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恋(长篇小说·之二)
◎ 金 渝
十八
开学了。这是一九八四年的早春。谢秋菊回校后一一看望她熟识的老师,也来看我,问候过年好。她表现出了良好的家教。普通学生很少有这份礼貌。
我继续给他们上课。讲茅盾、巴金、老舍、曹禺。
谢秋菊没有对我提她在家中过年的情形。我问过,她不显山不露水的改变了话题,以至于没有引起我丝毫的疑心。事实是她过了一个很不愉快的春节,这促使她发奋学有所成,她决不想让家族里的人小瞧她。她是一个十分要强的姑娘。她考上的只是一个师专,她不甘心,因为那只是一个初中教员的前途。她的显赫家庭(这是我不久以后陆陆续续知道的)里有些人会因此而幸灾乐祸的。
当时我并不知道谢秋菊的家庭背景,仅仅是表面印象,我也深感这个姑娘考到这样蹩脚的学校太屈才,她当然也向我流露过。而对于我,当时很多人认为一个硕士研究生分配到小地方的师专这种档次的学校是很不合算的。我也作如是观。
对于这所差劲的学校,我和她都不甘心;这是我们思想接近的一大原因。一说到这个话题,彼此很容易产生共鸣。
大约是三月中旬的一天,谢秋菊来看我,我就直截了当的问她:“你对你的前途有什么打算?我可以给你帮些什么忙?”
“我想写小说,学生们说您的经历不寻常,能不能讲给我听,让我写下来?”
我苦笑了一下。是的,我的经历是有点不寻常。我当过红卫兵,见过红太阳,走过长征路;后来又下农村下牧区,接受再教育,放过牛赶过骆驼;再后来考上研究生,曾进过纪念堂,见过名人,还跟导师进人民大会堂开过一回会。我在嘉峪关飞机场曾用日语给一位日本老太太指过厕所,在北京革命历史博物馆用英语使一位阿拉伯人分清哪是毛泽东主席哪是刘少奇副主席,等等。在这小地方,说不寻常,倒是呢!我的这些不寻常,都是那个他的姑妈和我共过事的小伙子在同学中传扬开去的。
我不怀疑从事文学创作是小谢在目前情况下可供选择的一条路;但我知道这是一条艰险的路!有多少人拥挤在这条路上啊!我自己也走过,但没有成功过一次。在这条羊肠小道上,即使是很有天分的人,不靠机遇也是难得出头的。小谢要走这条路能成功么?我不敢用敷衍的话使她盲目自信。于是我很审慎地告诉她,写我的经历,不如写她自己最熟悉的生活。小谢默然。
说心里话,我很愿意帮助她。这姑娘见过世面,举止端庄稳重,谈吐得体,接触几次,觉得她有超凡脱俗的气质。很奇怪,对她讲话,我有面对知己之感。我相信不管讲什么她都不会见笑。
克雷罗夫寓言说:“鹰有时候比鸡飞得低,可是鸡永远飞不了鹰那样高。”小谢是鹰,她理应在高空翱翔,可现在她在野马师专,和一群鸡在一起。她必须飞上天空,我要助她一臂之力。
按照她的愿望,我开始对谢秋菊讲我自己经历过的事,供她写小说。
那几天学校停课植树造林。植树地点相当远,在戈壁滩上。每天我们坐大卡车去,晚上坐大卡车回来。道路很坏,坐在卡车上,被车甩来甩去,拥前颠后,那是地地道道的受罪。劳动也很艰苦。有时太阳当头照,晒得人皮肤发疼;有时黑风(沙尘暴)刮来,昏天黑地,风过之后,人人都成了出土文物;寒流也光临过,冻得人哆哆嗦嗦,上下牙床直打架。后来小谢告诉我,她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拿铁锹在沙石地里干过活。她很要强,不肯偷懒。我还清楚地记得她手脚并用使劲铲石子、老半天铲不起半锹沙石时的情景。
下工之后,她洗换一新,就到我的宿舍,开始工作。每次我们先聊几句,通常是她告诉我一些她同班的女学生俗不可耐的事:如何占便宜,如何当面要好背后说坏话,如何赶时髦,学得嗲声嗲气,如何小家子气。她说这些时,两只大眼睛只见眼白,不见眼黑,那种蔑视,十足地表明了她的清高。
我们所谓的工作,就是我回忆自己的经历和见闻,把那些可以作为小说的材料的事情讲出来。她呢,很注意地听,边听边记。
十九
我告诉谢秋菊,我在小学度过了美好时光。小学五年级时语文老师也是班主任的苏老师对我非常好。苏老师对穷学生特别关照;有一次在校外劳动,她让一个同学给我送来两只烤马铃薯,那同学送到我的手后,转回去要苏老师也给他发两只。苏老师对他说,你有馒头吃,还要什么?苏老师曾经当众夸我聪明,说我将来准有出息。这表扬深深的印在我的脑子里,对鼓舞我好学上进作用极大。这也使我坚信老师对学生的表扬和批评事关重大、非同小可。
我又告诉谢秋菊,最早对我的思想性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一件事,是我进中学的第一节课。在课堂上,班主任忽然要求凡是出身剥削阶级家庭的学生站起来。我站起来了,因为我的祖父是地主,外公也是地主。我头垂在胸前,羞愧难当,恨不得地上有裂缝让我钻进去。我听见周围桌椅板凳碰撞的声音,知道站起来的同学一定不少。班主任讲些什么我一句也没有听到,我只觉得自尊心受到了毁灭性的摧残。从此我就变得落落寡合,知道自己是社会贱民。那一年我才十三岁。
我对谢秋菊讲文革红卫兵兴起,我如何在天安门广场上,挤在五十万红卫兵战友中间接受红太阳的检阅。红太阳在晚上第二次出现在天安门城楼上时,我如何向前奔跑,直到寸步难移。当广场上的“红卫兵小将”散去以后,地上留下无数的鞋子。我还讲红卫兵长征串联,我们步行从韶山到井冈山,到瑞金;起初如何打着红旗,排着长队,手持红宝书,口唱语录歌,很像一回事;但是三五天后,却像溃散的败兵,稀稀拉拉,瘸着腿,横眉瞪眼的堵截汽车,强行乘车,如同土匪。
我还对谢秋菊讲我被下放农村接受再教育,头一天去劳动,地头只有六个人,我同他们讲话,他们不理不睬,他们互相也不说话。当天晚上生产队开批斗会,我才知道他们是“阶级敌人”。我讲当时贫下中农如何闹革命,而让阶级敌人和知识青年去“促生产”。我讲我一个人在芨芨滩里开荒,走过来一头牛,把我看半天,再走开;又来一头骆驼,停下来久久地瞪着我。我感到孤独寂寞,就同牛、马、骆驼和羊谈话,给它们唱歌。
我讲七一年的“一打三反”运动。每月十六日(纪念五一六通知)要揪阶级敌人,群众被集合起来开大会,会场的每个出口都有荷枪实弹的民兵把守,屋顶是制高点,还架起机枪瞄准会场。四类分子排成一行站在群众后面。上千人的会场,鸦雀无声,上面点一个名,下面在群众队伍里早已埋伏好的民兵立刻一左一右把此人揪到台前,低头弯腰请罪。我相信那时候每个人都在担心下一个会是自己,都偷眼觑视自己左右的人是不是武装基干民兵。
我甚至告诉小谢,我曾经向一位农村少女求爱,她同意了,我便吻了她一下。她说别这样,不然她要生气了,我赶紧放开她,规规矩矩的跟她走,心里却很奇怪她的嘴唇是凉的,接吻不像原先想象的那样甜美。
天哪!当时我怎么对小谢讲这个?要说我企图挑逗她,天地良心,我可不敢有丝毫的杂念。我记得我当时很犹豫了一会儿,终于讲了出来。这是我觉得它有点价值,而小说,若无这类的味精,那可读性就会大打折扣;再者,我只把谢秋菊看成是一个很单纯的姑娘,很认真的学生,很勤奋的求知者,不认为这会对她产生什么副作用。
事实上,她丝毫没有介意,只注意于做笔记。但她究竟在心里有如何的反应,我吃不准。
——从后来事情的发展来看,要说此时我心里没有挑逗小谢的动机,那恐怕是说不过去的。那么我只能作如此妥协,挑逗之心存在于我的潜意识里,它以当小说的味精做伪装,堂而皇之地出现,而我却佯装没有发现它的本来面目。潜意识啊潜意识,多少不道德假汝之名混水摸鱼!
——后来,当我和小谢的关系相当密切以后,我曾问起她,我说这件事时她是否产生了反感?她说不记得自己有过什么反感,而且也并不认为我说这个时有任何不良念头。
我还告诉小谢,我跟导师去北京见著名女作家丁玲的情形。在北京友谊医院的一间干部病房门前,我的腿微微打颤,因为我觉得不可思议;一个多月之前,我还在祁连山牧区,凝视着大漠孤烟,感叹自己的命运,此刻却等候一个经过半个世纪风风雨雨摧折,却顽强活下来的在中国现代革命史和文学史上留下赫赫大名的非凡的女作家的接见。丁玲很健谈,她虽然年过花甲,满头飞霜,但那一双大眼睛却使我感到她一眼就看透了我的五脏六腑。
我还对小谢讲,在这野马市里,我在街头碰见过的一位老女人。她已沦落到比祥林嫂还悲惨的境地,看她一眼都会使人心灵受伤,感到人生的可怕。她天天在路上走着,晚上随便倒在地上过夜。我曾在一个寒夜尾随着她,看她倒在一家农户门口的草堆上胡乱过夜。我可怜她,深深地同情她,诅咒她的丈夫和儿子儿媳(我估计她是被不孝儿女撵出家门的人)。我曾动过念头把她接到我的房子,但马上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事情一具体想,问题就多而又多。坦白地说,我的思想境界还做不到如此的善事好事。我看着她,她睡在地上一动不动,花白的头发在寒风中颤抖。我弯腰注视她的脸。我内心痛苦万状。我忽然想起巴黎的给乞丐化妆的画家,他们把最能引起人们同情的颜料涂在乞丐们的脸上,结果使乞丐收入大增,而画家也能从中提成。这样一想,我便飞快地跑回我的屋子,找出一块旧布,在上面写了几句话:“啊,善良的人们,给我一点吃的喝的,我也是一个人啊!让我在人生旅途的最后一段路上感受到一点人间的温暖吧!过路人啊!你们中间有恻隐之心的人有福了……”写好以后我又跑回到那个老女人身边,但却没有勇气把写了字的布缝在老女人身上。可是不做点什么,我的心总轻松不了。最后的结果是,我给县政府民政部门写了一封信,请求他们实行人道主义……。
罗素说:“三种简单但又极为强烈的激情支配我的一生:对爱的渴望、对知识的追求和对人类苦难的不堪忍受的悲哀!”我想我自己也有这三种生活的情感,但是不是激情,我就不甚了然了。我的同情肯定没有罗素那样强烈。我同情弱者,因为我自己就是弱者。在中国,欺压弱者的现象屡见不鲜,苦难触目皆是。我憎恨欺压行为,憎恨苦难的制造者,然而只是憎恨而已。我没有什么行动,所以实际上我还是一个麻木不仁的人。
关于罗素的话,我又联想到格瓦拉的一句名言:“你们应当永远对这个世界上任何地方发生的非正义事情产生强烈的反感,那是一个革命者最宝贵的品质。”这话与罗素的名言有相似之处,但是内涵又很不相同。格瓦拉号召同非正义事情战斗,但是他心目中的正义事业如果是乌托邦,那就很有可能以正义的名义胡作非为,以正义的名义制造罪恶;而且他主张以暴力反抗非正义,其实是以暴制暴,形成暴力的恶性循环。而暴力,正如雅科夫列夫所说:“所谓暴力,就是一个阶级、集团或个人用强制手段迫使对方服从自己的意志,暴力从本质上讲是反人性的或者说是人性中的恶。人类对暴力问题的认识和自觉也就是人对其本性进行反思的过程。”
几乎每天晚上我都对谢秋菊讲一些我的往事。凡是我以为可以当做小说素材的事,我一股脑儿全讲了出来。每次讲完都在十点多了,天已经很晚,校园里安静得可怕。但小谢拒绝我送她回女生宿舍。我只能目送她消失在茫茫夜色里。
二十
我的故事还没有讲完,情况发生了变化——谢秋菊忽然讲起自己的身世来。这表明她对我已经产生了相当的信任感;她需要向人倾诉自己的不幸和烦恼,需要把自己憋了一肚子的委屈倒出来,使自己获得轻松而又不至于让他人赏鉴自己的痛苦;她需要一个她信得过的听众。她选中了我——在她的眼睛里,“那个周捷老师,看上去不到四十岁,还真有一点君子风度,他给我的直观印象是和蔼可亲。”这是她日后告诉我的。
她没有朋友。亲人远在千里之外。从她的讲述中,我发现她感到孤单和寂寞。
那些日子里小谢几乎每天晚上都来我的住所。每次我都打算讲我的事,但是话茬很快被她接过去讲述她自己的事。她很会讲话,擅长叙述;她的记忆力令人吃惊,小时候的一切事情她都记得。听她讲她自己的故事,我一点都不觉得疲倦。
我开始盼望她天天来,盼望她每次早来。我要承认,我喜欢这个姑娘。我和她同病相怜。但是我不敢想入非非。当时我确实也没有不该有的想法。有一回她说到我们两个的经历,说我们都是迫不得已来到这个城市的师专,真是“缘分”。我听她如此说话,十分激动,但立刻意识到这是她一时失口,用词不当。
她每次都是晚饭后来,谈到很晚她才回学生宿舍去。有时是十二点,有时是半夜一点、甚至两点钟。通常她不让我送她回宿舍,有几次我实在担心,坚持送她回女生宿舍。从我的住所到学生宿舍要走七八分钟。深夜了,夜色浓得如同醇酒,建筑物只剩下黑魆魆的轮廓,只有操场是青白色的。学校里所有的楼房和平房的灯几乎全熄了,四周静得可怕。有时月光朦胧,使校园显得怪异,在白天不会想像它竟有这种情调。我跟在她身后,拉开一段距离,看着她进了学生宿舍楼,盯着她住宿的房间的窗户,在估计她走进去的时候,总有些许动静被我看到(她是不会开灯打扰同宿舍的舍友的),我才慢吞吞地回自己的房间。好多年过去后,我还清楚地记得当时的情景。
谢秋菊很坦白地对我说,她厌恶俗气,痛恨虚假,蔑视权势。不过她在讲她的身世时,并不是一开始就对我实话实说的,而是像挤牙膏似的;随着她对我的信任感与日俱增,她开始吐露越来越多的秘密。如果说把她的身世比做铁幕的话,她是一点一点地对我拉开神秘的幕布的。有一次她对我说,她把她的秘密向我公开了十分之七,那十分之三她是绝对不会对任何人讲的。好几年过去之后,我敢很有把握的估计,有关她的一切,我知道了十分之九,因为她后来又陆续给我披露了一些。总之,随着我们的交往越来越密切,她把越来越多的家庭秘密透露给了我。但是直到今天,对她的身世,我还留有几个问号,即我所说的十分之一。今生今世我永远不会解开那几个疑团了!
