜的照片给你,你找于朝海的时候帮我问问刘大喜,我找刘大喜的时候帮你问问于朝海。”老于不耐烦地道:“文人说话绕。”从包里掏出书本,骤然想起,只有一张照片,便一脸无奈。“你把照片给我,我替你找。”我还倒欠了他一笔。哪曾想老于真能为我找回猫,此乃后话。

老于这次把东西都收拾了出来,还是那般小心,他脑后长着眼睛注视我,我假装没看见,都放置好后,老于又背起那个轻了许多的包,“又该出门了。”我不知该说什么,难道说,注意安全,真是可笑,没等我回应,老于又出门了。是的,又出门了,不觉得奇怪么,一大早背起行囊离开,不到两个小时又回来,他是寻找到了什么,又或者只是他一场继续留宿的计谋。这世界总是有诸多问题,问题又并非独立存在,关联性的前后片段才是问题的支脚,就拿老于来说,我问,老于遇见我是为什么,这显然不能称其为问题,老于与我是不相识的,便没有前因片段,倘若这问题不存在,当然也就不会有后来的故事。那我们换个问法,老于为什么会遇见我,你看,这问题就成立了,天在下雨,我在躲雨,老于也在躲雨,他遇见我,我们相识,然后再一步步写到这个地方。目前的问题是,老于为什么会一早离开,不到两个小时又回来,就故事发展的程度来讲,这还不是一个成熟的问题。闲暇时再讨论它们,此时,刘大喜或许正在哪个角落等着我,匆匆整理一番,锁门继续寻。胡大力的猫放的真不是地方,在两层楼梯的拐角处,那小猫的叫声又着实细,稍不注意,一脚便踩下去。我用脚尖将猫窝(无非是一个鞋盒子里装些旧棉絮)往里挪,那猫从窝里探出个脑壳,血管在头皮上凸着,一双耳朵软塌塌,无力地扇动一下,弹珠子似的眼睛,倒三角的鼻子,撇着个嘴巴,以为我是胡大力,好生害怕,我告诉它,莫怕,莫怕,我找刘大喜去了。它的爪子在盒子里蹬了几下,是想跳出来跟我一道,我俯下身子拍拍它脑壳,它便伸出舌头舔我。

继续寻!

我在张公桥遇到了两个怪人,一个磨刀,一个算命,磨刀的哑巴,算命的瞎子,磨刀匠将菜刀放在砂轮上,右手一摇,火花四溅,刀面擦得锃锃锃。算命大仙喊住了我,我就问,“你见过刘大喜吗?”他问,“哪个刘大喜?”我说,“是只猫。”他说,“见是见过,我怎么告诉你呢?”他是个瞎子。我就问他,“它往哪儿去了?”算命大仙指了指东边,“一窜就没了。”他伸出手,向我讨了些钱。我继续站旁边看磨刀匠,周围有好些大妈,都在称赞他技艺好,他在这儿磨了快一辈子了,他爹就在这儿磨,他爷爷就在这儿,我也跟着称赞,哑巴好,算命大仙听见了,转过头来冲我讪笑。我向东走了得有二十里路,我总是把表忘在柜子里,一场旅途没了时间,时间就变成了路标,成了红绿灯,成了饭店跑堂的招呼,成了一叶飘飘落,成了孩童打闹,该死的排比,天就黑了。旅人像个财主似的清点见闻,当我顿然想起自己在寻找刘大喜时,心生空虚,怎么能忘了呢,多罪恶呀,把刘大喜的照片贴在了墙上,我知道第二天城管就会撕掉,总算为这一天画上了句号,招了个出租,出租车上才想起,竟忘了在照片下方写上几行字,就让它孤零零地贴在那儿。

钥匙在锁芯里钻,我停住了,听见门里传出哭声,像一只拽在主人手里的气球,那声音到了某一分贝,便止住了,是生生地咽回去。他紧紧闭住嘴巴,迫使气流从鼻腔里出来,时断时续,仿佛阶梯般,继续钻着锁芯,阶梯便轰然倒塌,留下一片寂静,继而又是一阵窸窣。我完全用不着这样,钥匙插进去,一扭,门便开了,你猜着了,老于藏着秘密嘞。费了一番劲儿(显然那是我装出的模样),终于把这破门打开了,我弯腰掰弄锁芯,“该上油了。”老于坐在凳子上,后背死死压住垫着的背包,像个犯了错的孩子。老于胆怯地望着我,我连看都不看他一眼,“咋样,寻着线索了么?”老于还有些哽咽,“问于朝海还是刘大喜?”我继续表演,这一次该惊讶了,“你还真去寻过刘大喜?”老于放松了些,“见着了,没逮住。”我扑哧笑了出来,“扯把子。”老于急了,“真见着了。”随后他描述了一番,听起来还真是那么回事,可是,鬼才相信哩。

