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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自远方(短篇小说)

西  飏     

 

    

    这张照片装在一个从宜家买来的木框内,它就挂在我圣地亚哥[1]住处靠近窗口的写字台所对的墙上,照片里显示的则是另一个房间的一角,一扇开启的百叶窗,窗下一张狭小的木桌上搁了台打字机。房间内有些暗,可能是因为打开的窗使拍摄顶光了。窗外并没有景色,而是被一片绿色挡住,不知道那是什么植物,枝叶杂乱,有些是青翠的,有些则已是枯黄。如果稍稍留意窗框背后屋内的墙角,可以发现挂了张照片,是一幅黑白半身肖像。

如果不加说明的话,这纯粹是一张静物照,可以取名为《打字机》或者《窗》,若多愁善感些则可以是《一瞬》或着是《风》,因为在打开的窗的空间内,可以看见一层薄薄的晃动,那是挂着的一道纱,在快门摁动的瞬间,一阵轻风正好把它吹动了起来。那一层薄纱留住了风,令这张内容简单的照片有了活气。拍摄者是否曾经因为抓到了这个瞬间而有些得意呢?

当然,每一扇窗口都可以等到风的吹来。重要的是,风吹进了哪儿。就像桌子上的那台老打字机,它可以无足轻重;但那些字键若是曾经敲打出《老人与海》或《过河入林》的某些篇章,它就不同寻常了。

这张照片正是我的朋友任石去年访问古巴时拍下的,其中的肖像便是当年的欧内斯特·海明威,这个对着窗的房间是昔日文豪的故居。老友任石供职于某著名报社,这使得他常常有机会云游四海,国内的风景名胜自不必说,这些年他几乎跑遍了各大洲,似乎只有非洲和南极洲两处空白还有待填补。我常常会收到任石发自天涯海角的电邮,或者在澳洲,或者在波兰的某个城市,忽然在夏威夷,又忽然在东京的郊外。在我的感觉中,我的朋友似乎永远在旅行中。即便有时他从上海给我来信,内容也常常会提到刚刚结束的旅行,或者是下一个前往的目的地。我经常在回信中表示对他的羡慕,也开玩笑说如果有另一个人生可以选择的话,我会毫不犹豫钻进他的皮囊。我想大多数人都曾有过类似的梦想,那就是用一生去旅行。但现实却是,绝大多数人都无奈地抛锚在某个日复一日的角落,不得不用幻想去对应另一个不可企及的一生。所以,每当我收到任石从远方传来的照片时,我会觉得那个摁动卡门的手指可以是我的。

其实,任石是文字记者而不是摄影记者。而且,记者这个职业放在他身上是有些贬低了他。海明威也正儿八经做过记者,但他当年写的报道是不会收进他的文集的。我的朋友任石是诗人,而且是颇有名气的诗人。有好事者在网上曾列了个中国诗人的108个天罡地煞星宿,任石就在其中。榜单的排名固然不具权威,但他在诗坛能占得一个位置是毫无疑问的。当然,任石不是他的真名。我不在小说中写真人,尤其是和文字有关的人都不喜欢自己入了别人的小说,更不喜欢自己的名字直接出现。任石显然是诗人两字颠倒过来的谐音,我没有特地给他造假名,是不想让自己感觉在写另一个人。