没有人知道她的家庭状况。最初她对我说她父亲是铁路工人,不久我就对此满腹狐疑;她对别的打问她家庭背景的人说,爸爸是看大门的,妈妈是扫马路的,或者说妈妈是幼儿园的阿姨,这自然是开玩笑。而她正是用开玩笑的方式避开别人的好奇心。
现在她对我讲她自己的身世,一开始仍然扯了几个谎,当然是无伤大雅的。
她说她从小在外婆身边长大,外婆在她的工作单位上德高望重。外婆对她的疼爱满足了她的一切需要;她从外婆那儿得到的太多了。她说她很小的时候外婆就常喜欢问她:“威威,外婆好么?”她仰着头回答,当然好;有时候她还会添上几句话:“等我长大了,我会工作,我一定给外婆买好多好多让外婆喜欢的东西,我要带外婆出去玩,让外婆高兴!”听她这么说,外婆那高兴劲儿没法提。
可是她没有来得及孝敬外婆,报答外婆的养育之恩,外婆就辞世了;而她的命运从此发生了彻底的变化。那是一九八一年。
小谢讲到她外婆去世时,神情黯然,真像遭霜打了似的;她哭了,在一个她并不完全熟悉的老师面前。
我默默地望着她,心情感到异样的沉重。我早就发现小谢是一位自制力很强的姑娘,现在她伏在桌子上,掩面而泣。她没有哭出声,但那抽搐的肩膀能说明她是多么悲痛欲绝。我站起来,走近她身边,我想安慰她,却不知该说什么好;想鼓励她,也不知道从何鼓励起。我思绪翻腾,想不出合适的话。我对小谢产生了父辈的强烈的怜爱之心;我默默地站在一边陪着她。我只有等到她自己安静下来。
这时她忽然抬起脸,泪花在她的眼睛里闪烁,她看着我说:“这世界上我没有亲人了,您给我当爸爸吧!”我用力点头。她哽咽着说:“我怕孤独,我怕过节,特别怕过中秋节;因为别人在节日里举家团圆,享受天伦之乐,而我……,我也怕别人看见我过节无家可归……”
可是那天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再没有提起她要叫我爸爸这件事。在我一方面,我觉得她那样说只是一时冲动,我应该装作完全没有这回事,以免她感到难为情。
这以后她又讲给我听,她十二岁时得知妈妈不是她的生母,生母是妈妈的同父异母姐姐。从反右到文革,生母一直遭罪。文革过去后落实了政策,生母来接她。小谢说她不能接受这个事实。尽管妈妈即她的姨妈事先教她如何见了生母一定要叫妈妈,但是当亲生妈妈从火车上走下来时,她无法强迫自己向这个女人吐出“妈妈”两个字。她也拒绝接受生母给她带来的礼物,公然说那东西并不好……。
哦,这一段我就不必写出她讲述的一切。因为关于同生母关系的上述表述,是小谢有意无意的撒谎,至少事实本身比她现在讲的要复杂得多。我还是径直叙述后来她讲的真话吧!
是的,她每天讲一点,每天讲一点,讲的都是她和外婆一起生活的琐事,以及同生母几次闹别扭的情景。然而直到后来的一个晚上,她把那些零碎事情的内部联系一下子揭示出来,于是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出现了。
二一
那又是一个夜晚,大约是在四月中旬。小谢坐在长沙发上,我坐在对面的沙发椅里。我们就这样坐了整整一个通宵。我向来是熬不得夜的,然而那个晚上该到瞌睡虫出工动作的时刻,一阵倦意刚刚袭来,我又立刻清醒过来。注意力一下子高度集中,从此连一个哈欠也没有打。我意识到小谢讲的是她自己的重大秘密;我完全想象不到人世间居然有一个我完全不了解的世界,那儿发生了我闻所未闻的事。
小谢坐在沙发上一边想,一边往下说;有时声音哽塞了,她便停下来,等心情平静后再继续讲。
她在叙述她自己的家世的某些秘事时仍然有点含混不清,并且闪烁其词,但慢慢的似乎没有多少顾虑了。很显然,即使她信任我,但对我毫无保留地讲出她家里的一切,也还是困难的。她鼓起最大的勇气向我倾诉她自己的不幸,她的几乎每一句话都使我震惊。我睡意毫无,屏息凝神地听她往下讲。我压根儿没有想到我对面的这位女学生有如此不寻常的历史;我做梦也不能相信这个年轻的女孩子竟经历过人世间最难堪的苦楚,这使我沮丧,也激起我的不平。
她讲述自己的往事,绝不是炫耀显赫的门第和小时候的尊荣,她是不堪回首伤心事。直到很久之后,我才明白她为什么要对我讲述这一切:她太寂寞了!
是宁静的夜半时分,窗外是漆黑的夜,万籁俱寂;屋内蒙着红罩子的台灯发出柔和和暗淡的光。我和她相对而坐,地上是东一件西一件捆扎的家具器物,整个房间里东西散乱。她的声音带着我的心灵在内江、北京、哈尔滨之间旅行;那是一次阴冷的寒夜旅行,是一次一路上令人感到无比压抑的旅行。不知什么时候,月亮悄悄地升起来,向我的屋里窥探,莫非它被小谢的故事吸引了来?我同月亮面面相觑,我们几乎要不约而同地大喊:“这不可能!这不应该!”然而小谢的声音似乎更有权威,这声音强迫我们听下去……。
起初小谢还时不时的瞥我一眼,似乎观察她的话在我身上有什么反应。慢慢的,她的眼神离开了我,她的灵魂离开了驱壳,她的心完全回溯到离现在已经相当遥远的岁月里去了。她像雕像一般地坐着,只有胸口起伏不停,时而急剧,时而沉缓。她有时候会忽然沉默一半分钟,望着窗外茫茫夜色,望着弯弯明月呆呆出神。然而我敢肯定她其实是什么也没有望见;准确地讲,她是望着自己脑海里唯有她看得十分清晰的连绵不绝的镜头或者是幻象。这时四下里静极了,她忽然又开口,喃喃地往下讲。她似乎忘记了是对我说话,她的确是在自言自语。
月亮不见了,它躲开了,是因为小谢的故事过于凄绝而不忍卒听呢,还是为了听得更真切而潜藏在屋顶上偷听呢?
远处传来一声鸡啼,我屋后邻居的公鸡大叫着响应,于是远远近近的鸡啼声此起彼伏,隐隐约约传来几声狗叫,也许是对雄鸡打扰了它们的睡梦表示不耐烦……。
小谢回忆着她的往事,她是一个刚强的孩子,却有几次快要哭出声来。最后眼泪终于控制不住了,她听任眼泪直流却咬住嘴唇不哭出声。有一次她忽然小声地悲愤的喊:“有时候我真想堕落,彻底地堕落,向他们报复!”
这两天我正给她们讲曹禺的《日出》。我认为陈白露身上保持着知识分子的清高和傲气,但这清高和傲气其实是十分软弱的,不中用的,不足以同社会对抗。小谢后来对我表示,她不能理解这一点。此刻我忽然想,小谢的骨子里也充满清高和傲气,她是不是也有软弱的一面呢?她的悲剧是不是不可避免的呢?
我努力摆脱自己的思维,继续专心听小谢的话。我一动不动的在沙发椅上坐了几个小时,我全神贯注的倾听她的讲述。我的耳朵捕捉著她吐出来的每一个字,而两眼好像眼睁睁的望着一个断了线的风筝飞向天际;它一会儿向东,一会儿向西,一会儿掉下来,一会儿又飘上去,有时看不见它了,忽然它又出现在高空的另一角,变成一个小黑点儿。好长一段时间它就这样悠悠忽忽、若有若无的飘荡着,终于无影无踪……。
小谢平静地讲着,我盯住她的脸,暗淡的灯光下,实在看不出她的脸上有她所讲述的那些可怕经历所留下的痕迹。从面部很难看出她正在默默忍受心灵上的巨大创痛。我所看到的是一张很年轻的脸,完全是孩子的脸,不过确实很少孩子气;坚强的神色和淡淡的哀愁相交织,构成了这张脸的基本表情。
群鸡乱啼。屋内灯光暗淡下来,窗外却显出亮色。啊,这回不是月光,而是晨曦。
小谢要讲的事还没有讲完。她说她要回去了,不回宿舍,而是去跑早操。
是的,一个女学生在一个男老师的住处呆了一夜,这怎么向别人解释?谁能相信我和她的清白?明智的办法是乘人们还没有发现就离开。我们并没有就此交换意见,都心照不宣的照此办理。
真的,对我而言,这个夜晚没有发生丑事并不奇怪。奇怪的是我根本没有产生过邪念。
她走了,我躺在床上,还是睡不着。我仍然想着她的经历。我伤感,我叹息。望着窗外的云天,我不禁想,在这个世界上,发生过多少奇奇怪怪的事啊!也许头一次使用“人世沧桑”这个词的人,必定饱尝过人间的酸甜苦辣,遍历过人间的悲欢离合吧!
