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命公使(中篇小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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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集益
第一章
1,
嗯,这可不是一件小事,老支书早上起床,感觉下体硬邦邦的,像有一根棍子顶在裤裆上,这根木棍滚烫,肿胀,胀得有些疼,这样的事情至少有三十年没有发生了。就像一个掉光了牙的老汉从此忘掉了肉塞牙缝的不适之感,老支书确信裤裆高高顶起的棍子是他的命根之后,他感到又惊喜又忐忑,他想,一定是出了什么事,身体里出了乱子。他现在已经七十多岁的人了,更何况实际年龄要比这个数字还要大许多……事实上,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多少人能记清老支书的年龄了,甚至连他自己都记不清。在过去的岁月里,老支书为了能将“支书”继续做下去,私自篡改年龄不下三次,最后一次发生在去年,第二代身份证上写着他的出生年月:1973年7月17日。
按照这个日期,嗯,老支书应该属牛,生于癸丑年农历六月初十八,也不知是有意还是巧合,老支书的虚构年龄竟然跟本文作者——我——同龄。很显然,我还没有老,正值生命的强盛之年,几乎每一个清晨都在经历着老支书在那个特殊的早晨所面临的窘境。那滋味并不好受。所以我理解老支书为什么在他醒来的那一刻除了惊喜,忐忑,还有如此多的慌乱:他毕竟习惯了一头阉牛一样的生活,那样的生活里除了日复一日的劳作,没有肿胀的情欲。没有情欲的生活就像一潭死水一样安静。安静的生活使他感到塌实,心安理得。然而现在,他感到从脚后跟到后脑勺都有一种躁动在激荡,这躁动没有因为一泡热尿的排解而排解。他感到难受极了。
他收了收身子,好不容易提上裤子,把皮带扎好。他走了出去。可是由于身子已经不适合直立,他走到八仙桌旁,在长凳子上坐下。他看到他的老伴像只换毛的耗子一样蹲在屋角的灶台下面烧火煮猪食,火在炉膛里呼呼作响,火苗蹿了出来,锅里的水开了,蒸汽将锅盖拱翻,锅盖敲打锅沿,屋里猪食味弥漫。老伴说,下个月阿芳和树乃要来。他们一早打电话到代销店,好像还有什么事跟你商量。老伴一边说一边往炉膛里塞柴火,“他们好像有一年多没回来了吧,也不知道阿芳要孩子了没有,再不就过了最佳生育年龄了。说实在的,要不是那年你去偷女人出了事,没有了那个能力,咱的孩子也该到结婚的年纪了。”
老支书的老伴叫金娣,是老支书的第四任妻子。没有人弄得清她比老支书小多少岁,反正她嫁给老支书的时候不到二十,那时候的她花容月貌,是正宗的处女,可如今这个沾沾自喜的女人不到五十已经老得一塌糊涂……据说,那是因为女人“守活寡”老得快。她一直遗憾这辈子没有生儿育女,并且永远不可能生儿育女了。嗯,就因为这个原因,她从绝经的那天起开始后悔嫁给徒有威严的老支书——陈锅金,这种后悔随着衰老的渐进越显凄楚,看来这种后悔必将带到她的坟墓中去。
她还在唠唠叨叨地说着,“你跟别的女人生了那么多子女,走到街上随时能看见你鹰一样的眼睛,狗一样的鼻子,牛一样的额头,四四方方的嘴……你就是没有能力让我怀上,你这架活该遭报应的播种机,我等了你三十年,三十年就是让我生一个像阿生那样的傻子,我也乐意……为什么你不想一想,我是一个女人!……”
她大概是那种想到哪儿说到哪儿伤心到哪儿的女人,说着说着竟然哭起来。老支书终于忍无可忍,“你还有完没完,扫帚星!真该揍你!”老支书握紧了拳头,命令道,“你给我滚到一边去!别让我看见你,遭人烦的东西!”
可金娣似乎没有听懂,扭过头,看着老支书,看了一会儿,又埋头去烧火。火将锅盖顶得更高了,锅盖底下好像蕴藏着无穷的力气。老支书走过去,一把夺下墙上的塑料勺,舀起一勺水,将它泼过去,滋的一声炉膛里冒出一股白烟,那白烟将金娣呛着了,直翻白眼。
老支书警告她,“要不是三十年前我被杨老肝害成那样,啊呸!你活不到今天!你到街上去问问那三个短命婆是怎么死的?!不知趣的东西!……”
金娣的嘴角扯出一抹恶毒的冷笑,“哼!我就是像她们被你操死也比被你耗死强!你这头不中用的骡子活过年头的猪……”
老支书气得差一点昏过去。由于血液涌上脑门,他早已忘记自己的情欲在这个清晨已经苏醒。他揍了他的女人,感到无比伤心,他永远不会忘记三十年前的那个黄昏,他被打铁匠杨老肝吓瘫在大队部办公桌上的情形……
在那时候,老支书还没有这么老,尽管人民公社完蛋了,大队也面临着撤消,但他的权利一如既往,他把吴村紧紧地攥在手里,几乎要攥出血来。除去部分亲戚和手艺人,他不允许村民外出,不允许村民做买卖,不允许外地人进村,不允许姑娘嫁出去。还有,吴村的女人们,依然离不开老支书生机勃勃的阳具。据说老支书的阳具……能让一个女人连续七次高潮,当第七次高潮来临的时候,贪欲的女人将垂死挣扎,毛发直立,透体通明,身体里发出电来。这样的战绩曾让吴村的数代女人恐惧而向往。
现在,老支书竟然还能回忆起他跟村里的许多个女人交媾时的细节与快感,他发现快感是相同的,细节却是千差万别,细节就像厨师的菜刀一样将一堆白花花的肉切分开来,使他的回忆呈现出不同的肥瘦与质感。
嗯,跟樟木的老婆凤琴相好是难忘的。凤琴白而丰满,说话的音调柔柔的,慢慢的,她是一个具备大家闺秀气质的女人,这样的女人他喜欢。于是他找各种借口上她家去,他把她搞到了手。仝莲也不错,只是过分骚了。他跟她相好的时候她还没有出嫁,她一天到晚缠着他。她是酒鬼阿贵的二女儿,他把她的肚子搞大以后,想找个老实人栽赃或者把她抓起来斗,但是下不了手。好在第五个月上,样板戏剧团来吴村,她粘上了一个外村人,嫁了,从此不再踏上吴村半步。听说她嫁过去后生了一对双胞胎,一个长得像他,一个长得像别人。
事实上,落花生的老婆他也喜欢。她是一个不爱说话的女人,简直让你琢磨不透。他第一次上她家就上了她的床,可以毫无顾忌地说,这样的女人在床上最疯狂。不过要讲真正的称心如意,爱梅最对他的胃口,只要每次去的时候给她带点粮票,她甚至命令丈夫阿墩帮你在门外站岗。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他反倒不忍心再去。他是一个随时变换胃口的人,有一阵子,真是难以想象,他竟然迷上了二癞头老婆,一个身躯高大健壮、身上总有一股哈喇味儿的婆娘!——唉,那味儿好闻吗?每次钻进被窝把他熏得够呛!
