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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诵(散文·外一篇)

廖亦武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

——庄周《逍遥游》

 

 

朗诵经历

 

我在回忆,我从什么时候开始朗诵的。

那是公元一九八八年,我在武汉大学遭受打击的时刻。我因找错了报到地点,而被武汉大学除名,并由此与《武汉晚报》打了一场啼笑皆非的官司。我站在民事法庭上,面对一位年轻漂亮的女法官,表情像个呆头呆脑的傻瓜,我身后是中文系作家班的作家们。我赢了,但在心理上输得很惨。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先锋诗人,不善于自我辩护,几乎与白痴无异,而诗歌是表达内心感觉的。我的自信心下跌到历史最低水平,只有诗人姜仲,一位来自青海草原的羌族王子陪着我。我突然想起俄罗斯民歌,有些信口胡诌的味道,连歌词也是随着自己的情绪任意篡改,而姜仲却恭维我说我声音厚,把他震了。我他妈装着相信,像个容易哄的小孩似的唱了一支又一支,先还是为了迎合姜仲,为了消除无聊和苦闷,渐渐我觉得内心在松动,一点一滴的,好似生锈的大铁门哐当哐当地响,那是我期待已久的声音!在这之前,我不仅不会朗诵,连普通话也说得别扭。我将所有半生不熟的歌唱完了,嘴巴极不情愿地合上。但我的内心还在唱,那生锈的大铁门还在唱,哐当哐当的声响由里向外震荡,使我的指头下意识地发抖,我甚至触到了斑剥的铁锈落地时那种细微的感觉。我信手抓起床头一首写酒徒的诗:

 

拉我一把,朋友们

我们的手在千年之外吗?

把我拉出这杯子,别让我一天天

烂进酒里

 

我开始朗诵了。那种对自己的惊喜瞬时超越了糟糕透顶的现状,我轻而易举地克服了普通话的障碍。现在我觉得姜仲像傻瓜了,嘴巴张得那么大,我已经看不见大嘴后面的白墙,我只望见一个很细小像蝌蚪般摆动着的人,在天地透明酒杯里奔走、倒下、翻滚,人是翻不出巨大酒杯的,正如中国诗人艾青早年写过的那群醉汉:

 

醉了的天空

我们跑出去,东倒西歪

到杀牛场,喝牛肉汤

 

我继续朗诵。不,是铁门后面的声音在哭着唱着一种感受。我叫廖亦武吗?不,我不叫廖亦武,我是贴着廖亦武这样一个文字符号的肉体。深不可测的庄子曾经用纯真的孩子的嗓音呢喃:“天叫天吗?如果天诞生之时,人们不把天叫天,而叫马,那么现在天就叫马了。”生命是不可靠的,你捏紧自己的手,然后慢慢地松开,时间就这样淌走了。如果你重复这个动作,就会眼睁睁地看着生命之水从生命中渗出,慢慢干枯,最后生命赖以生存的河床也会无影无踪。那么端午节为屈原而划的龙船呢?屈原也喝醉了,对一个不了解他的渔夫,他说“世人皆醉我独醒”,也许是“世人皆醒他独醉”吧。我们已经醉了几千年,从屈原开始,从比屈原更加遥远的大禹和炎帝开始。没有“屈原、大禹、炎帝、廖亦武”这样一些文字符号,世界就太乱了,没有古,没有今,那我们身居何处?不可靠!不可靠!这种致命的朗诵,紧跟在惊喜后面的,是沮丧和紧迫。符号就是秩序,艺术家能够轻而易举的捣碎符号,但要重新组合一种秩序却需要惊人的智慧和漫长的时间。

我曾经在无法抑制的亢奋中弄完《杂种》和《偶像》,对文化和人种进行入侵似的强暴,母亲的肚子飞速膨胀,一下子炸开了。我看见自己一手造成的双胞胎在血肉横飞中哈哈大笑,又连锁反应似地生出更小、爆炸力更强的小撒旦,撒旦再生撒旦……不可收拾的闹剧变成惨剧,报应砸到我自己头上:我失去对文字,对语言的信任,破坏的惯性使我无力完成重建《巨匠》的工程,从一九八五年到现在,整整八年时间,我几易其稿,也写不好这首诗,我怀疑孕育《巨匠》的子宫是莫须有的——它属于过去和未来,属于爱因斯坦设想的弯曲时间的重合点;而我们现在所经历的,是《杂种》和《偶像》,一黑一红,互为本质的两个怪胎。