任石自从开始为报社干活之后,就开始拍照片。他一边为报纸写文章写报道,一边自己拍照。当然,照片拍得多了,报纸也乐得采用,正好可以配合发表的文字。报社还给任石配备了专业佳能相机,价值人民币3万多,用双手端着都觉得重。诗人只需要一枝笔一张纸,而且从来不会在大庭广众写作。拍照片就不一样了,任石到哪儿都得抗着他的摄影包,见面常常没几分钟他就把相机取出来放在近旁,然后就噼里啪啦地开始了。所以,老友们开始转而称呼任石为摄影家。事实也是,很多年我们都没读到任石的诗歌了,这些年看到的尽是他的照片。换个绕口的方法说,任石如今是以他的照片向我们呈现他的个人的。不过,摄影师的称号对任石显然是带有调侃性质的。诗人,一旦是诗人了,就永远是诗人了。就像我,即便几年不写小说,长时间混在影视圈写剧本,却总觉得自己还是写小说的,走到天边总是再三向人宣称自己是写小说的。当然,这可能是幻觉当中我以为别人看我或我希望别人看我的方式,究竟人家怎样想的就只有天晓得了。我永远把我的朋友任石当作诗人,很可能是因为潜意识里希望他一直把我当作小说家,但在旁人眼里,我们可能就是一个娱记和一个再写不出小说不知道在瞎混什么的人。

 

任石早就跟我说要来美国,但一拖再拖。很多人就是因为被美国吊足了胃口,最后过来一看,失望就更大了。好不容易成行,任石去的却是太平洋当中的夏威夷,夏威夷当然算是美国,但把它当作美国总是有些隔靴。后来任石又去了古巴,飞机在美国转机,中间曾暂停美国,但没入境。总算大约在半年以后,任石很肯定地告诉我:要到你们美国来了。

    说到就到。我收到任石的电话时,他已经在洛杉矶了,说过两天来见我。

电话是从市区一个好像叫威斯汀什么的大酒店打来的,想必是那儿为数不多了高楼当中的一栋,任石特地过来参加的活动也将在那儿举行。所谓的活动,是某个诗人的诗歌讨论会。早几个月任石告诉我他要来的计划,无论他和我都不太相信这事最后会落实。诗歌讨论会本来就是稀罕事,况且是到美国讨论一个用汉语写作的中国诗人。更需要补充的是,该诗人还不太有名,名字说出来可以保证谁都没听说过。出于好奇,我特地问了任石,然后把诗人的名字打进电脑搜索了一下。诗人的个人网页很是精美,配合着动画和音乐,列出了多年以来所有的诗歌作品。随便挑了几首读了读,让我想起了多年前曾经流行过的一个汪姓诗人,不过眼前的诗人的作品不那么奶油和纯情,语言也更浅白,如果不换行的话会和散文很相似。说实话,我搜索完没几分钟,就把诗人的名字给忘了。总之,这样的“诗人”,就算排个一千位的榜单,也未必能挤进去。不过,近些年类似的“诗人”倒是不断重新冒了出来,他们大多年过半百,却都混出了人样,其中不乏副市长县委书记,也有董事长总经理,更有留洋然后海龟当CEO的。前两年回上海,我就突然发现所有大楼的电梯口都装了液晶电视,迫使人在短暂的几秒种等待时也不得不看上几段广告。据说这就是某留洋海龟的创举,他的公司拿下中国无数电梯后又杀回美国上市,赚得的美金一做乘法变成人民币立即诞生了新的上海首富。但首富很谦虚,见着媒体最喜欢强调的就是,他当年其实是一个诗人。这让我为所有写小说的感到惭愧,为什么就没有一个富翁宣称前世是小说家呢?混得最好的小说家,无非是在写电视剧,差别是他拿几千块一集,你拿几万块一集。对照人家写诗歌的,根本不需要吆喝,直接就成印钞机了,有空把天罡地煞星们外加媒体的人邀到一起用美金请客,顺便讨论一下“前世”的习作。任石不就是因此而来吗?

