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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进女权主义与色情文学批判(文论)

——政治正确介绍之二

张桂华     

 

      

    政治正确与美国激进女权主义——不是一般女权主义——密不可分,激进女权主义是政治正确运动的主力之一,它与反种族主义是酝酿和造就政治正确运动的两大推手,而政治正确的主要诉求,就是反对性别歧视和反种族主义。

    说来有趣,激进女权主义的激烈主张是自批判色情文学开始的,在20世纪80年代,激进女权主义异军突起,一跃而为批判色情文学的先锋,她们以其独特的视角,深文周纳、细致诠释,予色情文学致命一击,终于结束了其作为“文学”的命运。女权主义一路高歌猛进,冲入大学校园,与反种族主义合流,这才造成了以后的政治正确运动。

   

一,色情文学伤害女性

美国女权主义崛起于20世纪60年代,声势大张则在8090年代,与三十年前不同的是,女权主义与昔日盟友自由主义发生了严重分歧,分歧的焦点即在色情文学。

女权主义要求取缔色情文学,自由主义则是言论自由——包括色情文学——的坚决捍卫者,在此,女权主义得不到自由主义的任何支持,这就使女权主义不得不与自由主义分道扬镳。女权主义理论家洛伦恩·克拉克(Lorenne Clark)批判色情文学的长篇论文的副标题即是:“自由主义的贫困”。

克拉克指出,色情作品强调女性的被动和柔顺,常常将妇女描写成愉快甚至是热切地欢迎男人的粗鲁和暴力,再天真的人都能看出,如此性关系的描写完全是从男人对妇女的幻想中滋生的产物。因此,本质上,色情文学对性没有任何意义,对于两性平等的观念更毫无作为,而对于如何使用性来作为一种压迫女性的工具却是无所不用其极。从文学联系到文化,克拉克认为,现存文化将所有人塑造进一套社会关系,色情文学作为一种社会化方法,反映并加强了这种社会关系模式,这种社会化是对妇女自尊、自立和自信的抑制,因此,女性必须抵制色情文学。

如果只是一般意义上的反对,女权主义与自由主义并没有怎样的冲突,发生冲突在于是否应设立审查制度,是否应禁止色情文学的出版和流通。自由主义奉为圭臬的密勒的《论自由》是反对任何形式审查的,在密勒看来,只有通过信息的自由流通,人们才可能区分真假,真理才可能从中产生。克拉克不否认密勒的论述有其道理,但她指出,今天已不是密勒时代,如果在今天任由信息自由传播,它所起到的实际作用就是维持现状和阻止批判性道德的产生。自由主义纵然有许多理由,但不管怎样不能无视这一事实,即目前的社会结构以及男女性关系的制度,基本上仍是强迫性的和不合理的,如果不加以审查和禁止,色情文学就会伤害女性这一社会弱势群体。

有不少人认为:色情文学只不过煽起男人一点性欲,给这些家伙一点刺激,他们喜欢是正常反应,无碍大事,或许还会有防止性冲动的排遣效果。对这种说法,克拉克给予了坚决驳斥。她说:首先,一个人会从这类东西中得到刺激,就不能说他是“正常”,正如有人在观看屠杀犹太人暴行时获得性刺激决不能视为“正常”一样。其次,如果一个人能从这类东西中获得刺激,这一刺激的反应又可能会给女性造成实质性危害,那就有理由禁止他以任何方式得到这类材料。这样做有两个理由:一,这种刺激反应往往不会停留在幻想水平上,人总倾向于将所见行为付诸实施的;其二,即使这类刺激反应没有付诸实施,那些能从中得到愉快的人,他们的信念和情绪也会反映在对待女性的态度上,会在现实生活中产生消极后果,这本身也是坏的,这只要看看那些顽固的种族主义者的态度即可明白。那些以可耻、卑微和荒谬情景描绘黑人的文学,其本身就是对描绘对象的侮辱。色情文学也同样,将妇女描绘成比男人低级的先天受虐狂,其主要价值就是成为满足男人强烈性欲的工具,这是对妇女的亵渎和冒犯,是对她们作为平等的人的尊严的侮辱。

至于色情文学可能具有的性冲动排谴效果,克拉克根本不予承认,这种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可靠数据支持的说法,只是一种为某些人私心窃喜的理论,以为色情文学仅仅培养了性幻想而停留在观念上止步不前。可即便如此,难道我们就应该冒险让这些人达到临界犯罪的观念水平?而且,色情文学嗜好者又如何证明他们不会对妇女造成伤害?他们不会是最好的判断者。正如许多强奸案清楚表明的那样,没有什么比强奸和诱惑两者在理解上有着更大的差别了,男人认为,他们只是诱惑,妇女却把它看成是强奸!