我醉了,当有读者读出“杂种”这个标题,陷入一种自我咒骂的怪圈时,我也像杂种一样醉了。我摆开双腿在海南岛的大街中央呼呼大睡,我不知道有没有人围观。那是很少见的,我对酒有较清醒的节制,我懂得那玩意儿让人的身体不舒服,灌进去又吐出来,臭哄哄的嘴嚼夹着淡淡的血腥。莽汉李亚伟扛着我,要去找一个什么人打架,真疯了,一堆烂泥打什么架?他妈的好斗本性大暴露。我们坐着出租车跑遍了海口,汽车轮子嗡嗡嗡,像在天上滚,我的脑袋也嗡嗡嗡朝天上滚。苟明军的一首诗写一个翻车的汽车司机:“师傅,师傅,你到天上开汽车去了。”我们都是乘车去天堂的客人,我感到出租车司机门牙很长,脸皮墨绿墨绿的,直到我被扔到旅馆床上:

 

但是我渴。我要吃掉给我水喝的人。

你们高高在上,你们缥缈无常。

你们从父亲的位置俯下身来怜悯我,

使我们更加口渴。

 

口渴更剧烈了,水是解不了精神的渴的。那时我不知道将来我会朗诵,那时我不知道朗诵对于我比物质的水更加重要。我找不到解渴的水,却嚷着:“喝水!喝水!”。李亚伟一碗接一碗地灌我,先是温开水,后是冷开水,最后干脆灌冷水。亚伟说他恨不得拿水呛死我。我感觉到越喝天堂的河流离我越远。我困兽似的哭嚎起来,抱住了亚伟,他那张粉刺密布的脸一下子拉得很长。我想咬他,我在他的肩头上看见了撕肉吃的老虎。一个能抵抗酒精袭击的男人才是真正的强者,他们牛高马大地屹立在你面前,巨大的头遮住了整个世界。我想起另一场喝酒的情景:山东诗友韦锦带着酒到北京晓渡家找我喝,他醉得很失态,他跪下去说我瞧不起他。我只好咬咬牙乱喝一气,后来醉得比谁都清醒。玻璃窗像大蒲扇一晃一晃的,我是以一种在弱者面前逞强的姿态在喝,虽然吐了,但口渴的人是韦锦,不是我。第二天,韦锦醒了,青青的脸,眼睛总躲着我。我感到我正在失去他,这个脆弱的病患者,这个我写诗之初就理解我的人。

我们通信渐渐少了,语言上有了障碍,那时我会朗诵该有多好,我们将在一首诗中相识如初。文字是诗歌的皮肤,就像贴着廖亦武这样一种文字符号的肉体一样。随着诗越写越多,皮肤也越来越厚。我不叫廖亦武能够生存吗?是的,读者不认识我了,我依然生存着,隐姓埋名,像古代的隐者。没有文字诗歌能够生存吗?是的,诗歌依然生存着,隐居在从猿到人的血液里,在内心深处的村庄中,只要人有天性,诗歌就能离开文字而独立存在。朗诵,不是表现文字——诗歌的皮肤,而是切入皮肤,释放秘密闸门里面的东西。我开始回忆朗诵,这已经不是一首诗,而是一种经历。这经历在我嗓子发声之前就开始了,在三十年前,或者更早。我曾经说过,在生活中得到一个理解你的朋友,不是偶然的,而是注定的。这种友人相遇的经历或许可以上溯到你出生以前,两双莫须有的脚在冥冥中行走,相遇了,突然站住,彼此注视片刻,然后擦身远去,这种脚的注视暗示着若干年后的相识。艺术家与诗歌的相遇也是如此。我早就开始朗诵了,不出声的朗诵耗去了我二十多年的时间。我曾经是个沉默的孩子,喜欢在回忆中亲近比自身强大的东西。从小惹祸挨了打,总向往做骑马操戈的强盗。

我没有一刻停止过朗诵,直到我死去,声音仍不会中止。我在朗诵中追忆人类一点一滴的生活。谁把沉默的顽石雕成了孩子?从石头到孩子的经历旁人是看不见的,倾听者也不需要看见。让我告诉你孩子的美妙之处,告诉你从一个孩子到许多孩子,但石头在我心里,永远在我心里。

 

汉人的朗诵

 