可是,有一个女人没有让他得逞。她叫李翠花。他迷上了她的腰。她的腰多细呀!仿佛风也能把它折断。他公开追求她,安排队长让她做最轻最体面最干净的活。可是,他没有勇气碰她,哪怕趁她不备碰一下她的胳膊都不敢。她是一个美丽到脱俗、脱俗到单纯的女人,她嫁给打铁的杨老肝,简直就是鲜花插在牛粪上。比起浑身长热疮的杨老肝,老支书觉得自己是美男子一个。他无法容忍杨老肝常年在外打铁,美丽的李翠花夜夜独守空房,这个世界的分配不公让他感到气愤难填,老支书觉得他有责任让李翠花享受到正常夫妻的性生活。正常夫妻的性生活必须是频繁而且有规律的。
他于是追求她,几乎发了狂,表面的现象使得这场恋爱闹得沸沸扬扬,人们都以为老支书已经跟李翠花搞上了。男人们嫉妒陈锅金,女人们嫉妒李翠花,人们聚在一起,用想象力来完成这一对“金男玉女”脱光衣服以后所做的事情。他们的想象很快超出了人的能力所能到达的范畴,人们看见下雨,形容那是老支书与李翠花乱搞时甩下的汗;人们看见闪电,就说那是老支书与李翠花发的电。结果,他们无边的想象把他们自己弄得骚劲恣意。
这时候,是打铁的杨老肝归来了。杨老肝一进村就隐隐感受到头顶上多了一顶帽子。这顶帽子怪怪的,如同铁毡那样沉重那样坚硬,他想把它摘下来,却发现这顶帽子如同影子一般紧紧相随。他很快意识到,这顶帽子是他的妻子专门为他编织的。他很快打听到,为他戴上这顶帽子的人是臭名昭著的村支书——陈锅金。他气得四肢发抖、牙齿打战,他几乎要晕倒了,他没能回到家就放下了工具箱,然后从别人家的门后头取下一把砍柴刀,直奔大队部去……
在大队部,老支书正跟一个找他办事的妇女幽会,打铁匠踢门进去的时候,老支书还没有来得及从那个妇女身上爬起,因为那时候他长得胖,那个妇女又因为惊吓紧紧地抱住了他,老支书的屁股上首先挨了一刀,屁股当场就开口了,疼得老支书嗷嗷嘈叫,滚到地上,没等他做出任何反抗,杨老肝的砍柴刀已经架在老支书瑟瑟作抖的阳具上……
2,
老支书真是被冤枉了!这一辈子,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没有碰李翠花一下。如果李翠花还有良心,她应该也清楚他没有碰她一下。可是,他没有办法向世人证明他的清白,因为他的确好色,并且名声不好……他只能将这一口恶气一直憋在心里。他是多么痛苦啊!
好在一头阉牛一样的生活没有老支书想象得那么坏。老支书的阳具自从受惊过度丧失功能之后,他很快习惯了没有情欲的生活。如果不是因为这个特殊的早上,老支书真会以为自己从此心如止水,直到老死。老支书做梦都没有想到过奇迹的发生。可是,奇迹是如何发生的呢?老支书想来想去,最终也没有想明白。
嗯,他的确是把身份证上的年龄改小了。如果他的这一做法会使一个人变得年轻,那是一个笑话,因为他将自己从村干部的退休年限上拉下来不止一次了。他的确也吃了补药,那补药还是做兽医的女婿上次探亲时带来的,他不识字,看不懂上面写了什么,但他想,总归不会是女婿带来给猪吃的。尽管他家的老公猪在爬跨时常常后肢无力,甚至中途倒地,很需要补一补。然而,就在昨天,他挑了一天猪粪,腰疼得厉害,两眼发黑,回到家小腿肚一阵阵抽筋,他就打开一瓶喝了,喝着喝着感觉这药的味道有点怪,倒在碗里一看,里面竟然有铁屑、化纤,还有两根长短不一的汗毛。如果说这样的一瓶“假药”,也能让一个老男人重新勃起,他不相信。那么,是他路过李翠花家的时候,看见她坐在浴盆里洗澡?
老支书这一想,就又想到了李翠花年轻时开水瓶似的腰。那腰又细又修长,扎在皮带里更显得好看。老支书忘记了刚才与老伴闹的不快,以及这一天要干的农活,就跟丢了魂似的向门外走去,走了一会儿,他才发现自己的动机。他的脸微微地烫了。他告诫自己说:锅金,当年人家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你硬是不去碰她,现在人家年过六旬腰粗得跟木桶一样,你倒动了这样的邪念!他这一想,简直无地自容,扭头就往回走,就跟一条恶狗追着他咬。可是没一会儿,他遇到了阿明他妈。
“呦,这不是老支书嘛!急慌慌的,奔丧啊。”
阿明他妈就是当年白而丰满的凤琴,凤琴他是喜欢的,但是阿明他妈好像是另外一个人。这是老支书观察了她的脸、她的身子、她的屁股,以及她说话的神态之后得出的结论。
“我近来很忙,乡里开会,”老支书含糊其辞,“你还好吗?”
老支书记得凤琴说话的音调柔柔的,慢慢的,他没有忘记她叫床的声音也是这么有味道。只是这些年他雄风不在,不得不夹着尾巴做人,虽然常常在路上碰到,但是他不敢停下来,哪怕交换一个眼神他也不敢。他发现岁月不光改变了她的容颜,连同她的性格也改变了。他看见昔日文秀的凤琴现在用最恶俗的句子呵斥孙子,还把孙子的鼻涕擦在裤腰上。她的裤子上辍满了补丁,就像从她脸上移植下来的老年斑。
“你呀,这些年看见我就跟撞见老虎似的,我家樟木又不像别人家的老公,我家樟木的气量大。”她死死盯住老支书,仿佛她看见了老支书死而复燃的情欲,但是老支书知道,那两只皱纹包裹下的眼睛里没有爱情,只有嘲笑。老支书很尴尬,就跟逃似的回了家。
这时候,老伴金娣已经不哭了,正在给他家的老公猪洗澡。老公猪还是多年以前女婿送来的。女婿给镇上一养殖场服务一年,年底养殖场老板送了一头半大不大的大约克种猪给他,他不要,人家就说,“我呀,知道你不要吃它的肉,但我知道你喜欢吃它的卵,你割卵吃了后,肉就扔了吧!”
