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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的《人性的因素》(文论)

张桂华   

 

    

     毛姆(W.Somerset Maugham18741965)有一短篇小说《人性的因素》,中文译文三万多字,如果按篇幅计算的话,也可算是中篇小说。小说收在毛姆英文版短篇小说全集(The Complete Short Stories)中,这个全集有英美两国出版的许多版本。我读的中文译本⑴为“域外小说新译丛书”之一种,虽以其中一篇小说命名是书《插曲》,但版权页上标明,此书是根据The Windmill Press1959版的The Complete Short Stories译的。

    在网上查阅毛姆短篇小说全集各种版本,这个Windmill Press版本却是没有。可能是我查阅范围有限,这众多同名版本中所收小说是否相同查找不出。但我推断,这些同名不同版中所收小说也不同,因为篇幅有差异,有的一卷,有的两卷。我读的这个中文译本是否按照英文本照单全译?译者没有说明,尽管“译后记”写得却是不短。

在此,我想向所有翻译者提个建议,今后写译者前言、后记之类的文字,是否可将所依据原版本情况交代清楚?我国译者的这类撰述,常用力于对作品的介绍分析,其实这倒是可有可无的,因为有作品在,读者自会读出自己的见解。

    我注意毛姆短篇小说全集的各种版本,倒不全是对这方面有特别兴趣,主要还是为《人性的因素》,我想看看这篇小说的英文原名是什么。因为还有同样中文译名的书在,那就是格雷厄姆·格林的《人性的因素》。幸好,两书的英文原名不同,毛姆的是:The Human Element,格林的是:The human Factors。毛姆此篇小说写于1930年(同一年,毛姆还创作了长篇小说《啼笑皆非》[Cakes and Ale]),格林小说出版于1978年,毛姆在前,格林在后,毛姆是短篇,格林是长篇,如果两书英文名相同,那格林肯定是沿用毛姆的。现在知道,两书英文原名不同,只是不知道,格林是否如我一样,在毛姆众多短篇小说中曾特别注意到了这篇小说。

 

小说主角贝蒂,是一位不太富有的公爵的女儿,她热衷于社交,充满活力,生活的强烈欲望激励着她。她沉迷在音乐中,纵情跳舞,丰腴的四肢扭动着,令人眼花缭乱而陶醉。她体格健壮,精力充沛,棕色的头发,眼睛湛蓝,皮肤像牛奶那样白嫩、像玫瑰那么鲜艳,堪称绝代佳人。

贝蒂美,却丝毫没有大美人的那种冷漠,她总是笑容可掬,眉飞色舞,时而还朗声大笑。她在社交场合举止坦然,仪态端庄,有着大家闺秀的风度,且非常质朴,毫无矫揉造作之态。

 

美而不冷漠,这是一重转折和一层深入,因为冷漠至少防御性冷淡是美人通常的习惯。

纵情声色却又保持大家闺秀风度,这是又一重转折和深入,纵情歌舞的美人,一般与大家闺秀的质朴和仪态万方多少有点距离的。不过,这里也透出一点究竟出身贵族的底色。

 

    贝蒂并不以此为满足,她将美和魅力发散到社会上,以社会作为她的大沙龙更玩个痛快。一次大战时,年仅十八岁的她前往法国做护士,以后做汽车驾驶员,还在巡回演出团当演员⑶。回国后她正式登台演出,为慈善筹募基金,为此还参加了各种义卖活动。战后,年轻人开始沉溺各种娱乐活动,贝蒂自然是其中要角,其时夜总会刚兴起,她几乎每夜泡在那里尽情享乐。尽管墨守成规的老派人物对她大为不满,指责她爱出风头、生活放荡不羁,可“贝蒂小姐”已成为英伦三岛的公众人物,她的名字经常出现在报纸上,她到处被人所包围,新剧目演出,观众向她报以热烈掌声,仿佛她是一位红得发紫的演员。妇女们模仿她的发式,肥皂和护肤用品也用她的照片做广告。