 

二,女性价值高于艺术价值

密歇根大学法律教授凯瑟琳·麦金农(Catharine McKinnon)是美国声名最著的激进女权主义者,也是反对色情文学的英勇斗士,不限于口诛笔伐,她还亲身参与了禁止色情文学的立法实践。

1983年,麦金农与德沃金(Andrea Dworkin)为明尼阿波利斯(Minneapolis)起草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查禁色情文学法令。消息传开,全国女权主义者从各地拥到明尼阿波利斯声援麦金农,女影星、著名色情电影《深喉》(Deep Throat)主角玛契阿诺(Linda Marchiano)亦在其中。该法令由市议会批准,却被市长福拉瑟(Donald Fraser)否决了。1984年,此法案在印第安纳波利斯(Indianapolis)议会重新提出并获通过,共和党市长威廉·胡纳特(William Hudnutt)批准实施。可一年之后,该法案被联邦诉讼法庭判为违宪而终止实施。

虽然麦金农的立法活动声名远播,但作为学者,她的广泛社会影响还在学术,比如,其论文“色情文学、民权和言论”就是批判色情文学的重磅炮弹,也是一个激进女权主义的批判范本。

麦金农首先从女权主义(Feminism,也有人译为男女平权主义)出发,提出了女性“生活在他处”的命题:

    女性并没有生活在这个世界,占据这个世界的人是男人,如果他是一个白人或者富裕的人,就更是如此。……女性生活在另一个世界中;具体来说,这是一个没有平等的世界,一个不平等的世界。女人是被社会性地定义成了这样一种人:无论现在或过去,她们可以在任何时候被男人以这种方式对待,并且很少(如果有的话)有什么改变。这也就是女权运动者所指的:男性是一种权力,女性是一种无权力。

    权力(power),这个从福柯处借来的词汇,是麦金农描述现实世界的基本概念,这个世界基于性别的不平等,关键就在于男性有权力而女性无权力。

色情文学的问题在哪里呢?色情文学依照男人的观点来构造女性,将强奸、殴打、性骚扰、卖淫和对孩子的性虐待描写成性平等行为。这个世界和谐而平稳,男人和女人完美地互补,女人想被男人干的欲望就等于男人想干女人的欲望;男人在热衷于获取和侵害女人,女人在热衷于被男人获取和侵害。最热衷的女人是与男人最平等的,也是最解放的;最大程度供人分享的孩子是最成熟的,也是与成人最平等的。色情作品将社会等级情色化,将不平等性感化,将统治和服从制作成性爱。不平等是色情文学的核心,自由随暴力一同实现这一幻觉是它发生作用的要点,因此,色情文学是一种性政治实践,它反映了男人对女人的权力,是男人对女人实施权力的一种方式。

麦金农以“认识论的解读”,读出了色情作品对女性造成的伤害:

从色情作品来看是爱和罗曼蒂克的东西,对于女权主义者而言,在很大程度上看起来就是仇恨与折磨。愉悦和性冲动变成了侵犯。欲望表现得像是对支配和顺从的渴求。女人身上表现出了性方面的可使用性,我们被允许这种使用(即,她们要求被使用)——这一弱点就是伤害。游戏遵照脚本的角色进行。幻想表达了意识形态,而没有免于意识形态。对自然的身体之美的欣赏变成了物化。无害变成了伤害。色情作品是一种男性霸权所致的伤害,因为它的广泛性和力量,并且在根本上因为它成功地将这个世界变成了一个色情场所,这一伤害变得难以被看到。具体看,如果中立地来看待并且处理它,那么色情作品的伤害将无法被分辨出来,因为它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所是”的东西。换句话说,在色情作品成功地构造了社会现实的意义上,作为一种伤害它变得无法被看到。如果我们生活在一个色情作品在男性主导的境况中通过男人的权力而被创造出来的世界中,那么问题就不是色情作品的伤害是什么,而是如何将那个伤害变得可见。