    讨论会结束后,原本安排的活动是去赌城拉斯维加斯游玩。任石有些犹豫是否要去,他问我拉斯维加斯到底有没有意思。说实话,我对拉斯维加斯的看法一直不确定,可以说它很好玩,也可以说它是典型的美国恶俗。问题是,当它变成文化现象时,就显得重要了。曾有人将四座城市列作美国发展的四个地标,纽约、芝加哥、洛杉矶和拉斯维加斯。正是对应于历史发展的不同阶段及其象征意义。因为重要,似乎每个人的一生总得去一次。既然一生得去一次,我建议任石不妨顺便完成了算了。但晚上任石还是告诉我,他最后决定来看我,不去赌城了。

 

    我的车在威斯汀酒店的大楼下绕了半圈,就找到了任石。他跟一个黑人保安站在一起,任石瘦高,黑人壮壮的,但两人并不说话。我的车一停,黑人保安就帮着把任石的旅行背包放在了我的后座。我怕任石不知道规矩,掏出钱夹要拿小费,但任石动作比我还快,好像他的手早抓了一张美金等在裤袋里。

    车子在三街一拐就上了110高速。我问任石想去哪儿,又问他这几天曾去了哪儿,他说去了盖蒂美术馆,还去了一家中国饭店吃早点,导游给它们每人点了两根油条,但油条上来一看,居然一根顶中国的两根粗,一下子就饱了。这两档节目的确上本地的保留档,造在山坡的盖蒂美术馆建筑风格别致,展品中有凡高,更重要的是这儿不收门票。油条则几乎是洛杉矶华人的自豪,住在别地的华人来到洛杉矶闻到油条的香味,思乡的胃(阿城说的)一下子激动不已顿时胃酸泛滥了;而国内来的人若被喂了连续几天汉堡,吃到油条加芝麻烧饼,不免也开始考虑放弃国内的功成名来一把洋插队。所以,听说任石已经把油条吃过,我是略有些失望的。再听他说曾经被带了去逛好莱坞,我就更痛苦了,这不是没节目了吗。可任石说,好莱坞只是匆匆一过,最让他奇怪的是,那个经常在电影里出现的山坡上的HOLLYWOOD(好莱坞)大字,却根本没看见。

    我说:好办,反正不远,现在就可以去看。

    说话间,我转到了前往好莱坞的101高速公路。大约十分钟后,我让任石注意右侧的山顶下方,那一行白色的字母已经出现了。所有亲眼看见好莱坞这个地标的人,都难免会失望。任石取出相机,连续拍了几张后,又摇了摇头说,太小了,拍不出什么。这些字母其实够大,但看上去却很小。因为要看见这行字母,通常是在远处。很多人没看见它,是因为一头扎到了好莱坞山的山脚下,被周围的建筑遮挡了。可是在远处,相对于绵延的山麓和平摊开来的洛杉矶地貌,这行字就算再放大几倍也不会让人觉得大。总之,好莱坞的大招牌就是这么一个道具,适合出现在明信片或者是电影画面,而不是直接看。

    既然真的到了好莱坞,我决定还是带任石进去转转。我在“好莱坞高地”附近找了个相对便宜的停车场泊了车,然后我们来到了游人如织的中国剧院和柯达剧院门口。这里就是所谓的“星光大道”,人行道上挨个印满了星星和人名,实际上这些“星”不单纯是搞电影,也包括电视和广播,其中不少是制作人员;所以星光熠熠,但我们却大多闻所未闻。倒是那几个装扮成超人、白雪公主和绿巨人的化身在人群中窜来窜去很受欢迎。我和任石都端起照相机随便拍了起来。我的数码相机是索尼袖珍型的,跟任石的佳能比,也就是一台傻瓜机了。

    当我们回到高地大道拐角,也就是GAP服装店门口时,看见有很多人围在那儿,人群当中有人在跳舞。那是三对男女,女的身着白衣红裙,男的则是黑西装配领结,看上去他们都像南美洲人,而地上的便携音响放的音乐也是欢快激烈,充满热带情调。我和任石先上对着舞蹈者拍了几张,然后都停下来,静静地看着他们的舞蹈。一曲终了,周围的人纷纷鼓掌,舞蹈者优雅地欠身致谢。

    离开好莱坞高地,我们沿着日落大道一直向西开。一路上我们聊起上海的朋友,我又听他说去古巴的旅行。任石讲起和同行的娱机羁绊于墨西哥机场,最后用美金贿洛警察顺利通过。他向我描述古巴的美,说古巴的美如何因为多年来格瓦拉当年的战友掌权后,将经济几乎彻底停下才得以保存。