老支书女婿最终没有吃那头处男猪的卵,正月里,他把它送给了他的老丈人陈锅金。他对他说,“你别看它现在什么都不懂,可过不了两月,它就能给你们挣钱了,”老支书女婿很会做人,“我是专门给你们挑的,看它的骨架,至少可以为你们挣上十年钱,十年后我再给它服点药,它还可以挣上五年。”
老支书听了,不是很舒服,但是家里穷,年岁又大了,就把它圈起来让老伴养着。它现在的确给他们挣了好些年的钱了,头几年挣得多,子孙遍布好几个乡,这几年少了,但是每年还能挣八百、一千的样子,够老伴买酱醋油盐之类的。只是从这一年起,老公猪变化很大,老得快不说,脾气也变了,它常常暴饮暴食,变得又脏又懒,已经不受母猪欢迎。老伴金娣不得不经常给猪洗澡,有任务的时候,还要往它身上喷点驱蚊子的劣质香水。
此刻,金娣一边给猪洗澡,一边骂个不停,那些骂话散发出来的气味,就跟猪身上的粪便一样臭不可闻。老支书绷着脸,走过去说,“你够了!人要讲良心!”
金娣刚才找老支书没有找着,正憋着一股火,这时干脆拿扫帚将老公猪揍得满院子跑,“你这头不中用的骡子活过年头的猪……你不干活,你偷懒,你不管家里事,单是赖着那个茅坑不拉屎,还得靠我养着,你还有脸跟我说良心,别人当官可是净往家里捞钱,只有你当了一辈子穷到死,让我跟你受了一辈子苦……”
老支书最受不了的是老伴的这张嘴,这张嘴能把天上的鸟骂得一跟头栽下来。他宁愿在田地里累上一天,也不愿在家里呆上一秒。他背上锄头就往外跑。这时,两只簸箕穿过院门飞过来,正好砸在他的后背上——“你赶紧去挖半担番薯回来!吃饱了下午我赶它到井下村配种!”——老支书捡起簸箕将它们套在锄头柄上,一如往日那般一声不吭。他已经习惯了。他还嫌人家凤琴变化大,其实他也变了不少。这许多年以来,不论在家里还是在村子里,他都不再有威信。家里穷了。村子空了。没钱的村里人到外面挣钱,有钱的村里人在外面买房子。吴村成了空村,再没有他说话的地方。
他不明白世界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在通往自留地的道路上,偶尔,他还能看见破败的老墙上残存着文革的标语。这些标语用白灰刷在泥墙上,已经溶入泥墙。现在只有这些标语在证明着老支书过去的威望。老支书虽然不识字,但他认识这些标语,知道这些标语的意义。他有半辈子天天跟这些标语打交道,那时多么容光焕发!现在这些标语也在受伤,有一些字模糊了,有一些字死掉了,有一些字被母鸡啄掉了脚……他倒知道母鸡啄泥是为了更好地下蛋,可墙上的标语碍那些公牛什么事啦?他倒想问一问那些畜生,为什么每次路过都要拿犄角去捅它们,把它们捅得遍体鳞伤?!还有村里的那些毛孩子,不光用手去抠,还把擤出来的鼻涕甩到标语上……
老支书走走停停,心里感到忧伤。当他满脑子回忆走到阿墩家门口时,看到他家墙上的那行旧标语干脆被一行刷成彩色的广告覆盖了,不知道为什么,他受不了了,他的胸脯里突然来了一阵控诉的欲望,他要停下来问一问他妈的阿墩——你他妈的是谁允许你家墙上刷广告的?他于是往阿墩家走去,真想把他家的墙刨了。可是,他只往阿墩家瞅了一眼,就再也走不动了。他看到他昔日的相好——爱梅——此刻正坐在一张凳子上梳头发。嗯,她的样子就跟那些老墙上的标语一样让他眼前一亮。她竟然还留着长头发(平时她盘起来了),歪着头,一下一下地梳着,她好像没有怎么变老,就跟从前一样小小巧巧的,不胖不瘦的。甚至,她比以前更“时髦”了。一件带金丝的红上衣,火红,耀眼,要是穿在别的女人身上简直过分了,但是穿在爱梅身上,漂亮到了家。
爱梅是老来俏,穿裙子都不过分!以前,爱梅最对他的胃口,现在呢……老支书放下簸箕和锄头,迈进门去的时候,感到一阵情欲勃发……他想起许多年以前当他迈过这条门槛的时候,爱梅,他的爱梅突然从门后头扑上来,爱梅抱住了他!他们当场就滚到了地上:
“你、你、带粮票了吗?”
“带了,带了!”
“先拿给我!”
“别急别急!”
“就是要急嘛!孩子三天没吃饭了!”
岁月的声音在老支书的耳朵里发出回响,那么清晰,焦灼!老支书的身体微微发抖了。“爱、爱梅……”与其说这是过于激动,不如说是过于紧张,老支书竟然像个进门讨水喝的人那样踟躇不敢近前,“爱、爱梅,你家阿、阿墩……在、在吗?”
“你找他呀!他一早领汇款去了!”
“汇款?”
“是阿红寄来的。”
这样的对话进行着的时候,老支书的相好正把头发盘起来,老支书看见老相好的额头上虽然有细密的皱纹,但是如同清水里捞出的青瓷一样干净,如同胳肢窝下面的皮肤一样白皙。她的这张脸从总体上看,依然那么娇嫩,那么可人——如果老支书此刻变成了坐在电视上打分的评委,他愿意给她打98分——身材20分,嗓音12分,容貌20分,皮肤21分,气质25分——那丢失的2分,是由于较之于年轻时的爱梅,现在的爱梅左右面颊上各少了一个淡淡的红晕。
没有了红晕的爱梅有一点冰冷冷的感觉,“支书,我还没问你呢,你找阿墩有事吗?”
“没什么事,没什么事。”老支书支吾着,感到下体越来越不是滋味了。
“没什么事,不可能,你可是无事不登三宝殿的人。”
“我、我嘛,找、找阿墩捅烟囱。”
“这个时候捅什么烟囱,又没有过年!再说,我家阿墩不挣这样的钱了。”爱梅说到这儿,大概发现老支书站得很不自然,就随口问,“支书,你怎么了,难得来串一次门,肚子疼吗?”
