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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摸逝去的生命(散文)

——故国情怀三则

黄惟群     

 

 

老家

 

每次回上海,都去老家看看。

不管理智如何明确告知,那地方已与我无关,感情却始终不理解,始终认定,那地方是我的。

两条斜斜的弄堂,一长一短,长的是前门,短的是后门。冬天,寒风卷着枯叶,贴着地面,弄堂里打旋,一阵阵冷嗖嗖的沙沙声。底楼房子,光线很暗,难得射进一道阳光。秋天,绵绵细雨,没完没了地下,屋檐上的水滴,掉在铅皮漏水管上,叮叮咚咚不住。屋里亮盏床头灯,腊黄的灯光下,母亲和外婆一边做针线,一边一口乡音,呢呢哝哝;街上不时开过一辆汽车, “吱――”的一声,长长的,由远至近,由轻到响,尔后消失在细雨的轻吟里。黄梅季节,湿漉漉的,到处一层水。

一个十二月初的早晨,吃过早饭,父亲正要去上班,母亲说:“别去了,我好像要生。”父亲赶紧电话叫来他侄女,一家医院的妇产科医生,几小时后,一个婴儿,在这屋里,吸了人间第一口气。

出生到离国,三十四年。虽说中间插队凤阳,但离家的日子,与之的联系更近、更紧。她成了我心中一团明亮,一个依靠,一个温馨的牵挂。

 

上两次来是晚上,看不清,唯一印象是,记忆中不错的两条弄堂,竟那么窄、那么破,停那么多自行车。

这次是白天,阳光很好,我们一家说着笑着走进这条弄堂。然而,刚进弄堂,我的目光便“死”了,被“十五”号那扇门牢牢吸了去。

太熟了。世上竟有一样东西会让人感觉如此之熟?!二十多年,我从没想到过这扇门,但看见的一刹那,我相信,即使这门出现在澳洲,装在任何一户人家的门框中,我都能一眼就认出,它是我家的门!

每天,带着红领巾,放学回来,掏出挂在颈脖的锁匙,颠起脚来脚开门;门上的锁,曾经坏过,是父亲从北京路买来新的,和我哥哥一起换上去的;一次,因吵闹不息,我被全家人,用我的红领巾绑住我的手,推到屋外,而我,则用被绑的手,找来大石头,把门砸出一个个瘪洞……

门旁的墙,墙下水泥砌的墙沿,墙沿上方的窗,窗上的一根根铁栏栅----太熟了。这窗、这墙沿、这残破的砖、砖面上疏松的粉质,凹凸的形状,感觉中,是从我心中流出的,它们认识我,在和我招呼,对我微笑、说话……

曾经,我站在墙沿上,一手穿过窗上栏杆拿住碗,一手用筷扒碗里红色的饭。我喜欢站在墙沿上吊着栏杆吃饭。那时多大?五岁?六岁?更大还是更小?小时我爱吃苋菜拌饭。母亲和家人哄我,说我喜欢苋菜汤拌饭。其实我并不怎么喜欢,如果喜欢,也只为色彩,但因他们老说,我也就认同了他们的说。后来大些了,读书了,我常在这面墙上磨铅笔,磨被我用得太粗、粗得再不能写字的铅笔芯。

五十年,这窗口,这栏杆,这墙,还这样。

门开着。门口是个小天井。左边是厨房,穿过天井是正房。----看见了。

母亲腰围围兜,正在烧菜;还是那张桌,父亲大学里的课桌,上面盖块方台面;桌上的汤,腾着热气,热气后,是父亲模糊而消瘦的脸;哥哥、姐姐,一边一个端坐,一个佩团徽,一个两条杠。迎门是水斗,马赛克做成。母亲弯腰在洗菜,姐姐弓身在洗头;水斗旁有个阴沟口,哥哥和我,常一边唱歌,一边对着阴沟小便。每天清晨,卖面包的叫声一响,我家窗户便打开,伸出母亲的手,为我买一个面包。是豆沙面包,一毛钱一个。那时我还小,还没上学。大概三年级,一阵,玩火柴上瘾,那次,我忍不住用火柴去点母亲刚买回的棉花卷,以为可以马上熄灭,结果,差点烧了整幢房子。曾经因好奇,我用钢笔在沙发套上写字,以为可以擦掉;又用缝衣的针去戳热水袋,以为不会漏水。

