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里的舅舅和乡下的舅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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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龙
自小,我和弟弟就称呼四个人为舅舅。长大些后才明白,四个舅舅当中,只有那个二舅,才是与我的母亲一母同胞的亲舅舅。除开那个后老外婆的随娘儿张姓大舅不算的话,我这个二舅,其实才是正宗的大舅呢。
在我只有五、六岁的时候,我的母亲就去世了。母亲的母亲,也即我的亲外婆,也是在母亲只有几岁的时候去世的。外婆去世后,外公再婚了。后老外婆不仅带着个拖油瓶,并且又生了两个与我的母亲同父异母的舅舅。
我现在的看法,后老外婆的母爱,没有超出母鸡的程度,即对自己的小崽,呵护备至,像春天般温暖;对别个的小崽,横眉冷对,像严冬一样残酷无情。偏偏,我的外公又因为吸食鸦片,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初被判了劳改。就这样,我的二舅,被开水烫伤了手臂、脖子,我的母亲经常受到呵斥。最严重的是,我母亲一母同胞的两个弟弟,小的那个,因为饥饿,被一个没有后代的乡下吆马车的“马哥头”用一个粑粑,就哄上马车,带到乡下传宗接代去了。所以,我的两个同爹同妈的舅舅,一个姓苏,一个姓孙。
于是,我就有了一个城里的舅舅,一个乡下的舅舅。两个一母同胞弟弟,现在只剩下了一个,六十年代初期母亲工作后,经常叫二舅来家改善伙食,给他买穿的,供他读书。母亲去世后,二舅的书读不下去了,初中没有读完,只有16岁的他就应招到水电九局工作去了。。文革期间,走哪里都要挂着“四类分子”牌子的外公被“遣送”,也即被流放到距离城里百把公里的乡村,接受贫下中农的监督改造。在外公被“落实政策”回到城里之前的多年时间里,二舅每年回乡下过年,都要先落脚我们家。所以,我和弟弟小的时候,每年都能见到一次二舅,因为,没结婚之前,享有探亲假的二舅,每年都要回毕节过年
有一年,二舅来我们家的时候,给我们看一张照片,面有得色地说是那是他的“未婚妻”——那时,女朋友之说还不时兴——名叫王某某。二舅对她的称呼,从来都是省去姓氏的、带着亲昵意味的某“小某”。二舅叫我们看她的未婚妻好看不。我们一看,只觉得那是我们从未见过的美丽女子。二舅说,你们这个未来的二舅妈,不仅人长得好看,还不是一般的讲究卫生,进她家里,可是要换拖鞋的。啊,这样讲究——那个年代的我们,还没见识过如此讲究的人家。除了没文化,和我一样是个汽车油漆工外,你们这个二舅妈什么都比我强,连个子,也比我高不少呢,二舅说。
我当兵四年回到家乡后,欣喜地听到一个关于乡下那个舅舅的消息:从一个地主被“政府”改造成石匠的外公到燕子口那边做石匠活路的时候,不仅打听到了乡下舅舅的下落,还找到了他。我有个同父异母的“三舅”的,可是,外公等还是让我和弟弟叫乡下这个舅舅叫做“三舅”,要我们叫原来的三舅叫做四舅。
后来,我见到了乡下的这个三舅。乡下这个舅舅矮矮的身高,英俊的相貌,尤其是那个挺直的鼻子,都与城里的舅舅想像极了,谁看了,第一眼也知道这是一母同胞的两弟兄。乡下的舅舅那时候虽然只有四十来岁,可是,他的脸上早已经没有了光泽,遍布皱纹。尤其是,乡下的舅舅
显得老实巴交,憨厚迟钝。更让我们啧啧称奇的是,乡下的舅舅那时候不仅已经有五个孩子,而且已经当公公、当爷爷不止一年了。城里的舅舅则相反,那时候,城里的舅舅虽然是哥哥,但他的孩子,也就是我的表弟表妹们还处于幼儿时期。
说到两个舅舅的孩子,话就多了。是的,城里的舅舅就两个孩子,两个孩子都是大学毕业的。大孩子,既我的表弟,今年最多35岁的样子,已经是省城一家证券公司的什么“总”。表妹可能也就是30来岁,在京城安居乐业。而城里的舅舅当上爷爷,是去年的事情,当上外公,是今年的事情,足足比乡下的舅舅,晚了20年。
乡下的舅舅对待子女读书的态度,则令人摇头叹惋。我那个表妹小翠,挺直的鼻子,大大的眼睛,薄薄的嘴唇,加上典型的瓜子脸,如果不是晒黑了皮肤,被家乡含氟的水弄黑了牙齿,那她真是个大美女。可是,这个表妹只读过三年小学。她说,当年她的成绩很好的,但爸爸对待女儿家读书的态度是:姑娘家,早晚是人家的人,要读好多书?能认个倒正就是了!总之,乡下的三舅只对抚养他那个独儿子读书有兴趣。偏偏,这个独儿子小学没毕业,就再也不愿意读书了。
我在小翠这里第一次听到的消息还有:当年,外公在燕子口找到乡下舅舅的时候,他的城市户口还没下,因此,外公叫他进城来,回家来当个好歹有布票、粮票的城里人好了。可是,乡下的舅舅一口回绝了,说是,捡他带的孙家对他很好,做人不能没良心,他还是留在乡下,留在孙家为再无其他子女的“老爹”养老送终算了。我听了,直为我的表弟、表妹们扼腕叹息:小翠他们,原来完全可以成为城里人的啊!