“不,不是的,我、我的腰不好,站不直。”
老支书慌里慌张地在凳子上坐下,脸红得跟猪肝一样,憋了半天也不知如何向爱梅吐露心声。他不得不陪爱梅继续说些不着边际的废话,比如养了多少只鸡,打了多少粮食,阿墩也学抽烟了,阿红过年回家坐火车需要一天一夜,等等。
这简直是一种折磨。老支书边点头边盯着她看,越发觉得她虽已半老徐娘,但姿色犹存。有那么一刹那,他差一点就扑上去把她按倒了。他相信他能让她得到快乐!但他为什么又克制住了?他自己也不知道。他苦恼极了。无以言表的苦恼。他真想强奸她,又想跪在她的面前,哭出声来……幸好这时候,老支书看见穿一身西装的阿墩,别着手在街角出现了。
阿墩矮得可以,丑得没法说,远远看去,就跟一截裹了箬叶的老树桩似的,这截老树桩走起路来一蹦一蹦的。老支书从没想过他也有出人头地的一天。但人家有钱。人家的女儿从深圳寄回来的钱比老支书一辈子挣到的钱还要多。老支书极不自然地站起来,“我该走了。”
爱梅似乎没有听到,她说,“没想到阿墩这么快就把钱领回来了。”
到这时,老支书才意识到刚才为什么不敢向爱梅倾诉他的爱与哀愁,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已经配不上她。
3,
老支书老了,老支书用锄头柄挑着空簸箕来到自留地,身上没有一丝力气。他坐在石头上,静不不心来干活。他的思绪就跟眼前的番薯藤一样乱。当他磨磨蹭蹭,终于挖完半畦番薯,装进簸箕挑回家,金娣已经赶老公猪走了。
老支书胡乱吃了点东西,发了一阵呆,上床睡了一觉,睡得一点儿也不塌实,几次被浅梦窒息,梦到很多条蛇缠着他。后来,干脆就醒了。醒来的时候他发现他的裤裆湿了。那是未婚的小伙子生命力过剩的现象。这个现象没有让他高兴,反而增添了濒临死亡的恐惧。他曾听说灾难之前必有预兆:地震之前动物烦躁不安,人死之前回光返照,九十九岁老太太长出新牙世道就完了。我是不是快要死了?还是这个世道快要完了?老支书脱下短裤,赤条条地站在屋里,茫然不知所措。
这时候,是他家的老公猪在院门外发出了一声痛苦的尖嚎。老支书赶忙套上长裤,扣扣子的时候看见老伴疯了一般追着老公猪打。老公猪的身上血迹斑斑,呼哧呼哧跳进猪圈,还掉过头来哼哼个不停。它的哼哼声比哭还难听。金娣挥舞着竹枝,披头散发,“我让你偷懒,我叫你偷懒!你这畜生!我拿菜刀把你阉了!让你知道活着没这么惬意!”
金娣的叫骂让老支书觉得她总是在含沙射影。他灰溜溜地走到院子里,像个犯了错误的孩子,“我挑回来的时候,你们已经走了。”金娣竟然连看都没有看他一眼。老支书知道她这是气的,就走到一边,将簸箕里的番薯一个一个叠在墙角,“猪也会老的,就跟人一样,”老支书在心里说完了这句话,扔了好几个番薯给猪吃。猪不叫唤了。老伴却开始唠叨。幸好,所有的怨气都是冲着猪去的。
原来,金娣赶老公猪到井下村配种,染红的鸡蛋她吃了,红包也拿了,待到老公猪披红挂绿赶进母猪圈,公猪不发情,母猪怎么蹭它也没有用。“妈的,它还装嫩哪!”那家主人左等右等,就急了,他穿上雨鞋卷起袖子自作聪明跳进猪圈去帮忙,结果该死的老公猪咬了他一口,那家主人的一双手顿时鲜血直流。“哎哟,哎哟,疼死我了……”看见那家主人在猪圈里打滚,金娣吓得瘫在地上,赶忙掏出红包要还给人家。那家女主人死活不同意,要她赔她丈夫两根能掐会算的手指头,因为他的两根手指头已经被老公猪吃掉,看样子已经取不出来了。
不到半个钟头,公猪咬人事件惊动了半个井下村。人们纷纷赶来看热闹,还要把金娣五花大绑扔进猪圈去。金娣苦苦哀求,丢尽颜面,最后找了井下村的一个亲戚垫上五百块钱,人家才同意她赶公猪回吴村。一路上,她把手都打疼了,把眼泪都流干了。
“我养了两个不中用的东西!”金娣说着说着悲从中来,“我上辈子欠你们的!从今天起我不再管你们死活,我去当尼姑,我去当尼姑也比呆在这个家强……”
嗯,老支书的老伴金娣从老公猪哭到了老支书,从老支书哭到了她自己,从天亮哭到了天黑……老支书一句话也不敢回。尽管他可以这么说,老公猪不发情是由于井下村的那头老母猪太丑陋,换了别的母猪它还可以跨上去。但是,这样的狡辩意义何在?