我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继续写诗,经历了九0年至今的漫长修炼,我为《大盆地》那样轰动一时的幼稚诗歌羞愧。那是青春勃发的产物,而我现在三十四岁了,恐怕已不能迅速迎合瞬息万变的潮流。最使我苦恼的不是文字的创造,而是诗歌的朗诵。我尝试这种直接方式的时间毕竟太短了,我又没有在现实中倾听过汉人的朗诵,我每时每刻都在交谈,与古人,与比古人更古的人。我感到的汉人朗诵是一种理想,无法超越。中国最有勇气面对自己的诗人海子在山海关卧轨自杀时,悲叹:“远方除了遥远一无所有”。他悟穿了人类空空如也的追求,却无法忍受这致命的嘲弄,因此怀着诗人的好奇心去了,体验不死之死,想亲眼看看它的背后是不是“除了遥远一无所有”。而在此之前,他还在长诗《太阳》里提醒自己:“与其死去,不如活着!”

任何一个真正的诗人都有可能像海子那样,而我不会。朗诵将我和文字剥离,及时解脱那种折磨艺术家的空幻感。道路不是唯一的,丧失文字照样可以做艺术家,但长此下去我还会写字吗?

一个内心交谈着、朗诵着的汉人的兴趣不仅仅是诗,如果仅仅是诗,那就毫无快乐可言,像纯诗人海子那样,失去活下去的理由。诗的性质是孤独的,把“诗”这个字拆开,就是“寺”和“言”,即庙宇里的语言;且“诗”与“死”谐音,诗又暗示着生命或物体的结局。庙宇是供奉神的地方,那么诗的解释应当是:从神那儿传出的有关终极的预言。这太冷漠了,虽然人类的最后结果是万物归一,但我们不可能一生下来就想到死,不可能为了死而拒绝青春、恋爱、音乐、旅行等感官和精神的欢乐。我从骨头里爱惜生命,在梦中,我曾遭遇过一个偷诗的贼,他抢走了我所有的诗集、书刊、音乐磁带甚至废纸篓,把我的灵魂都抢空了。我心惊胆颤去追他,沿着屋脊,像个三流录像片中的武林高手一样,刷刷刷越飞越高。屋顶逐渐耸入云端,偷诗贼就在最高的地方候着我。我刚刚气喘吁吁的到达就被逮住。他用雪亮的刀片抵住我的脖子,逼我跪倒在摇摇欲坠的屋沿上。下面是万丈深渊,他将我的诗集一页页撕碎,抛下去。我的诗集那么多,仿佛永远也撕不完。他不耐烦了,问我:“要诗还是要命?”然后将我推下去。我急忙大叫:“要命!”我自己将自己多年的创造物一下子推下深渊,毫不迟疑。我既没有像电影中描绘的那样歇斯底里大笑,也没有东倒西歪说胡话,而是感到心悸之后的轻松。因为我保全了性命,因为我没有为孤芳自赏的文字而丢掉性命。只要活着,就能够写,写很多,以至塞满这个星球。人太虚弱了,我们对艺术的信仰不堪一击,要重新确立一种终身追随的东西却那样难。

我对自己还有什么好说的?当我朗诵时,在我眼前如一道道闪电划过的,是若即若离的古人幻想,我与他们打交道的时间比今人长得多。我一开口,古汉人的吟诵就通过我的声带复活。我在很久以前发表的《曼纽尔音乐之九·神性与挽歌》里,讲述我夜夜的死。沿着山路婉转的送葬行列,我夜夜的坟正对太阳升起的山头,他说他的灵魂每天清晨一抬头,就能第一个看见太阳。这幻想家老头是以死亡的方式礼赞生命。他在阴间会与孩子相遇吗?海子会告诉他“远方除了遥远一无所有”吗?他们已经居住在我们不能抵达的远方了,他们谈论的远方又是什么?我记得爷爷有一把好锡壶,壶盖上刻着一圈圈循环往复的图案,每个晚上,他都偎在灶前,慢慢喝完二两烧酒。这类既陈旧又意味深长的习惯在今天已不常见,在远古时期却比比皆是,铺展成广袤的艺术土壤。

燕太子丹在收买荆轲为他刺杀秦王嬴政时,就沉浸在一片美妙而又萧煞的气氛中。他们一起饮酒,一起看美女翩翩起舞;他们在酒中游弋,像两尾同类的鱼那样投机。荆轲无意中道出喜欢吃马肝,太子丹就令橱子宰掉自己的千里马。千里马肝端上来了,在玉盘中间颤动,荆轲此时却没有注意马肝,而是目不转睛地盯着端马肝的手,那是一双举世无匹的美女之手,像天上清澈的明月,令玉盘和马肝黯然失色。荆轲脱口赞道:“好手!”一会儿手端上来了,恰似一声叹息,在玉盘中央颤动。这个苍凉千古的传说在易水河畔到达高潮,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曰:

 

风萧萧兮易水寒

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后来的人们,不知多少次含泪吟唱过两句诗,几辈几十辈古今诗人的杰作也无法与之匹敌。作为刺客,荆轲的使命在易水河边已经完成了,能否刺死秦王已无足轻重,六国的灭亡是注定的。荆轲随口唱出的两句诗,是春秋战国几百年连绵不绝的战火熔炼成的,在作者瘦削的肩膀后面,一个伟大的时代灰飞烟灭。

人类已一天天丧失掉以几百上千年的时间为代价,积累整体的血泪、智慧、勇气、魄力,再由一个诗人在某个历史关头随口道出的本领。对远古精神的向往使我的内心与现实分裂,只有在朗诵中我敢向现代文明宣战,只有在朗诵中我不想掩饰对千百万群氓的蔑视,只有在朗诵中我才敢公开倾诉童年埋下的做古典勇士的欲望。“君子死知己,提剑出燕京”,归隐田垄的陶渊明说:“收买我的知己在哪里?”

在我的后半生,也许写不出什么来,但朗诵将继续,这是与古代知己门血脉相承的方式。比荆轲更早的有楚国的申包胥和伍子胥,以艺术的打赌的方式表现倾国与复国。伍子胥的父兄被楚王杀害,在逃跑途中,与好友、楚国大夫申包胥相遇,两人相对啜泣。申包胥说:“我如果放你走,是不忠;我如果不放你,是不义。我现在冒不忠之罪而放你走,你将来一定会灭掉楚国,但你能亡楚国我则能复楚。”伍子胥引兵报仇,攻破楚国首都裎城,鞭王尸三百。申包胥闻讯践约,去秦国借兵。他借兵的办法在今人看来是难以想象的,就是扒光衣服,拒进饮食,赤身裸体在秦庭上嚎啕大哭。一连七天,泪尽了,代之以血,最后趴在地上,气息奄奄,犹哭泣不止。秦穆公居然被感动了,对群臣说:“楚国有这样的忠臣,是不可以灭亡的。”于是派兵复楚。

在漫长的亘古舞台上,申包胥可以不是以文字为生的诗人,但他无疑是一位气魄宏大的朗诵者。他用哭泣朗诵,倾泻焚烧自己肺腑的熊熊大火,复国的严肃的只是一个现实的借口,一个让同代人仰慕的适时的理由。在这场哭的艺术中,秦穆公是他读者,听者和导演者,他先拒绝出兵,诱发申包胥尽情朗诵七天七夜,出演各种哭的姿态,然后宣告收场,为这出流传千古的历史剧拉上大幕。他明白申包胥的一生就是为了痛痛快快哭一场,比申包胥和荆轲晚些的西楚霸王项羽,是一个更出色的艺术原型,他与屈原交相辉映,代表着南方巫术文化的两极。我将近中年想学吹萧,大约是受了四面楚歌的影响。幽怨的洞萧声平息了方圆几百里的撕杀,项羽的子弟兵放下武器,着魔一般循声走向四方。月色惨淡,在决定生死的垓下,项羽望着绝代美人虞姬,虎帐外,乌驹马创伤累累地嘶鸣着。这位身经百战,凛若天神的霸王,豪气被萧声勾起的乡愁所夺,珠泪滚滚而下,他第一次感到迷惘。

他想这就是失败吗?楚歌应和着萧声,从原野的四面八方卷起,向天际延伸。鱼鳞重叠的云层聚集在新月周围,像戴着头盔的百万亡灵,展开一次次控诉战争的合唱,士兵们直挺挺地站在天空下,回想出征之前,家园、恋人、母亲、羊群依次浮出脑海……项羽垮了,他砍倒虎帐包裹虞姬尸身的一幕,使我联想起莎士比亚在两千多年后的名剧《奥塞罗》,主人公掐死心爱的妻子,然后悔悟,唉叹,绝望自杀。但项羽这个空前绝后的好汉,气势要大得多。他一旦开口歌啸,旷原静穆,活着与死去的将士刹那间逾越了生与死的界限,互相渗透,排列成一个模糊而深厚的背景。

 

力拨山兮气盖世,

时不利兮驹不逝。

驹不逝兮可奈何,

虞兮虞兮奈若何。

 