    贝蒂还有很少为人所知的一面,她有才气,聪明而博闻强记,阅读各种报刊和家中藏书,能写优美的小诗。即使刚从舞会退出,她就能与人讨论各种严肃的问题,无所不谈。

   

    以上就是作者在小说开篇处对贝蒂的概括性描写,将她性情的丰富和多面展示给读者。当然,这只是铺垫——尽管是不可缺少的铺垫,为后面正场戏提供性格发展的线索,为读者积蓄一点心理预期。性格发展,在正面的详尽的描写中展开展示,中短篇小说受篇幅限制是难于做到的。所谓“横断”、“横切”,其所断切的可以看作一个时间纬度,只能集中写若干场景几个情节,其前后纵向只能概写和略写。

    这篇小说的写法有点别致,作者所站的位置不定。第一人称笼罩全篇,联结前后,小说主要部分却是第三人称,所谓“全知全能”式写法,但又与通常的略有不同,“我”与“他”交谈过渡之外,第三人称“他”的情节,既出于“他”的讲述,也出于“我”的猜想。毛姆不愧是短篇老手,两种写法交融汇合,自然流畅,丝毫不显生硬。为何不径用一种写法呢?因为“他”须在场,“我”要出场,必须要有“他”在现场的具体感受,还要有“我”对“他”的感受的评价和矫正,在最后交谈中揭示出人性的因素,这是要比“他”对人性的理解更深一层也更高明一层的,如此对比映衬,才显出“我”即作者毛姆的高明。

接下来,我们就要讲到小说另一位角色卡拉瑟斯了。

“我”是在罗马一个饭店里遇见卡拉瑟斯的,“我”本与卡拉瑟斯相识,在伦敦社交场合见过,但不熟识。卡拉瑟斯是英国外交官,曾写过两本轰动一时的畅销书,“我”却不看好,评价甚低。小说中的“我”是作家,事实上就可以看作毛姆本人。在其许多第一人称小说中,叙述者都是以作家身份出现的。卡拉瑟斯刚从罗得岛返回罗马,精神上受了强烈刺激,痛苦不堪,于是几乎强求“我”与其交谈,听其倾诉心中痛苦。小说的当下现实也就由此展开。

 

    卡拉瑟斯狂热地爱恋贝蒂,是贝蒂难以计数的求爱者之一。他以前曾多次向贝蒂求婚,总被其婉转拒绝,但两人仍保持着亲密友谊,而且,依卡拉瑟斯所想,与他人比较,贝蒂更喜欢他。贝蒂曾有过一次短暂婚姻,以后又移居意大利罗得岛。此时的贝蒂已今非昔比,失去了往日光辉,周围也没有孜孜以求者,似乎只有卡拉瑟斯一人仍对其忠贞不渝。卡拉瑟斯此时职业地位稳固,而且又出了畅销书,功成名就,更具资格向其求婚了。他自认自己的多年追求,贝蒂不可能无动于衷。就在这样的心理背景下,卡拉瑟斯写信给贝蒂,要去罗得岛看望。贝蒂回信欢迎他去,并希望他在岛上呆两个星期。于是卡拉瑟斯就动身了。

 

    卡拉瑟斯在罗得岛上的经历,也就是这篇小说的主要内容。

 

    码头上来接卡拉瑟斯的是贝蒂的司机,司机随意而无礼,不称他先生,还为卡拉瑟斯未带来烟丝而恼火诅咒。想不到,见面后贝蒂也问起烟丝事,说艾尔伯特要发火,卡拉瑟斯感到愕然,这才知道司机叫艾尔伯特。

两人见面,卡拉瑟斯衷心赞赏贝蒂的美,她的皮肤得通红,眼睛比以前更湛蓝,牙齿白得出奇,头发呈波浪形,既漂亮又利索。他真担心她在这个小岛上忘乎所以。贝蒂也真像是忘了过去的生活和外面的大千世界。她的小岛生活舒适安逸,庄园布置得精巧而大方得体,还在别处买了个小屋。尽管居处小岛,她的社交并不单调,除外来客人外,岛上总督也是座中常客。