黑夜里,那是漫长的黑夜,老支书在黑夜里躺下来。老支书睡在竹板床上,老伴睡在木板床上(他们分床睡已经三十年了),老支书默默忍受着老伴的哭与骂,闹了半宿,她累了,睡着了。老支书却辗转不能眠,现实生活的苦恼以及莫名其妙的情欲困扰着他,就像屋外的老公猪在猪圈里嚎叫。按理说,苦恼的人是不该情欲萌动的,但是老支书的生理机能似乎不太受情绪的干扰,此刻,他感觉到他的身体又开始发烫,他的下体又蠢蠢欲动了,他起来喝了好几次水……
这样,直到黎明将近,老支书才在不祥的预兆与沉重的困倦中下沉,沉到黑与红的深渊,沉到梦中。
在梦中,他第一次梦到自己跟他的四个妻子同时生活在一起。
嗯,老支书没有爱过他的四个妻子,包括活着的金娣以及死去的前妻。在现实生活中,他甚至想不起另外三个妻子的模样和年龄。但是在梦里她们都很年轻,包括金娣也是年轻时的金娣。她们四个就像传说中的仙女那般曼妙,又像现实中的妓女那样风骚,她们逗引着他,刺激着他,那是在一张铺展到天际的大床上。那是多么淫荡、放浪形骸的交媾啊!他的大老婆身躯健壮,两个奶子大得人喘不过气,他被她粗暴地压在下面,他倒是乐意;他的二老婆个子矮小,但是骚劲不小,她在床上欢蹦乱跳,弄得他不知道怎么配合才好;他的三老婆似乎挺正经的,其实不然,她也想玩点小花招可惜没勇气;他的四老婆呢,嗯,她好像比较拘谨,装模作样,怎么说呢……她似乎不适合出现在梦里。因为她是属于现实的,正因如此,她又在骂:
“猪!你这头千刀万剐的猪!我恨不得宰了你才解气!我给你吃我给你住,你还让我赔本!就跨上去两分钟的力气都没有吗?你这头活该遭报应的猪,你偷懒真是偷到了家!让王朝马汉来收拾你……”
熬过了漫长不安与疯狂污秽的一夜,老支书的头懵懵的,一种不知身在何处的无力感压迫着他,那是精神上的。他实在不想听见如此刺耳的声音,他蒙头再睡,但是他发现他的肉体处在另一种状态之中。他的肉体独立于他的意志,把他的情欲从梦中带回了现实,他的生命之根依如昨日硬邦邦的。没错,在过去那些倒霉的岁月里,老支书的确渴望雄起,然而今天他发现二度重来的情欲变成了他的煎熬,他的隐痛,他没有能力将它熄灭,就如同他没有勇气向爱梅倾诉他的爱与哀愁。这种灵肉分离的处境叫他痛苦不堪。难道这真是报应吗?他想不起他做错了什么……
这时候,金娣还在生公猪的气,她骂得这么欢,打得那么尽兴,仿佛损失了五百块钱终于让她抓到了老公猪的把柄。老支书忍无可忍冲出去了,将患了更年期后遗症的老伴按在了地上,“我叫你这张乌鸦嘴叨叨叨地咒我死!我叫你疯疯癫癫不得安生!”老支书一抬手一个巴掌,一抬手一个嘴巴,打得金娣像条蠕虫一样扭来扭去。暴力之下,我们的老支书突然发现五十不到的金娣还不是那么老,嗯,她比爱梅年轻多了。一阵难以遏制的冲动俘虏了他,驱使他一把揪住金娣的衣领,将她的衣服扯下来了。于是金娣半老不老的身体就像蒸熟又冷却、冷却又蒸熟的发面那样暴露在太阳之底。
“疯子!畜生!放开我!放开我!”金娣如同带爪的野兽在老支书的淫威之下挣扎。金娣又是咬,又是踢,又是骂,又是哀求,金娣就像疯了一般保护自己,却始终没有意识到老支书的目的是要强暴她。她以为老支书发发脾气也就完了。等到老支书脱掉他的上衣,裸露出岩石一样的胸肌,她才察觉到情况有些不妙,但是,她就像苍蝇被粘蝇纸粘住了,她感到老支书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可怕。他要干什么?不,不要……自从她嫁给老支书,老支书除了在洞房花烛夜像个法官那样检验了她的贞操,此后就再没有碰过她,她开始是盼,接着是恨,现在,是恐惧!
“不,不要……你这老不死的!你这魔鬼!你还要不要脸哪!……”金娣终于在老支书脱下裤子的那一刻,哀叫一声,接着,就跟抽风似的,晕死过去!
这样的场面就连睡女人无数的老支书也没有碰到过。他也吓坏了,万分自责地把金娣拖到了里屋的床上。他的身子发起抖来。他感到缺氧,蹲在地上蹲了好一会儿,然后才有力气站起来摸了摸她的额头,还没有凉。他凑到她鼻子上听了听呼吸,好像还没有断气。他就逃走了。他逃到了山上,在自己家的玉米地里拔了一天草。这一整天,他都没有想过早晨发生的事情。但是,当头顶的太阳佝偻身子,将它的头颅降低到一座山的山坳上的时候,黄昏突然弥散开来。无以计数的晚蝉开始嘶叫,在天色渐暗的过程中竭力嘶叫,那声音单一嘈杂。累了一天的老支书就跟平常该收工时那样站起身,拍拍屁股,但是,他突然想起自己已经无家可归了。
黄昏的光线越来越暗,刚刚镀金的群山一片黯淡,云也显得十分滞重。“我倒宁愿她吓死了!这样子叫我没脸回去见她!”
他坐在玉米地的土疙瘩上,感到饿,就掰断一棵玉米,嚼了嚼,很苦。他从来没有这么饿过。他从自己家的承包山上下来了,下到离村子很近的小山上,他终于看见了村子里的炊烟。乳白色的炊烟一根一根上升,最后与逐渐下沉的天幕融成一片。他想赶在天完全黑下来之前找到自己家屋顶上的炊烟,找着找着就哭了,“我不是人!我是畜生!我大概真的该死了!”
一路上,他不停地重复这句话。
第二章
1,
嗯,那一天老支书没有回家。他下了山之后,就跟梦游似的走到了金塘河上游一个叫做“圆潭背”的地方,他跳下去了。那时候,河水还不是很凉,老支书从瀑布上跳下,扑通一声,溅起了许多水花。老支书的身体被水面打疼了。他就像做梦一样在旋涡之中转了两圈,并且很快浮了上来。这时候,活着的悲伤就像呛了他一口水。他痛苦地想,“难怪有人说圆潭背淹不死人,原来潭底的水是一个劲往上翻腾的。”老支书以前没有分析过这个问题,现在弄得自己很尴尬。他已经没有勇气重来了。
“既然这样,那就洗个澡吧。”老支书看了看四周无人,就将身上的衣服都剥下来了。他小小心心地将自己泡在水中,水让他感到很轻盈,很宁静。他闭了一会儿眼睛,疲惫差一点叫他睡着了。他真希望在黑暗之中永远泡着。可是欲哭无泪的无助感渗透了他,他不知如何回到一头阉牛一样的生活,也不知如何去处理他与老伴的关系,他担心金娣受了这一刺激,很有可能疯了,就算没有疯,她也会喋喋不休,百般羞辱。老支书痛苦得想喊出声来……没想到这时,突然有人用手电照了照他,“是谁呀?冻不死你啊!”
老支书张着嘴,痛苦在他的喉咙里咕噜作响。“你挺尸啊!”可瀑布的喧哗让他判断不出对方是谁。那个人就继续往水面上照来照去,就跟日本鬼子在搜索射击目标,“再不说话我就拿石头砸你啦!”
老支书不得不喊了一声,“是我!”
那个人就从路面跳到河滩上,“哟!是老支书呀!我还以为是个死人,吓死我了!”