项羽这惊天地泣鬼神的朗诵者,这多声部合唱团的领唱,吟叹的不是战乱,不是战败,不是千千万万的亡灵怎么样,而是个人命运。他叫道:“大丈夫死则死吧,只可惜乌驹宝马没人能骑,绝世之美没人配了!”英雄、宝马、美女构成了项羽简单却波澜壮阔的一生。人活着只为了一个目标,一场朗诵,并为此沉睡着,准备着,虚度着,期待着艺术契机的出现,这种下意识正是汉人朗诵的核心所在。也许我永远遇不到那将我一步步诱向欢乐之巅,再给予致命一击的艺术契机;也许我已经失之交臂,与那辉煌之梦越拉越远;也许你、我、他都摆脱不了恶梦中经常闪现的“要诗还是要命”的逼问,但离开了朗诵,现代汉人们就没有精神可言了。“精神”这个词被人长期滥用,其实它意味着借我们的躯体而活着的祖先,它没有写在历史书籍上,当你孤寂一人,时光的舌头过去时天地的那端伸过来舔你的前额,你感到智慧的热流通从你前额的亮点荡遍全身,此时你试着用舌尖轻轻吐出“精神”一词。

我这儿谈到的古代汉人都与文字无缘,他们不过是并不高明的剌客、统帅和说客。但他们被无边无际的艺术土壤滋养,被诸神之手从成千上万的无名之辈中提拨出来,无意之间充当了惊世骇俗的朗诵者。他们本身也演变成一种朗诵节奏,完整地保存在汉民族的集体记忆中。书籍可以被烧毁,但他们作为活活生生的汉人作品随我们的呼吸起伏,将不可磨灭。当我走火入魔时,他们将我从诗歌冷漠清醒的终极本意中拖出来。但愿若干若干年后,若干类似将古埃及亚历山大图书馆化为灰烬的大火之后,人们在谈起廖亦武这样一个远古朗诵者,像在追踪一个扑朔迷离的传说。不要紧,什么都不要紧,没有契机,没有舞台,没有历史背景不要紧,一个艺术家不奢望重蹈剌客、统帅和嚎啕者的方式,尽管他们是不朽的。

同上述人物相对照的,是一些真正遗世独立的艺术家。例如弹奏《高山流水》给樵夫钟子期听的俞伯牙,子期病逝,伯牙毁琴相祭,终生不再弄音乐;又如在被砍头示众之前,整发静坐片刻,然后从容奏出《广陵散》,令刽子手担忧悲泣的嵇康。一曲终了,余音袅袅,这位吟者砸断琴弦,叹道:“《广陵散》从此绝矣!”

俞伯牙嵇康是另一类微弱的朗诵者,他们的作品早已失传,或许被掩没在项羽荆轲那种汪洋恣肆的黄钟大吕之下。他们本人的倾听者都是唯一的,不堪一击。我们已经听不到他们的歌吟:没有曲谱,没有记载,后人的模仿又不着边际。但是,只要你耐心等待,竖起耳朵多听一会,就会感到那星星点点的艺术之蛇沿着岁月之河铺天盖地地游过来,比现代社会更长久,更广泛。

 

其 他

 

现代汉人的诗不适合朗诵,至少在我几年前被迫脱离那一个接一个的诗人圈子时是如此。大家对语言着迷,以写朗诵诗为耻。开此先河的是欧阳江河,他从《悬棺》中逃到成都的某一条街上,宣告“以书卷为葬身之地”,意思是在书中抹去别人,只留下他自己。殊不知书卷也是不可靠的。他就这样一步步由“大师的保姆”走向文思枯竭的绝路,把诗的写作固定成一种人们竟想模仿的手法,一种智力游戏。好像诗人是人人都可以做,只要喝下灵丹妙药,就能按照配方制造出永恒之诗。一时间妖雾弥漫,形形色色的大师天才遍地。像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的考察报告》中描述的,“厕所里也能撞见委员长”。如果不细细分辩,就区别不了谁是大师级的中央委员长,谁是亚于大师的地方委员长。搞得江河本人也恼火起来,捉笔批判这种时尚。但他贪图享受,抵御不了现代物质文明的诱惑,并不由自主地顺从现代人的本能。他以旧贵族自居,读书成癖,硬说自己源于但丁。他忘记了但丁是个一生沉迷于无着落精神恋的变态男子,但丁眼中的女子手捧星座,高不可攀。