    这一天,我们到天黑才回到我家。从日落大道,我们后来又去了比华利山,沿着山路上去直到穆赫兰道才返回。然后我们又去了洛杉矶加州大学。我曾建议是否去看张爱玲在附近的故居,作为诗人的任石显然兴趣不大。最后我们去的是桑塔· 莫尼卡的海边。晚饭则是回到了我住的亚洲人聚集的区域,吃的是越南粉。说实话,这些内容是我招待远道来的朋友的老一套。

    我们都把相机的储存卡取出来放进电脑,检查一天下来的成果。但任石最后说,没拍到什么东西。我也没拍到什么,那些跳舞者是我拍得最多的。我忽然回忆起白天在观舞时的一丝感动。但照片却很一般,跳舞者,围观者,以及背后的街景,如此而已。

回头去想,街头的舞蹈者又能拍出什么呢?

当然,拍照这件事本来就不是可以想清楚的。类似一场空的失望也是常见。我们摁下快门时,大多是凭着瞬间的感觉,觉得应该会或可能会捉到些什么。但这些应该或可能得事后去鉴定。而最多的结果是,明明拍下的是要拍的,却没有原来期待的可能和应该。因为有了失败的经验,从此我们只好尽可能多拍,通过广种以期带来薄收。

    不过,老友放弃了去赌城吃喝玩乐来到洛杉矶,不就是想避免团队游乐的雷同,给自己的镜头取得些不同寻常的角度吗?所以我赶紧对任石说,还有一天时间,我们可以再努力。不过,总结第一天的经验,看来明天得避免去景点。

    说是这么说,第二天我们去的第一站是位于市区的欧威拉街,很难说不是景点。欧威拉街和联合车站只隔了条马路,离开市政厅大楼也不远,是一个古老的街区,大约有20多栋西班牙风格的建筑,其中最古老的有近200年历史。这里被称为洛杉矶的发祥地,在没有加州、没有洛杉矶时,这里就已经是墨西哥人的聚集地。

    我也是第一次到欧威拉街,这里活脱脱一个袖珍的小墨西哥。

    巧的是,我们走进欧威拉街时,街口有一大群人在忙碌着什么,近前一看,原来是一个摄制组在拍什么东西。居中的是特意布置的一个食品杂货店,挂了西班牙文的招牌,周围还有很多临时演员分散地站着。一个墨西哥姑娘笑盈盈地站在一堆色彩缤纷的水果面前,正让化妆师给她补妆。

    我们没有等着看拍摄开始,而是一头扎进了欧威拉街里面。整条街道是店铺,卖的都是跟墨西哥有关的物品,玻璃挂件,小圣像,披风,银器等等。墨西哥人喜欢鲜艳的色彩,大红大绿,偶尔看见会觉得乡气,可是当它们堆放在一起时,倒也令人感到热闹好玩。店铺间也有些小餐馆,供应墨国风味,烤肉的香气和烟火四处缭绕。还有一个鼻子下面蓄了八字胡的歌手弹着吉它在路中间引吭高歌。任石把镜头对准了歌手,于是歌手来了劲头,一曲终了,他仰首朝天将声音留在最后一个音,不断地延长着。我对任石说,你得准备给小费了。但随即四周响起的喝彩声让歌手觉得很是得意,他摘下帽子,频频向周围作揖致谢。

在离开欧威拉街前,任石忽然想买一顶墨西哥大草帽。几乎一半的店铺都卖草帽,但材质和价格不一。我们开始一家一家地询价,到每一家都摘下样品来试戴。任石每带一顶,我都给他拍一张照,走了半条街,我的索尼相机里面已经有10多幅他的草帽照。到最后,我们却定不下来买哪一顶好。倒不是价钱,而是任石忽然想到怎么带的问题。那些好看的草帽,通常都很大,像一顶伞,而且是无法收起来的伞。难道撑这么一把伞一路从美国坐飞机回中国?最后,我把相机打开放了一遍回放给任石看。我说:照片都拍下来了,就算这10几顶帽子都是你的。当然,帽子最终还是没买。