二二
就这样,谢秋菊给我讲述了她自己的故事。
她给我讲了一夜的故事。故事头绪繁多,我现在只能把主要的线索清理出来。很多细节小谢欲言又止,或者讲了,却仅仅是一个悬念;还有几桩事完全是疑案。凡我对写不清楚的,姑且搁置一边,只把小谢的家世背景和自身经历的脉络叙述出来。
谢秋菊的外公姓詹,是东北人,但却长在四川。外公家门豪富。外公读大学时,一位姓宋的女子很钟情于他,他也爱她。这宋姓女子是当时显赫的宋氏家族的一员。她对他一往情深。但是后来外公却突然和另外一个女子结了婚。宋姓女子经受了强烈刺激,她发奋攻读医学,并拒绝了所有的求婚者,发誓独身。
外公结婚后,妻子生了一个女儿,女儿活了下来,但妻子却不幸染病逝世。这活下来的女儿就是谢秋菊的生母。取名詹鸣。外公成了鳏夫。这时宋姓女子表示愿意和外公重修旧好,于是外公娶了她做续弦。这宋姓女子就是谢秋菊的外婆。外公这次结婚以后,很快就发现,宋姓女子嫁给他,并不是因为爱情,而是为了报复他对她的背信弃义。她的报复手段,外人绝对看不出来。而他却敏感到她的冷酷。这杯苦酒他注定要受用一辈子。不过,外婆也给外公生了一个女儿,她就是谢秋菊的养母兼姨妈,詹晶。
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几十年过去了,外公是一名工程专家,外婆是一名医学专家。在医学界,外婆的名气相当大,而外公在工程界的名气却是稀松平常。他们住在四川内江城内的一座独幢楼房里。过着开门是一家,关门是两家的生活——几十年里,外婆从来没有放松对外公的报复。
外公的大女儿,即谢秋菊的生母詹鸣,是一位绝顶聪明而又清高孤傲的女子,她也学医,大学毕业后留学国外,在国外获医学博士学位。她学成归来,很快就在她的研究领域内崭露头角,论文和专著连连问世。医学界公认她的成就超过了她的继母,亦即谢秋菊的外婆。但是五七年反右运动,谢秋菊的生母被卷进去了;据说凭外婆的声望和特殊的社会关系,如果她愿意的话,她可以为继女说情,减轻对她的惩罚。但是外婆却紧闭嘴巴。同是医学专家的继母继女之间的关系究竟如何,由此不难推断。这继女詹鸣后来结了婚,丈夫姓张,即谢秋菊的生父;他和张作霖张学良是一族中人,也搞医学,但是和岳父母一样,他知名度比妻子小得多;同时他也是一个软弱的丈夫。他有两个姐姐和四个妹妹,全部学医,都学有所成,几乎全在北京的各家大医院供职。
外公的二女儿,亦即外婆的亲生女儿詹晶,小时候受过惊吓,所以没有完成本来应该完成的学业,只读了中专,是卫校一类的学校,比起同父异母姐姐詹鸣来,真是难以望其项背。但詹晶为人精明能干,洞察世情。她嫁给铁道部的一位谢姓工程师;谢家也是世家。然而他对人世间的浮名虚利看得很淡;而且他对宋、詹、张大家族的复杂纠葛也是很有看法的,他避之唯恐不及。这两口子对人生的见解完全一致,于是他们响应支援大西北的号召,辗转来到甘肃、新疆,在新兰铁路线上工作。他们远离是非之地,过着知足常乐的生活。文革中他们虽然吃了不少的苦头,但一九七七年文革结束后,全家开始过着富裕舒适的生活。他们育有两子一女,是谢秋菊的表姐表弟。表姐表弟由于文革的原因,没有上好学,都当了工人。他们也和父母一样,把红尘名利轻轻看过,凭自己的本事过好日子就行。谢秋菊的小表弟年纪尚小,还在小学里读书。
在詹、宋、张形成的家族中,凡越有知识和名望的人命运越加不幸,尤其是婚姻家庭生活非常不幸,这一点对谢秋菊印象特别深刻。倒是谢家这一户,与世无争,家庭很和谐,安居乐业。
一九六五年,谢秋菊出生了,她的小名叫威威。文革一开始,谢秋菊的生母生父又遭了殃。为了避免株连,由外婆主张,谢秋菊寄养在外公外婆家,并且在户口上把她改姓谢,作为二女儿詹晶的女儿。外婆这样做,显然也包含着对继女的报复。
二三
是的,威威备受外婆的宠爱,是外婆的心肝宝贝。威威聪明伶俐,很小就会讨外婆的喜欢。外婆下班回来,她就张罗着给外婆洗手,请外婆吃茶。她伶牙利齿,说出来的每一句话都叫外婆高兴半天。
文革期间,由于社会关系的特殊和工作的特殊,外婆基本上没有受到冲击。她是权威,但被列入受保护的名单,红卫兵奈何她不得。她德高望重,平素为人处世也很讲究礼仪。因此单位上没有人同她过不去。威威为自己有这样一个外婆而骄傲。外婆对威威的影响太深了。她的一举一动,都有外婆给她的烙印。威威在家里非常任性,可是在外面却非常懂事。这和外婆外公“开门是一家关门是两家”的微妙家庭关系不无渊源。
在家里,威威成了外婆报复外公的有力武器。一家三口人加一名叫夏寒的老佣人住在一栋三层楼房里。外公住三楼,外婆和威威住二楼,夏寒住在底楼。外婆和外公只有在吃饭的时候坐在一起。外婆逗威威笑,故意冷落外公。外婆常常同威威说话,总是话里有话,以伤害外公。若是外公脸上勃然有色,只要外婆递个眼色,威威便会蹬蹬蹬地跑上前去,打外公一拳。疼自然是不疼的,那难堪却够外公受了。
外公也喜欢威威,但是威威不让外公喜欢自己。外公常叹息:“威威呀,你长大才会知道啊!”威威才不需要知道什么,她只知道外婆不喜欢外公,她也不喜欢。然而有一次威威却有点后悔。那天外婆不在家,外公让威威自己洗手绢,长了八岁大,威威哪里干过活呀?什么事都是外婆一手操劳,何况现在外公竟然要管她,凭什么?威威不洗,于是外公罚威威站。罚站就罚站,威威赌气站在客厅当地。她要一直站到外婆下班。后来外公叫她做作业,威威就是不做,谁让你罚我站?外公生气了,也没有办法了,只好进了他的屋子。外婆回到家里,一眼看见威威站在地上一动不动,非常奇怪,正要发问,威威“哇”地一声大哭起来,她当场告了外公的状。外婆立时拉下脸,正好外公走下楼来要解释,外婆端起一盆水照面泼过去,外公顿时成了落汤鸡,他愣住了,然后一言不发又走回他的房子去,这天他没有出来吃晚饭。威威心里忽然觉得很不安。晚上她趁外婆不注意,悄悄溜进外公的房间,走进外公身边小声问:“外公,您还生我的气么?”外公躺在床上闭住眼不理睬。威威蹿上床,开始搂起外公的脖子哄他,她对着他的耳朵说:“您要是生气,就睁开眼睛;要是不生气,就闭住眼睛。”外公一下子睁开了眼。威威赶快拍手笑着说:“哈,不生气的人才愿意睁开眼,生气的人就闭着眼睛睡大觉呢!哈,外公不生气啦!”外公知道上了威威的当,便说:“威威,亲外公一下,外公就不生气了!”威威亲了外公的脸,他们和好了。但威威又因此有了新的不安:她觉得对不起外婆。
威威从来不晓得让人,谁要是惹她生气,她从此绝不理睬这个人。只有别人向她认错的份儿,她可不晓得先向别人伸出和解的手。威威的任性还可以从下面的一件事里看出来。有一次,她的四姑从北京来,带着她的小女儿,外婆拿出两个菠萝,威威首先拿起大菠萝,紧跟着她也把小菠萝抱走了。外婆叫她把小菠萝给小妹妹,威威说:“大的不给,小的也不给!”谁也拿她没有办法。她倒不是舍不得,她就要气她们。
吃饭时,好菜全归她,饭吃不完了,拿起碗就扣到外婆的碗里。不过,这只限于在家里;在邓老师家里她也敢这样做。邓老师住在外婆家附近,他和詹、宋两家有某种神秘的血缘关系。邓老师和外公外婆来往密切,他也特别喜欢威威。外婆去世后有很长一段时间,由邓老师照管威威的利益。
如果是外婆在家里招待客人,或者外婆带她去赴宴会,谁都会夸威威循规蹈矩,有教养。她的一举一动无可挑剔,还时不时的恰如其分的给在座上年纪的人夹菜。
威威特别喜欢吃柿子。柿子上市时,放学出校门她的头一件事情,就是在路边的水果店里买一小竹兜柿子——那时是一角钱五只。赶回到家,五只柿子刚好吃完;只是涂在腮帮上的柿子汁常忘了擦,就要遭外婆批评。外婆禁止威威吃街上的东西,说不卫生,可是对柿子威威是吃不够的。外婆要是看到她一嘴的柿子汁,就会生气地说:“我的小祖宗,小姑奶奶,家里的还不够你吃么?”“家里的不好吃!”威威就反驳。外婆说:“街上的不干净!”威威就大喊:“干净!干净!”一边还扮鬼脸。家里是有不少柿子,可是威威觉得街上的好吃些。要是为这事情外婆把话说重了,威威就叫喊:“你不让我吃柿子!你是反革命!”“反革命”是令人哆嗦的字眼,可是从威威嘴巴里出来,却并不可怕。甚至听起来还很舒服。威威从小就有这样的魅力,在别人身上讨厌,在她身上却很可爱。
威威喜欢吃甜杏仁,外婆千方百计的给她弄。有时候外婆买来整盒整盒的酱菜,那不是要吃酱菜,而是因为那里面有杏仁。好几盒酱菜才能收集一小瓶杏仁。外婆给威威一颗一颗的拣选,用清水涮几道,可麻烦了;但是为了威威,外婆甘愿做这样麻烦的事情,还以此为乐事。要是威威想吃天上的月亮,外婆也会去摘的。
威威看人首先看人的缺点,她还看得挺准。在从幼儿园回家的路上,她老是给外婆讲这个小朋友丑,那个小朋友小气;要是让她讲哪个人的好处,她得歪着脑袋想半天。在她看来,只有外婆是一个完人。
威威从小就不喜欢和小朋友们玩。她就和外婆要好,只喜欢外婆带她玩,给她讲故事。上小学和中学,她还是不合群,甚至进了大学以后,她也很少和同龄人有共同语言。她似乎爱和年纪大的人来往。
外婆也有背着威威的事。有一回威威钻在客厅的落地窗幔后面,她听见外婆来了,还带着一个男孩,外婆给男孩五百元钱,让他收起,还特别叮嘱不要让威威知道。不过威威并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她似乎知道这个男孩是谁。
二四
威威从小就被外婆打扮得与众不同。外婆不给她穿花花绿绿的衣裳,而是给她穿各色各样的毛衣;春天和夏天是短裙。威威的头发梳成一条辫子,头顶一对蝴蝶结。她的辫子一直留着,到十七岁时辫子垂到小腿上。那时她到疏勒市上学,不得已才剪掉的。
外婆常常带着威威出外旅游,国内的名山大川几乎都留下了她们的足迹。
深深地印在威威脑海里的一个镜头是,她和外婆游峨眉山,从报国寺出来,迎面遇上外公和詹鸣。威威不知道那个女人是自己的生母,只知道她是姨妈,是外婆的一个敌人。双方面对面的站住,八目相对,无形的子弹连连射出。对峙足足持续了一个时辰;在得出谁也不怕谁的结论后,才各自走开。有詹鸣在,外公不怕外婆。威威给外婆争了气,威威蔑视这位姨妈。她对这位姨妈压根儿没有好感。
威威上学了。上学放学通常都是由外婆用车接送。为了避免坏影响,轿车离学校很远就停下来,剩下的路威威就由外婆背起走。威威不喜欢坐汽车,她喜欢让外婆背。八九岁了,威威还赖在外婆身上不下来;外婆呢,她最乐意背着威威走路了。
在小学里,威威的学习成绩最棒。她的作文还上过报呢!她在体育上也是一把好手,乒乓球、游泳都拿冠军。她争强好胜,凡拿不到冠军的项目她一律不参加。她自己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凡有她参加的比赛,她照例禁止外婆前去观看,而由她回家讲述。她嘴巴特别利索,记忆力又好,大小事情只要出自她口就绘声绘形,活灵活现,连最细微的方面也不遗漏;可以说这比外婆亲自观看还要详细、精彩。也许外婆正是通过这种让她讲述发生过的事情来训练她的口才、逻辑思维和组织能力吧!
威威长得很可爱。她一生下来就有九斤半,长得大头大脑,大手大脚,大眼睛大嘴巴。但她身材高挑,一米六五的个头,五官和身高的比例很匀称。外婆常说:“准是阴差阳错才变成女孩的。”威威到七八岁的时候,长得真是可爱。别的女孩有双眼皮大家就夸,威威呢,她右眼是双眼皮,左眼竟是仨眼皮!学校里的小朋友给威威编了歌儿:“大头大头,下雨不愁,别人有伞,你有大头!”威威不高兴了,回家就问:“外婆,我是不是大头?”外婆赶紧搂着她哄:“威威的头不大不大,正合适!”从北京来四川玩的大姑用浓重的北京土话说:“头大又怎么着?又不是身体大,穿衣费布。”
威威的五姑妈也在内江工作,威威和她见不得离不得,外婆说她俩是狗脸亲家。五姑妈爱和威威闹。但威威太娇气,五姑妈又年轻,不会照料小孩。两人玩着玩着,威威不是滚下楼梯,就是被开水烫了腿。外婆看见心疼万分,就狠狠地骂五姑;五姑灰溜溜的不敢作声。威威经常骂五姑是“妖精姑姑”,因为五姑长得实在漂亮。
大家族里外婆的冤家对头不少,五姑就是其中之一。她骂威威是外婆的小走狗、小爪牙。有外婆在,威威才不怕她哩!