我曾听过欧阳江河《悬棺》的朗诵录音带,(在此之前还听过杨炼自己朗诵的史诗《礼魂》),因是演员朗诵的,所以有职业化的浪漫和炫耀。垒砌汉字迷宫的砖头质地坚硬,朗诵的嗓音在砖头表面摩擦,所产生的空漠音调,具有一种牧师布道式的庄严。但是久而久之,沙龙化的诗人和评论家就习惯了这种带着神的面具愚弄听众的表达方式(并不是他们具有神的本质),因此从北京的诗人兼翻译家西川手中传出的那盘美国大诗人庞德和艾略特的英文朗诵磁带风靡一时,连深邃的批评家唐晓渡在致我的信中评论配音朗诵带《情侣》时,用的也是庞德居高临下的口吻:“戏剧化”,他说。我无法在几千里之外向这位学识渊博的学者诉说《情侣》中吞吃母亲的狼崽子向我迎面扑过来,牙齿挤进我的眼球的感受。

与欧阳江河为敌的是非非主义者。我的朋友蓝马声称要消灭语义,他根据自己的理论创造了好些长诗和注释性的散文,散文后面还跟了一长串返语义的“新词汇”,如把“哀思”弄成“埃斯”。一篇纲领性的宣言里,蓝马在卷首写道:“我们来了,我们埃斯”。

我与蓝马相聚时却从不谈这些,我们回忆往事。在往事中他是个朴实的西昌人,除了温文尔雅地对待朋友就无事可干。他酒量惊人,英俊高大,是男人的骄傲,一点不像围着他转悠的那些矮小、肥胖、卑微、以诗歌运动为生的家伙。我对他的事业无话可说,我想一个人一生总要有自己认为值得好好干的事。我珍惜蓝马,哪怕他在幻觉中沉醉得再深,对友人也始终是脆弱、大度和缠绵的,我不愿用笔伤害他,有了他向我低声吟诵《海滨墓园》的经历就够了,他的眼睛清澈见底,瓦雷里像个湿漉漉的水怪,蹲在他的眼底向我呢喃:

 

微沫构成的钻石多到无数,

消耗精细的闪电,多深的功夫!

……

我的灵魂啊,波涛深处的大厦……

 

唉,蓝马为什么要冲进集团军般的汉字里去消灭语义?他音色纯厚,却不朗诵了吗?

还有马松、胡冬、万夏、李亚伟、刘太亨、苟明军等诗人,都不同程度地尝试过朗诵,万夏一九八四年从大学出来,曾经在四川青年诗人协会成立大会上表演过他的《热情奏鸣曲》:“火!火!火!热情热情!热情和热情!”从头到尾都是这几句,他在公众面前翻滚、跳跃、痉挛,展览诗人被过分蓬勃的青春烧得焦头烂额的怪模样。此后万夏经历了心灵与艺术的一波三折,最终沉溺于玩味在现实中可望不可及的“空气、皮肤和水”,可惜别这样清洁的女人在万夏的生活中从未出现过。总之,万夏作为开山鼻祖之一却背叛了“为大脚农夫和铁匠写诗”的大叫大嚷的早年莽汉宗旨。远离诗歌界在社会底层厮混的是马松和胡冬。马松不断改动那几首破诗,有时连他自己也分不清哪首是远期哪首是近期,他非要把一首诗的词汇弄得稀奇古怪不可,什么“河流像忠良的皱纹啊”,什么“母但丁”“喜马拉雅山的大脚板”之类。所有的诗人中只有马松永远长不大,读起诗来咬牙切齿。他不定期是一个患了严重耳聋的鼓手,凭感觉在各酒吧舞厅混饭吃,走路咚咚像擂战鼓动,横穿马路,从不理睬汽车的感想如何。胡冬与马松相反,他对旧作没有兴趣。无目的,无追求,直到天亮打着呵欠回家,我陪他逛了几夜,觉得他没什么出众之处。直到有个夜晚,他站在通宵营业的小吃摊前对我说:“我活这一辈子只为了写一部戏,叫《子路之死》,由我自己演出。我觉得我就是现代子路,为臆想中的圣人孔子驾了半辈子车。那车在天上,我是用灵魂去驾驭。我的身体在一天一天生病,垮下,终有一天,我将被现代文明毁灭掉。但我会像子路那样,在我被砍成肉酱之际,先要把帽子戴端正。”我望着他即将夺眶而出的泪水,感到他的朗诵很精彩,感动了我。