刘大喜再度失踪后,我没有像先前那样,跟随它的脚步去寻觅。它一定只是找了个角落躲起来,它吃啥子呢?垃圾库被翻得乱糟糟,环卫工人大早上就骂开,“挨球的,养不起就不养。”指着可怜的刘大喜,骂的是他主人,我何不上前鞠上一躬,道个欠。刘大喜呀,可怜的刘大喜饿得饥肠辘辘,偷吃些残羹,它的胡须上沾着油,警觉地察看身后,又舍不下高傲的身份,与野猫们流俗合污,在夜里,独来独往。刘大喜呀,它睡在花园里,秋风渐凉,勉强能把脑袋缩进花丛,夜里的露水又把它冻醒,它可曾想过回我这小小的屋子里,避风挡雨。心生悲悯,我竟然流下了眼泪。城市里野猫居住的野窝我寻了个遍,尽管我知道,刘大喜才不会安身于此,可是你要体谅一颗寻猫心,如老于之寻子心。我能分辨出每一处野窝的方言和猫头,如此才能更好地同猫打交道。我甚至学会了一些猫语,比如长叫一声,声音打出去,又收回来,这是在与同伴打招呼,招揽异性则需要使声线向内凹,你使脑袋由下而上自前而后绕一道弧线,便能发出这声音。这些都是符号化的语言,要想交流起来,更显困难,而我总是能听懂它们说什么,无法为你们描述出来。我学会了猫语,能在某些时候派上用场,在拐角处时常能看到好戏,精彩的模仿猫叫掩盖了我急促的呼吸声,避免终结那场好戏,我会在黑暗里咧着一张嘴,天才晓得,我笑得有多么贼。刘大喜呀,究竟在哪儿?

我与老于陷入尴尬,似乎该说的都说了,尔后是无休止的静默。有时候,我想向他打听于朝海的消息,见了他落寞的模样,也就猜着结果,哪好意思再去说些无谓的伤人话语。幸而胡大力与猫的惨叫打破了那尴尬,人声和猫声重叠,上好的音乐家若听着了,必会激发出蓬勃的灵感。猫的声音渐弱,胡大力则撕心地哀嚎:“哎呦,乖乖。”我闯出门去,老于也跟了出来,这时候楼道并不敏感的声控灯泡亮了,几分钟前,胡大力如何跺脚它也不理,这会儿,它却亮了,于是我们便见着了血腥的场面。小猫的脑袋嵌进了凼凼里,头盖骨踩碎了,以至于它的五官被骨头撑得不成形,连眼珠子也坠了出来,舌头伸着,我想起早上离开时,它还用舌头舔着我的手心。粉嘟嘟的皮裂开,肚子里掉出肠子和内脏,绒毛还是绒毛,沾着鲜血,原本拨开绒毛,能看清它细细的血管,而现在,拨开绒毛,你只能见到一条条肉缝。胡大力踩上去时,还以为踩着的是棉花,他的鞋子上淌着热乎乎的血,粘着几根毛,一步一个脚印子。胡大力满口抱怨道:“闯你妈个鬼!”老于目瞪口呆。我晓得,胡大力一定找着他婆娘了。

这一夜,我与老于都没有睡着,盯着矮矮的天花板,或许没睡着的还不止我俩。

货车驶过,震得桌上盆钵吭哐作响,无力的阳光塞进来,宣告又一个黎明的到来。我的读者已经开始抱怨,你他娘的就是个骗子,说了半天,什么也没发生。于是我决定,跟踪老于。亲爱的读者,我可不是那性子的人,如此下流的做法,完全是为了你们,为了完成这篇小说。

老于起床不住地咳嗽,痰卡在他的喉咙里,他憋红了脸,它们悠然地贴在喉咙壁上,文丝不动,而老于则发出虎啸般的喘息。我关切地问道:“老于没事儿吧。”老于没法儿腾出声带回答,摇摆双手以回应我的关心。有一阵子,我以为他会咳死过去,一个劲儿往外喷气,而吸气又那么短促,他摇晃着往卫生间走去(一副缺氧的模样)。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希望我趁着这时候,去打开他那书包瞧瞧,真是个狠心的人儿。那背包离我很近,也就一手臂的距离,我甚至不需要下床,伸出手去,注视着卫生间的方向,当然老于咳嗽的声音也是信号。我一点点拉开拉链,嗤啦的声音被分解得几乎听不见,我的手穿过塞在面上的衣服,真是刺激,随后是他的洗漱用品,接着是一本书,最后我摸着了一个四四方方的玩意儿,那玩意儿镶着木框子,中间,中间……老于的咳嗽忽然止住了,我赶紧从背包里抽出了手,迅速拉上拉链,老于从卫生间出来,手背抹了抹嘴角,然后就是那眼神,如一柄短剑,不,如短剑的一角,老于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背包。我害怕得说不出一句话来。正是这眼神提醒了我,那木框子的中间,是一张大尺寸的照片,那是一幅遗像!