贝蒂家中佣仆齐全,艾尔伯特还兼游艇司机,卡拉瑟斯对贝蒂的夸赞隐隐约约有点不舒服,他怕贝蒂依靠他的地方太多,给他过分大的权限。可刚见面的欣喜使他没有多想,虽然他已目睹了几件奇怪的事:一次他听到贝蒂银铃样笑声,笑声中有着一种奇特的亲密感,可贝蒂却当面否认曾与人谈笑。卡拉瑟斯随贝蒂去他处小屋,屋中有《体育新闻》杂志,贝蒂说是艾尔伯特订阅的。还有一次,他去贝蒂卧室,发现床边桌上有烟还有一个石南根烟斗,转眼间贝蒂却藏了起来。烟斗,卡拉瑟斯倒是认真想了一下,他想这可能是贝蒂送人的礼物,甚至就是送艾尔伯特的,他对此迷惑不解,又感到十分有趣,可一会儿又忘在脑后了。

卡拉瑟斯看出,贝蒂在小岛上生活得完美无缺,心满意足,他要赢得她的爱情,就必须动摇她的这种生活信念,唤起她对于以往生活的向往。于是,他和她谈他们共同的朋友,谈伦敦的社交聚会,谈自己一举成名后结识的作家、画家、音乐家,谈化装舞会和歌剧演出等等,目的是想引起她对于高度智慧和文明的生活的憧憬,让她感到,她正停留在一潭死水之中,世界正奔腾向前,正从一个新奇和充满乐趣的阶段走向一个更高阶段,而她却在原地不动,这种生活再也不该继续下去了,应跟着他回转伦敦。

卡拉瑟斯虽然说得婉转,两人在一起也十分愉快,贝蒂却似乎不为所动,坦率地对他说:

“你走了以后,我会十分想念你的。你在这里我太高兴了,你真可爱。”

“难道你刚刚才发现我的可爱吗?”

卡拉瑟斯自鸣得意了,他自认为策略成功,现在万事具备,只等着选择合适时机开口求婚了。他感到贝蒂对他恋恋不舍,她又是个易动感情的人,这件事十拿九稳。他甚至觉得,他走后罗得岛将变得毫无生气,她能与谁交谈呢?

 

接下来,发生了关键的一件事,所谓小说的高潮,小说——主要是中短篇小说——没有高潮就不会精彩。可以说,前面的描写很大程度上就是为此作铺垫,整篇小说也以此为中心而构筑。有很多事例,作家就是受高潮的人物事件原型的触发才动笔的。高潮,就是小说最为关键的情节。高潮的处理如果只是让人见所未见,像侦探小说的揭示谜底,让读者知道:“噢,原来如此!”“真相原来是这样!”或许还免不了平庸。高明的小说却不止此,高潮还是人物性格最激烈冲突处,最可见人物的神采,人物的性情被推向深处、达到极点,它不但让读者见所未见,更令人想所未想,给人以触动,引人以遐思,从而对人性、对世界达到更深入的感悟和理解。

 

这一天,贝蒂亲自开车与卡拉瑟斯在外野餐,参观了古城堡,玩得很痛快。回家两人晚饭后就分手了。卡拉瑟斯在床上辗转反侧睡不着,突然想起山脚下海滩,于是起身往那里去想洗个澡。想不到,他这就看见了难以置信的一幕:贝蒂在海滩洗澡,她一丝不挂从水中走出,让一个男人给她擦干身上,并倚在男人身上穿鞋。这个男人竟是艾尔伯特!

