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宾雁在笔会初创前后(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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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 岭
1988年底,我第一次踏出国门,在纽约待了一个月之后,开始了我这一生中第一次的美国之旅,这趟旅程的第一站是去哈佛大学,当时王德威先生在哈佛大学任教(十年后,他离开哈佛大学,去了哥伦比亚大学,十年后再度回到哈佛大学)。当时在我的朋友美籍华裔作家木令耆(刘年玲)女士的推荐下,收到了王德威先生的邀请,所以我第一次来到了哈佛大学。那一年,我在哈佛大学住了一星期。
在这星期,我遇到了刘宾雁。宾雁和我认识多年,虽然谈不上是知己(因为年龄),可是我到美国来住的第一个友人家就是宾雁在哈佛的房子。那段历史我曾经在笔会发表的一篇回忆录中写到。宾雁当时是哈佛尼曼新闻研究学者,所以他租了现在写《邓小平时代》的傅高义教授(Ezra
Feivel Vogel,美国作家)楼上的一套小公寓,而那个星期宾雁和朱红正好出国旅行,木令耆和王德威安排我住到宾雁的家里。我跟宾雁从未谋面,可宾雁在家里留了一张详细的条子,告诉我厨房怎么用、洗手间怎么用,怎么样开灯,记得他还说起天冷的时候暖气怎么开,那是冬天,在哈佛的那个星期,我不会说英文,真的变成一只困兽。
在王德威的课上,谈论中国文学,虽然让我兴致勃勃,可下了课,我却遇见二个知音。我在宾雁家时,有二个有意思的人来和我见面,其中一个后来成为我长年的朋友,一个是当时世界文学杂志的副主编,刻在哈佛大学做访问学者,另外一个是正在布兰代斯大学(Brandeis
University)读文学博士的金雪飞,他们一起来拜访我,很好奇我居然住在宾雁家里。宾雁的家,窗明几净,干净,看来是朱红把这个房子整理得一丝不苟。
我不太敢在哈佛闲逛,因为我的英语几乎张不开口,可每天我都会到楼下和会讲中文的哈佛大学教授傅高义先生聊天,他那时刚写了英文书《中国广东经济改革》,他家的客厅也很大,偶尔,他和他太太会请我吃顿饭,可我发现他们更感兴趣的是和我聊赵紫阳的情况,似乎他对赵紫阳比对宾雁更有兴趣,而我总是会问他宾雁住在这里的情形,比如,他是不是会旁听哈佛的课,是不是经常旅行,或者他要写的书。对我来讲,宾雁这个名字远比傅高义念念不忘的赵紫阳,我的好奇心更多,恐怕是因为我住的是宾雁的房子。
在这房子里,我还遇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大概我住了五天之后,中国的知名作家白桦先生也到这里来住,白桦一头银发,跟他的孪生兄弟长得很像。他来到这个房子,让我感觉他才是这个房子真正的「主人」,因为他一见到我住在这里,面露不悦,他说他和宾雁是老朋友,来看看宾雁,一下子我变成了刘宾雁「客人的客人」,也就是说当他住进来之后,加上他年长我很多,我跟他似乎更像「主客」关系。
但是白桦很可爱,他刚结束爱荷华(Lowa)大学写作计划来到哈佛,我们一起住了三天,那三天里,他跟我讲了很多关于他在Lowa大学和北岛在一起的八卦,他跟我讲极其讨厌北岛,也告诉我很多北岛在那边的趣事,在我看来,文人相轻很正常,可是北岛跟他相比,算是晚辈,不知他们俩人怎么会搞得这么不愉快。可是通过白桦,我倒是听到不少他对宾雁的推崇和敬意,似乎经由白桦我对于宾雁的了解更多。有趣的是,我在那个房子里住了七天,倒有三天是和白桦在一起,我让出主房,睡到客房,一直到我离开哈佛那天,宾雁都还没回来,最后我只是通过电话向宾雁致谢。