    离开欧威拉街,我们开始在市区乱转。

    本来我是有打算带任石去南面的贫民窟的,因为听去过的人都说那是个不可想象的地方,脏乱差不说,而且危机四伏,但是我的车在穿过早期日裔居住的小东京之后,却迷了路,陷进了一个热闹非凡的集市区。不像先前的欧威拉街,这里完全杂乱无章,大街上到处是人在乱穿马路,街边则是一家挨一家的商店,大多是小服装店,也有卖面料的。那些衣服和面料都堆成山似的,有些索性码在店门口。眼花缭乱的景象让我一时也傻了眼。任石则更显得高兴,问:这是什么地方,怎么这么好玩?我摇了摇头道:什么地方我也不知道。如果看地图的话,这里只是几个普通的方格,也没什么特殊的名称。任石说,这里我可以拍一点。我说:行啊,咱们找个地方停车。

    想是这么想的,可是车转了一大圈,我怎么都无法找到一个车位。

    最后,我把车停在某个街角,然后对任石说:要不你先下车,我再去找找,然后过半小时到这儿见面。记住这个地方,不见不散。任石当即答应,提了相机下了车。开车离开前,我又特意记了记这个街口的特征,拐角上有家卖婚纱的,店招上写着:IN LOVE WE TRUST

    事实上,后来我也没能在附近找到停车的地方。我只好在很远的地方停下来,准备等时间差不多了回去接任石。闲得无聊,我打开了音响。意外的是,传出的音乐竟是古筝,肯定是老婆把她喜欢的CD留在里面了。我查了查CD的封套,正在放的是第六个曲子《平沙落雁》,曲子挺长,大约有7分钟。下一个《春间流泉》则短一些。其实以前我从没听过这张碟,因为对中国古典音乐向来没产生过兴趣,可是,停在洛杉矶老城区的公寓楼下面听中国古筝,让我觉得很特别。所以,我把车窗摇了下来,把音量调高,特意让古筝传到街道上。不过,街上始终都没人影出现,连只猫都没有,偶尔只是有车嗖地经过。于是,我把相机拿起来,漫无目的地朝窗外拍了几张。当然我知道拍不下什么来,更没有要把古筝散在异国街头的气氛记录下来的企图。

 

    这天晚上是任石请我吃的晚饭,本来我想东道做到底的,可他拿出一张美钞,说:吃诗人的。这诗人当然不是他本人,而 是出钱请他来开讨论会的老板诗人。所以我也就不坚持了。吃了饭,我们就回了家,因为一天下来已有些累。

    任石对这一天似乎很满意,我们从集市街区(姑且这样命名)出来,又去了东洛杉矶,那里是西班牙裔集中区,也有大片废弃的厂房仓库。我们在洛杉矶河上来来回回跑了好几趟。另外,我们还意外进入了一个有许多涂鸦的区域,几乎每个街区都有风格不同的街头涂鸦, 这让任石拍了个够。

 