卡拉瑟斯扭头就往山上奔去,跌跌撞撞像一头受伤的野兽。他一口气跑进自己房间,扑倒在床上痛苦地抽泣,成串泪珠夺眶而出,他的心碎了。这可怕的事实如黑夜中闪电将一切照亮,以往他感到迷惑不解的如烟斗、如体育报、如贝蒂别处购置小屋等等全串起来了。他明白,这不是一时感情冲动,而是十余年前当这个年轻男仆初到伦敦,这丑恶的男女关系就开始了,而且显然是贝蒂主动。那时贝蒂是公众偶像,人们无不为之倾倒,只要她看得上,可以和任何人结婚,可她那时却跟一个二等男仆同居着!卡拉瑟斯推断,当时贝蒂急于结婚又流产,正因为她与艾尔伯特有了身孕。可耻啊,简直可耻透顶!她来罗得岛定居,正是为了能与艾尔伯特在一起。艾尔伯特双手粗糙,指甲断裂,满脸通红,笨拙粗壮,活象个屠夫,他已不年轻且毫无教养,出身卑微,谈吐粗俗,贝蒂怎么会看上这样一个人呢?

 

如果是一部二流小说,高潮出现,往往也就废然而止了,它最得意一笔就是洋洋得意向读者宣布真相。因揭密是小说全神贯注之所在,人物通常反倒是模糊的。人物模糊的意思就是,这一真相可发生在任何人身上,与小说人物牵扯不大,不必然发生的。毛姆这篇小说不是这样,它不就此止住,它还有余韵,还有卡拉瑟斯和贝蒂对这一事件的态度和行为反应。这些反应绝不是可有可无,而是对这两个人物性格的完整不可或缺的,无此,小说就不见精彩;无此读者就无法深入。

 

卡拉瑟斯一支接一支抽烟,彻夜未眠。第二天早餐也吃不下。贝蒂上楼来看他,他声音沉闷眼神忧伤。她好一阵没说话,然后脸色变白,接着是一丝淡淡的嘲笑掠过眼睛:

“老兄,你太可怜了,去躺下吧,我去给你拿几片阿斯匹林,到中午可能就会好些。”

卡拉瑟斯躺在黑洞洞卧室内,如同囚犯,他愿不惜任何代价离开此地,他再不想见到贝蒂了。可船要到周末才来,如何渡过几天时间呢?她显然已看出他知道了她的老底,她一笑置之,他却感到羞耻。卡拉瑟斯扳着指头计算可离开的时间,盼望着尽早解脱这每时每刻折磨着他的恐惧心理。可他从旁观察,贝蒂举动沉着而自如,欢天喜地与客人周旋,他简直有点不相信那件可憎的事了。他为贝蒂的未来担忧,事情迟早会臭名昭著的,她会成为社会所不齿的女人!而当她年老红颜不再时,她会捏在这个粗鲁家伙的手中,这个艾尔伯特可能从女仆中另觅新欢,他可能会残酷地虐待她,还可能打她,她将蒙受何等的奇耻大辱啊!

卡拉瑟斯突然想到一个主意,一个使他既痛苦又高兴的主意,他竭力想抛开却萦绕脑中挥之不去。他必须挽救贝蒂,因为他爱她如此之久之深,他不能眼看她堕落下去,一种自我牺牲的热忱涌上心头,尽管他已心如死灰,对贝蒂几乎产生了肉体上的反感,但他决心向她求婚。他无法想象今后,可他毫不在乎,他只能走这条路。由此,他的精神状态有了根本的转换,他感到精神倍增,他向贝蒂坚持要求两人单独见面,贝蒂勉强同意了。

卡拉瑟斯向贝蒂求婚。贝蒂表示感激,却谢绝了他的提议。

“你准备跟别人结婚吗?”

“我?不会,当然不会。”

她看上去像是在竭力克制自己,往日那种傲慢又涌遍全身,可她接着大笑起来。她是在嘲笑刚才脑中闪过的念头,还是卡拉瑟斯的求婚使她感到滑稽可笑?

“贝蒂,我求你,跟我结婚吧。”

“永远不可能。”

“你不能再这样生活下去了。”

卡拉瑟斯嗓音流露出苦闷,他的脸痛苦地抽搐着。贝蒂却深情地笑了。

“干吗不能呢?别那么固执啦。你知道我喜欢你,但你这个人也太婆婆妈妈的了。”

“贝蒂,贝蒂!”