    色情文学对女性的伤害,只因为男人有权、男人统治世界而不被人们所理解,不理解伤害就看不见伤害,看不见伤害,当然也就看不见色情作品的伤害。因此,麦金农对以往各种对色情文学的批评根本不屑一顾,因为它们没有关注受伤害最深的女性!在麦金农看来,这些研究者自己都不清楚淫秽是什么,因为他们被男性消费者意识主导,所能找到的唯一伤害就是对“秩序和道德的社会利益”的伤害;但“没有人在坚持不懈地寻找色情文学对女性造成的伤害,尤其是通过男性而造成的对女性的伤害”。麦金农将色情文学收归于自己门下,将其看作一个纯女性问题,女性受伤害最深,这才是最重要的,至于色情文学对社会秩序和社会道德的伤害,在她眼里或者不存在或者是无关紧要的。

    也正为此,麦金农不承认艺术作品“作为一个整体”的处理原则,她质疑道:

    将作品“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忽略了色情作品的受害者早已知道的事实:即,一些人的无足轻重和物化被他们融入了背景之中,而合法的背景减弱了对这些人所造成的伤害的感知。此外,而且这是一个沉重的问题,如果一个女人被制服了,为什么这个作品具有其他价值应该是重要的呢?补偿了作品之价值的东西可能就是增加了对女人之伤害的东西,更别说在女权主义的考察看来,现今的文学、艺术、科学和政治标准引人注目地与色情作品的模式、意义以及要旨相合拍。

    艺术价值为何高于女性价值?

这是从未有人提出过、也不无道理的一个质问。

女性受到的伤害比男人的愉快更重要,女性价值高于艺术价值,这就是麦金农斩钉截铁的论断。

 

三,不会成为托尔斯泰

    激进女权主义的一大贡献,就是将言论等同于行为,将色情文学等同于实际伤害行为。色情文学与性犯罪之间是否存在联系,激进女权主义者不屑做繁琐论证,她们干脆得多,高屋建翎,直接立论,色情作品就是性犯罪行为。

德沃金在其著作《色情作品:男人占有女人》中提出:性行为是一种性别社会结构,男人在结构中占有统治地位,赋予性行为以男性至上意义的过程就是性别不平等成为社会现实的过程。色情作品产生意义的方式构造并且界定了男人和女人,在这种方式中,消费色情作品的绝大多数男人的体验不是幻想或伪装或心理宣泄,而是性的现实——性爱本身在很大程度上就在这一现实层面上得以运作。男人与他们想象中的女人做爱,并不是生活和艺术在互相模仿,在这种性行为中,它们互为彼此。

“互为彼此”,既是生活又是艺术,既是想象又是行为?

麦金农更直截了当:

我们把色情作品定义为一种性歧视行为,一种对女性民权的危害,以及与性别平等的对立。其要点在于,让那些从伤害中获取利益和利润的人们对那些受到伤害的人负责。它意味着女人遭受的伤害——我们的损失、我们的痛苦、我们被迫接受的低等位置——应该比他们的快乐和他们的利益更为重要,否则性别平等就没有意义。

色情文学如何变成了行为?因为它对女性造成伤害,因为它破坏了性别平等。因此:

    第一修正案存在例外。存在例外的理由是,一些言论所造成的伤害超过了它所表达出来的价值,如果有什么价值的话。在我们的法律中,立法机关认识到,定义之下的,并且成为可诉讼的色情作品削弱了性别平等。你可以说——我就说过——色情作品是侵犯女性的一个起因;你还可以说,只要色情作品存在,女性就会受到侵犯;但是你还可以简单地说色情作品侵犯了女性。……问题不仅仅在于,是否色情作品引起了暴力行为在一些女性身上的实施。色情作品已经是一个针对女性的暴力行为。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是麦金农们绕不过去的最大障碍,单靠自我定义和跳跃式论证,难以令人信服。麦金农清楚这一点,她必须说清楚,为何应将色情文学排除于第一修正案保护之外。麦金农的理由如下:

    首先,那些设计第一修正案的人考虑的只是让言论自由不受制于现实威胁着它的权力即联邦政府,可他们的设计全然没有想到女性。如果这是一个没有等差的社会,每个人的权力平等,这可能是有道理的,但,事实上不是。从色情作品在两性不平等方面的表现来看,恰恰可看出这种假设的不真实。

其次,只要色情作品存在,就不会有女性的言论,女性声音会受到压制,这就意味着第一修正案对言论自由的保护不属于女性。女性声音被压制,不仅剥夺了女性言论自由的权利,侵犯了她们的尊严,而且埋没了她们的才华:

考虑一下这些先决条件:个人的自我实现——色情作品如何促进我们的自我实现?性别的不平等又如何有、究竟如何允许自我实现?即使她可以发言,谁又会听嘴里含着阴茎的女人的话?促进达成共识——在色情作品这么做了的意义上,它是通过让对性附属的不公正的抗议归于沉默而一边倒地做到了这一点。参与公民生活——米考约翰(Meiklejhon)教授的理论中心——色情作品如何提高女性对公民生活的参与?任何人,如果不睁着沮丧的眼睛、抱紧自己的身体来防御袭击就不能上街或者甚至躺在自己床上,她就不太可能对时事有多少话要说,更不会成为托尔斯泰。

所以,男性的言论自由和女性的言论沉默,这是言论利益之间的一个真正的冲突,如果这一问题不解决,国家也就没有保护言论自由。对女性而言,目前的言论如果不能改变,她们宁可不要这一自由。

    麦金农的批判方法值得注意,一方面,她宣判色情文学不是言论而是行为,是性歧视行为、性暴力行为,既是行为,自然就不在言论自由范围内;另一方面,她转过头来又从第一修正案正面突击,声称修正案设计本身有偏差,而只要色情文学存在,女性声音就受到压制,只有男人言论而女人被迫沉默,这个社会就谈不上言论自由。在这两路夹攻下,色情文学自然无路可逃,而不管哪一路,麦金农都稳操胜券。

 

四,我们生活在色情文化中

就在麦金农这样的激进女权主义猛捶狠打下,色情文学失去了所有的存在依据,再也没有了以往的道德底气,作为“文学”终于寿终正寝。

    不过,激进女权主义也招致了不少非议,比如第一修正案。修正案的设立原为保护少数派言论,这主要指政治性反对言论,因为政治性反对言论最容易受到政府、权势者和多数的压制和迫害。政治性言论尚且需要保护,其他言论自然更不在话下,可麦金农却将色情作品排斥于修正案保护之外,这是许多人所不能接受的。至于将色情作品等同于性歧视、性暴力行为,将言论与行为混淆,就更难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同。正像有人指出的,如果这样的论证成立,言论和行为的差别就不复存在,色情作品是性歧视行为,那么一个人批评总统也可以说成是叛国。

    色情作品与性犯罪之间的联系,本是一种需要证明的假设,人们一般不会否认影视传媒中的色情暴力与现实生活中的色情暴力有所关联,但这种关联复杂多变且难以预测。可到了激进女权主义手里,色情作品导致性犯罪成了不容争辩的事实。尴尬的是,激进女权主义如此断言,可能会产生另一种意想不到的后果,它会给现实中的强奸犯以开脱,他们可以此为借口洗刷自己的罪行,声称自己只是色情作品的受害者。此外,激进女权主义将色情作品的范围扩展得如此宽泛,定义又如此主观,会伤害到许多真正的艺术家,将含有对女性不恭的艺术品统统扫除,这肯定是不公平的。事实上,这样做的实际效果也是可疑的,无疑,最容易受到排斥的是含有色情成分的艺术作品,而那些真正淫秽肮脏的所谓硬核(hard core指极端淫秽肮脏的)色情作品却难以触动,因为这些东西即便按现有法律也是违法的,它们中的大多数原本就在法外运作、地下交易的。

    同样也是女权主义者的温迪·凯米勒(Wendy Kaminer)明智地指出:

    当女权主义者谈论色情作品时,她们所指的是一个大范围的主流媒体形象,包括卡尔文·克莱恩(Calvin Klein)的广告、布赖恩·德帕尔马(Brian De Palma)的电影,以及冗长的系列强奸杀人犯和作为兼职妓女的家庭主妇的电视剧。我们如何能不被倾泻而下的、把性和暴力以及妇女的内衣联系起来的形象所影响?色情作品越是被宽泛定义,它对行为不可避免的影响就越引人注目,但是也就越难对它进行控制。如果我们生活在一个色情文化中,我们又如何把每一个色情作品从中分离出来呢?……如果女权主义者对色情作品的看法是正确的,它就是一个广泛的社会问题,而不是一个分离的法律问题;它不是一个可用法律容易解决的问题,除非我们完全搁置第一修正案,并且赋予女权主义者以权力来管制主流媒体、工作场所和学校。

    确实如此。如果大众文化已经是一个充满色情因素的文化,每个人都陷身于文化的汪洋大海之中,又怎么能将色情作为一个独立问题分离出来、用法律手段加以对付呢?如果硬要这么做,硬要清除已无所不在的色情的文化或文化中的色情,那只能废除第一修正案,赋予女权主义者以至高无上的权力,对社会实施无微不至的极权主义控制。这真是麦金农们想要的么?

    幸好,激进女权主义没有走到这一步,虽然她们反色情的声势不小,社会反应却并不热烈。在大众眼里,麦金农喜好的后结构主义阐述方式深奥难解,她们大声疾呼的与社会实际状况也不吻合,专职妇女工作者反映,色情作品与她们所服务的女性没有什么关系,街道上的暴力、家庭暴力要比色情作品可能造成的伤害更常见也更严重,让青少年远离毒品、远离枪支要比让他们远离色情作品更为重要。社会救助者发现,在性虐待事件中,施虐罪犯大约只有10%20%的人接触过硬核色情作品,引起虐待的最主要原因是酒精。

 

五,校园中的合流

    激进女权主义在社会上反应平平,然而,它在美国大学却赢得了无数追随者,并与反种族主义力量合流,在大学校园内形成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政治正确潮流。

激进女权主义能在大学另开新局,主要是其话题吸引了众多女大学生的关注。20世纪8090年代的女大学生,她们对公民权利、言论自由之类缺乏具体感受,毕竟这已是几十年前的事了;一般女权主义热衷的经济平等、职业雇佣中的性别歧视,又是她们毕业以后才会面临的问题;现时能抓住她们、为她们所关心的主要就是性的问题。如何应付性暴力,成了她们需要认真应付的人生课题,性骚扰的烦恼,约会强奸的忧虑,是她们现实生活中几乎时时要面对的难题。正在她们困惑难解之际,激进女权主义进入了校园,这一理论的道德声威、强势逻辑和鲜明的指向,无不使她们感到新鲜和兴奋,她们的一切困惑、烦恼似乎都有了明确的出路,并且将个人问题一下子升华到整体女性的命运,让她们顿时拥有了融入庞大集体的力量和勇气。她们热情拥抱,纵身投入,为激进女权主义在大学校园内摇旗呐喊。

激进女权主义能在大学打下稳固地盘的另一深层原因,则是与反种族主义在大学校园中合流,结成了坚强的同盟。

两者的结盟,看似出人意料,实在情理之中,女权主义与反种族主义之所以能一见即合,惺惺相惜,源于两者有着许多共同点:两者都是或自认是受害者,受害历史漫长,且受害原因都是因为美国的社会制度和西方文化;两者声讨的对象虽略有不同,一个是男人,一个是白人,但叠加后却成为一更生动的具体可感的讨伐形象——男性白人;两者试图改变现状的首要目标也一致,那就是对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实施再修正,将对她(他)们造成伤害的言论排除出言论保护范围,所持理由也相似,女性权利和有色人种权利高于言论自由。引人注目亦更为巧合的是,两者所用的主要论证方法也一样,伤害性言论就是伤害性行为!共同点如此之多几成巧合,两者的合流也就是水到渠成之事了。他们互为援引,相互支撑,迅速在大学校园内发起了一场政治正确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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