隔壁十四号走出个中年男人,一张陌生的面孔,满是怀疑。我看看他,没说话,说不出。太太迎上来,向他解释,说我从小在这长大。

听到了。听到了孩子们的叫囔声,呼吸声,膝盖、身体的相碰声,足球踢到墙上“咚咚”的反弹声、以及被球踢碎的玻璃“哗哗”的掉地声。这条不过两三米宽的弄堂,我们一群孩子,一二十人,常分两队,“斗鸡”、踢足球……渗进去了,声音一定渗进了两边墙里。这墙记得,一定记得。

太太问:要不要去楼上看看。

老邻居都搬走了,只剩我家楼上一家。女主人去世了,一个带大三个孩子的寡妇。现在住的,是她女儿,和我同岁同校还曾同过班的“当年”女孩。

就是这“女孩”,和我从小一起玩,折飞机,赛跑,看谁奔得快,一起爬上房顶,坐一边看我放风筝……后来插队,她去了江西,我去了安徽。她在我离国后回到上海,丈夫去世了,独自一人,就在这楼里带大女儿。多年不见了,不知岁月在她脸上做了如何描述。

我说:“不去了。” 我是怕,怕自己会失控。

穿过铁栏杆的窗口,往里望。

厨房才五点六平方米,后成了我新房。结婚时,我将煤气拆去楼梯下,和太太,就在这五点六平方的“厨房”里开始我们的生活。

一张床,一张桌,太太在桌上写论文,我趴床上写小说。她那么年轻、漂亮,正抬起眼一弯笑眼望住我……七九年,她已是一家名牌大学的研究生,全国研究生中年纪最小的,不仅有才,而且有貌,非常的貌。那时的我,刚农村回来,分在厂里当工人,没貌没财没地位,什么都没。她跟了我,无怨无悔,没一点犹豫。我们生活得很开心,少有的开心。她总是笑,笑得温柔、甜美,笑得漂亮、聪明、深情……然而,离开这屋这么多年后,望进去的刹那间,我突然意识到,她所有这些笑,这些无怨无悔、幸福满足,都是出自这间黑乎乎的、潮湿的、才五点六平方米的“厨房”……

女儿走来,不安地拉着我,问我怎么了。我摇摇头,背过身去。

儿子也问,问他妈:“爸爸怎么了……”

要说“家”,我曾有过许多:澳洲的、安徽的,上海的;不同的地方,我还在不同的屋檐下生活过。然而于我,,所有其它的,都只能算是住所。

走出弄堂,站在弄堂口,转身,看着已渗入骨髓熟悉透的一切,我忽然觉得:自己很容易,就能忘记时光,顺顺当当地摸着口袋里的锁匙,走进这条弄堂,走进这个家。

 

 

捡起记忆擦一擦

 

   “鲁迅公园”离我家几百米。

许多生命记忆,散落在这里。

 

公园原先收门票,五分钱一张。门票是圆的,一个钢币大小,先是金属的,后来改成塑料,绿颜色。那时一人一月最低生活费九元,五分钱,也算钱,能买一个大饼半根油条。那时不少人早上买菜,为省几分钱,踩着脚踏车,这菜场到那菜场,比较价钱。脚踏车不花油钱,只是出点劲。那时力气不算钱。

公园进处,原先有个投门票的桶,长方形,桶口四块下斜铁皮,游客入内,买好的门票桶里一扔,一串“叮叮咚咚”的欢快声。

桶边查票的,有个中年男子,不高,头有点方,特别是腮帮,九十度拐弯,成直角。孩子们便送他个绰号,叫“方头”。这绰号,一传十,十传百,久了,附近一带孩子,说到“鲁迅公园方头”,没人不知道。