一九七七年,文革后开始落实政策。威威的大家族里高级知识分子不少,凡是受了迫害的,都平了反,在政治经济上翻了身。当时威威的姨妈詹晶两口子在甘肃和新疆交界的柳园工作,外婆送威威到柳园上中学。铁路子弟学校混乱不堪,教学质量太差,威威在这里什么也学不到,而她从四川来时穿的一双红皮鞋,却引起老师的非议。威威是个逆反心理极强的孩子,她偏不换鞋,照穿不误;她嘴巴又利索,说出的话句句在理,老师实在拿她没有办法。不久这老师发现这个小孩特别聪明,于是又很喜欢她了。
这时,威威的亲生母亲詹鸣来柳园认领孩子,自从落实政策后,詹鸣夫妇重新回到工作岗位,还领到一笔可观的补偿。为了感谢异母妹妹对威威的照料,他们带了当时社会上罕见的彩色电视机以及各种名贵的物品做礼物。
詹鸣气质高贵,做派不凡,很少有她能看得上眼的人。
但是威威不仅不习惯认詹鸣为妈妈,而且压根儿就不喜欢这个妈妈;她知道她是外婆最仇恨的敌人之一。但是经不住养母、即自己真正的姨妈的规劝——在柳园会耽误上学读书的,威威这才不得不跟生母去哈尔滨。那一年她十四岁。
二五
威威的生父生母住在东北哈尔滨香坊街,他们的一套住宅占据了一层楼,享受着她生母这样的高级专家所应享受的待遇。可是威威住在这里很不自在。她和生母没有一点感情。她一刻都不忘记,生母是外婆的敌人。生母平素寡言少语,对威威冷冷冰冰的,很少同她说话。生母把钱放在抽屉里,任由威威去花,但是威威从不去动那钱。生母也常给威威买衣服,偶尔上街逛商店,只要威威朝什么东西上瞅,生母便一声不响的买下来。但这使威威感到像是施舍。威威是很敏感的。生母也带威威去自己的单位,在那里,威威见过很多供解剖用的尸体,开始很害怕,后来也就不怕了。
慢慢的,威威和生母双方开始感到根本无法容忍对方。威威开始在家里同生母进行一场无声的战争。她故意走路很响,使生母大皱眉头。她吃饭故意不按时进餐厅,吃罢也不打招呼就大大咧咧的离开。这使生母感到恼怒。威威有意的满不在乎的忽略各种必需的礼貌,生母没有想到她缺乏教养竟然到难以容忍的程度。但是生母从不发脾气,她只是用非常蔑视的眼光看着威威。
威威在外婆家时虽然无法无天,像小霸王,但是在哈尔滨,她对生母还是有点发怵;但这又激起她对生母的反抗。
威威发现自己的父亲十分软弱,她希望父亲和她一道对抗生母,但是父亲不敢。他们三人一起上街,母女如果闹起了别扭,父亲会非常狼狈。这时如果威威突然离开他们往回走,而生母继续前行不停脚步时,做父亲的就会显得十分可怜,通常是犹豫一会儿,还是去追妻子,只是回头远远地瞧几眼女儿。他其实是很爱自己的女儿的。但母女势不两立,这使他十分作难。他觉得自己上年岁了,犯不着同妻子吵闹,而女儿是太任性了。
常常来他们家的人中间有个男孩名叫孙博,比威威大四岁,他挺喜欢威威。威威对他的印象也还不坏。当然,这时的她还是一个很小的女孩,但她直觉到,生母希望她长大后成为孙博的妻子。当时威威就有过这样的念头:如果那是生母的心愿,她一定要叫她大失所望!
威威偷看过生母的日记,也从生母的言谈举止中观察到一些蛛丝马迹。她发现了重大问题:生母不爱父亲,而和孙博的爸爸相爱。这一发现使威威怒不可遏。这也使她在同生母的战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她站在道德的高地上。她觉得自己占了上风。她鄙视生母的不贞,她甚至私下要求父亲同她一刀两断。但父亲生性懦弱,他并不认为妻子的行为有女儿说的那般严重。他不可能、也不想按照女儿的要求去做。威威更愤怒了。她更加频繁地同生母吵架,每次吵完架她就跑出家门,在哈尔滨的大街小巷游逛;或者坐在电影院里一场接一场的看电影,以挨过时间,直到父亲把她找到才回家去。
哈尔滨是住不下去了。威威来到北京,寄居在大姑家。大姑是北京协和医院的内科权威,早年丧夫,只有一个儿子。儿子不在身边,在某个保密单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大姑住在公寓里,拥有两个单元的住房。大姑挺喜欢威威。有一次,一个疑难病人死去了,其亲属拒绝献出尸体供医学研究。大姑夜里去偷尸,她带威威去。大姑挖出尸首,掮在肩上,奔回医院,连夜进行解剖(这件事有点匪夷所思,但小谢就是这样叙述的)。可以说威威在大姑那里见了不少世面。大姑只有一件事很后悔,她带威威去看日本电影《望乡》,那是没有做过任何技术处理的拷贝。回家后,大姑直埋怨自己不该带威威去——那电影上的性镜头羞坏了威威。大部分时间她低着头不敢看银幕。关于《望乡》,当时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争议,报刊上还登了很多文章进行讨论。
威威嘴巴特别能说,大姑最喜欢她的这一点。她在家里谁都得让着她,出门在外也很少吃亏。有一次放学回家坐在公共汽车上,一个小伙子提着油漆桶上车,油漆蹭到威威的裙子上。威威火了:“你干啥?”“咦,你怕挤是不?怕挤去坐小汽车呗!”威威马上回嘴:“我坐不坐小轿车你管得着么?太平洋上的警官,管得倒寛!”那小伙子奇怪了,他说:“咦!你这小不点儿,嘴巴好厉害,谁教你的?”不等他说完,威威就把话抢过来:“我是小不点,我还讲理;全车就数你块头儿大,也就数你不讲理!”周围的乘客哈哈大笑,那小伙子红了脸,还不到站他就下了车。威威下车后一眼看见大姑在站牌下等她,她摔下书包,扑到大姑怀里就哭。嘴上虽然没有吃亏,好好的裙子被涂脏了,那小伙子该赔裙子才对!大姑好不容易才哄乖了威威。威威一五一十的学说刚才车上的事,又用才记起来的话好好的把那个小伙子腌臜一顿,把大姑逗得直乐。
大姑常说威威是愣头青,表哥则说威威是二皮脸。的确,在外婆面前,在大姑和表哥面前,威威的确是二皮脸。但其他人没有此种印象,都说威威懂事。那个妖精姑姑在内江离了婚,也调到北京,她常来姐姐家,和威威还是狗脸亲家。
表哥的家庭也很不幸。他结了婚,又离了婚,也不打算再结婚。他劝威威永远不要结婚。他对威威说:“你看结了婚的,有谁幸福?”有一次他和威威谈到如何成才问题,表哥说:“报纸上尽宣传逆境可以成才,逆境成才的有几个?顺境才能成才!”威威觉得表哥说的很有道理。大姑对儿子的婚事十分犯愁,但他却完全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不过表哥对自己的业务技术抓得很紧。
威威到北京后,外婆也常来北京和威威生活几天。外婆的到来让威威兴奋。外婆知道她喜欢什么。外婆带着威威游遍北京的名胜古迹,她把自己的孤独的爱全部倾注在威威身上。
生母和父亲也常到北京来。孙博一家在北京和哈尔滨之间来来去去。几个对外婆成见很深的姑姑也在北京。威威在北京感到不自在。她又随着外婆回到内江,从此像候鸟一样在内江和柳园两地迁徙,生活;她的学业因此大受影响。
二六
一九八零年,威威的外公去世。那时威威正在内江。
外公临死前和威威单独谈过话,他只是告诉威威,做人不可学外婆;同时他告诉威威,长大以后若是遇到困难,就去找邓老师的弟弟。
外公死了。外婆不准威威哭,她自己也不掉一滴眼泪。使威威惊讶的是,在送葬时外婆也不佩戴黑纱!
外公去世了,但是空荡荡的楼里似乎藏着他的幽灵。威威一个人不敢上三楼;即使在二楼和一楼里走动,她也会觉得外公随时会从一间房子里走出来。那些日子,外婆常常发怔,猛悟过来后就搂住威威流眼泪。祖孙两人相依为命,对前途都感到茫然。那些日子,外婆常常带一个小伙子来家里。那个小伙子名叫李昱,长得风流倜傥,一表人才。李昱出自军人家庭,父母很有地位,他们同外婆交情很深。外婆盼威威快一点长大,外婆说她同李昱很般配。外婆当然没有明说,因为威威还不满十六岁呢;但那李昱似乎很迫切。
威威不得不回到柳园去。外婆到车站送她。外婆一遍一遍的叮咛,一遍一遍的嘱咐,她的眼睛一直直勾勾地盯着外孙女儿,脸上显出悲凉神色。火车开动了,外婆挥手,火车启动冲起的气浪使她立脚不稳,她颤颤巍巍的站着。火车飞奔,穿山越岭,威威一动不动地坐在铺上,脑子里始终是方才站台上的情景。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眼泪直流。等她想起找手绢时,她发现书包里有五百元钱,于是又想起外婆叮嘱她拿好书包时的情景。这是威威和外婆的最后一面。
没过几个月,柳园接到内江来的加急电报:外婆病危。威威和姨妈匆匆赶到内江,外婆已经去世了。死在外公去世还不到一年。威威觉得整个天空塌了。她直觉到没有了外婆,自己就没有了依靠。尽管她明白人有生有死,但那是别的人,不是外婆。她拒绝接受外婆已经死了这个事实。她能理解外公的死亡,却无法理解外婆的死亡。她也直觉到从此自己的灾难将真正开始。
外婆的丧事期间,威威的生母和父亲、生母亡母的遗族、威威的姑姑们和其他亲戚,包括与宋张两家有神秘血缘关系的邓家人,都云集内江。丧事一结束,他们就着手处置外婆的遗产。但是威威的姨妈却匆匆返回柳园,仿佛要躲开一场风暴似的。人们发现外婆的财产比他们原先想象的要少得多,几乎没有多少现金。他们怀疑外婆私下把大笔现金留给了威威。他们要求威威交出来,由大家均分。还在悲恸之中的威威发狂了;好啊,外婆去世了,你们并无哀痛,却迫不及待的要捞钱,我让你们捞。她像发狂的小狮子,看见什么就破坏什么;没有人拦得住她,也没有人敢出头拦她,即使拦也拦不住。威威眼明手快,使他们防不胜防。他们眼睁睁地看着一幅幅古画被撕毁,一件一件古董被摔碎。当一只宋瓷细颈瓶被她抛出窗外,随着大家“哎哟”一声惊叫,清脆的瓷瓶的破碎声随即而至。人们纷纷抢救还来得及抢救的值钱而易碎的东西,又一起动手把威威反锁在大厅里任由她发疯。第二天她还和三姑交手了。那是她背起书包要回柳园,书包是鼓鼓的,大家一致认定那里面有大批钞票,于是她们一字儿排开站成人墙堵住她的出路。她一头冲过去,三姑伸手夺书包,两人于是扭成一团。三姑掴威威耳光,威威没有力气,但她记起外婆给她教的:人欺负你,你就咬他!于是她就用头撞,用嘴巴咬,咬得三姑嗷嗷直叫。有不少人给三姑助威,妖精五姑在一旁咬牙切齿的叫:“打死这个白眼狼!”有人喊叫:“小毒蛇!”也有同情她的两三个人,但没有吱声,默默的站在一旁注视。三姑使出全力抢夺书包,威威眼看支持不住了,她突然一松手,三姑重重的摔在地上。众人顾不上别的,都把脑袋伸向书包。书包打开了,里面是几本书,洗嗽用具,只有几十块钱。威威永远记得那些姑姑们脸上的贪婪急切如何在瞬间变为大失所望。
威威恨金钱,金钱使她看透了人心的丑恶。她不要金钱,她只要外婆,要外婆对她的娇宠和钟爱,她要人间的真情。
打完架,威威直奔火车站,她披头散发,衣服凌乱,眼窝全黑了。她恍恍惚惚的上了火车。她仿佛看见有一个同情她的亲戚跟着她,直到成都,看她上了去柳园的车,才离去。
威威坐的是卧铺,她始终躺在铺上不动,不吃不喝。这一趟旅行,威威掉了不少的头发,长出了不少的白发。姨妈在柳园站台上接她——显然是那位神秘的护送人给姨妈发了电报。她下车时的模样,使姨妈全家吓了一大跳。
姨妈姨夫看出了外婆的去世对威威冲击有多么大!她一下子变得孤僻起来。姨夫姨妈愿意照料威威,他们像过去一样喜欢威威。内江方面很快有信来历陈威威的罪状,这给日后他们和威威的关系蒙上了一层阴影。
二七
打从小起威威就以为姨夫姨妈是自己的亲生父母,外婆过世后,威威从内江回到柳园,和姨妈姨夫还是一家人。姨夫姨妈宠威威,胜过自己亲生的三个孩子。姐姐没有考上大学,就参加了工作,大弟学习也差,考大学没有指望。本来柳园铁路中学教学秩序就很混乱,高考年年剃光头。姨夫姨妈也想得开,从来不为考不起大学和孩子们过不去。但是威威一定要考大学,她心里深深地藏着一份心思:不能让生母小看。那时《汉语成语词典》很稀缺,姨夫姨妈到处找门路也买不到。后来姨夫借到了一本,便开始一页一页地给威威抄,硬是抄了一本。威威在家里很霸道,姐姐弟弟都让着她。其实所谓霸道,就是任性而已。她的任性只是引起大家对她更深的疼爱而已;并不是那种令人讨厌的霸道。比如她绝不允许别人批评外婆的为人,谁要是对外婆口出不逊之词,她就没完没了的闹,为此她把很多人得罪了。其实在很多方面,威威很懂礼性,有教养,外人一见就会觉得她具有大家闺秀的风范,这自然是受外婆熏陶的结果。