难道她看不出来,正是为了她好,他才想这么做的吗?她知道,他提出求婚不是为了爱情,而是出于人类的怜悯心和羞耻感。她站起身来,

“别弄得太累了,你最好早点睡觉,明天还得早起呢。明天早晨我不送你了,再见吧,上帝保佑你。你来这儿真是太好了。”

 

两人就此告别。还有个小余波。

 

第二天卡拉瑟斯仍是由艾尔伯特开车送。卡拉瑟斯不象来时那么迁就,他坚持坐到了后排。在码头上,他居高临下地看着艾尔伯特,侮辱性地给了他五英磅小费。艾尔伯特脸红了,称他先生,向他道谢。

卡拉瑟斯傲慢地朝他点点头走了。他总算迫使贝蒂的情夫称呼他“先生”了,这就等于在她笑眯眯的嘴上打了个嘴巴子,也像是朝她脸上“呸”了一声,他感到既痛苦又高兴。

 

小说最后一段,又返回第一人称,即“我”与卡拉瑟斯对话状态。毛姆为何如此麻烦地反复转化?想来主要是为说一段话,一段卡拉瑟斯说不出、只能由“我”即毛姆来说的对贝蒂这个人物及其行为的理解。而且,通过这段对话,更明白显示卡拉瑟斯的不可救药和毛姆对世道人性的理解的开阔,以及对卡拉瑟斯这类人物的怜悯和鄙视。

 

卡拉瑟斯对“我”说:他对一切已无所谓,世界上羞耻两字似乎已不复存在。他不是出于妒嫉,因为爱情才会妒嫉,而他的爱情持续多年后已经幻灭。他现在一想到贝蒂就感到恐惧,想到她无以复加的堕落就感到极端痛苦,就对一切失去信念。

“我过去认为贝蒂是个无与伦比的女性。我对她是那样的崇拜,崇拜她的勇气,她的坦率,她的聪明才智和爱美天性。可是,她只不过是个伪君子,向来是个伪君子!”

“我倒认为恐怕她未必像你所说的那样。难道你认为我们每个人都是没有自身矛盾的统一体?你想知道我听了这个故事后的感触吗?我认为,艾尔伯特不过是她的工具,完全是她的玩偶,可以说,这种情况下她的灵魂就能在太空自由徘徊;你知道,艾尔伯特地位低下,也许正是这一事实才使她在他们的关系中得到一种自由感,而这恰恰是她跟同等地位的男人在一起时得不到的。精神世界是种奇怪的东西,一个人身陷泥淖时,精神却在凌空翱翔。”

“咳,你尽胡说些什么,”卡拉瑟斯生气地说。

“我想这并不是废话。虽然我表达不清楚,但意思是不会错的。”

 

小说到此结束。

毛姆擅长于写人性,这篇小说以人性为题,更集中于写人性。可毛姆这番忍不住现身的解说是否正确?是否充分和完满?

对卡拉瑟斯,毛姆的讽刺已够辛辣。如果他是常人,那是可以怜悯的;可他居然还算个作家,这就应该鄙视了。难怪“我”对卡拉瑟斯作为一个作家嗤之以鼻,对其作品不屑一顾,评价为胡闹。也难怪贝蒂虽将其引为朋友,但内心实在是瞧不起,“真可怜”。

卡拉瑟斯迷恋贝蒂多年,却基本上不了解其人,他至多只认识贝蒂性情为人的表里两层和双重,却不认识其性格的纵深两层和双重,事到临头、直面真相后,仍然无法理解,可说是至死不悟。他到岛上后,种种迹象已在眼前,他那幼稚的欣喜使他盲目尚可原谅,他看到事实后的震惊和恐惧也可宽宥,可他接下来自以为崇高的牺牲自己以挽救贝蒂的求婚,却是彻底的乖张和失措。这种源于传教士牺牲自己以求宽恕之举在其身上出现,既是虚伪也是懦弱。虚伪在他不可能如传教士般纯真;懦弱既在行为更在心理,我们无法想象如卡拉瑟斯这类人会与粗鲁的艾尔伯特决斗,这犹可说;最不能宽宥的是其心理上的懦弱,他自以为牺牲自己而提出的求婚,表层的意义是挽救贝蒂,而另一重更深的意义,在他对自己也要掩饰、瞒骗而故意不见的意义,何尝不是在为自己的虚荣心和受伤的心灵寻找出路?为平衡自己、战胜艾尔伯特而在心理上的突围?其中,还未必不含有对贝蒂风情美貌的向往和痴迷。