老于终于开口了:“老毛病了,年轻时抽烟厉害。”

“该去检查一下。”

“还不就那么回事,郑茂林咳了大半辈子,检查出来是肺癌,不出一个月就死了。”

我试图去捕捉他说出此话时,背后的苍凉,可一点儿也没有,老于才是真豁达。“老于,要么歇一天。”

老于并不回答我,再度背起包,或许这就是最好的回答,他出门时说:“如果我没回来,你找房东把钱退了,自己揣着吧。”

你看,我是一个多么尊重读者的人,小说的名字叫《寻猫启事》,可现在,跟猫没了半毛钱的关系,我还得听从您的意见,跟着老于,哦,不,该是郑忠贵,去寻找他的儿子,又或者并不是他的儿子——于朝海。

白云不知道躲哪儿去了,尘嚣之外藏匿了另一片净土,他们用肉体接踵,我用灵魂同他们打招呼。万象皆有灵,我能摸着风的脉搏,能触到大地血液的流淌,如若在上古,我定会被奉为觋,可即便是这样我依旧琢磨不清刘大喜向我表示什么,这是我一直在思考的问题。老于在前面走着,他所要寻找的是自己的儿子(权且如此解释),行动本身就具备意义,意义的前提是——于朝海是他的儿子;胡大力要寻找的是他婆娘,他婆娘做了二狗舅子的保姆,保姆做得不老实;而我呢,我要找的是一只几乎从未与自己生活有过交集的猫,只是因为具备某种特殊的能力,而参透了其中的秘密,这秘密我无法向你——亲爱的读者描述,解释不了动机,便成了无意义。

可,请不要着急。我说,老于寻找的意义存在前提是——于朝海是他的儿子。你引我跟踪老于,对不起,这会儿,又该我来撕破这意义了。老于在一家粮店门前同人扭打了起来,为了不暴露,我只能在一旁观察,那个小年轻一拳便把老于打翻在地,老于的脸上鼻血横流,他正好能见到蓝而无边的天空,他冲着天骂:“于朝海,肏你妈!”看来,眼前的这个小年轻,便是于朝海了。于朝海在打翻老于之后,挽袖准备离开,这时候,老于喊:“不要让他跑了!他是个杀人犯!他杀了我儿子!”事情发展到这里,似乎变得明确了起来,老于名叫郑忠贵,老于隐姓埋名,为的是寻找这个杀了他儿子的凶手——于朝海。那既然这样,事情不也是同样有意义吗?寻找到凶手,就能为儿子报仇了。我终于理清了思绪,于是上前施展功夫,几下便将于朝海控制在地上。等着警察到来,我递给老于一只烟,“老于,抽支烟,老子从小练就的功夫还算派上了用场。”老于擦了擦鼻血,竟然笑了,“我叫郑忠贵。”我已经发挥了我所有能力,来左右这个故事,可是它究竟是要在你面前被撕得粉碎。警察带走了我们三个人,经过了一通审讯,事情是这样的:郑忠贵的儿子名叫郑家棋,郑家棋和于朝海一块儿去游泳,河对门有一群女娃子也在游,于朝海便问郑家棋,敢不敢游过去吓她们,郑家棋拍着胸脯答,咋不敢,郑家棋钻进水里,冒了几个水泡,便不见了,后来郑家棋他爹就咬准是于朝海害死了他的儿子,非要弄死这狗日的,于朝海的爸妈只能带着儿子远走,来了这座城市开了一家粮店,这么一走,使郑忠贵更加相信是于朝海害死了他的儿子,他把儿子的尸骨停放在于朝海老家的房子里,后来尸臭熏天,郑忠贵便用砖砌成墙,使其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房坟。郑忠贵上路了。

老于被扭送进了精神病医院,那天晚上,胡大力找到我喝酒,刚过了三杯,他的电话响了,几声嗯啊喏,挂了电话,他向我致歉:“真是对不住,婆娘今天要过来住。”我问他,“找着了?”他答道,“有什么找不找的,误会,全他妈是一场误会。”

如何结尾这个故事呢,你可以回过头去寻找我文中的细节:

我向老于交待,“今后我俩分头行动,你把于朝海的照片给我,我把刘大喜的照片给你,你找于朝海的时候帮我问问刘大喜,我找刘大喜的时候帮你问问于朝海。”老于不耐烦地道:“文人说话绕。”从包里掏出书本,骤然想起,只有一张照片,便一脸无奈。“你把照片给我,我替你找。”我还倒欠了他一笔。哪曾想老于真能为我找回猫,此乃后话。

是的,正是这一段,哪曾想老于真能为我找回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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