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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行健小说评论(书评)

◎ 李  劼  

 

一、《灵山》

高行健的《灵山》,假如从结尾那段面对青蛙的上帝感写起,可能会是另外一番境界。作者跋山涉水,走了很长很长的路之后,突然有所领悟,但小说却结束了。向秀的思旧赋只写了个开头,是因为向秀想得十分明白,不需要再说什么了。高行健的《灵山》则是写着写着,才突然明白过来的。

《灵山》的形式颇有意思,一会儿是抒情诗方式,并且特意用第二人称;一会儿是采风式的实录方式,作者和被采访者,全都清清楚楚;一会儿是游记写法,虽然作者的心境并不是游山玩水;一会儿又突然插入一段对话体的画评,有关郑板桥的难得糊涂,说得随意而精彩。最后则是独自面对上帝。

这种不同的形式,很像跟女人作爱的不同姿势。作者似乎有操小说的快感。所谓的面对上帝,好比是作爱之后的放松和宁静。

写作的过程,被一种焦灼所左右。作者与其说是在寻找什么,不如说是想摆脱什么。相比之下,后者更为强烈,时不时地左右了作者的行文。

如果说作者在寻找什么的话,那么是在寻找本真的生命,原始的灵魂,独立不羁的个人,深邃神秘的精神空间,如此等等。小说力图穿越几十年的人生重压,连同意识形态的压迫,穿越几千年的谎言,摆脱所有的枷锁和各种镣铐。有关历史的那段排比句,是整个行文中最为精彩的段落之一。但这不是小说,而是思想。

面对女人,男主人公只想做个男人,既不想扮演父亲,也不想如同儿子一般寻求母性的慰籍。在贾宝玉和西门庆之间,男主人公宁可西门庆一下,既玩世不恭,也不愿意承担任何责任,当然,这本身就是一种责任感。依然是有情有义。只是不再梦想,不再期待。无鱼肉也可,无鸡鸭也可,无米面也可。有了,就好好品尝。

A HOMELESS GUY 一个流浪者。不需要别人的同情,也顾不上同情别人。好像从容不迫,其实是行色匆匆。

《灵山》虚构了灵山,就好比《等待戈多》需要戈多一样。最后作者也许发现,灵山就在自己的脚下。这是一个自我解放的过程。寻找,是为了解放自己。

走向原始的山林,是为了走向灵魂的深处。

民间歌谣如同神话一样,乃是集体无意识最美丽的展现。没有创伤,一切都是自然而健康的。所谓采风,其实是对灵魂的采访。

相信有个灵山,是因为对没有灵山的世界已经彻底失望和绝望。

《灵山》不是寻根小说,与当年的那些小说及其作者完全是两回事情。《灵山》与对伯夷叔齐的某种记忆有关。就像老板开除一个雇员时,雇员也可以说,炒了老板的鱿鱼。

是世界抛弃了我,还是我抛弃了世界?是历史唾弃了我,还是我唾弃了历史?是你们开除了我,还是我开除了你们?再见吧,你们。如此等等。

《灵山》的写作是随意的,所以全是心境和心灵的实录,其中心境的成份更多些。但就小说而言,似乎又过于任性了。当然,也可以不把小说当回事。

男主人公不是个玩世不恭的人,但又不得不玩世不恭。因为一认真就只好自杀,或者发疯,还有就是坐牢。寻找灵山,也是对认真的逃避。想活下去,只好不认真。逃离认真,逃离自杀,逃离发疯,逃离坐牢。这可能会让一些认真的人受不了。但自由本来就意味着免于恐惧。干吗要认真,干吗要自杀,干吗要发疯,干吗要坐牢呢?凭什么?所以就去寻找灵山。

但还是被认真压迫着。这是作者最为焦灼的地方。认真和不认真的冲突,权利和义务的冲突。选择生活的权利,还是因为认真而来的义务?

哈姆雷特究竟应该去跟奥菲莉亚作爱呢,还是应该去为父亲复仇?父仇真有那么重要么?但问题是,这世上真有什么奥菲莉亚么?三个臭皮匠,合成一个诸葛亮。可是,不要说三个,就是三百个女人,合得成一个奥菲莉亚么?当然,凑合着过,也行。也许每一个女人,都可能是奥菲莉亚。

TO BE OR NOT OT BE。是生存的权利,还是良心的义务。这确实是个永恒话题,因为这是人生永恒的困境。人总是被这样的两难所纠缠。但二种选择都是无可指责的。

《灵山》最终是关于权利的诉求,虽然时时流露精神的指向。主人公与其说是向往什么的,不如说是脚踏实地的。逃跑,不是一种梦游,必须十分清醒,十分警觉。《灵山》是警觉的,就像在越狱一样。

《灵山》是一个越狱囚徒的自白。

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划地为牢。有人感觉到了,有人意识到了。有人在悄悄地溜出去,万一被人发现,就说是去寻找灵山。当然,这不过是别一种解释罢了。

 

二、《一个人的圣经》

《一个人的圣经》,是一种痛定思痛的写法,行文如同第二章节里的男女主人公作爱一样,从容不迫。比起《灵山》,心境的干扰微乎其微。叙述如同一支长长的乐曲,经由人称变换,分切为二个不同的乐章,人为地互相交织。