所有这些,贝蒂这个蔑视习俗、经过无数场面而人情练达的女子自然都看在眼里,了然于心。在人性人情上,她要远高于卡拉瑟斯,后者根本不是她的对手,完全不在一个水准上。按其性情,她过去不可能嫁给他;现在,眼见年近不惑仍心智不开,仍在表演可笑的牺牲救赎,她就更不可能嫁给他了。她的活跃不羁的性情无法在其身边展开,也无法让其收伏的。对卡拉瑟斯,她只能“可怜”,上帝的保佑,是她最好的祝愿了。

 

毛姆的解说是否正确,充分和完满?

就小说而言,自然是正确的。许多小说作者喜欢提供“正解”,“我”的“凌空翱翔”一段话,就是毛姆提供的“正解”。就小说而言,是指从小说的进程来说;说正确,意谓毛姆这个“正解”是符合人物性格的发展逻辑的,包含其中而不是落在其外。

一般读者,往往需要这样一个——只要一个而不要多——“正解”的。有些作者,出于各种原由,不太情愿提供这一类“正解”;但这篇小说,毛姆是自觉自愿提供、而且只提供这样一个“正解”。尽管他留有余地,但肯定自己“正解”的方向是正确的。

但在我看来,“正解”的方向尽管正确,却不够充分和完满,对贝蒂这类人物的这类行为还可以有更多的——不是多种——同一方向上的解说。毛姆的“正解”,相对于人物性格的丰富是有点苍白的,有点不相称。所谓“形象大于理论”,毛姆这番感受虽谈不上理论,理论在此也是愚蠢的,但毛姆的感受却明显不足。

这里,可有一比,沈从文有一短篇小说《都市一妇人》,与《人性的因素》很多地方相似,比如叙述者都是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互相穿插,都只有两个主要角色,都以爱恋作为小说主要元素,都由第一人称作为局外人加以评价解说。区别只在于,最后结局一是分离,一是同归于尽。《都市一妇人》最后也有一“正解”,即推断是女的为防人生再生波折,弄瞎了男的眼睛想从此相与偕老。这个“正解”是正确的,也充分和完满。其他——作者和读者从中引发的感慨——则由作者单独另写一段抒发。

《人性的因素》不是这样,毛姆这段感受或议论是仅就贝蒂这个人物这类行为而言的,从小说对人物的整体描写来看,这段“正解”是不足的。不足在只提供了一解,贝蒂并不是被动的,而是将艾尔伯特作为工具使用,以成全自己的精神翱翔等等。如此解说不足。

 

有一点现代心理学知识的就可知道,人的行为不但受观念指导,还有本能的限制、环境的影响,以及养成的习惯使然,还有人对于未知领域的好奇和冒险、领略未知境界的大胆尝试包括心灵的和肉体的等等。其实也不必心理学,一个心智成熟的人,只要细心体会认真体验,也能从自己人生经验中悟出许多有关人性的理解。