早在八十年代,城里舅舅他们一家还在准城里,也即还在鸭池河住家的时候,我和弟弟就多次去过他们家。确实,那个年代的舅妈,就很讲究卫生。搬到省城贵阳之后,讲究卫生的癖好,更是发扬光大了许多。比如他们家的拖鞋,哪一双是穿着进客房的,哪一双是穿着进卧室的,哪一双是穿着进卫生间的,都有严格分工。所以,一进了他们家,不光是只见他们的人在不厌其烦地频繁更换拖鞋,我们也抬脚动手,动辄也在更换拖鞋,真是要命。更为叫人“那个”的是,你进了他们家,如果舅妈在,换下来的鞋子是不能随便放在地板上的——她要给你拿到卫生间,把鞋帮、鞋底的污物刷洗干净,确认你的鞋子不会污染她家的环境之后,再给你放在指定地方。用贾宝玉的话来说,我们这些小地方来的人,在舅妈眼里,肯定是“泥猪癞狗”呢。所以,和城里的舅舅家家近在咫尺的弟弟一家,只好无事不登三宝殿。
据此,我和弟弟推断:城里的舅舅之所以不去乡下舅舅家,乡下舅舅之所以没有能够去过城里舅舅家,与舅妈的洁癖有关。去年,我们的后老外婆,也就是舅舅们的继母去世,城里的舅舅一家来毕节奔丧,他们没有住在任何一个亲戚家,而是花钱住到了宾馆里。我们猜想:他们担心近墨者黑呢!
斋戒沐浴个把月,任身上有什么不洁之物,也漂白、除污了吧?或者,只能用祖母的话来讲,城里的舅舅与我那曾经的政工科长伯伯一样,他们都是耳朵“趴”到六亲不认唯老婆是从的典型的趴耳朵。我的父亲就一个一母同胞的亲哥哥,我的舅舅也是就一个一母同胞的亲弟弟——怪事了,我这个城里的舅舅和政工科长的伯伯,他们怎么就“如出一辙”、何其相似乃尔呢?
外公去世之前,城里的舅舅回毕节来,等着外公落气。当时,我认为外公虽然八十多岁了,只不过是感冒了,喉咙里有痰,请医生给外公化了痰,就没事了,不应该消极等待。
在我的一再建议并答应开车护送之下,外公总是住进了医院。可是,稍稍松点之后,外公被弄回家来了。回家之后,外公的病当然加重了。城里的舅舅们逢人便说:“我们侄儿元龙已经开车送老爷爷去医院治疗了,该想的办法都想了,该做的我们都做到了,当儿女的,我们尽力了!”外公当时说,他看见好多大鬼、小鬼来拉他。城里的舅舅赶紧附和着外公说:这是在劫难逃,瓜熟蒂落呢。他们甚至对头脑很清醒的外公说,什么都准备好了,你这个省城的儿子还要忙着赶回去上班,你老人家就放心“走”吧!