那些年,为“逃票”,我们这些孩子,动足脑筋,想出许多办法:有藏大人身后躲进去的;有强说票已进桶,大模大样往里晃的;有候在门口,等工作人员不注意,箭一般窜进去的……有成功的,但大多都失败。失败,就因方头。方头不笑,从来板一张脸,两只眼像两只聚光特别好的灯泡,乌黑中两点刺亮,能看透小孩脑中诡计。方头特别凶,被他抓住,少不了揪耳朵。他揪耳朵特别痛。因痛,被揪的,脚便拼命上踮,耳朵上让,可你踮脚他抬手,你让他往更高处提。于是,被揪的样子很难看:踮脚,斜头,咧嘴,眼泪不自觉地眼角处淌下。

有一阵,园外甜爱路一带,放学后,我和同学们老从那的铁丝网上翻越入园。那地方冷清,少人,里面多树,跳下去没人看到。方法很成功。唯一麻烦是,网上几排铁丝,铁丝上有铁丝做的梅花刺,一不小心,不是衣服勾破、就是皮肤划破。记忆中,小时衣服、皮肤老这破那破,流血是家常便饭,但不介意,就如翻铁丝网,只要成功,开心无比。可后来,不知怎么,这地方又被方头发现,我们刚铁丝网上跳下,还没站稳,就听“咚咚咚”一阵急促脚步,方头鬼魂一样突然出现,一把抓住我们的领子、揪住耳朵……

不知方头现在何处?尚可饭否?

 

小时我家较拮据。拮据人家,一般少和别人往来。可偏偏,父亲特别喜欢亲戚朋友来家,尤其是亲戚。一来,五个十个,因离得近,便招呼一起去公园。和亲戚们一起上公园,最尴尬的,是买票那一刻。

父亲是个特别的人,不管四九年前有钱时还是四九年后没钱时,不管和富人还是穷人一起,他从不掏钱付账。他不懂。身上也没钱。他不关心钱,从不过问钱的事。赚多赚少,工资到手,一圈,塞入袋,回家掏出,都不看,交我母亲,自己只留一元,塞进表袋。经常月底,那一元还没用掉,便又抗起肩膀,掏呀掏地,很辛苦地将钱掏出,“还”我母亲。最离谱的是,和我外婆一起出去,他也不闻不问。好在外婆天生好脾气,不计较,只是笑笑,虽也觉得怪,觉得这女婿不同他人。

苦的是母亲。母亲很大方,拮据的日子,还是很大方,有求必应,当然应的是更拮据的。我家亲戚都很有钱,和他们一起,母亲自然不用大方,也没资格,心里便指望他们付钱,自己则可省些下来。于是,快到公园门口,父亲依然仰身,抬头,背手,跨他历来跨惯的大大的步。母亲的窘迫,便成了我赶不走的记忆。她很敏感,越近公园,敏感越发敏感。不能再走在前面了,可走后面也难,因知自己用心。于是,那几分钟,难熬得很,一脸尴尬,目光、手脚不知了去处。直等有人售票处递上了钱,才如释重负,舒展眉宇。这舒展,其实谈不上舒展,不过是松口气。

  小时,我老想做一件事,想把我家两个破柜、破沙发撬开。我总幻想、总怀疑,那两个破、破沙发里可能藏有不知谁藏里面的钱。这样想,只为曾经听说,一户人家,墙壁坏了,修葺时,意外发现,墙里很多金子。

 