艾尔伯特未必只是贝蒂心灵提升的工具,他初与贝蒂相识还只是个单纯小伙子,他对贝蒂忠心耿耿,两人逐渐酿成了这份主仆恋。贝蒂当年风光无限,这份主仆恋与其在外周旋应对的一切相比自是不同,艾尔伯特的粗鲁、忠心和对机械的熟悉爱好等等,既为她提供了贴心服务,且别具一番风味。她是个蔑视习俗的大胆女子,心灵的探险和肉体的探险自是常事,两人发生爱情或——以卡拉瑟斯这类讲究等级礼仪的人看来——伤风败俗的丑事是完全可以料想的。这可能出于贝蒂的主动,但两人关系已持续了十多年,单纯的工具利用是不可能维持长久的,其间自有真正的感情在,这从贝蒂将艾尔伯特烟丝放在心上即可知晓。关系一旦形成,行为也就成了习惯,须知,习惯常常要比观念更能主宰一个人的言行,从习惯到行为是顺流而下自然而然之事,而要改变观念再到改变行为,却是一个重大转折,缺乏大的环境条件是难于做到的。而这一切,对贝蒂最重要的是,一点不妨碍她在社会上正常的社交。她不是进退两难而是进退自如,内外得手。心灵和肉体可双重冒险,却几乎无任何风险,又何乐而不为?

“存在的所有方面都是作为美被小说发现的。早期的小说家们发现了冒险。如果说冒险就其自身而言被我们看作是美的,如果说我们爱上了冒险,那就要归功于这些小说家。”⑹昆德拉对美(与认识)这个词的界定,既可用于小说中的人物,亦可用于这篇小说本身。

这只是一点解说,与毛姆解说同一方向上的扩大解说。只是为了说明毛姆提供的这一形象,其形象是大于他的“正解”的。

假定毛姆同样有这些解说,是否应将这一切都写入小说呢?当然不是,那要看小说怎么写。现在如此处理,不能说不适当,因为中短篇小说有篇幅限制,不可能如《罪与罚》那么详描细写,左一勾右一划写,现实写和假设写,写外部场景,也写心理发展,中短篇不可能如此处理,它有一个干净简捷的美学要求。但写人性的小说,无论如何总要在对人性理解上有所深入,不必定要纵深上的深刻,认识角度和立场的变换也同样可以抵达目标。能达到这一目标的小说,就是好小说,就是具有艺术美的小说。毛姆的《人性的因素》,就是这样一篇好小说。

当然,不是任何小说都是“形象大于理论”,或者更准确地说,只有极少数好的小说才能达到这个水准。差的小说,形象干瘪,不合逻辑,还有的小说根本不写人物而写其他,这些自然不在讨论之列。

 

    最后,引两段文字,或可增加我们对毛姆对贝蒂这类人物解说的理解。

    一段出自毛姆长篇小说《啼笑皆非》(在此再次提醒读者,这部长篇小说与《人性的因素》创作于同一年),其中,叙述者“我”与名人第二任夫人对第一任夫人即书中女主角罗西的不同见解:

    “她是只邋遢的破鞋,”第二德列菲尔德夫人说,“她的住房简直是个饭铺。”

    “她对这种事情是不怎么在乎的,”我说,不管怎么说吧,她毕竟不失为一个尤物。她的善良也一如她的娇艳。“

    “唉,得啦,阿申登先生,这话扯远了。总之,事实上,她是个骚货。“

“不,这个字眼儿很没有道理……她本性风流,这不假,她喜欢谁的话,很自然地就跟谁睡觉,对此不假思索,这不是什么不道德,更谈不上什么淫荡,这是她的本性,她是自然而然地以身许人的,就象太阳给人的温暖,花朵给人以芳香一样。这对于她来说就是一种快乐,她也愿意以己之乐为天下乐。这对她的人品毫无影响呀。她始终是那么真实、忠诚、纯洁,那么朴实自然。”

罗西的原型,是英国一位剧作家女儿埃塞琳·希尔维亚·琼斯,是毛姆一生中最爱的一位女性,显然对毛姆的精神世界有很大影响。于此,也就可明白,为何毛姆会在同一年创作的两部小说中形塑了两个相似的女人。

“他(毛姆)把她(琼斯)带走的那天,她问他这种爱情能维持多久,他随口说了个‘六个星期’。可谁知他俩的爱情却维持了八年之久。毛姆不仅成了她的情人,还帮她争取到可演的角色。在他一九零九年写的喜歌剧《佩内洛甫》中,她饰演少女佩顿,忙里偷闲获得了各报的赞许。这时她已正式离了婚,毛姆也曾想到要娶她,但见她如此乱爱,也就不敢问津了。他知道她跟所有的男朋友都发生了关系,虽说不是个荡妇,但也就有相当胡来了。