那人是村里的光棍汉富兴,死去的贫农小野狗的二儿子。小野狗有三个儿子,大儿子嗜酒如命,二儿子偷鸡摸狗,三儿子天天打架闹事(好在这个儿子出门打工了),他们将小野狗的劣性一一继承。小野狗活着的时候,没少给村里添事,他死后连鸡鸭都添了膘。
老支书没好气地骂,“你他妈的把手电灭了!”
富兴说,“我灭了就看不见你了!”
老支书感到晦气又扫兴,真想揍他,“你给我滚到你该滚的地方去!这里没你的事!”
富兴抽动脑袋,怏怏不快地走开了,心想你老都老了神气什么?于是又转过身去冲老支书喊,“滚滚滚你的妈!什么玩意儿!你以为我喜欢看你啊?我睡过的女人不会比你少!告诉你,干不动女人的男人都应该消灭掉!”
老支书懒得跟他纠缠,站起身,走到瀑布下面搓起了澡。这中间,他只听清“正法老婆、气死你、睡不过来”等几个字。
等富兴走远,老支书上了岸。这时,老支书气得差一点背过气去,他的手表不见了。“妈的!揍不死你,跟我来这一套!”老支书咆哮着,套上湿漉漉的衣服往村里赶,赶到半路又彷徨了,因为他不想让人看见他的狼狈样。他于是又回到原地找手表。他担心跳水自杀时掉到潭里去了,可又觉得脱衣服时还在手上。这样折腾半天衣服差不多干了,他才决定再去找富兴算账。
富兴住在祠堂一侧的老房子里,那些老房子原是地主陈小鸭的房子,解放后全分给诸如小野狗这样的贫农住了,现在这里的住户大都搬出,风雨飘摇的青砖瓦房一片漆黑。富兴自然不在家。于是老支书又来到代销店和经销店,里面冷冷清清的也没有人。他这才想到富兴真有可能跑到什么女人那里过夜了。
老支书就像一匹独狼。这是老支书最矛盾的时刻:他如果不及时追回手表,明天有可能已经被富兴变卖或者送给姘妇了。现在手表虽然不值钱,但是这块手表在当年是用一头牛的价钱买的。刚买回来那几年老支书的手腕是吴村的一道风景线。如果不去追这块表呢,他现在就得回去面对金娣。要是发疯的金娣知道他把表丢了,那好,她会认为这个家彻底败落了,她会扑上来把他撕成两半,四半,甚至剁成肉酱……老支书踉踉跄跄地走着,越想越不是滋味,他没想到自己也会有这样失魂落魄的一天,时势之沧桑不禁让他落下泪来。“整整五十多年,我咬紧牙关握紧拳头,我没有被人欺负过!如今,叫我怎么受得了!”老支书感觉到血涌到他的心脏里,热辣辣喘不过气。当他终于摇摇晃晃走上通往正法家的小泥路,在深夜敲响正法家的大门,他不知道他的勇气来自于耻辱还是绝望,他连杀死富兴的打算都有了。
然而,就在此时,正法家的门吱嘎一声,开了,在15W的灯泡照射之下,正法老婆只穿一条内裤,她睡眼惺忪,只说了一句“门没有闩,吵死人啦”,就歪歪扭扭地往里走,弄得老支书就跟寻宝者眼前突然出现一座宝藏似的愣在那里。他被吓着了。“你还不进来你想让全村人都知道呀!”老支书舔舔发干的嘴唇,交换地踏着两脚,“好,好……我、我找……富兴……”这时候,正法老婆突然一声尖叫,抱住她的胸脯夸张地跳开了(害得我们的故事也跟着跳动了一下),正法老婆的声音仓皇而嘶哑:
“老支书?——”
“是、是我……”
“你、你来干什么?”
“我、我找富兴……”
“他不在这里。”
“让我进去看看!”
“出去!”
“富兴、这个贼、偷了我的表!”
正法老婆一扭身,高高地举起了扫帚,“你出不出去?我可要喊人了!”
老支书犹豫了一下——他能从正法老婆的举动中看出屋里的确没人——然而他没有走,他挪动着双脚,将一双手伸到背后摸到了门沿上,放肆地盯住正法老婆的眼睛瞧了瞧。她把眼睛避开了。老支书乘机呼出一口长叹,“健妹,我、我被金娣赶出来了!我回不了家,我饿了,我冷呀!”老支书的喉咙里先是塞着一把盐,这时又仿佛冒出了一团火,“你看看我的衣服,我的衣服湿透透的!你再看看我的肚子,我一天没吃东西了……可我的心,我的心是热的……健妹!你就让我在这呆一晚上吧!”说着,他将门关上了。
嗯,那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峰回路转的晚上,我们的老支书在关键的时候发挥了一个情场老手的手腕,他将正法老婆——健妹——打动了。我承认,这样的事情并不多见,但它毕竟发生了:老支书先是向人家要吃的东西,人家给了,等他狼吞虎咽吃饱了,他又要求取暖,人家从房间里抱了一条毯子给他,他就将人家的手抓住了。“健妹啊,我知道正法常年在外你不容易,一个女人家,哪能离得开男人呀!今天,我来了,我还没有老!”老支书说得很动情,仿佛这些话已经想好很多年……健妹呢,忸忸怩怩的:
“不行,不行,老支书,不行的……”
“怎么不行?我又变年轻了……
“我是怕,我怕富兴要来……”
“他敢来?我剁掉他的手!这个贼骨头……该有人来收拾他……”
至于接下来发生的事,还要我来写吗?想必你也猜到了。
2,
第二天,老支书凌晨四点就起床了。天还没有亮,健妹睡得正香,这个膀大腰圆的女人!昨晚可把老支书累坏了。老支书从床上爬起来才发现腿是软的,腰是酸的,连骨头发出来的声音也变得咯嘣脆。不过,比起昨晚得到的欢愉,受这点累算得了什么?老支书依依不舍地离开了睡梦中的女人,他必须趁街上没人时溜回家,于是他像个幽灵似的出现在了街上。可是他走到家门口又突然后怕起来,不仅仅害怕金娣疯了,会跟他纠缠不清,更因为过了这翻云覆雨的一夜,他觉得自己更对不起金娣。
他是痛苦的。毕竟他不再是那个只顾大家不顾小家的陈锅金!他佝偻着,在晨曦的微光里走来走去。突然,一户人家的小公鸡哦哦地叫起来,那尖细的嗓音让他的心为之一紧。吴村苏醒了,苏醒的吴村让他感到恐惧。这时邻居家的门开了,从里面走出来一个连声咳嗽早起挑水的人,老支书急慌慌地假装出门干活,并与之寒暄。根据邻居老汉对他的态度,老支书判断出在他离开家的这一天一夜,家里好像没有发生什么事情。如果有什么事情,他总是会问的。
于是他放心了,在街上转了一圈又回到了家门口。天已经大亮。老支书在家门口站了好一阵,最后在一声咳嗽的帮助下才推开了院门。院子里一片狼藉,金娣像一尊瘟神坐在院子里,身穿一身平日里没见她穿过的艳红的衣裳,呆呆的,幽怨的,像一个旧世纪的妓女。老支书的脸色原本是铁青的,这时变黄了。老支书努力半天才装出一口难堪而献媚的微笑,“昨夜里开会,选代表,你……你……醒啦?”