公园前门进去,左走到底,以前有个图书馆,面积不小,约三四百平米,细细长长一条。图书馆是用竹头搭建的。手掌粗的竹,漆成深绿色。现在想来,竹子搭建的房,加上树叶般的绿,很有情调。我小时不爱读书,和大些的孩子一起到公园,他们老爱进这图书馆,拿本书看,很着迷。那时的我,便无聊得紧,室内踱两圈,还需踱得文雅。图书馆环境,天生不能出一点声,我从小就。这静像要把生命窒息,只闻空气中溢满的纸张味,听墙上挂钟“滴答滴答”的响。那时不明白,大些的孩子,怎么会对没形象的文字有兴趣。我小时爱看连环画,非常爱。特别爱看英雄故事,看他们的气概,看他们的义气、正气、大气,看他们谁最勇,谁比谁更勇。《杨家将》、《说唐》、《三国演义》、《说岳全传》,都是我看得废寝忘食的。看了也想当英雄。至今身上剩有一点勇,就是那时连环画中看来的。小时一直坚信,自己将来是骑白马领兵打仗的,是将军。

最喜欢图书馆前一大片草地。草地上,我们一帮孩子,分两派,隔几十米,趴地上,面对面打仗。打得极认真。一个个头上套个柳条圈成的帽,手中什么都没,却煞有介事,端枪,瞄准,闭一只眼,鼓起嘴,“笃笃笃”地射击,不时还腰中拔出不存在的手榴弹,往对方死命扔去。最激烈是短兵相接时,两派人分别朝对方冲过去,扭成一团,努力将对方摔倒。一直玩到天黑,汗流脥背回家,被大人一顿狠骂。

 

“鲁迅公园”以前叫“虹口公园”,因鲁迅,文革后改了名。

园里有鲁迅先生的墓,扁扁平平凸出一块,前面是石栏,后面墙上有毛泽东镀金手书“鲁迅先生之墓”,墓地约二三百平方,全部花岗石砌成,两旁有石架,架上爬满紫罗兰,春天开花,很漂亮。

我们常这里玩耍,捉迷藏,抓特务,有时情急,还跳进石拦,在石墓上蹦蹦跳跳。后来大些了,和同学、家人,常一起来这拍照,摆姿势。

墓前有一座雕像:鲁迅先生身穿长衫,端坐藤椅,眼望前方。曾经,雕像是岩石本色,干净,明亮,后来,被漆成了深灰色,黑乎乎一团。不懂为什么漆,不懂为什么深灰色比本色好?那时觉得,大人们爱折腾、爱做让人不懂、不喜欢、不近情理、心理的事。

如此一个严肃的人,留一溜如此严肃的胡子,还被漆成深灰色,怎么让走近?

常见一队队人来这里,朝鲁迅先生鞠躬。

然而,从没看懂过这个人。他深刻,他看透中国,看透中国人,尤其是中国文人;他一身硬骨;他尖锐、犀利,一刺就能刺入他人骨头。然而,总觉他身上少了爱,少了予人的温暖、柔和,干乎乎,硬绷绷,缺少弹性,有点无趣。

其实看不懂的不是他,而是对他的普天同下、倾国倾城的爱。

有一种深刻,与苦难、丑陋并存,由苦难丑陋滋生。社会对这一深刻的需要越大,越说明这社会的落后。人需要深刻,但人不能单靠深刻活着。人对深刻的需要,不似想象中那么大。人的需要还有太多,需要热情、诚挚、洒脱、大度,需要缠绵、晕眩,飘飘欲仙,需要幽默、风趣、明朗、阳光、撩人的风情,需要可爱的天真、美妙的稚嫩、洁白干净的单纯;需要开阔的心胸、望远的视眼,还需要一点傻乎乎的理想主义……

常常,远远近近地看鲁迅先生,佩服他,尊敬他,却没有真正看懂。

 

青春过得很寂寞。

青春是个激素膨胀的时期,飞扬柳絮,骚动、纷乱,荡漾,充满欲望。青春的手掌,最想抚摸触碰的是柔软,是的,是柔软。

那时,伙伴们一起,常公园里闲逛,说话很大声,眼睛饥渴地四处张望。笑声很大,却瘦瘦、凉凉,空空荡荡地抖开去。

心的深处,荒芜一片。

 