李亚伟的嗓子沙而破,却奢望找个女歌星做老婆。“边搞边唱”他说,“以弥补老子的先天不足。”我住家的位置很高,我妻子怕看见李亚伟背着那似是而非的挎包从大老的旮旯里一点点冒出来,因为这意味着我又要出门流浪了。李亚伟斯文地喝着鸟羽准备的酒,将他去过的某处不起眼的小地方吹得天花乱坠。兴趣来了,就摸出几首油浸浸的叫花子家当,像《天家》、《大陆》、《妖花》之类,拖开嗓门用四川土话读。他声音超得很高,喉咙里发出了怪声,他就停下来自我解嘲:“不行不行,咋个这么难听?”又接着唱读,有旧社会乡村教书先生的味道,苟明军和刘太亨都不轻易谈诗或读诗。他们是情感化的动物,交不三不四的朋友,从来不计较这些朋友的价值。苟明军曾将我骗到南川县深山老林里的一个小学校,就因为他在那儿教书的某位朋友想目睹我的尊容。刘太亨那十几平方米的地盘素有诗歌难民收容站之称。我与他相处了很久,也没见他读过诗。直到有一天,他羞羞答答地摸出一首抄的工工整整的《琴房》,缓缓读给我听。天飘着蒙蒙秋雨,喜多朗《地球创成》的旋律低回着,我仿佛第一次认识太亨。他始终没抬起头来,像在读《琴房》的延伸部分,一种无声之诗。玻璃窗外,形形色色的汉人在雨丝中走来走去,我想,读诗不仅是情感交流的手段,而且是一种生活方式,它已经同生命本身融为一体了。

我在寻找这一切的结尾。为什么万物都要结尾呢?我在回忆——

从什么时候开始朗诵的。

一九九二年十月底,四川省巴人村


 

 

随想

 

打着打笼的星星

我到处寻找天空

               ——(希腊)埃里蒂斯

 

很多年没有摸笔了,总觉得该写点什么。对于我,写作的习惯已深入骨髓,写好写坏倒是其次。我现年三十四岁,大约是普鲁斯特从法国上层社交界退出,创作唯一巨著《追忆逝水年华》的年龄。这部书有好几十页写作者孤独一人躺在床上,辗转难眠、回首往事的情景。时光之潮一层层漫过头脑,然后一下子退得远远的;然后反复,然后一次比一次远。众多经历过的人和事在其中从大到小,闪闪烁烁,终于不见了。我们真的只有在回忆中才能走回过去吗?才能渐渐握住那气流交汇成的,并感觉到皮肤的光泽和湿润吗?现在我的整个身心像普鲁斯特发霉的写作间,隔音壁上布满允吸声音的软木塞。我从一个地方迁移到另一个地方,心境却没有改变过,高墙始终阻隔着我熟悉的人和事,不知道将来还能不能回到他们中间?我指的是神形能完整地回去。我是个恋旧的家伙,总依依不舍地沉迷时光中不可挽回的事物,我怕我将来回到他们中间又会想起此时此刻:丧失自由时的宁静。唉,我真的已经告别虎头虎脑的青年时代了吗?

我比普鲁斯特健康,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不会对贤惠和新鲜空气过敏。我已经有一个胆怯的小女儿,她生于我入狱半年以后,今年九月,我才第一次见到她。她一看我溜光的脑袋,就像在森林里遇到了熊的卷毛小动物,拼命朝她母亲怀里钻。她母亲那样单薄,可她仍然不顾一切地往里面躲,仿佛要重新回到她出生的地方,那条通道,那联系宇宙万物的脐带、胎宫和羊水。而我前妻鸟羽拍着她,指着一个表情呆滞的怪物不断对这小人儿说:妙妙,喊胡子爸爸,喊胡子爸爸。这伤感的一幕给我的影像是我的小女儿不想生活在现实里,或者被迫生活在现实里。她是宇宙的灵物,是我生命中那过分强大的闪电将她从上帝手中无意震落的。

我这辈子最遗憾的是没有见过孩子的诞生,据说孩子刚出生时,手上是没有掌纹的,几分钟或几小时后,掌纹才从小手心里一点点显露出来。过去与现代的人们习惯看手相来猜测过去和未来,对这种游戏的态度,有认真的,有半真半假的。我女儿的掌纹到底如何?妙妙,爸爸真希望你是一个平凡的孩子,陪孤单的母亲安度艰难的人生,如果你像你父亲一样有智慧,那就完了。