老支书没有听见回答。但是,他看见金娣的身体突然抖起来了。她的眼泪在瞬间如同祖国的河流纵横在脸上。她大概早就想哭了,所以,她才会这样。可是,她没有哭出声来,光是打着噎,就跟吃了一碗开水泡的冷饭。她大概很痛苦,瘦小的身子战栗不止,数次难受得上气不接下气。老支书感到惶悚之至,他勉强着自己,走过去,伸出手,仿佛斗争了很久才在她的肩膀上碰了碰——她的衣裳竟然是湿的——一刹那,一股暖流从胸膛向周身涌动,老支书的嘴唇哆嗦了:
“你、你真傻,你为什么要等我?!……”这时,抖个不停的金娣才哇的一声哭出了声:
“我的命……我的命好苦啊,老天爷知道,过这样的日子,你还不如休了我呀!……”
金娣哭得那么响,喊得那么撕心裂肺,她将柴垛上的鸡吓着了,吓得嘎嘎叫,飞到了猪圈的栅栏上。猪圈里的老公猪呼得一声蹦起来,哼哼着,伤口已经溃烂……老支书呢,看见邻居们已经端着碗吃早饭,都竖着耳朵往这边瞧,吓得脸都白了,赶紧跑过去合上了门。
“不要哭,不要叫人看笑话!听见了吗?”
不料,他刚走回来劝金娣,金娣就像哺乳期的母狼一样扑上来,对着他的脸就是一下子,那是一个声音响亮的耳光,老支书跌在地上,脸涨得通红,他听见她在喊:
“滚!滚!你滚!你给我滚出去——你走!你走啊……”
一阵吞了一口鸡屎一样的羞耻感,叫他一阵恶心。他走到院门口,一只手将刚刚关闭的院门拉开,一只手按住隐隐作疼的胸口上,背对金娣站着,喘了好一会儿气。然后,他迈过门槛,一言不发地走了。
3,
老支书大概真的累坏了,当他又瘦又黑地走到村委会,苍白的太阳照耀着,使他感到这两天发生的事仿佛一场噩梦。他打开村委会褪色的门,身子一挨桌子,眼睛就再也睁不开了,连梦都没有一个。
这时候,也不知是有意还是巧合,就在老支书睡得正酣之际,门被一个人的拳头弄出了很大的声响。咚咚咚咚。老支书一激灵,坐起来,恍惚中以为批斗会开始了,兴奋地跳下桌子又觉得不像。终于,他醒了,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以为老伴追杀到这里了,趴在门缝上看。看了之后,心里才塌实了许多。
“你他妈的,我没去找你你倒送上门来了!”老支书开门就骂,把站在门外的富兴吓了一跳,“把手表交出来!”
富兴也不示弱,“唷唷唷,老支书,你就别装了!你不会说你是呆在这里办公吧?”
“你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你不懂吗?我可以给你来个现场直播,我趴在窗口听了一晚上,总算找到你了,我连你喘几次粗气都知道。”
老支书心里一震,那滋味就如同当年杨老肝将刀架在了他的阳具上。他猛地给了富兴一拳。富兴呢,一伸手,抓住了老支书的衣襟,将老支书扑咚一声掀倒在地。然后,他又往老支书的颧骨上还了一拳。老支书哎哟哎哟着,就跟一头病牛一样躺在地上,脸上的肌肉一个劲地跳着,“你、你这个杂种,你不把手表交出来,我中午就去报案,你这个贼骨头,我叫你去蹲班房!你等着……”
富兴没想到威镇一时的老支书这么轻易就被他打败了,还尽说些小儿科的废话,得意得有些说不下去,“我我、不想怎么样,就是请你以后别提手、手、手表的事!”
狼狈之极的老支书从地上爬起来,一屁股坐在凳子上,挫败的感受如同一袋火药受了潮,但他的口气还跟刚才一样硬,咻咻的,把富兴骂得狗血喷头……就这样,他们你一言我一语的吵了半天,最后富兴终于让了步,他嘿嘿奸笑着说:
“其实手表我现在就可以还给你,正法老婆我也可以让给你。女人嘛,多的是。我只是很好奇,你这么大岁数了哪来的劲?”
“这个你少操心!”
“我仅仅想知道,教我一招怎么样?”
“我劝你去问问你妈!”
“可不,我妈猜你有九十多了,她说她嫁到吴村你就现在这个样儿了。嗨!我的祖宗呀,我真佩服你呀!你这头活过年头的老公猪一到晚上还能生龙活虎的!”
富兴的话再次捅中了老支书的要害——他老了,瞒不住地衰老——老支书的额头上白汗直流,他真想再揍富兴一拳,可惜没有力气,只好咬着牙。富兴见老支书不吭气,就接着说:
“老支书,教我一招吧!你讲什么条件都可以。不瞒你说,我肾虚,就差在女人面前站不起来了,老支书,我可以介绍别的女人给你哩!我最知道村里哪些女人骚……”
“走开,走开!我不懂!”
“那你告诉我吃了什么补药?”
“你他妈的,你还有完没完?!……”
那是饥饿难挨的一天。赶走富兴之后,老支书又昏昏沉沉地睡了大半天。醒来的时候头昏脑胀,肚子里很窝心,就像吃了一肚子生竹笋。浑身的疲劳似乎没有丝毫消退。他靠在椅子上,闭着眼睛,伸了伸腿,经脉如过电,感觉腿根那玩意倒是还有精神的。“真是见了鬼,为什么它不累呢,我迟早会被这祸根害死的,它好像不是我身体上的器官,”老支书病恹恹地走到村委会屋后的水沟旁,用手抹了一把脸,脸瘦了,“唉,我是不是不该做……老不正经的事?”