在“现代丛书”版的《啼笑皆非》一书的前言中,毛姆写道:‘我年轻时,曾经与之过从甚密的这位年轻女子,即我在书中称之为罗西的,确实有着一些严重的、使人气愤的缺点,但她无比美丽而又十分坦率。我们之间的这种关系虽已如此中断,但她却始终萦绕在我的脑际,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知道到头来有一天我会把她写进小说里去的。’”

另一段文字出自毛姆传记,是他人对毛姆作品的批评:

“最有趣的评论出现在一九四八年八月二十一日的《泰晤士报文学增刊》上,未署名,是安东尼·鲍威尔写的。他用毛姆的最后一本小说来研究他的作品的主体。他发现毛姆具有一种基本的唯物主义的观点。假如一个女人长得漂亮,就会比长得丑的找到更好的对象。热情不过是性的吸引力,婚姻无非是一种例行的安排,一个男人借此供给一个女人吃住以便能和她睡觉。鲍威尔写道,他的这种看法是露骨的,一点也不含糊。这种看法把生活的大部分领域排除在外。‘复杂的社会各个等级的利益和本能的吸引力量在他的各种角色的生活中似乎只起微不足道的作用。’鲍威尔结论说,‘尽管我们深深感谢毛姆以他光焰照人的才华在一个越来越乏味的世界里为我们提供了一位良师益友,但是对于他的各种说教的主题,聪明的办法还是不下结论的好。’”

 

 

注解:

  毛姆《插曲》,百花文艺出版社1984年第1版,刘宪之译。

  格林《人性的因素》出版于1978年,此书中译本由群众出版社19812月出版,尚明、张林译。

  一次大战时,毛姆从军前往法国,初任救护车队翻译。他发现车队更需要司机,于是回英国学习开救护车,半月后返回前线,直接分配到法军中担任救护车司机。毛姆1914年10月赴法参战,此时他的戏剧《希望之地》(The Land of Promise)正在伦敦西区上演,他的长篇自传体小说《人性的枷锁》已交出版商,于次年在英美两国同时出版。贝蒂在一次大战中的经历,显然采自毛姆的亲历,但毛姆是个结巴,虽然一生写了不少戏剧,却从未登台演出过,这就如同他是个医科毕业生,从未有过临床经验一样。

  除了中短篇,毛姆的长篇小说《月亮与六便士》、《啼笑皆非》和《刀锋》用的也是这种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结合的叙述方法。《刀锋》中,叙述者就名为萨姆塞特·毛姆。“这种叙述者的技法使毛姆得以运用一种临机的、即席的语气。当叙述者说自己的事情时,大致就是毛姆自己的一些感受。”“叙述者时而入书,时而出书,什么也不能使之震惊,就象他在俱乐部里陪朋友多喝了几杯酒以后,娓娓叙来,自成章法就象一个马戏团领班站在场地的圈网外,却知道什么时候丑角演员该翻个筋斗,狮子该吼几声了一样。”([美]特德·摩根《人世的挑剔者——毛姆传》P279,梅影等译,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7月第1版)

  《都市一妇人》中的女主角,原是旧上海一高级妓女,随年华渐老,想寻找终身寄托,偶遇一青年军官,两人发生热恋而成婚。女人怕以后生变,暗地里遣人弄瞎了丈夫眼睛。到处求医治疗无效后,夫妇俩回转家乡,船行湘江而遇难。

  米兰·昆德拉《小说的艺术》,三联书店1992年6月版

  [美]特德·摩根《人世的挑剔者——毛姆传》P137—138,梅影等译,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7月第1版

  [美]特德·摩根《人世的挑剔者——毛姆传》P569—570,梅影等译,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7月第1版

 

 

                                                 2007/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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