我认为完全可以再活若干年的外公,就这样在除我之外的亲人的盼望、催促之下,善解人意地,知趣地走了。
在外公的葬礼上,烧香、磕头、化纸,跟着先生超度亡灵,城里的舅舅除了念叨保佑“你的孙子”升官发财的时候极为认真外,其他时候,都是走过场。乡下的舅舅则一脸的认真和虔诚,让人感到,父亲的死亡对他来说,的确是个丧事。几年后,几个舅舅给外公立碑。城里的舅舅,乡下的舅舅都来到了毕节。乡下的舅舅照例拿不出钱尽孝,只是闷声不响地,卖力地做这做那。城里的舅舅还带着他那在证券公司工作的儿子来了。在外公的坟前,城里的舅舅叫儿子过来,再从公文包里掏出一沓钱,一五一十地点给老爷爷“看”:“老爷爷,你好好的看着,你立碑的钱,是你的孙子某某拿的。你可要保佑某某政治上进步,经济上发财啊!”不是相信死去的外公有这特异功能,外公的坟墓前,至今肯定空空如也。
同样的无知而过于迷信,我曾经以为,这是城里的舅舅和乡下的舅舅的唯一共同之处。现在想来,不尽然。因为,城里的舅舅迷信,是为自己和自己的子孙后代得到保佑,升官发财。而乡下的舅舅迷信,是为了地下的老人能够超生、入土为安什么的。城里的舅舅迷信,是为了行贿;乡下的舅舅迷信,是为了尽孝。
2005年,因为四篇说某党没穿衣服的文章,我被“绝对忠诚党”的机构抓进监狱,后来,又被党开办的法院判处了两年刑。两年期间,包括我被关在省城的时候,城里的舅舅及其一家,没有谁来监狱看过我,也没有一分半文的“意思意思”。两年后,我出狱了,城里的舅舅家别说当时给压惊,出狱三年来,连个电话问候也没有。也就是说,实际上,他这个外甥,究竟出狱没有,出狱后是死是活,他也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出狱后,太太和我说,当初,欧洲有一些留学生,他们在网上得知我的遭遇后,捐了一点欧元给我的太太救救急。捐款人和我太太当年都没经验,取款所需的信息,有一项,我太太不知道。在确认绝对不可能对他们一家带来什么“负面影响”的情况下,当时,我太太想找城里舅舅在银行的儿媳帮个忙。谁知,话还没说完,城里的舅舅一口回绝:“那不行,你表弟和他女朋友都是组织的培养对象,不能因为这个影响了他们的前途。”
出狱三年,城里的舅舅即使几次来毕节,也对我一直不闻不问,我也赌气不理睬他。去年春节,我去省城弟弟家过年。弟弟家距离城里舅舅家,不过几百米。我想,地下的母亲应该希望我看望她的弟弟,于是,不管他待见我与否,弄上一些礼物,大年初三那天吧,我和弟弟来到了城里的舅舅家。城里的舅舅一个人在家,他对待我,只能用不冷不热来形容。我和弟弟告辞的时候,他也没有带口客气一声“改天是不是来家坐坐,吃顿饭”什么的。弟弟说,已经很可以了,我们每年都要看望他,可是,每次拿去的礼物,舅妈不仅不笑纳,反而总是皱着眉头说:拿这些来做什么?你看门背后,去年人家拿的,丢在那里呢,谁吃这些东西呢——每次,我们都给这样的话弄得直后悔给他们送东西了。
与此相反的是,乡下舅舅一家,对我们真诚极了。每次来我家,乡下舅舅和她的子女们都不会空手而来。乡下舅舅及其子女们自制的茶叶,喂养的鸡,地里的蔬菜,我们家都得到过。
出狱不久,我曾经开过餐馆。餐馆少不了切菜、配菜的“墩子”。可是,第一次听到“墩子”之说的我,哪里去寻找这劳什子墩子呢?小翠的先生刘某在广东打工的时候,学过厨师。可是,刘某在家,还是在外打工?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除了给他打电话,我别无它法。电话打通,刘某不仅说他会做墩子,还说没问题,他来给我开张。刘某给我的餐馆当墩子,真是尽心尽力,他不仅将分内事务做的无可挑剔,连关门,往人家送定菜,甚至是深夜为打麻将的人服务这样的事情,也责无旁贷般地担负起来,真叫人无话可说。那年的大凌动比今年年前的大凌动厉害得多,所有公路全程封路。刘某一直在餐馆做到腊月28日那天,才在冰天雪地里步行近百里山路,回到乡下过年。