那个时候,我记得宾雁的声音总是带有他的特殊风格,即三句话不离「中国」,每次说到第三句话,他总会问我中国国内的情况,似乎我这个比他晚一、二年出来的人,是他获得国内消息最重要的源泉。可是我也发现他对胡耀邦和赵紫阳的兴趣,远比我想和他谈的中国文学和诗歌情况更有兴致,所以我有时候会想,他和傅高义之间最大的共同话题就是赵紫阳和胡耀邦当时的情况。
我那时对中国的政治厌恶至极,说起来我也分不清楚胡耀邦和赵紫阳有什么差异,更闹不清楚中国高层政治里这几个人和邓小平又是什么关系,在我看来,我眼前活生生的人刘宾雁、傅高义甚至白桦,都远比他们讨论的那二个人更真实。
我跟宾雁真正见面应该是在几个月之后那次难忘的耶鲁之旅。我后来又去了耶鲁,由郑愁予接待,愁予和他太太梅芳把宾雁和我当成是他们尊贵的客人。我跟愁予不是第一次见面,我还记得那是秋天。或许我记忆有误,我和宾雁在秋天的耶鲁见过一面,宾雁开着车,我们在耶鲁有过一次难得的聚会。总之,我几乎已经记不住,到底是先跟宾雁在耶鲁见了面还是在哈佛之后。我想起来,应是在哈佛之后大概一个多月,我在耶鲁和宾雁夫妇坐上愁予接待过无数华人作家的车子,仔细穿过新英格兰斑斓的秋叶,彻底经历了新英格兰之秋,那是我一生永远难以忘怀的秋天汽车之旅。那是我第一次来美国,也是在美国过的第一个深秋,大概是十一月的中下旬。
那时谈话的主题仍然是中国的大政治,宾雁已没有兴趣讨论中国的文学或诗歌,尤其是地下的文学。宾雁日夜忧心的是中国的变化,那时我们都不会知道后来会发生1989的六四,但是从宾雁的忧虑中,我感受到好像中国随时都要发生什么大事,因为他对胡耀邦的熟悉度,使我感觉他像在谈论一个老朋友,而不是共产党的总书记。我想宾雁有一个作为记者的特点,似乎像是一个随时吸取信息的吸收器,总是想从每一个可能的人的身上,获得关于中国政治最新的变化。那时宾雁告诉我他不是流亡者,随时准备回去,那时的宾雁似乎在美国只是短期旅居,而回到中国,是他下个月就要打点的行程,那个时候我们谁也不会料到半年以后中国会发生六四事件,使我们变成某个意义上真正的流亡者。
笔会创办之时,我和孟浪建立了一个共识,努力要让笔会成为一个更具代表性的,也就是说能够吸纳更多中国作家协会里面已经独立出来具有个人意志,同时也早已摆脱官方体制束缚的作家,不只是流亡作家。无疑我想到了一个独一无二的人选,就是刘宾雁先生。那年当我们已经经过选举,宾雁成为笔会主席后(宾雁并不是笔会的创会会员),但是刘宾雁作为中国作协副主席,成为笔会当时的主席,是我们认为可以具有最大公约数的象征,在某种意义上,宾雁代表那个时代的历史,这个笔会不仅仅是由文学家组成,它也由具有记者身分的作家加入。
2008年,我在〈中国独立作家笔会(2000-2003年)备忘录〉中记录过:
「2002年2月中下旬,笔会主席刘宾雁受美国麻州某大学之邀到波士顿演讲,到访笔会诞生地(贝岭波士顿住所),与贝岭、孟浪和王宏辰进行工作晤谈并共进晚餐,四人在现场对网站设计的细节做了讨论和安排。」
宾雁那次来波士顿的经历迄今想来难得,因为后来我没有跟宾雁再见过面。他跟夫人一起来波士顿,参加完活动后,特别来到波士顿南端艺术区Laconia
Lofts(1200 Washington St.)的我住的工作室公寓,也是笔会的诞生地和笔会最早的工作室,我们有了一个非常好的工作聚会。在这里商讨完笔会事情以后,宾雁夫妇和我、孟浪及宏辰兄一起吃了一个工作晚餐,最后回到我处,正式告辞。之后多年,我们虽不断通电话,笔会当时是执行主任(宾雁的写法是执行主席)负责制下,笔会主席和副主席实际上是荣誉职务。可在当时的情形下,我的能力和时间都无法承担整个笔会的工作,因为当时我、宾雁及郑义都认为,笔会的工作人员应是义工、没有薪水,也尽量不去申请美国NED的钱。
2013年12月3日于波士顿
(未完待续)
《自由写作》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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