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短评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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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惟群
(一)先把文章写好再说
一直来,中国文学被要求表现这个表现那个、为这服务为那服务。文学是人学,人学是心学。心学不表现心、不为心服务,却要成为工具,听从号令,今天的人,恐怕不难想明其中的悖理。但长久来,中国文坛就是被这样的理论口号理直气壮地统治着,我们的很多读者也是以这样的标准看文学理解文学的。
这样的理论口号下,能出多少真正的作家、真正的文学作品?起码,沈从文出不了,周作人出不了,就连鲁迅,也不可能出得了。
正是这样的理论口号开始,我们的文坛,脱离了文学的本质,出现一个愈演愈烈的严重倾向,即自然而然地将文学的视线放在了作品的立意、高度:反映了什么、说明了什么、以及更为空洞虚浮的悲悯了什么、关注了什么。我们的作家,也开始走上了本末倒置地创作路,不是从人和人的生活出发,而是从立意、高度出发,构思、创作作品,或者说,根据已定的主题去“套制”人物与事件。
立意、高度,是可因人而异随意解释的,且种种解释会因要求希望的不同而变化的。七十年代,《红楼梦》曾被认为是一部反映了阶级斗争的伟大作品;而今天,还有人认为,《情人》的成功,是因深刻地反映了殖民地的生活。
今天,其实已没拒绝不了的力量非得将文学外的因素强加于文学,但我们的理论体系,似已出了毛病,旧染成俗,即意识不到被颠倒的文学观造成的危害,更意识不到颠倒了的观念需要颠倒过来。不仅,我们的很多批评家们这样看作品、很多作家这样创作作品,就连我们学校的文学课,也这样教学生。
并不是说,立意、高度之类于文学作品毫无需要,而是不管于创作还是于评论,它们都不是最重要的。
首先,说过了,评价一部作品有许多标准,立意高度只是众多标准之一,而恰恰,只有在其他标准完成出色后,才轮到谈论。谈论它们,要有前提。一部创作的次品即使有天大的立意高度,也不值得文学的关心研究。还有一点同样重要:文学作品中的立意、高度,是一个作家的特质及所达层面的反映,难以变动与强求,它们直接体现在作家的目光中,体现在作家怎么选材、在所选材中看到感到了什么中。一个作家,当决定了写什么怎么写时,其实已将自身所有的全部信息,都输入了所写对象中,这信息,包括立意、高度。
立意高度,不是靠呼唤出的,而是潜伏在作家身上,与作家的感情思想同存的。对它们的过度重视、强行要求,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将文学引向评论上的夸夸其谈、上纲上线、无限拔高,和创作上的华而不实——一个作家努力制造心中所无的思想认识的代价,一定是作品的空洞、失准、脱离实际。
——这里且不谈,真正的文学,并非根据大小高低来区分优劣。
文学创作,是件虚假不得的、实实在在的事。说到底,写作,是个“技术活”。当一个作家的感情、感觉、感悟、思考与认识,在投视的人物事件上找到了合适寄托时,所需做的,最重要的,也是最具难度的,就是怎样写好作品,怎样通过技术操作,将自己的感受认识准确地、充分地、理想地、恰到好处地、文学地表达出来。
具体表达,涉及很多:情理、文理、构思、剪裁、手法、措辞;秀与隐、巧与工、博与约;夸而有节、饰而不诬,旷而不溢、奢而不玷,句句相衔、字字相咬,理通情畅……以及所有这些如何相互作用、共同烘托出整体效果。这些,才是文学创作的重大守则,是作家必须牢牢掌握,来不得半点疏忽的。至于小说,则更需人物形象塑造、细节刻划等。
这些年,我们文坛做得最错的一件事,就是唱了太多太久高调,而完全忽视了,文学创作是一门需要踏踏实实努力的“技术活”。
纵观文坛,我们的作家们的写作水平,是不够理想的。文非心生,谬误百出,名家尤甚。或许只为,缺了“吹毛求疵”,以致日积月累,附疣悬赘,却浑然无知。如此以往,中国文学,还有什么出路?。
当务之急,一句话:少唱高调,先把文章写好再说!