    其实,我回那个IN LOVE WE TRUST的招牌找任石时还差点出麻烦。开始,我怎么都找不到那个牌子了。后来发现是因为有两条街的名字几乎一样,只差一个字母。等我找到了,任石却不见人影。我的车在街口没停几分钟,一个警察就来势汹汹地过来了,吹胡子瞪眼地要我立即离开。我绕了一圈回来,仍不见任石,心想麻烦了。他又没手机,无法联络。总算我绕第三圈的时候,看见了任石,只见他端着相机半蹲着正拍着什么。顺着他的镜头看去,是一黑人大汉,正抱了一只套了婚纱的假人在走路。正好黑大汉也察觉到镜头,他索性转过身,摆出姿势,对着任石的镜头咧开嘴露出一口白牙来笑。任石连续拍了几张,然后直起身,向大汉做了个谢谢的姿态要离开。黑人却大声叫住了任石,指了指他手里的相机。任石站在那里,不明白什么意思。大汉将假人往地上一放,大步朝任石走去,一边将手伸向相机。我一看不妙,连忙按喇叭。任石跳上我的车,我立即启动,开了车就开溜。任石问:怎么回事,他要干嘛?我说;你把人家拍进相机了,所以人家问你要相机呗。任石说,那我怎么会给他的。我说:你不给,人家就抢。任石低头看他刚刚冒险拍得的照片,说,这家伙,本来蛮好的,一摆姿势,就不好了。

    任石第二天一早要坐飞机回国,这将是我们在一起的最后一个晚上。所以我泡了果茶,我们面对面坐在客厅里聊天。本来,我以为聊上个把小时足矣,却没想到我们一直聊到深夜,果茶喝掉好几壶。最后任石说:把你的果汁 都喝光了。我说:这算什么,一块多美金一壶。任石说:不过味道挺好喝的。这句话竟是一晚上留给我印象最深的。

    几个小时的谈话当然涉及很多,有太多的跳跃,太多的随意,很难复原,也不可能记录。但我记得,我一定在谈话中试探地提出了我对摄影的怀疑。在我看来,作为诗人,停止了写诗而去拍摄照片,毫无疑问是倒退,是屈尊了。当然,我不可能直接去问任石这样的问题。所以,我表达出来的意思,则是同情任石不得不成天飞来飞去,按照报社指派的任务去采访写稿,总是处在被动和奔波之中。设身处地我是这样想的,虽然浪迹天涯是我的愿望,可是,如果浪迹天涯只是被安排的,而且得接受任务,写自己不喜欢写的文字,这其中就产生痛苦了。这种痛苦偶尔还好,如果成为长期,就很可怕。因为你其实已经不是那个最初想成为的那个人了。我自己就是例子,为了写小说,我去写电视剧,希望因此可以得到自由,然后写小说。但是最后呢?我写完一个电视剧,便等着写下一个电视剧,只要有电视剧出现,我根本无法拒绝。可是现在呢,我连拒绝电视剧的自由都没了。所以,离开中国时别人问我去干什么,我曾回答说:去写小说。到头来,却发现自己走的是反方向,离开小说越来越远了。因为自己内心的挣扎,我对任石也有了先入为主的同情。

不料,老友的态度完全超出我的估计。任石说他很快活,虽然辛苦,却很快活。相当于某名人说的:痛,并且快乐着。这么说来,原先我以为诗人心中存在的缺失,可能是我的想像。因为我自己内心的缺失,于是我也给别人设置了对应物,并且用同情别人的方法来抚慰自己。所以,听到老友的“快乐”两字,我的内心却好像没了支点。

      

    任石回去后不久,我收到他发来的电邮,除了向我表示感谢,他也发给了我他的博客的链接。我顺手就点击了一下,进入任石的博客。首先关心的,当然是他美国之行的照片。因为在来洛杉矶之前,任石还去了纽约和芝加哥。所以,大部分照片都是那两座城市的。实际上,作为东道主,洛杉矶人总是带着更多的歉疚。在纽约或芝加哥,任石可以自己坐公交车和地铁四处游荡,拍下的任何的东西都是机遇对他的眷顾。而在洛杉矶,他不得不依靠我开车,一切都是我的计划。这也是我那两天感到责任重大,又无计可施的缘故,因为洛杉矶既没有那两座城市的雄伟繁荣,也缺乏沧桑和衰败。