天空飘着微雨,秋天的云龟裂着,像冥冥中的巨大手掌,掌纹向天边外延伸。生与死都使我感到神圣、庄严和冷漠。我盯住自己的手,向支配人类的力量祈祷。一个有宗教感的人不一定要去教堂,他可以在任何地方幻想祈祷。正如伟大的普鲁斯特从病床上看自己不朽的诗篇从化脓的胸腔中徐徐飞升一样,他的灭亡之日就是他的复活之日。鸟羽作过一幅叫《祈祷》的钢笔画,几位用净化的线条随意勾勒出的女子面对近在咫尺的月亮,你能触摸到她们的呼吸、头发和银光闪闪的空间孕育万物的神力。鸟羽也许是怀着一种下意识的喜悦,一种萌动在作画。这幅画使我想起逝去的姐姐飞飞,她是一九八八年因车祸丧生的,我总觉得在她和我的女儿妙妙之间,有一种深不可测的联系。

无论是近的还是远的,都同步发生,过去是现在的背景。往事像鱼嘴边升起的水泡,像五颜六色水泡中的鱼,互相衔接又互相包含着。我最后一次同姐姐一起是在成都火车站,她与家人刚过完春节,带着两个孩子匆匆赶回绵阳。那天火车站人很多,且每个人都归心似箭。我扛着她的包在前头开路,用肩头恶狠狠地撞击挡住去路的如墙的肩头。她拉住柳柳和蕉蕉,紧紧跟上,灼热的呼气直冲我的脖子,风风火火的神色让我想起小时候,她在同样拥挤的露天电影场中,一手抓大毛一手抓二毛的狠劲。那个急性子小姑娘好像突然变成了中年妇人,在检票口,她接过包,斜挎在肩头上,胡乱向我摆摆手,又马上抓起两个孩子对我喊:二毛,我走了!岁月悠悠,我的内心却永远回荡着那声二毛,我走了的喊叫。

她消失在乘火车的人群里,汽笛长鸣,她越去越远了。后来,我握住姐姐车祸身亡的电报,搭火车向她追去。千里迢迢,我不吃不喝不睡觉,不同现实中的任何乘客说话,仍然追不上她。当我赶到绵阳红星路那栋熟悉的楼内,全家人配戴着黑纱呆坐在半明半暗的光线中,守着姐姐的骨灰盒。那嵌在盒上的照片微笑着,从容安详,一点不像她诀别我时那幅急不可待的模样。我一屁股坐下去,似赶脱了末班车的乘客。火车在我的视野里一点点变小、变白,终于融化在蓝天白云中了。

人海茫茫,我永远追不上亲爱的姐姐了。我在她生活过的城市一直游荡到深夜,大街两旁的建筑颠来簸去。这世界太不安全了!姐姐,一个贤妻良母的去世就这样击毁了我对现实和家庭的信任。当我回到家中,久久在窗前独坐,月光撒进来,像密密匝匝的珍珠颤动着,从鸟羽的鼻翼一串串跃上桌面,我聆听着细微的叮当声,感到高空中传来彼岸的喃喃祈祷,经久不息。我的眼泪夺眶而出而自己并不知晓,直到手指无意间碰到湿透的稿纸,募然苏醒,我不禁轻轻重复古希腊诗人的歌:

 

没有人从那边过来,

告诉我们那个世界的事情。

 

妙妙的降临是一种安慰,我曾对鸟羽说:我喜欢有个女儿,当我老了,她能扶着我到处走走。我不知道当时上帝是否在场,我只觉得几年牢狱生涯使我心力交瘁,下半生我恐怕老得很快。而女儿那么小,她母亲在九月朗朗的阳光下不断对她说:你的胡子爸爸,你的胡子爸爸。这含泪的声音与二毛,我走了的声音的区别到底在哪里呢?据说人死之后,掌纹也同当初神秘出现一样,会一点点消失掉;可惜我从来没有看过姐姐的掌纹。

我已经老了吗?我变得如此迷信了吗?也许我的外貌太男子气,因此渴望一种温情,不,是内心深藏着一种温情,这是世代遗传的毒药,像《荷马史诗》中迷惑人的海妖,在恍恍惚惚中将我拖入永劫不复的母性的深渊。

让人震惊的庄子在他老婆死时鼓盆而歌,天真无邪地咏叹:

 

生命呵!

深秋的树叶呵!

你生长了,繁茂了,

又焦枯了。

在一阵微风中旋落下来,

回到孕育你的地方了。

 

我做不到,我明白许多道理,但是我做不到。

米兰·昆德拉说:非如此不可吗?

非如此不可!非如此不可!

 

一九九二年十月·重庆2306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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