(二)让人置疑的名家写作能力
我们一些名作家,表现出的写作能力,有时,差劲得简直让人不敢相信。
一般作家,对写作还有那么点敬畏,操作时,还能多有谨慎、斟酌再三,时刻感到可能接受的检验。但个别名家,因历史原因,本身基础欠佳,却偏偏,一路得到太多赞扬,即便谬误,也有人上纲上线,无限拔高,赞得(至少)接近伟大。于是,感觉实在太好,好到乱飞乱舞,似乎怎么写、怎么涂,都能涂写出被仰望的力作,因此,少了自我看管,笔墨肆意横溢。
这里,主要就近期看的名家新作谈些小问题,尽管其实问题不小;因对事不对人,今天不点名,为的是敲一个普遍意义的警钟:创作,是件需要格外精致对待的事,来不得半点疏忽。
“莲藕和菱,养得池水丰而不腴、甜而不腻,出污泥而不染,所以才有那样的桃林。”——试看,一句简单的话中,出了多少错?
0常规来说,是先说事物特性,后说作用,再说结果。如此,这话该是:莲藕和菱,出污泥而不染,养得池水……所以才有……而原句是先说作用,后说特点,再说因果。——典型的梳理不清,颠三倒四。何况,最后一句“所以才有了这样的桃林”,多别扭。
次之,整句话是因果关系。可“出污泥而不染”,是养得一潭好水,造成一片桃林的原因吗?显然不是。——这是逻辑问题。
其三,“丰而不腴、甜而不腻”合适形容一潭池水?我们很难想象一潭丰满而不肥胖的水,更难想象将一潭池水形容成“甜而不腻”。退一万步,就算这水确实甜而不腻,但和“才有了那片桃林”有关系吗?——即无逻辑、用词又不当,完全是胡乱发挥,基本功太差。
常有写家用声音形容颜色、味道形容感觉之类,比如:“她看男人的眼神就像看一杯清水,连心思都是淡的”,这里取的是个“淡”字,用“淡”来表示对男人没感觉。用得很好:准确,精到,形象,彰显效果。可“甜而不腻”,与作者想说的池水“肥沃”间,引不起人丝毫“共通点”的联想。
再看:“女儿家的屋子,多少有一点娇媚”;
“可小桃在农户长大,自有一些天然的妩媚”;“章师傅一笑,竟有几分妩媚。”
“娇媚”一词,不管形容撒娇献媚的样子还是妩媚的样子,都用于女人,而不能用于屋子。说小桃因在农户长大,那份美,特别朴素,很可理解,但因在农户长大,而有了妩媚,贴切吗?至于章师傅,是个男的,能将“妩媚”一词用于男人身上?
上面说的是逻辑和用词的错误,再来看看常识性错误。
“尤其一道豆腐,小半块砖大,一口咬进去,芯子里很烫,舌头去一层皮”。
舌头会被烫掉一层皮?常识说,舌头是没皮的;只有口腔腭才会因烫而去一层皮。
“耶和华名分上的父亲约瑟是木匠”——约瑟是耶和华的父亲?因为耶和华 “姓耶”,便以为就是耶稣。太离谱。
“等那棺椁一层桐油一层漆地上去”——据当过木工的评论家说,上了桐油后,是上不了漆的。究竟是否,没当过木匠不敢说。但有一点很清楚,一个喜欢现买现卖、以写自己不熟悉的事炫耀自己博学的热衷于作秀的作家,不管是耶和华的父亲还是桐油上漆,出错,都是必然的。
长篇小说不易写,需考虑的太多,差之分毫,失之千厘。九十年代前,中国的长篇小说屈指可数,但这些年,凡作家,个个拥有三五、八九。一阵,笔者连读三部名家新作,一部是写当今,一部是写三、四十年代,一部是写四、五十年前。意外的是,三本书中,都读到同一件事,即警察从一妓女包里收出三样东西:口红、避孕套、《文化苦旅》。当时,将《文化苦旅》与妓女的口红等同起来,算是文化界的一个时髦。奇怪的是,这例子,竟能在三部不同时代背景的小说中都出现?!感觉这些名家,似没得可写,或因不甘“落后”,便将小说当垃圾桶,社会时尚、流言蜚语、街头传说、菜场听来的碎事,统统写进小说,即填满一个长篇,又显得自己时髦、“博知”。——何其之荒唐!
《自由写作》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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