    有张洛杉矶的照片还不错。那是在离开集市街区之后拍的,地点是第6街跨越洛杉矶河的桥附近。记得那天我们在桥上来回跑了几趟,忽然找不到上桥的路了,原因是离桥太近了,车开到了桥下。我正东张西望找路,任石却突然发现了什么,叫我立即停车。河岸边有道铁丝网,围住了里面作停车场。本来也没什么特别的,但令人莫名其妙的是铁丝网上挂了一个镜框,镜框里的黑白照片上是一个裸女的后背,她从水中站起,背上则是一条蛇的刺青。当时任石对着裸女照连连拍了几张。从最后呈现的照片上,同时被拍下的是铁丝网背后两辆白漆的车子,远处则是那座6街的水泥桥,天空占了三分之一,很蓝,没有一丝云。乍一看,这张照片像一首俳句,裸女照,石桥,白色吉普车,三个意象可以用铁丝网串联起来。当然这首俳句无丝毫古风,完全是后现代的了。

    虽然任石没有告诉我,但我猜他也喜欢这张照片,因为不久以后,这张题为《洛杉矶河》的照片发表在了一份文学杂志上。

    我时常会打开任石的博客,看看他最近又拍了什么。很多时候,他只是将链接发一个过来,并不附加任何文字。 打开他的照片看,有时会在上面留言,当然是半开玩笑性质的,大多是连连叫好赞不绝口。任石多半能猜到是我,他了解我的风格。

    刚才我提到的俳句,是将文字裁剪到最低的限度。但照片呢?连文字都没有了。可否设想,摄影者所做的,就是直接去找对应物,当觉得符合时,就拍下来?与什么符合?我不得不勉强地说说那两字:内心。与内心符合。过去我们曾担心内心难以言说,而今索性不再言说。换个法子讲,只要枚举就可以了,不需论证。论证,是要引人入局,制造共鸣。枚举则是随缘,有就有,没有就没有。不过得补充的是,所谓的内心,已经不是那个一提起就让人觉得复杂且有份量的核,也许那不过是一个折射点,一个反射面。

    巧的是,任石的《洛杉矶河》在杂志发表时,配了简短的文字,内容是这样的:

    在盖蒂美术馆看到摄影家John Humble名为《阳光之地》的影展,在他的照片上,洛杉矶河是一条被严重污染,干涸的河流,不由心头一动。第二天,小说家西开车带着我在墨西哥人居住的区域往来奔突,寻找涂鸦,数次在跨越洛杉矶河的桥上驶过。在连接第6街的桥下,赫然发现河边停车场的铁丝网上挂着一个镜框,连忙停车。

    当然,所有的照片都不需要文字,最多是指明一下拍摄的地点和时间。但那是一本文学杂志。叙述是文学的必要因素,前因后果,来龙去脉。配上文字的照片,被取消了无言的状态,被按下了葫芦,浮起了瓢。

    那一个午后,当John Humble的《阳光之地》通过任石的镜头反射成《洛杉矶河》时,我也站在同样的位置,却没有举起相机。那一刻我在想什么,已毫无记忆,即便是拿起任石的这张照片举在面前,也无法检索回任何印象。试想,倘若那一刻我也在这个位置拍下了同样的画面,现在我还会写这篇文字吗?很可能就不会了。倒不是说,我不想踏入同一条河流。如果有两张并列的照片(当然不可能一模一样),就另当别论,是另一条河了。

      