柳园学校的教学质量太差,姨夫姨妈送威威到疏勒市上学。她在疏勒市中学住校。她从不洗衣服,连袜子也不洗;干净衣服穿完了,就拎起大包脏衣服回柳园,让姨妈用洗衣机洗。但是参加学校劳动,威威不敢马虎,她决不允许自己不如别的同学。她劳动积极,还得了老师的表扬。只要是轮到她做值日,尽管她不会生炉子,她也要非生不可。可是在家里,她什么也不干。外公活着的时候曾提醒威威,自己要学会干活;但是外婆舍不得叫威威动手。外婆说,威威将来会生活,而且能活得很好。
在疏勒市上学期间,生母来看望过她,生母的高贵风度使中学的老师和学生们瞠目结舌;但谁也搞不懂她和威威究竟是什么关系。威威对问她的人讲:是妈妈的同事出差,顺道来玩。
随着时间的推移,威威和姨妈姨夫之间的关系也开始变得微妙起来。有人尽在姨妈面前说威威的坏话,说外婆的坏话。威威最恨人说外婆的坏话,然而姨妈竟然对她自己的生母也颇有微词,威威听到,立刻跳起来和姨妈争论。不知不觉的,威威觉得姨夫姨妈把自己当外人了。一家人吃饭时,姐妹们说话,有时姨妈会递个眼色,暗示某件事不可以在威威面前讲。有时他们背着威威讲话,威威一出现,大家都闭住了嘴巴。
威威和姨妈的第二次公开冲突是在她升入高三的时候。有一位几竿子也打不着的姑妈——就叫她湖南姑妈吧,她到柳园来看姨妈,说起闲话来,这位湖南姑妈竟说威威对她讲过姨妈的坏话,而姨妈竟相信了。两人的这番话恰好被威威听到了,威威是受不得半点委屈的人,她按捺不住、也根本不想按捺,她当场就冲进去跟湖南姑姑大吵,质问她挑拨离间居心何在?弄得湖南姑姑下不了台,而姨妈也非常尴尬。这两件事情发生后,姨妈一家和威威的关系急剧恶化。姐姐弟弟遇事也不再让着威威了。姐姐有事没事就说几句风凉话,大弟也常常暗示威威在他家生活花了不少的钱。姨妈有时也会比着姐姐说,长大独立生活,就不能指望家庭的接济。姨夫也开始对威威冷淡了,认为威威没有良心。威威开始尝到寄人篱下的滋味了。
有一次过节,家里包饺子吃,按他们的习俗,要包一只煤饺子——饺馅是一小粒煤炭,谁吃着谁倒霉。在平常这不过是助兴而已,这一次却认真了。姐姐和两个弟弟全都盼望着让威威吃煤饺子。通过舞弊,煤饺子放在了威威的面前。但是威威十分机警,她不知用了什么花招,让煤饺子神不知鬼不觉的进了姐姐的嘴里。姐姐一口咬下去,差点儿崩了牙齿。她脑子快,不动声色地起身离席去处理了煤饺子,但嘴角有一点煤渣子没有弄干净。姐姐十分气馁,两个弟弟也非常沮丧。姨夫姨妈哭笑不得。只有威威一脸傻气,表示什么事情都不知道。但那气氛是紧张的。从此在餐桌上,空气很少有不紧张的。
后来使关系发展到不可挽回的一步的事情是这样一件事:一九八二年春节,威威又强烈地思念起外婆来。这是外婆去世以后她过的第一个春节。没有外婆的春节是何等凄凉!当她看到姨夫一家是那样兴高采烈的准备过节时,不禁怒火中烧。心想:外婆去世还不到一年,你们就像是从来没有过外婆这样一个人似的。难道一点纪念的仪式也没有?望着面前一桌子的菜肴,威威神情恍惚。偏偏这时候姨妈和姐姐讲起压岁钱的事,又讲起姐姐的嫁妆,还讲起家里穷得叮当响什么的。威威多心了。钱,钱,钱,她的头炸了。只见她立起身,双手抬起桌子,大叫一声:“我叫你们过年!”她用力一掀,劈里啪啦,丰盛的年夜饭全毁了。
姨夫姨妈对威威很头疼。即使嘴上不说,却也明显地视威威为包袱。双方的信任已经荡然无存,有的只是猜疑和生分。威威尤其敏感,她和姨妈一言不合就争吵起来。虽然威威嘴巴利索,但是吵架她不是姨妈的对手。吵不过就摔东西,砸玻璃,撕床单。她不能抑制自己。威威感到孤单,她看够了世人的真面目。似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金钱。难道这世上就没有真情?
天哪!她真的无法适应没有外婆的日子。她觉得所有的人都把对外婆的仇恨集中在她身上,在她身上施行对外婆的报复。所有的人只认金钱,浑身散发着铜臭味,连姨妈也相信她们,也把她当成外人。她对她们简直是多余的人。她想不通这个。她在姨妈的每一句话里都听出了对她不友好的意思;她忍受不了这个;她要抗争,她要发泄……。
她参加高考。尽管老师们一致认为她的天资很高,然而她如何能考得上?在临近考试的那些日子里,她几乎天天和姨妈吵架。好几次威威气死了过去,慌得姨妈连忙掐她的人中,把她救过来。因为吵架,高考的一门课缺考。最后有一所中专录取了她,但是她拒绝去,她非要考上大学不可!
二八
在姨妈姨夫家里是住不下去了。她又回到了哈尔滨。在哈尔滨她也没有立足之地。在一次同生母吵架时,生母斥责她没有出息,她用她那特有的蔑视人的眼睛看着威威,像是看街上的乞丐一样。愤怒的威威当众揭露生母的丑史,同时发下重誓:断绝母女关系。这次吵架后,生母大病一场,病好后她要了一项任务,到西德原先留学的学校讲学和做实验去了。
威威迫不得已又回到了柳园。她还能到哪里去呢?到柳园前她在北京度过了短暂的一段日子。大姑和表哥虽然对她很友善,但是北京不能久留。在北京,表哥非常赞成她和孙博交朋友。孙博考上了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前景辉煌。要说威威内心深处一点也不喜欢孙博,那也不是事实。威威对他有好感,但一想到他的父亲和她的母亲之间的暧昧关系,她立刻怒火中烧。她要向生母进行报复,于是坚决拒绝孙博对她献殷勤。孙博早已对这个颇有个性的威威一往情深,他常来大姑家寻找和威威接近的机会,但是威威总是躲着他。有时没有躲开,就用麻利的嘴巴说出机智而幽默的话,要让孙博知难而退。孙博是一位彬彬有礼的青年,他对一切人都很尊重,甚至对大姑家的那只棕色的老猫也很尊重。大姑在生活上很照顾威威,她说只要她活着,威威来她家,就让威威享受够。她想在有生之年专门带威威好好旅游一回,在上海国际饭店享受一次最高级的午餐——一顿饭花伍佰元。在八十年代,伍佰元的菜肴就是顶级的奢华。她说这些是她可以做到的,但在其他事情上,她一点也帮不了威威的忙。
威威回到柳园,时值隆冬,但是她和姨妈的关系,比隆冬时节戈壁滩上的搅雪风还冰冷。她要离开姨妈,而且也得进学校补习,以迎战来年的高考。有位相识的老师介绍她进金塔县中学,该校在八二年高考中,名列全地区中学的榜首,一时名声大噪。
威威来到金塔县中学。这是威威有生以来最苦的日子。干打垒的土屋里,挤满了莘莘学子。一只炉子半死不灭,只能使人在精神上想象它会带来温暖。在呼呼的从门下面灌进来的寒风中,火炉自己也瑟瑟发抖了。威威钻在被窝里情不自禁的想起安徒生童话里的卖火柴的小女孩。饭是酸菜面条,或者是小米和土豆煮在一起的稀饭。对吃惯了巧克力和蛋糕的威威来说,自己能把这些东西咽下去真是不可思议!这日子很像小说里的西伯利亚井下做工的流放犯……。有一段日子威威简直弹尽粮绝了。要不是大姑不知怎么寄来一笔钱,她真只有哭的份儿!威威不哭。她从来不对别人倾吐自己的苦闷,一个字也不提。如果实在不能忍受,她也要找一个没有人的地方把眼泪流个够。姨妈来看她了,她也是来寻求和解。姨妈看到县城的落后和学校的寒酸,就哭了。其实威威一个字也没有告诉她自己过着的日子。威威甚至没有让姨妈进自己的宿舍,只带着姨妈在街上溜达。姨妈恳求威威回柳园去,姨妈说她的良心受不了。威威拒绝回去,也坚持拒绝了姨妈的接济。她要走自己的路,要在世界上闯,不指靠任何人;哪怕碰得头破血流,也在所不悔。姨妈带着深深的心灵创伤回去了。后来还是姨夫来,硬把威威接走了。
八三年的高考到了。尽管威威从小受外婆的影响,做人一定要出人头地,尽管她心里深处有一个秘密欲望:和那位留学博士生当今医学权威的生母一比高低,但她也明白,人强不如命强。她的中学生活就像是吉普赛人在流浪,高中三年发生了多少变故!给了她多少强烈刺激?外婆啊,您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候离开我?
高考前两天她和姨妈又发生了剧烈冲突,考试那天,她是余怒未息的走进考场的。这怎么能考好呢?她灰心极了,心想这次哪怕是一个中等技术学校录取她,她也去。她再也没法在家里生活了。
野马市师专录取了威威。当她接到录取通知书时,一下子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滋味!咬着牙忍受的寄人篱下的生活总算盼到头了,她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可一想到自己的未来将是一个教书匠,孩子王,怎么说呢?心里是复杂的。威威向来尊敬老师,她和许多老师保持着良好关系。但那些老师的社会地位低下,他们永远为住房问题,为子女就业问题,为工资太低入不敷出,为种种只有凭关系才能办成的问题而愁眉不展——甚至因此形成教师的职业脸相:卑微、寒碜。那种一望而知的教师的苦脸,不能不让威威替他们寒心。自己将成为他们中的一员,这想法使威威不寒而栗,甚至毛骨悚然。她不由得倒吸了一口气。
二九
正是这个通宵夜话和接下来几个晚上的讲述,使爱的潜流在我的心灵深处酝酿、萌动。我并非不知道这种感情的危险性,问题是当我意识到爱已产生时,已经没有力量抵制它;坦白地说,我压根儿也没有打算抵制,以至于它很快就像长疯的野草一样迅速蔓延开来。
起初是这样一种爱,我为谢秋菊不平,为她愤懑。我要为她请命。我必须要为这个沦落风尘的不幸的女孩子做点什么。我向苍天呼喊,为什么命运对她如此冷酷?我向上帝祈求:让她回到自己的正常轨道上运行吧!
我开始盼望谢秋菊每天都能来我的房间;要是有一次她没有来,我就会感到不可名状的惆怅!有一次下雨,我好几次走出房门,翘首张望。我踏着泥泞的路,在雨中徘徊,因为看不见小谢的身影而心烦意乱。当小谢的身影在远处出现时,我激动的心怦怦直跳。她打着伞,那是一张淡蓝色的伞,伞下是那件发白的上衣,蛇皮色裤子,肉色雨鞋。她正穿过操场走来。她目不斜视;她从小走路就不往两边看。我一溜烟的奔回房间,拿起一本书,一本正经的做出专心看书的样子。
啊!我爱上了她。可是我不敢让她知道我有这种感情。她一定是看出我不是一个坏人,所以才那样信赖我;她把我当做一个可亲的长辈和可靠的朋友,才向我倾诉一切以排遣寂寞,寻求帮助。要是她知道我对她怀有非分之想,那她不知会对自己的轻信有多么懊恼呢!天哪,我不能辜负她对我如此巨大的信任。在她心目中,我是一个十分正派、具有崇高人格的人,即使事实上我并不是那样的完人,我也必须向完人靠拢。记得她在讲自己的故事时,有一次曾经悲愤地说:“有时我想堕落,彻底地堕落,为的是报复她们……”不,不能那样!即使报复是必要的,也决不可用毁灭自己的形式。我要帮助你,我要供你驱使。
爱,我只能暗暗的爱。
在课堂上,在其他场合,我们不约而同的保持着一般的关系。我对她讲话没有比对别人多讲一句,我希望给其他学生留下一个印象,谢秋菊上中学时的老师和我是老同学,仅此而已。谢秋菊这一级还有一两个我妹夫的学生,我对她们表示客气,看上去就像同对谢秋菊一样。
是我狡猾么?我自己并没有用心考虑如何掌握分寸。但是当特定的情势出现时,一切反应都似乎是相当自然、得体——至少我自己是这样认为的。
我在讲课时尽量很少去注意她,虽然心里很愿意看她。如果特别想看她一眼时,我也是装腔作势的把她前面的学生一一看过来。
她在课堂上很沉静,没有任何异样的神色。我得承认,在了解了她的身世之后,在我产生了爱慕她的念头之后,我发现她是非常美丽的——这并不意味着这之前她不美丽;而是说以前我没有对她特别注意过,没有像赏鉴艺术品似的那样注意过。这么长时间的交往,她对我的多次拜访,我也没有带着她漂亮不漂亮的问题去观察她,我只须记住她同别人的不同长相、以便于区别、不至于认错罢了。谢秋菊实在是漂亮的。尽管比她长得好看的姑娘在她周围不是说没有。不错,她的头大,耳朵、眼睛、嘴巴都大。问题是五官非常匀称和谐。那胖乎乎的白白净净的脸上,那双大眼睛水灵活现,分明是一双很会说话的大眼睛;她平常微微蹙着眉尖,嘴巴闭着的时候,嘴角微微收起,显出刚强倔强的性格。
哦,她长得是很美,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人被她迷住呢?但是要我写出她的美,那我的笔力是不够的;反而让人疑心我是强不美为美,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不是么,胖乎乎,大嘴巴,那会漂亮?