终于,爱神光顾了。那年二十七岁。返城两年半后。

爱神光顾的日子,和这公园的呼吸贴得更近。

那时中国,住房太紧张。因没空间不能结婚的,数不胜数。一间屋里,搭个阁楼,挂块遮羞布,兄长房事其内,弟弟卧睡其外的,大有人在。恋爱,难有私密性,四世同堂的屋里,就算一个温情柔意的拥抱,都得动点脑筋,几代人的眼皮下见缝插针寻机会。

公园成了透气之地,成了与爱情配合最默契的地方。

一直羡慕恋人挽在一起走路的样,男的手臂撩过去,搂住女的另侧的腰。叫“炒腰花”,当时很流行。造型优美,情意悠扬,带点洒脱,养眼得勾人。

有了她,便想体验那份羡慕已久的美妙。然而,本该自然的事,想多了,就成了预谋;一旦成了预谋,还没施行,就像做了坏事。手臂终是伸了过去,终是挽住了,可一旦挽住,手和臂全都硬了。

那时还有种流行的恋爱姿势。

公园草地上,男女对面相坐,这个双腿往左,那个双腿往右,交叉伸过来,然后曲起,男的靠在女的曲起的腿上,女的靠着男的曲起的腿上。形状像S形摇篮。这姿势的流行,也与居住有关,因没地方,恋爱便从隐秘处走出。一到晚上,公园草地上,人满为患,难找空地。一对对恋人,靠在对方的腿上,相互望着,虫鸣一样轻声说话。

边上有纠察,鬼魂般来去。目光在人身上搜索,稍有“淫秽”之嫌的,便被揪去公园纠察办公室。谈情说爱的人,情意绵绵,昏眩得紧,却弹指间,没有过渡,成为专政对象,尊严全无。

这样的环境,如此密度、如此监督下,恋人们的感情浓度,当是很低,但却妙的是,满满一地恋人,各忙各的,专心致志,心无旁鹜,没人“关心”别人,顾不上关心,他人的存在,包括纠察,就和不存在一样。

 

挽腰也好,“S”形对坐也好,我们其实都不需要。这般的无间,于我们,还是距离,还是远。或许老天觉得亏欠,觉得曾经给了太多寂寞和孤独,在作补偿时,给予我的,远远多于给予他人的。

第一次牵手,两双手就再没分开。

世界成了陪衬,有时是消失。

心与身开始融为一体,分不清你我。

“生命,是从牵手那刻开始的”――这么多年,一直这么说。

 

一晃五十年。五十年就这样过去。

弯身看地,走着,想:这里有我的脚印吗?都说“留有生活的脚印”,到底有吗?

应该有的,尽管也有二十年空白、二十年海外创业,但是,从小到大,这里,应该有我太多太多脚印。

如今,平添白发,回来了。

 “还记得我吗?”

问过又叹息,叹自己多情、叹自己傻。

不会记得的,谁都不会。能够记得的,只有自己。待到自己离开,就再没人记得了。

想着,一笑,捡起满园散落的记忆,抚去尘土,如同抚摸曾经有过的生命。

 

 

心路

 

越来越想念中国。

二十三年,一晃过去。八七年离开时,没想过回去,最好飞机开快些。那时对那地方,多少有点痛与恨。

 

父亲是“老运动员”,任何政治运动,都不忘记他。儿时记忆中,他总在发愁,不是写交代,就是屋里背手踱步。父亲是个极聪明的人,然而,四九年后,所有聪明,都被用来对付一场场运动。而母亲则总是在担心,担心他像弄堂里一些同事一样,一旦被抓走,从此再不回来。她一次次去弄堂口张望,望着街的尽头,父亲回家的路。