自从性欲复苏以后,老支书的脑子经常这样恍恍惚惚的,仿佛活在别人的身体里。他还想回去躺下来,但是肚子的忍耐力达到极限,他走到代销店称了半斤饼干和开了一瓶啤酒。他站在柜台旁,啤酒分两次就喝光了,店主跟他搭讪都腾不出舌头。店里生意很差。可是刚单干那几年,代销店是吴村最热闹最赚钱的地方。因为那时候人自由了,又都呆在村子里,人就跟笼子里的蚂蚱上蹿下跳。现在,代销店几易其主,包子、馄饨都不做了。喝啤酒肚子发凉。
当然,晚上倒还可以在办公桌上过夜,冷的话可以摘下墙上挂满蜘蛛网的锦旗御寒,那些锦旗年深月久,早该撤下。可吃饭是个问题。“人是铁饭是钢,”这是他平生第一次想起了金娣的好,“虽然她爱唠叨,但这三十年她没有让我饿过一次肚子,吃过一次冷饭。”他知道,正法老婆那里肯定不会愿意天天给他准备吃的。再说,人家让你睡了觉已经便宜了你,倒有义务供你吃喝?吃不上饭,晚上的好事自然就没力气做了。
中午,老支书拉下了一张老脸,孤孤单单地走在冷冷清清的村街上,决定在村子转一转,碰一碰运气——要是往后倒退三十年,只要他在吃饭的时候出现在街上,拉他吃饭的人何其多——现在人家锅里炖着一锅肉,当着你的面啃骨头,关你什么事?
这时天却下起雨来了。雨点凶猛,冰凉。无处可去的老支书又恼火又悲伤,他的内心深处竟然产生了一种流浪在异地的凄楚之感,他干脆不再跑,任由大雨打在他的头上。他的眼睛被雨水糊住了。
“支书!支书!哪儿去呢?”
老支书回头一看,是同样被雨淋湿的磨刀六,挑着一把劈刀和一块没人要的肉。
“连天空都跟我作对,连天空都跟我作对!……”
“老支书你,你说什么?我听不清,你的衣服湿了,担心感冒……我跟你讲两件事。咱先到那边避一避雨。”说着,他们跑到一户门窗紧闭的空房子跟前,人在门洞下面,肉在雨中。看着那肉,老支书的肠子蠕动了几下。
“我正要找你呢,你没事吗?你的脸色好像不太好……”老支书摆摆手,磨刀六就没有多问,他征求老支书的意见说,小摸耳的儿子想买下村里的学校盖洋楼,村里大部分人都同意了,问老支书卖或者不卖?老支书以为是喧闹的檐水让他的耳朵产生了错觉,“你说卖村里的学校?”
“学校在桥头,位置好,张亮要的是地基。他说要造一座吴村最高的楼,起码六层吧。”磨刀六跳出去赶走了一只冒雨跑过来啄肉的鸡,接着说,“他开口五万,连操场在内。我想,反正咱村的小学早取消了,孩子们到井下村上学都好几年了!”
老支书是看着村长换了一茬又一茬的,直到三年前再也没有人愿意当,最后由他出面说情,杀猪的磨刀六才勉强同意“试一试”。也就是说,留守在村里的男人们当中,已经找不到一个正儿八经的“能人”。磨刀六是村里为数不多常年在家,能办点实事,人缘还不错的。可今天他说出这样的话,让老支书心寒。
“学校,倒了也不卖!那是咱……”老支书本想说咱祖宗的基业,可想想又不对,因为那两排泥房子是五几年的时候他带领大伙建筑的。他想到当时同样冒着雨,他蹲在屋顶的梁上盖瓦片,冻得双腿站不直,差一点滚下屋檐活活摔死。老支书感到此时,他终于从屋檐的铁钩上摔下来了,时间仿佛一阵风在耳边刮过。
“今天卖榨油房,明天卖水碓,后天卖水电站,我看你们卖完学校再卖什么?村里穷,你们应该负担起致富的重任,而不是动歪脑子!”
“老支书,致富的话还要你说?现在谁不是削尖了脑袋去挣钱。卖了学校,每口人都能分到百来块钱。我还盼着拿它做盘缠呢!”
“就是穷死也不能卖!”老支书知道自己想反对也没有用,但他坚持着。磨刀六摩捋摩捋湿头发,叹了一口气,他的口气里有一股大蒜味:
“其实,我也知道,这样下去终究不是办法。但你也知道,咱村集体一点收入都没有,不像你们当年的大队,田地山林牲畜甚至社员家养的猪,都是集体的。现在当干部捞不到一分钱不说,到乡里开会还要自己掏车费。三年了,每年白杀一头猪,被上面来的人吃掉半头,被五保户吃掉半头,我倒不心疼,只是,怎么说呢,”磨刀六犹豫了一下,盯着门框上的“迎春接福”,说,“没什么意思。”
老支书以为磨刀六是故意气他的,没有吱声。磨刀六就接着说,“我还有一件事,我不想当村长了。我没这个本事。我想来想去,还是决定到城里去租个摊,挣点钱。现在杀一头猪一个星期都卖不掉,呆在家里一分钱挣不到。以前我总觉得我走了,村里没人杀猪了,村里人吃不到肉。现在想想,我何必管那么多呢?我不杀猪了,井下村的屠夫会来杀,井下村的屠夫不来杀,和尚村的屠夫会来杀,他们不来杀,镇上的肉贩子直接把猪运到屠宰场去杀。屠宰场杀猪,连刀都用不上,只要一根高压电线就完事了……”
老支书没等磨刀六说完就走了。稀稀拉拉的雨还在下着。这时候,磨刀六赶了上来,像一只黑熊,递给他那块被雨淋湿的肉。老支书不要,磨刀六硬塞在他的手掌里,由于没来得及捆稻草茎,那块肉只能抓在手里,冰凉而油腻,那感觉如同握着一截死人的肢体。老支书的眼泪不知不觉就流下来了。他抓着那块肉穿过了半个村庄,到家的时候衣服已经湿透了。
他家的老公猪闻到了主人或者那块肉的气息,探出头来,叫声里充满了哀伤与狂躁。老支书进了门,看见他家的灶台上有热气,但是屋里没有人。他胆怯地走到碗柜前,将肉放在瓷盆里,怕金娣看不见,又将瓷盆放在锅盖上。出于好奇,他还打开锅盖看了看,里面依然煮着猪食。然后,他就像一个闯入别人家的小偷那样出来了,走到门口又返了回去,果真看见金娣呆在卧房里,像骇人的白毛女那样坐在镜子前,神情古怪而忧郁。还好,她没有穿那身结婚那年给她置办的红衣裳。
“今早我给你割了三、四斤肉,你煮了吃!这几天村委会有事,我不能回家。”说完,他不等金娣发问就跟逃似的出了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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