如果说相貌漂亮还有人能与之抗衡的话,她的气质教养,则是她周围的那些女性所望尘莫及的。老师们都拿她另眼看待;几个青年女教师也主动和她要好,把她当做自己的知心好友。起初有些女同学很是嫉妒她这样,然而不久就心悦诚服的对她甘拜下风了。她和她的同学们同吃同住同学习,但她和她们不是一个层次的女孩子。她是高质量的不同寻常的女孩子。
我并不是因为她家世不寻常、经历不寻常而对她表示臣服,而是她的气质和教养不同寻常。当然二者是有联系的,然而除我之外没有人知道她的不寻常的家世和经历,却照样折服于她的气质和教养。
她从来不把自己打扮得如乡村女孩子那样花里胡哨,如厂长千金和书记小姐那样花枝招展,她穿衣讲究的是端庄和高雅。她落落寡合,孤芳自赏。但是女同学中如果有谁愿意表示同她友好,那她并不拒绝。如果她受不了对方的俗气、说闲话、占便宜、自私,她会在适当的时机用很礼貌的语言给对方以讽喻,对方在不得不承认自己的智力比她差一大截后,或对她臣服,或者对她敬而远之。
很多人在她面前讲别人的坏话,她最烦这个。但她能够不动声色,听完便罢,就此为止。如果有人问她对此有什么评论时,她很可能会平静地说:“对不起,今天我忘了带耳朵来。”对方便没趣的走开了。女学生之间因为流言蜚语而引起的复杂纠葛,她一次也没有卷进去过。也有人为些事情同她争吵过,那是她们自找,她只用几句话就把她们收拾得服服帖帖。这样的事发生过几次之后,很少有人再招惹她。
男学生们很愿意同她接近。但她瞧不上他们那夜郎自大的狂劲。当他们在她面前炫耀自己了不起时,她一言不发,用冷冷的、居高临下的目光盯着对方,直到他感觉到了蔑视,而讪讪地走开为止。她和同龄人似乎没有共同语言;但男同学们普遍对她印象很好。
最令人费解的是,她去各位老师家,老师的家属即她的师母和她第一次认识,就对她讲最贴心的私房话。她还是个孩子呢,却具有如此大的魅力。
刚从农村进城的女学生差不多都要迫不及待地在穿着打扮言谈举止上模仿城里人,并且比城里人还城里人,所谓“洋芋开花赛牡丹”;那些正宗的城里人——可以称之为小家碧玉的女学生,对村姑民女冒充小姐的样子,常常是撇嘴的,唯恐鱼目混珠。其实小家碧玉——其中自以为最高贵的是厂长小姐书记千金,她们傲视一切。其实这个城市的师专的所有这些女性基本上属于一个档次,或相邻的两个档次。可以说谢秋菊的档次比她们高出许多!她同她们之间还隔着好几个档次呢!“鹰有时候比鸡飞得低,可是鸡永远飞不了鹰那样高。”二者的区别就是鹰和鸡的区别。必须承认,人是有差别的,人的质量是有高有低的。谢秋菊和她们的差距,是人的质量的差距,是优生和胡乱制造孩子的不同结果。
三十
我明白我碰上的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女孩子,这样的女孩子可遇而不可求。这么一个想法诱使我冒险求爱。她对我有相当的好感,在某种意义上讲,我们同病相怜,估计求得她的爱不是完全没有可能的。
我开始动脑筋想让她知道我非常爱她。也不时地察言观色猜测她会不会允许我爱她。哪怕就是父亲的爱,我还不敢考虑更复杂的问题。
小谢照常来我的屋里。她和我商量决心动手写的小说的各个方面。她也顺便谈谈她们宿舍里新发生的种种事情。关于她自己,很少再谈什么。我窥探她的脸色,自己反复忖度,但对她是否会接受我的爱仍然毫无把握。
如果说作为师生关系,前一段日子我丝毫没有出格的行为的话,尽管留女学生做彻夜之谈是很不检点的;那么,从现在——一九八四年四月末尾起,事情起了变化。不应该萌生的感情介入了。师生关系开始向异常危险的方向发展。身为有妇之夫的我,发展这样的关系几乎百分之百导致丑闻和悲剧。可是爱能蒙蔽人的眼睛,使人利令智昏。坠入情网的人是毫无顾忌的;要是有的话,倒是只有侥幸心理:别人不会发现。
我曾听一位情场老手说过,要是女孩子接受了你的邀请,同意和你一起去散步,那就是说,她愿意了。
五一、五二两天过节放假,谢秋菊呆在宿舍里没有露面。五月三日我约她晚饭后出去散步,她略一思索,便点头同意。
晚饭后,我们一前一后出了校门。在不会再碰到学校的人的地方,我站住身等她赶上我。然后我们便沿着乡间小路漫步而行。
这座城市的郊外是一片安谧的田园景色。白杨树和柳树已经披上绿色新装,地里麦苗已经出土了,绿油油的一片。这一处那一处的农舍,其中很多是新盖的,一家比一家讲究。但是我的注意力不在身外,我很窘。我接触女性的经验十分有限;原先预备好的“我很喜欢你,让我吻你一下好么?”怎么也说不出口。小谢大约是头一回到这一带散步,她兴致很高,对农村景色是如此优美赞不绝口。我有一句没一句的回答她的话,心里却为将要发生的事紧张得要命。我想小谢并不傻,她不会不知道此时我的心是多么激动,多么惶惑不安。要是她问一句“您是不是有话要说?”那我也许就厚着脸说出那句困难的话。但是她没有问。她时时提醒我,走路靠右行。我感到好笑:这乡间土路上何须如此讲究?但她说,她已经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习惯,稍微宽一点的路,就会自觉地靠右行的;她说这是大姑花了很大的劲才培养出来的。她还说,穿越马路,先朝左看,再朝右看。这时我才想起每天早晨跑步也好,中午上街也好,小谢总是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的。这不,散步也不忘靠右走。
小谢又告诉我,她的妖精姑姑调到北京了,她离婚了;他表哥正在考出国进修生。孙博前不久从北京来看她,他已经从北京政法大学毕业,又考上了博士研究生。他又一次表示要同她谈朋友。她很有礼貌的接待了他,最后在送他上火车时,她明白地告诉他:“这不可能!”
哎呀,真是羞愧万分!当时的情景真像吴妈和阿Q在赵太爷家的厨房里。吴妈在絮絮叨叨的扯淡,而阿Q一脑子全是“女人”二字。幸而我没有跪下来说类似“我和你困觉”那样的蠢话。在最后一分钟,我的决心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全瓦解了。我垂头丧气,心里大骂自己是懦夫。
天完全黑了,她提议回去,我顺从地陪着她往回走,最后同样是一前一后走进学校的大门。
回到屋里,我躺在床上烦躁透顶。心里有两个我在争执不下。一个我说,幸亏没有闯乱子,否则你将身败名裂,以何面目见人?另一个我说,你此生没有得到过爱情,现在机缘出现了,她是你此生可遇而不可求的一个独特的女孩子,坐失良机你将悔恨一生!一个我说,你有妻子,有一个家庭,怎么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另一个我说,你和妻子一直没有感情,你们凑合在一起,过着死要面子活受罪的日子,一辈子没有得到过爱,你不觉得有虚此生么?一个我说,你是教师,比她大二十一岁,为人师表,怎能产生不应有的感情?另一个我说,师生恋古今中外都有,鲁迅和许广平、徐悲鸿和廖静文,都是千古佳话。一个我说,危险,危险,赶快悬崖勒马!
然而我没有勒住马;我纵身跳进爱的万丈深渊了!
三一
那是第二天,五四青年节。晚上谢秋菊来了。当时我刚送走两位朋友,喝了一两杯酒。我大概想要借着酒力,来它一个突破。英国诗人豪赖斯写道:“酒有何希奇?它揭露秘密,坚定信心,使懦夫勇往直前而战斗,使有精神负担的急躁情绪舒适,毫无保留地传授艺技。有谁在干杯后不雄辩滔滔呢?有谁不想从贫困中获得自由和舒畅呢?”我这个懦夫,想借酒的作用,要豁出去。
我扑到谢秋菊的面前,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我喜欢你!让我吻你一下!”对于我的此种举动,小谢略微显得吃惊,但她并不着慌。她一边躲着,一边说:“您怎么可以这样?快坐到对面去!”我昏头涨脑,不听她的话,硬是吻了她的嘴唇,才站起来倒在我通常坐的沙发椅里。
毕竟是做贼心虚,这个吻既不甜蜜,也不浪漫。
小谢理了理头发,态度一下子严厉起来!
“您怎么会做出这样的行为?你就是这样对待我对您的尊重的么?您这样做,明天好意思进教室见我么?您不怕我告诉学校,那您今后怎么工作?我对您非常信任,可是想不到您居然有这种念头!”
“你说过我们是萍水相逢,也是一种缘分……”急急忙忙之中,我可怜巴巴的替自己辩解。
“缘分就是你说的那种意思?只怕你心里不干净,您是我的老师,在我心目中您是长辈,您不应该胡思乱想!您以后还让不让我见您?您这样让我怎么再信任您?”小谢足足训了我十几分钟,我像小学生在老师面前一样坐直身子规规矩矩的挨训。小谢口齿伶俐,说话条理清楚,头头是道,句句在理,既使我狼狈不堪,又使我心服口服,我对自己方才的行为后悔极了。
“这样吧,现在如果我走了,您一定心里不安,以为我会去告发您,”我忽然听见小谢这样说,“现在我让您吻我一次,让您安心,希望以后不再发生这样的事,让我们都忘记今天的不愉快。”
我瞪大眼睛怔住了。对人的认识总是从陌生到熟悉,又从熟悉到陌生;此时我望着她,有一种莫名其妙的陌生感,她真是一个谜。好几秒钟过去,我才走过去捧住她的头亲吻她。我觉得自己的眼泪掉下来了,这不是激动的泪,而是羞愧难言的泪。
毕竟还有羞耻之心,这个吻也不甜蜜,只是苦涩。
小谢走了。我一动不动地坐在沙发椅上发愣。谢秋菊真是个不寻常的女孩子;当我感到已经对她很熟悉了的时候,她却又显得那样陌生……。
第二天清早,我身不由己的要去找她。我看见她正在朝校外走,我远远地跟着她,只见她心事重重地在田间小路上走,最后她在地埂上坐下来。离她不远的一块地里,有几座野草丛生的坟墓,她久久的凝视着那里。田地里青苗已经长高,地上很潮,她会受凉的。我望着她的背影暗暗发急,可是我不能走过去,那样叫人看见是算什么呀?
这以后她没有中止和我的来往,谁都没有提及“五四”那个夜晚。在未来的岁月里,尽管我们喜欢在一起回忆往事,但是从来没有回忆过这档子事。那是多么可笑的一个晚上!没有浪漫,只有荒唐。我和她都无意提到它。
她开始动手写小说了,写关于她自己的小说。她写得很专心,很刻苦,我要求她对我披露一些细节,她却守口如瓶。她说写出来自然会交给我,在此之前她不会让我看,也不会谈论它的。她对我说:“我要是决定做一件事情,就一定能做到!”这是她爱说的一句话,也被证明不是戏言。
我们继续在校外散步,最初是每周一两次,后来差不多每天晚上都出去。大概是五四节一周以后的一个夜晚,我违背了自己不再吻她的诺言,强行搂抱和吻她。她拼命躲避,抗拒,嘴里反复说:“我不让你吻我,外公要吻我,我都不肯,我没有让人吻过我……”但是最后她还是屈服了。我紧紧地搂着她,久久的吻她,直到她透不过气。啊,多柔软的身体!多么甜蜜的嘴唇!我越吻越想吻,简直吻不够,每走一两步就要吻她一次。她没有办法躲开我,只是害羞地重复那几句话。
那是一个大风之夜。云遮月亮,大地漆黑,我在乡间土路上,沟渠旁,墙角下,一次一次的吻小谢。我从来没有享受过如此甜美的吻;尽管大风把我们刮得摇摇晃晃,我还是搂着她不放。她终于习惯了我的吻,当我猛地扳过她的脸时,她顺从地把嘴唇送过来。她怕我咬她的面颊;是的,我吻她,咬她,我是很粗暴的,我爱她太狠,她也实在太招我疼爱。啊,让两个不幸的灵魂在拥抱和亲吻中忘却彼此的不幸吧!啊,上苍!不要让那些可怕的经历再来折磨我们吧!我们再也不是孤单的人了!