关于这另一条河,也是我一直在考虑的。

    好几年前我的朋友们重复地问一个相似的问题:你去美国做什么呢?对此,我只好打岔似地回答:去写小说。从朋友们茫然的神态中我读出两层意思,其一是,写小说何必跑那么远?其二是,的确在哪儿都可以写小说。实际上,我对付了他们的问题,自己也处在对前途的迷惘中。在洛杉矶的好几年,我都在试图写小说,结果不了了之。眼看着时光落花流水而去,一种绝望之感渐渐产生,似乎写作这件事正远离我而去,变作尘封的往事,即将成为追忆。与一事无成对应的,便是最终成为了空白的这些日子。如果这些空白注定了无法兑换成文字,无法去填补,可否有别的选择呢?我曾经想到的就是去拍照。我设想了我的摄影计划,我可以把洛杉矶划成几个区域,然后逐个去深入。市区当然是重点,它本身就可以分成几个大块,北部的市政区、金融区和商业区,然后是周围的韩国城、中国城、小东京。市区往南逐渐破败,过了南加大之后则危机四伏,那里曾经是兴旺的成衣加工区,因为产业大多转移到人工便宜的亚洲,这里仿佛变成了废墟,好像战后的百废待兴,却是永远不得复兴。再往南,曾经是黑人聚集区,现在则超过半数是操西班牙语的南美洲人,有人形容这里枪林弹雨,虽然有些过份,但也形象地表现了这里两军对垒的惨烈。市区往西,是传统的白人区,一直延伸到海边。市区往东,则有一片全美最大的华人聚集区,据说有100万华人生活在这里。总之,由88个城市组成的洛杉矶县完全可以够我花上几年去拍摄,即使以最精简的方案,一年也不太够。

面对这个庞大计划,我有些畏惧,也有些犹豫。

    记得,任石离开前的那个晚上,我婉转地向他作了咨询。我问他,我是否应该买个好一点的相机。我的犹豫是,如果花大钱去买个相机,结果就迫使自己不得不去找东西拍。那样的话,我就成天做一件本来不做的事情,好像变成了另一个人。对此,任石很认真地想了想,然后说:如果你这样想的话,就不要买。

    这又让我想起了另一个相似的情境。记得,有段时间我多次参加了一个教会的活动,我跟一位姚姓牧师有过多次交谈。我常常喜欢追究的,就是论证上帝是否存在。虽然我不强求牧师提供上帝具体存在的依据,但我希望他能至少在理论上论证上帝的存在。我和姚牧师推心置腹地探讨了许多次,可到了还是没能达到妥协。姚牧师最后对我说:你不能站在门外问清楚才进来的,你最有先进来,然后一切就自然而然地解决了。所谓信仰,你信了就有了。信则有,不信则无。

     

    需要补充的是,任石美国之行后不久,我曾经回上海一次。老友相见,照例是大吃大喝。可是见面时,任石特地带了个塑料画筒给我。我当时就在饭桌边打开,让我意外的是,他送我的不是洛杉矶,而是一副摄于古巴的海明威故居的照片。

    我们夫妇俩到美国的第一年,曾有过一次佛罗里达的旅行。其中一天,我们驾车南行,准备前往基韦斯特[2]。这地方位于美国东部在最南端,是陆地终端向大海延伸的一串岛屿,大约有一百多个,有许多座桥连起,最远端就是基韦斯特。在基韦斯特,有海明威的故居。基韦斯特的对岸便是古巴,当年两边来回坐船很方便,所以古巴也像是海明威的第二故乡。

    那天傍晚,我们离开迈阿密一直往南开,驶上了那一座座的岛屿和桥。我们期望能在天不要太黑的时候赶到基韦斯特,找到海明威的故居。但实际情况却是,大约8点半的时候,我们才过了50多个岛,停在了中间的一个名叫马拉松的大岛上。我计算了一下,如果开到基韦斯特,可能是晚上10点,那样再返回陆地则是半夜1点半,而我们的旅馆在迈阿密以北还有1小时,那就是凌晨3点了。况且我们还没算在基韦斯特逗留的时间。再说,到那儿已经那么晚,还能找到海明威故居吗?就算找到,黑灯瞎火也没法拍照了。这么一想,我们便放弃了前进。在马拉松吃了两个汉堡,我们掉头返回。

    任石的礼物弥补了我没能抵达基韦斯特的遗憾,虽然他的照片是拍于海的对岸。

 

(2008-4-18)


[1] 圣地亚哥:San Diego,美国加州南部城市,靠近墨西哥边境。

[2] 基韦斯特:Key West, 位于佛罗里达最南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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