去年,小翠和刘某如今也在省城摆个露天小摊叫卖服装等,我每次去省城,只要时间稍稍宽松,我都要去去他们的摊子,哪怕只能和他们说几句话。弟弟也不止一次去他们摊子看望过他们。可是,城里舅舅和我的表弟妹们,谁也没有去看望过他们一次。倒是小翠和她先生,主动问上门看望过“大伯”。三个月前去省城看望小翠他们的时候,小翠说,如果她那堂弟,也即我那什么“总”的表弟肯动个嘴,那么,她能做成一笔又一笔很好的生意,她已经给堂弟打过电话。堂弟没回电话,而是发来短信说他很忙,在开会什么的,问小翠有什么要紧事。小翠说,她还要打电话给堂弟的,说堂弟怎么说也是自家人,亲得很,应该会帮忙的。我不好说让小翠扫兴的话,只是说,可以再试试的,要是他肯帮忙,那当然很好。可是,上周我再去贵阳见到小翠他们的时候,还是没听到有关这方面飞好消息,我当然也不应该再问。
有其父必有其子,但愿表弟……不,我不能自欺欺人,表弟,他也从来没有把乡巴佬的叔叔和堂哥、堂姐他们看在眼里呢。
我要好的朋友们,我都多次带着他们,浩浩荡荡去过乡下舅舅或乡下表弟妹家。今年十月初,专门和兄弟再次去了一次距离城里一百多里的乡下舅舅家。乡下舅舅家已经已经修起了一小栋外墙贴上白色瓷砖的砖混房,搬出了原先那栋破旧不堪的木板房。在他们那寨子里,乡下舅舅家现在的房子,是两栋显得有点现代味的两栋房子里的一栋。据说,这是表弟孙老大打工挣钱修建的。见到自己的两个外甥来了,舅舅和舅妈,以及表弟、表弟媳都很高兴。“欢会酌春酒,摘我园中蔬”,不仅如此,舅舅和舅妈还抬出风簸,将金豆里的杂质去除干净,准备给我们带回去煮吃。“莫笑农家腊酒浑,丰年留客足鸡豚”,还要杀了那只温顺的下蛋母鸡给我们吃。兄弟坚决不干,把母鸡抢过来,放生了。把我们接到家的表弟见状,就走了出去,好半天不见了踪影。回来后,表弟手里提着三只大公鸡:“母鸡不许杀,公鸡总可以了吧!”
其间,我们说起了城里的舅舅他们一家,乡下的舅舅等都说,城里舅舅一家,谁也没来过这里。当然,他们一家也是谁也没去过省城哥哥家。
吃饭的时候,我问起了乡下的舅舅,你的胃病好彻底,没再发过吧?乡下舅舅的回答是好了,再也没有发过。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上个世纪80年代初的一天,乡下的舅舅来我家时,向当司机的我要点汽油。汽油灌好,我一边递给他,一边随口说道:“这点汽油,最少够你掺半年打火机了。”谁知舅舅说,这汽油,除了掺打火机,他还要“喝”,所以用不了半年。
喝——?我当时大惑不解。乡下的舅舅说,他的“肚皮”经常痛的厉害。痛的时候,喝点汽油,一会就不大痛了。汽油怎么能够治疗肚子痛?我马上把乡下的舅舅带去找医生看。医生一边从下至上摸乡下舅舅的腹部、胃部,一边问是不是摸着的地方痛。摸到胃部的时候,乡下的舅舅说,就是这里痛。医生说,这哪是什么肚皮痛,是胃痛,你舅舅有胃病。
汽油能缓解胃病?医生说,汽油刚喝下去的时候有一点麻醉作用,但恶果是:喝的时间长了,胃病无疑问会越来越严重。
医生开了三盒三九胃泰给舅舅。就是这20来元的三盒三九胃泰,很快就彻底治愈折磨了乡下舅舅多年的胃病。
吃饭之后,我给舅舅舅妈,表弟及其妻小照了很多像,并说,下次来的时候,带照片来给他们。走的时候,乡下舅舅家背着豆子、洋芋,提着两只大公鸡,把我们送出老远。
这样的亲情,让我很是欣慰,甚至是有些感动。我想,我应该坚持每年都来乡下舅舅家一两次。我还想,今年正月间弟弟如果来毕节过年,我们争取再来乡下舅舅家。“无论魏晋、不知秦汉”的乡下舅舅家热情,来这里不会遭冷遇,不会影响他们家谁的“进步”,原生态的他们不懂,不在乎这个。
我还在想,我如果再去城里的舅舅家,我就问:你去过乡下舅舅家吗,你接乡下舅舅来过你家吗?
我想试试,如此的问法,能不能将城里的舅舅“问”到乡下的舅舅家去,将乡下的舅舅“问”到城里的舅舅家去?
写到这里,本来已经搁笔。可是,我想起了一个温暖无比的故事,我还是以这个故事来结束此文吧——
小翠那个大儿子小锦华才一岁多点,刚会走路的时候,我才第一次看见他。没想到,他居然走到我的双膝间,站在我面前,还把我的双膝当作沙发扶手,把他的两个小手舒服地放上面靠着。我抱他,他居然会把小脑瓜紧靠在我的肩头。乡下小孩,都是羞于见生人,甚至是对城里人敬而远之的啊?素昧平生的第一次啊,这个小侄儿……?没说的,是亲情让他信任我,亲近我呢。我心里鹅毛撩心尖的那个颤巍巍、暖融融,真是无法形容,让我永生难忘。
我那城里的舅舅一家,面对如此至诚至美的亲情,你们的心里,就不会,并且也永远不会有一丝丝、一点点的颤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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