“外婆说,我本来是个男孩,可是阴差阳错投错了胎,成了女孩。我要是一个男孩子就好了。”她在我的怀抱里说。“我喜欢你是女孩子。”我又吻她。“你坏!”她撒娇。一会儿她又说:“你看我像不像一个男孩子?班上的同学说我是典型的男孩子性格。”“那是指你说话行动大大咧咧,不是扭扭捏捏,所以他们才那样说你。其实你是一个十足的女孩子,女孩子的美好天性都被你发挥得淋漓尽致。”我又搂紧她热烈地吻她。
“以后你叫我威威吧,”她喃喃地说,“就外婆这样叫我,连邓老师我都不让他这样叫。”“那他怎么叫你?”我愣头愣脑的问,话里似乎含有酸味。“他和我姨妈一样,叫我秋菊。”
三二
一九八四年留给我的最美好的记忆,就是夏天夜晚我和威威的外出散步。诚如一首歌所唱的那样:夏天夏天悄悄过去留下小秘密,压心底压心底不能告诉你……,浪漫的夏天还有浪漫的一个你,留下一个粉红的回忆……。
每天晚饭后,我们分头走出校门。散步完了返回时她先进校门,我在大路上站一会儿,然后再进,以免引起保卫人员的疑心。在这方面我们没有碰到过什么麻烦。至于背地里是否有人议论过,我就不得而知了。有一次我们散步回来,校门已经关了,这使我大为惊慌。没办法,我们沿着围墙走,看能不能有可以翻过去的地方。结果还真的找到一处似乎有人翻越过的墙头。我先爬上去,俯身使劲拽威威,天哪,差点把我从墙头上倒拽下来。总算翻过来了,两个人的衣服搞得一塌糊涂。威威生气了,一个劲儿说:“都怨你,都怨你!”尽管没有人看见,我们还是感到极不光彩。有大学教师勾引女学生翻墙头的么?啊!这多次被人翻越过的墙头啊,你要是能开口,会告诉人们多少稀奇古怪的故事啊!我想那些翻墙者,若不是窃贼,也必是苟合的男女;那么除了我而外,还有没有别个老师呢?一想到我也是苟合的男女之一,我不禁万分气馁。从此这件事也成了阿Q头上的癞疮疤,永不被我和威威再说起。
有时我用自行车带着威威沿公路而行,直到很远的农村。我们面对着恬淡的农家乐,发出感概。威威对我说:“有时候我真想到一个没有人知道我的小村庄里过一辈子;哪怕吃什么苦都行。外婆死了,我再也不会有过去的生活了,我宁愿当一个野老田夫,也不愿意过那种为钱算计人的日子!”天黑了,我故意装出扔掉她的样子,看她怕不怕。她才不怕呢,要吓她,她就自己抬脚走路,慌得我连忙上前赔不是。过一会儿我又不老实了。我堵在公路上威胁她:“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过此路,快快吻我来!”汽车开过来了,雪白的光柱照在路面上,司机看到我们,一定会愤愤的吐出:“不正经”三个字的。
有时候我大发奇想,希望从黑暗里冲出一名针对威威的歹徒,当着威威的面,我与歹徒展开生死搏斗。我相信,要是一名歹徒,那不在我的话下;两名歹徒我也不怕,如果是三名呢?他们打死我无关紧要,可是威威受辱,那真是不堪设想。
有时我们一直顺着田间小路往前走,想知道它究竟通到什么地方。田野、村庄、树林都留在我们身后,面前出现了芦苇塘。我们依偎着坐在草坡上,静静地聆听水塘里的青蛙叫声一片。我们看着太阳从远处的防护林带后面徐徐沉没,天色一刻比一刻暗下来,才动身返回。我又要吻威威,我太爱吻她了,她灵巧地跳开,躲在白杨树后面,那里一字排儿长着五棵碗口粗的白杨树。我逮不住她,她两手围住树身,一会儿从这边露出脸,一会儿又从那边露出脸。我忽然呆住了:我看见她在笑,虽然只是一瞬间,却被我注意到了。那是真正的开心的笑,无忧无虑、天真烂漫的笑。认识她半年多以来,我是头一回看见她这样笑!在那一瞬间,很显然她是回到过去和外婆一起的生活里去了。她平常难得有笑容,人们看到她笑,那多半是出自礼貌的微笑;有时候甚至是悲笑、苦笑、凄然的笑。可这一次,纯然是儿童调皮时的出自天性的笑。我觉得自己的眼睛湿润了。我暗暗想,一定要让威威高兴,让她经常这样笑。
我默默地朝她走过去,顾不上拭去眼角的泪花。威威发现了我的异常,她没有躲开我,当我捉住她的时候,她顺从地倒在我的怀里,我温柔地吻着她,用手轻轻的抚摸她的秀发。
“威威,你的生日是哪一天?”
“不告诉您。”她答道,随即告诉我:“八月五日。”
她说起一件可笑的事,去年她十八岁,她很不高兴别人问她的年龄。要是非回答不可,她就把头使劲一甩,“十九!”“你去年不是十七么?”别人感到疑惑。“你是户籍警还是怎么的?”她用二皮脸把话岔开。
我们谈起正在播映的电视连续剧《霍元甲》,一致认为陈真的形象比霍元甲成功。谈起《万水千山总是情》,一致认为庄梦蝶是最优秀的女性。
“我问你,你的名字,这么说吧,怎么不高雅?不像是一个公主的名字。”我想了一个话题。
“你说我的名字俗气是不?我有个大名叫张眉,后来到了姨夫家,报户口时才想起了起新名字,我姐姐叫谢金菊,那户籍警便随便给我诌了一个名字,谢秋菊,姨妈也就同意了。”
“威威,我怎么觉得要是外婆真的对你负责,你不会到了现在这个地步。她是把你当做报复你生母的……”我说出了久埋在心里的话。
“求您别说下去……”她赶快用手掩住我的嘴,显然她也想到过这个,但又害怕这样想。
“外婆说过,我会活下去,会活得很好。”她失神地自言自语。
我们走向一个村庄时天色完全黑了下来。老远有人在叫喊,威威拽住了我的衣襟。啊,别怕,有爸爸在,谁也不敢欺负你。我带着威威往前走,紧张地注视着发生骚动的前方,准备应付可能会有的袭击。走近了,啊,原来是两名村妇在吵架,黑暗中,只能看见两个人影在晃动,就像是皮影戏。吵架者一个处于劣势,另一个则愈战愈勇,晃动的身影,令人联想起“跳踉”二字。再走近一看,吵架者身后像布景似的,有几个红光点,和若干人影。哦,原来是观众,他们蹲在地上边吸烟边看热闹,谁都不做声。哈,虚惊一场,我们走过去,对这有意思的场面议论了一番。
有一天晚上威威失约了。后来她解释,邓老师要来看她,她去接车。车是半夜到的,姨夫的一个同事的儿子在这个城市的某局当电工,也要接车。他们半夜步行去火车站,走了两个多小时。谁知邓老师没有下车,他是从柳园方向来的。他先去了姨妈家,听了姨妈的一面之词,一见威威的面开口就责备她不该搞坏同姨妈的关系。威威心里一下来了气,她一句话也不说。邓老师又批评威威衣着不整洁,幸亏是夜里,衣襟上两点洗不掉的墨水痕迹看不见。大概邓老师还把她当做外婆的公主那般来要求她的吧?要知道,论整洁,威威在学校里是最注意整洁的了。邓老师一连串的批评,使得威威没有心思说原先准备的话。邓老师觉得她变得陌生了,反之,威威也有同感。开车时间一到,他们就告别了。在威威心里,隐隐约约觉得似乎又要和邓老师分道扬镳了。外婆去世后,家族里疼她的只剩下大姑和邓老师,可是邓老师,为什么先去姨妈家?为什么不在野马市下车?
我听了小谢的讲述,对她没有约我陪她去接车心里感到不满。“你要陪我去,那邓老师会怎么想?”威威安慰我。“我不会躲起来?”我说。
那位陪威威去车站接人的小伙子肯定对威威有意思。果不其然,他对她一见钟情,但他也没有强求。他知道自己是一个普通技术工人。小伙子我见过,挺精干,虽是工人,却文质彬彬,显出很好的教养。我敢说,他比师专的一些大学生的素质要高。
啊,我多么喜欢就这样和威威散步。可是后来威威叫起苦来,原来蚊虫越来越多,奇怪的是,我和威威走在一起,蚊虫专叮她,却不肯光顾我。这使我愧愤而不平,就像阿Q因为捉到的虱子比王胡的少而愧愤不平一样。我希望蚊子全来咬我,不要欺负威威,但这不可能。我很想继续散步,威威说我太自私了。于是美好的散步从此结束了。夕照的猩红,月夜的皎白,衬着威威的倩影,给我留下永恒的记忆……
三三
我们相爱了。不单是我爱她,她也爱我。我们都很敏感,从一开始就感觉到我们的爱带有病态色彩。我觉得威威是一个沦落风尘的金枝玉叶,是一个不得志的才女,又是一个失去依傍的孤女;这难道不激起我强烈的爱怜?在她心目中的我,是一个怀才不遇的书生,一个从没有得到过爱的男子,是一个浑身创伤的孤独者;这也激起了她的爱心,激起了她的牺牲精神。很多善良的年轻女子,情愿牺牲自己,给他人带来快乐,并且从自我牺牲中得到精神上的满足。这就是我们之间的爱情的起点和基础。
她开始很自然地叫我“爸爸”,我呢,不甘心她仅仅当我的女儿。
“威威,我要和她离婚,我们一起生活。”
“爸爸,千万别这样!你不能在这里离婚。你没有想过?你来这学校工作是受了处分后来的,现在要离婚,人们会怎样看你?你现在离婚,也会给我带来很多麻烦。爸爸,我再也经受不住任何打击了,爸爸,现在别离婚,我会等你的。”
第二天,我送给威威一块雨花石,那是我收藏的雨花石里我最心爱的一块。柔和的茶色,晶莹光滑无比,更奇的是,它像是有一只眼睛,淡淡的红色像眼圈,中间说不出是什么颜色,就像深不可测的眼珠。我儿子曾向我要过,我没有给他,怕他丢掉。如今却毫不犹豫的送给了小谢。我希望她能领会,我向她献上的是我的一颗心。
我和威威晚饭后散步的那段日子,我甚至希望遇到歹徒,让我来它一个英雄救美。歹徒没有碰上过,可是老鼠倒见过。那是在家里。那天威威正在我的屋里看书,忽然她双眼发直,脸色大变,她张大的嘴巴,却没有叫出声来。我奔过去,她扑过来一下子钻进我的怀里,浑身抖个不住。我顺着她的眼睛望过去,只见一只硕大的老鼠,分明是中了毒,半死不活的伏在墙角。我连忙把威威放在沙发椅上,过去处理了老鼠。我满意自己的表现,因为实际上我也很害怕老鼠。此时我却意犹未足,希望有更惊险的场面出现。惊魂甫定,威威告诉我,她最怕老鼠。她说她和老鼠最惊险的一次接触是在金塔中学补习期间。一天早上她穿棉裤,套好了一条腿,另一条腿套进去时,感觉到一个软乎乎的东西,她登时惨叫一声:“老鼠!”她的惨叫声吓得其他女同学都惨叫起来。她不知所措,像是跳大神那样在炕上跳个不住。棉裤里的老鼠也慌得到处乱窜,寻找逃命之路。一个外号“假小子”的同学还真名副其实,她急中生智,一把把威威推倒在炕上,抓住她的裤脚一拽,棉裤拽下来了,一只老鼠也跳了出来。“打死它!打死它!”几个姑娘边喊边给老鼠让路,老鼠溜之大吉。过了好半天,威威的头疼得很厉害,原来混乱之中,不知怎么,头撞在什么地方,撞了好大的一个包,疼了一个星期。威威对老鼠,真可以用的上一句话:“恨得要死,怕得要命!”