文革时,父亲被关半年,出来后,被迫下乡劳动。一个风高月黑夜,赶去参加政治学习,坎坷的泥路上,他摔断了腿,绑上石膏,躺在床上七八个月。结果,偶得感冒,发烧,送到医院,却医院因他头上还戴“历史反革命”、“特务”、“工商地主”三顶“帽子”,让他睡在过道里,不用好药,结果,并发肺气肿,死在医院。这死,死得实在太随便。

 

父亲去世时,我不在他身边。我在凤阳插队。

对我们这些人来说,插队是场噩梦,名副其实。我没和农民一起讨过饭,但却吃过他们讨来的饭,是讨来的饭重新晒干成“米”,混有砂石、老鼠屎;挖干渠沟,十几米高的台阶,一百多斤泥土,挑上挑下,我累得半夜小便失禁,尿湿裤被,可实在太累了,我动都没动,任凭热的身将裤和被捂干。

我住的是牛屋,我们到达时,里面还住着牛。搬进去当晚,我们在床四脚撒上一圈圈敌敌畏,第二天早晨,那一圈圈撒过药的地方,叠起一圈圈足有五毫米厚的小虫,密密麻麻,看得我们头发都竖起。一次烧稀饭,因在其中放了根香肠,太香,打开锅盖,转身之际,一只老鼠烫死在稀饭中。

但是,生活上的苦,不算什么,真的不算什么。

最苦的是精神。

好几年,我独自住在茅草泥屋,看风如何拉扯齐腰茅草、呼啸着掠过大地,看雨如何淋湿村庄,将地淋得泥泞、稀烂;听风声、听雨声、隔壁社房前牛的叫声;看黄昏如何把夕阳一寸寸地拉到山后,看天上的火烧云如何渐渐熄灭,把村庄大地装进一片黑暗与死寂。没有希望,没有爱情,没人说话,八年半,一个人,面对一片一望无际的黄土。闷死了。很多人自杀,受不了了。都是孩子。

 

后来回上海,分在“上海铁锅厂”,这厂以前是劳改厂,当官的习惯凶神恶煞、大吼大叫,不知人还需要尊严,该给人尊严。我干的是浇铸工,浇铸炒菜用的铁锅。结果,因吸入太多浇铸所需涂抹的“矽粉”,中毒昏倒。送到医院,血压都没了,医院发出病危通知,认为活不了了。结果老天发了慈悲,最后一刻发觉,这个年轻人的人生还没开始。

 

结婚时,我和太太商定,这辈子不要孩子。我们自己没有多少快乐,也因此不想将缺少快乐的生命传给下一代。

然而后来还是有了。结婚八年后才有的。在澳洲。而且一生生两个,一儿一女。这里不同了,彻底不同了,人好、制度好、空气好、环境好、经济也好,样样都好。

一直觉得愧疚,对澳洲。我们双手空空来到这里,如今有了一切:土地、天空,汽车、房子,尊严、笑容。什么都有了。然而,什么都有了,我们开始想念故国。

 

第一次回国,九六年春天,来澳九年后。

还没下机,航空小姐刚报一句:“飞机已到上海上空”,莫名其妙,呼吸紧了起来。

贴着窗户俯瞰,看见了纵横交割的农田,楼房平屋,铅笔线一样的铁轨、马路,脚跨自行车候在铁道栏杆前等待通行的人群……似还看见了提着菜篮的老妈妈,闻到了弥漫油条豆腐馄饨香味的上海清晨的气味……

喉结哽噎了,万没想到,泪水涌了出来……

以为已经忘记,其实早已印入生命;以为是恨她的,其实不仅仅。太多记忆,太多太多。记忆就是生命。这记忆,来自生命的源头,根深蒂固。我、我们,是在这段记忆中,完成了人生重要的思想感情历程。无论我们走到哪,就算天涯海角,再远,这段记忆,都在这里放着。

不错,中国现在好了,让世界刮目。然而,亲爱的澳洲,不是我们忘恩负义,我们想念中国,不是因为那里如今好了,富有了,而是因为,那里是我们的故乡,那里有着我们这辈子都无法抹去的生命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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