《灵山》里下意识成份多,《一个人的圣经》里,意识成份是主导。

第一章的叙述,行云流水,但呈现出来的画面却是色彩斑阑。调子明亮,一派金色的童年。即便是突如其来的暗色团,比如母亲之死,似乎也只是为了衬托出童年的明媚;一如这明媚的童年记忆,为以后的章节反衬出这孩子成人后的悲凉和人世间的黑暗。老和尚一语成谶。

就像《灵山》的最后一节,成为整个小说的龙睛;《一个人的圣经》的第一章,提供了一双孩子的眼睛。没有这双眼睛,以后的章节便无从读起。

这孩子敏感,自恋;外表怯弱,内心固执。生来没有进攻性,连讲故事都没有“主人翁”意识。但你也别想让他随便付出。待人接物,总是下意识地退让三分。头脑清楚,却胸无城府。

这孩子是一把打开主人公心扉的钥匙。

或许是出于对自恋的下意识警觉,小说故意避免第一人称。但第二人称更抒情,更突出对自己的爱恋。犹抱琵琶半遮面。可能确实不喜抛头露面。

童年有过被爱的温馨,哪怕是娇宠,日后才能更深切地感受人世的残酷,并且在无爱的地狱里坚持爱的立场。爱,对儿童的塑造是至关重要的。毛泽东假如小时候也被如此爱过,可能就不成其毛泽东了。

可惜的是,这孩子还没好好感受爱人,便被抛入了那个叫做新社会的人间地狱。因此,整个小说的基点是被爱,然后衍生出被抛弃,被作践,一切都是被动的,只有最终的逃离才是主动的。

玛格丽特对男主人公的感觉是准确的,只是她没有说出来,也许是男主人公没有意识到,或者是叙述者没有表达出来。那就是,她面对的这个男人,人生旅程过于行色匆匆,还没来得及学会爱别人,仅止于不平和同情。

相比之下,后来的西尔薇不在乎别人爱不爱,也不在乎爱不爱别人,只在乎自己满意不满意。作一次爱,就像上一次餐馆。上海以前有一出专讲餐馆故事的滑稽戏,就叫满意不满意。

由此,笼罩整个小说的,不是由慈悲而生的悲悯,而就是悲惨本身。

林教会了他做爱,但林没教他爱。因为林自己也不知道什么叫爱,而只知道做爱。林也有被娇宠的情结。林可以从这个男人的怀抱转入另一个,但他可以么?就算可以,也很难。除非像西尔薇一样,以满意为标准。

当然,爱本来也不是外植的,更不是被教化而成的,而是自内心滋生,生长,像一棵树,一株草一般。能像李后主那样唱叹,已经很不容易,更何况上升到基督的悲悯?不能,也不愿意苛求小说。

作者的笔调有一种门德尔松式的优雅和美丽,但经常无意间流露出来的却是贝多芬式的激越。准确地说,小说呈现的是一片伦勃朗画面上的暗调子。人说,伦勃朗的暗调子是最丰富的色彩,殊不知那样的丰富,凝结着多多少少的血泪,簇拥着多多少少颗破碎的心。我是指《一个人的圣经》。

笔调的优雅和故事的凝重,反差过于强烈。

但该小说的画面感真好。要一个画家讲故事,实在不容易。画家通常会被画面所吸引,细腻精致的画面,像个娇美的女人,夺走了叙述者的绝大部分注意力。

如果小说能打出伦勃朗画中经常出现的那道顶光,《一个人的圣经》之命名,也就名符其实了。比如《日瓦格医生》,就有这道顶光,连同相应的诗意。

自己做自己的上帝和使徒。这是一种追求。真正能够抵达,就成了慧能。但慧能也没有彻底做成,被人挂了个六祖的头衔。卡夫卡做成了,假如他的小说真被朋友烧掉的话。

不能想像作者会喜欢瓦格纳的音乐。

作者与尼采,格格不入。尼采说上帝死了的意思,是他自己成了上帝。而作者只做自己的上帝。

该小说的写作,经常被回忆所吞没。因此,纷至沓来的细节,覆盖了《一个人的圣经》在故事上的个人性。

假如没有第一章的那个孩子,那么这部小说也许会被混同于许许多多大同小异的回忆录。

有时候,纷飞的细节需要集中在一个故事上,就像《日瓦格医生》那样。火车的车轮之于铁轨,当然比不上唱机的唱针之于唱片的压强。

也可能,整个叙述,野性不足,毕竟不是个孤魂野鬼出身的人哪。

可见,作者与其说是在写小说,不如说是在借小说发掘记忆。而记忆又太沉重了,不仅压倒了主人公,也压倒了小说的写作本身。

作者的文学立场十分彻底,小说不听命于任何律令。与《灵山》一样,生存权利的诉求,再一次成为小说的“第一推动”。只是作者本人将此解释成,做自己的上帝和使徒。

《灵山》是对自由的渴望,《一个人的圣经》是对不自由的自由自在的回忆。

所以作者把小说诉诸回忆,把回忆交给散文。散淡,是作者的个性,也构成了小说的风格。

小说结尾,孩子说完,哭完,擦干眼泪,然后赶紧回到剩下的人生河流里。人不能二次走进同一条河流。男人也不可能二次走进同一个女人。所以,叫床声依然激动人心。

读完小说的最后一页,突然想起一部小提琴协奏曲。最后的乐章,管弦乐的轰鸣声里,突然飘出一段凄凄的竹笛,仿佛一个历经沧桑的女子,泪流满面地挤入欢庆的人群。她当时的感觉一定是,活着,是多么的美好!

 

 

《自由写作》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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