回想起来,威威接受我的爱和她同家人的关系进一步趋于紧张不无关系。可以说前者是后者的直接结果。就在五月里,姨夫姨妈和姐姐给她写信时,不约而同的直呼姓名。而前不久来信都还用的是昵称。她姐姐的信我偶然看到过,抬头是“谢秋菊”三个字;中间讲了一些事务性的事,语调是命令式的和公事公办式的。结末署名是“谢金菊”三字。那不再是小时候对威威百般姑息迁就的姐姐了。这一变化的背景我至今茫然。威威也从没有给我说过个中的缘由。
威威给我看过几次她的日记,但只准我看她指定的段落。其余部分她用手蒙住,我偷看几次,她就哭,撒娇不依。后来她只给我念。能披露给我的内容,多半是她自己对别的同学的俗气的挖苦,以及自己为学习为前途而感到的苦恼。其中很多日记她都撕毁了。后来我知道,在师专毕业之前威威把自己的全部日记都烧毁了。她也曾答应给我看她小时候的照片,我催要过好几次,她不肯兑现。我催得急,她干脆一把火烧了。她告诉我足足烧了一脸盆灰。
那期间威威的一位姑妈出差顺路来看威威。威威对这位姑妈没有好感,她在一位女老师的宿舍里接待了她;她不能让这位姑妈看到学生宿舍里那凌乱的样子。否则姑妈回到北京一宣传,很有几个人会幸灾乐祸的。
威威的生父也来看过她。虽然她知道生父心里很喜欢她,但她恨生父软弱,不能原谅他对生母的那种唯唯诺诺的样子;她尤其不能容忍他对生母与孙博父亲的暧昧关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在恨他的同时,她也可怜他。她陪着生父在街上闲逛,碰上一些同学,她对同学介绍说这是她过去的一位老师。那天威威特别怕在街上撞见我,她对我封锁消息。也难怪。后来我听到后跌足叹息,如果我遇见她的生父,我一定要告诉他威威的处境与前景;我会要求他务必设法把威威活动到哈尔滨去,不然,未来的日子对威威来说是很困难的。我埋怨威威,但她却以我终于没有碰上她的生父而感到满意。她说,她绝不向家里人求饶,绝不向生母低头。
三四
这是一九八四年九月。各个班级都在排练集体舞,准备参加学校的比赛。威威那个班排练时,班主任经常找不到威威的影子。班主任批评起别的学生用语十分刻薄,但对于威威,他骂不出口。不仅如此,他还姑息庇护她。其他女生对此颇有怨言,但谁也无法指责威威什么。威威从来不巴结班主任,事实上她对班主任巴结校领导的肉麻劲儿还很有微词。但班主任对威威的印象很好,她的气质是第一流的,她不蓄意讨好人,但她却很讨人喜欢。班主任以她为自己的得意门生,所以像集体舞这些事情,对她没有强求什么,只要求比赛时一定上场,不准出洋相。威威只参加过两三次排练,就躲在我的房子里看小说。她的舞伴常常独自手舞足蹈的排练。我劝威威去排练,她说已经会了,我将信将疑,但又喜欢她待在我身边,所以并不催她。
“爸爸,我们比赛集体舞,你可不准看啊!”上场那天,她很认真地对我讲,“小时候我参加乒乓球、游泳比赛,就不准外婆去看,所以今天也不准你看。”我答应了,而且做了保证。
比赛在晚上进行,开始我尽量不去关心,可操场上的舞曲搅得我六神无主,我决定违反诺言。我偷偷地溜到操场附近,站在暗处偷看。操场上灯火辉煌,正是威威那个班下场表演。《匈牙利舞曲》节奏明快,旋律热烈,我很喜欢听。我一眼就看到威威了。她脸上似笑非笑,明亮的眼睛正视前方,脚下舞步十分优美,不像别的姑娘或者忸怩或者轻佻。她动作灵敏,和音乐节拍完全吻合,转动身子时,脑袋甩动秀发,又自然又优雅。我真为她自豪。她没有一个失误,而那些天天参加排练的,倒常出差错。这家伙记忆力真好,随便练习一两次就能应付自如。我心里情不自禁的暗暗喝彩!
忽然舞曲停了,队形一散,她就朝我走来。我以为她看见我了,赶忙掉头往宿舍里走。我前脚进门,她后脚就到了。
“你去看我跳舞了,”她看出我神情不对,就质问我。我连声否认,毕竟心虚,不善撒谎,她一看就明白我说的是假话。
“你看了!你看了!”她用拳头捶我,要倒在地上耍赖,我赶紧抱起她,赌咒发誓说真的没有去看,她才罢休。
那次集体舞,威威给同学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特别是给她的舞伴留下最深刻的印象,从此他暗暗地崇拜她;当威威后来遭到几个女生的诽谤时,他是激烈的替威威辩护的许多男生之一。
三五
除去隔天一次的晚上散步,以及白天一周两次在课堂上见面,其余时间我很少再见到谢秋菊。她全力投入了写作。她说过她一定会写出来,不过在写好之前不告诉我它的内容。这使我益发好奇。有一回我甚至偷偷地去到阅览室看她如何写作。尽管阅览室里学生不少,可我还是一眼就看见了谢秋菊。她时而凝眉沉思,时而下笔如飞。我从心里默默祝愿她一举成功。但是又有些怀疑:她没有经历过那些生活,恐怕写不好的。
一九八一年,我听阿克塞的一个人讲过一段奇事:文革前夕北大生物系有个学生在食堂里捡了一块手表,他装进了自己的口袋。两天后保卫部门的人找他,事情被揭发了。这个学生被当作阶级斗争的典型屡遭批判,毕业分配时他被扣下来。文革爆发了,全国形势大乱,谁也不管他了,他就逃跑了。他辗转来到祁连山牧区,改名换姓,在哈萨克人的生产队里劳动挣工分。他成了无人知晓底细的黑人黑户。他生活能力很差,在苦寒的牧区生活所必备的技能、窍门、以及精细和毅力,他一样也没有,因此日子过得窝囊透顶。生产队有一个没有人愿意要的窝囊女人,大家介绍他跟她结了婚。谁知婚后几天,她就嫌他是活死人,于是离他而去。后来在全国开展学大寨运动中,公社领导提出能不能在阿克塞试验种植蔬菜的问题,这位前北大学生听说了,于是就向生产队提出他愿意试验种菜;人们都取笑他,因为在这海拔三、四千米的高寒地区,自古以来就没有种过蔬菜。公社领导支持他,于是送他到西北农学院学习一个月。在农学院里,他与一些初识字的高小生,还有个把初中生为伍。当时西北农学院下放一批教授,叫他们在深山里开门办学,这些老师只能把这批学生当作民工看待,给他们教一些简单的技术,他们主要是干杂活。有一回,这个隐姓埋名的大学生偶然发现,老师做实验的单子上,有个分子式算错了,于是就去告诉老师。老师笑笑,说没错没错。他只好回去,自己反复验算了几遍,确实是错的,就又去找老师。他自己演算给老师看。老师大吃一惊,问他是什么人,他不肯说,后来被逼不过,又见这位老师是一位教授,平时待人很和蔼,他便把自己的经历和盘托出。同是天下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老师叹息再三,提出留他做他的助手。前北大学生一下子慌了,他怕这样会使自己成了隐瞒历史的漏网阶级敌人,会挨斗争,便苦苦央求老师不要说出去。老师一想也是,就答应了。他劝他还是不要丢掉专业,要等待机会,形势总会有变化的。培训结束后这盲流大学生回到了牧区,他埋头试验,居然种出了菜。花开两朵,各表一枝,再说他上大学时就结婚了,妻子还生了一个女孩,妻子在山西一个县的中学教书。他出事后,妻子的母亲再三让女儿离婚重新嫁人,女儿坚持不肯。后来被母亲强逼不过,就办了离婚手续,但她对母亲让她重新建立家庭一事,执死不从。母亲也毫无办法。等到母亲一去世,她立刻带上女儿,辗转打听丈夫的下落。最后总算找到了。她和女儿千里迢迢来到阿克塞。当她进屋看见他时,不由得放声痛哭。她不是哭自己的委屈,而是哭丈夫过着似人似鬼的生活:低矮的土坯房里,房顶和墙壁被烟熏得乌黑,家徒四壁,破床上只有两张羊皮,一团龌龊的被子;盆里的面粉,锅里的剩饭,就那样摆在地上。这件事很快在阿克塞县城传开,文革中被分配到阿克塞的老三届大学生一齐出力,腾房间,凑物品,帮夫妻二人团圆。
我建议谢秋菊把这故事作为主线,再把我的一些经历加在主人公身上,用第一人称写,她就是那个大学生的女儿。从打倒四人帮,母女千里千里寻亲开始,到教授四处奔走为盲流大学生落实政策、他成了教授的研究生为止。小说结局是大团圆的,充满亮色。题目嘛,可以叫做《左公柳》。清朝同治年间左宗棠平定西北乱局,他还在大西北植了不少树,人称“左公柳”,显示了左公开发大西北的雄心壮志。一百多年来,“左公柳”在这大戈壁上扎下根,与严酷的大自然搏斗,给后人以有益的昭示,具有象征意义。在戈壁滩上现在还残存一些百年柳树,那就是“左公柳”。
我的这些意见,小谢都采纳了,只是不知她究竟会写成什么样子?
三六
我和威威就这样继续着地下情,好像没有人发现我的这个隐私。但我自己是心虚的,知道自己在干着不法的事,犯下了罪孽。
在这种情况下,我对妻子的态度就更冷淡了。我很少给她写信。现在她为调回老家白金市而奋斗,我也希望她成功。我回忆我同妻子结婚十年来的情形,无论想起她的毒骂,还是我的拳脚相加,都使我对未来的日子感到恐惧。我知道她看不起我的无能,所以她才动不动厉声吼叫“离婚!”我也知道她其实是不要离婚的,离婚将使她在保守的农村亲友面前抬不起头。难道我们就这样过一辈子么?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啊!对于我这个不求官场显达,也自知名利与我无缘因而我也把它们看得很淡漠的人而言,能够获得一次真实的爱情,难道是奢望么?现在机会出现了,机会难得啊!何况是谢秋菊这样一个出类拔萃的女子!如果是别个女子,绝对不值得我冒这样的风险。我的导师曾暗示我在下面好好干一两年,搞出一些成果,他会拉我一把的。现在,我把导师的话当成耳边风了。去他的什么论文、职称,我不介意了。只要能和小谢在一起,只要我能对她有所帮助,什么我都舍得。
我就是这样安抚自己的良心,决定我和小谢的关系任其发展;我没有处理问题的能力,但我至少可以再谨慎一些,只要能防止别人说闲话就行了,毕竟是“人言可畏”嘛。
当然小谢也知道我们的行为是很不道德的。我们走在一起时,从来没有问过对方是否有什么流言蜚语,以及如何行事才安全这类问题;对此我们避而不谈。我们还没有丢下清高的面具,我们不愿意把自己和那些偷鸡摸狗的人联系起来;再说,我们实在也没有做出什么更越轨的事情。我们认为我们的感情是纯洁的,是保持了人格尊严的。
谢秋菊的大作终于完成了。她拿给我看的时候很不好意思,放下稿子,不等我接完一个长吻,就转身跑了。
她写了厚厚的一大本,有七十八页之多,超过五万字。那一行行娟秀的字,给人散发着温馨的感觉。在此后的年月里,我一直珍藏着这本稿子。
我一口气读下去,边读边想如何对她说出我的意见。我很快就读完了稿子。我觉得,头绪是清楚的,语言也相当流畅;但是我要说,这不是一部成功之作,谈不上是艺术品。那要害是平铺直叙和对生活缺乏真实感受。
很感人的事实何以写得苍白和干巴巴呢?我苦苦思索其中的原因。应该承认小谢不是天才,能够出手不凡;也应该承认,世上凡想起来十分简单的事情做起来却绝不是容易的。我开始认识到,我和她对真实性的理解过于狭窄,太拘泥于生活真实。“真实是艺术的生命”,这句话并不错。然而除了描摹客观世界外,真实还应该包括表现笔下人物的内心世界,他的心灵的种种活动;这还不够,所谓真实,还必须包括体现作者的真情实感,作者的精神境界。事实上,作者应该同他笔下的人物在精神上融为一体;作者要以自己的想象,自己的感情,自己对“人”的理解,去挖掘他的人物的精神世界,他心灵里的一切,包括最隐秘的东西,甚至是人物自身不曾意识到的东西。而所有这些,都是真实。不能只把定型的、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称为真实;那不定型的、瞬息万变的,犹如衰变中的放射性元素那类东西也是客观存在,是真实。因此可以说,对于一个人来讲,最真实的东西乃是他心灵里的东西。歌德有言:“独创性的一个最好的标志,就在于选择题材之后,能把它们加以充分的发挥,从而使得大家承认压根儿想不到会在这个题材里发现那么多的东西。”心灵里有些什么,往往是人们难以想到的。作者必须独具慧眼,才有可能发现它们。如果大家承认作者所发现的东西合情合理,那就是真实。
对《左公柳》而言,虽然生活素材感人至深,但如果把它平铺直叙出来,就会显得太平淡,就会“像用饿死的鸽子的影子煮的汤一样索然无味”(林肯语)。对于一个并不以情节曲折见长的故事来说,平铺直叙简直是硬伤,是致命伤。必须重视形式,讲究技巧。可以这么说,没有形式和技巧,就没有艺术,没有真正的文学。
隔天小谢来了。她问我对稿子有什么感想?我觉得对她完全不必虚与委蛇。我便很坦率地谈了我的上述想法,鼓励她重起炉灶。
她说:“写出来后我很不满意,我拿给您看,我想,要是您说得多好多好,我就决不再同您来往,我最痛恨说言不由衷的假话……”
啊,幸而我没有做庸俗的捧场;捧场的念头并不是没有在脑子里出现过。要让女孩子喜欢,对男人垂青,说她喜欢听的肉麻的话不是很容易奏效的吗?浅薄女子常常被不值分文的甜言蜜语所陶醉,这是地球人都知道的。
我把威威揽在怀里,搂得她身体里响起一连串的骨头的破碎声。“您真好!”她头一次主动地吻我。接着我还了她一个长吻,当她好不容易透过气来时,说了声:“您真坏!”
她是个好女孩,我说了真话,博得了她的好感。
她发觉写作是一个挠头的事,凭着坚韧不拔的毅力,她写出了一个完整的故事;但也知道了写小说光凭毅力不行。
我劝她不要灰心,一边思考,一边再看看大师们的作品。我给她借了贝娄的《洪堡的礼物》、霍桑的《红字》、斯坦倍克的《愤怒的葡萄》和《人鼠之间》、毛姆的《人生的枷锁》、《刀锋》和《月亮与六便士》等等。她读得挺起劲。但她喜欢的《月亮与六便士》和《红字》,我并不看重。而我看重的《洪堡的礼物》和《愤怒的葡萄》,她并不欣赏。我们一致推崇《刀锋》和《人生的枷锁》。关于对这些书的谈话,给我们带来了很多的乐趣。我们发现彼此志趣相吻合的地方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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