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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锦云和我的故事(回忆录续完)

沈  睿 

 

 

*


紫竹院公园对姚锦云和我都有特殊的意义。不仅仅是因为姚锦云喜欢滑冰,我们在紫竹院公园度过很多冬天的时光。也不仅仅是因为我喜欢划船,我们在紫竹院公园度过很多秋天的下午。紫竹院公园目睹过我们的欢乐,聆听过我们的笑声,它也目睹了姚锦云的第一次为爱情所折磨。

一九七八年春节期间我从延庆回北京过节,姚锦云也从顺义回来了。分别这么久,我们好像有说不完的话,我们就骑车一起去紫竹院公园了。正是冬天,紫竹院公园一片荒凉。但是荒凉也有荒凉的美丽。公园里没有什么人,地上有薄薄的积雪。那些竹子在冬天都是深绿色,天气是要下雪的样子。我们坐在公园湖心岛上,眺望左右,连天空也灰蒙蒙的,一副阴郁的样子。我们谈呀谈呀,在谈话中,我总觉得姚锦云想说什么却没有说。

姚锦云突然掏出香烟来。她打开烟,从底下弹,居然弹出一支烟,好像她这样做已经很久很熟了。我吃惊地看着她的动作,叫到,“你什么时候开始抽烟了?”她不说话,掏出打火机,点上烟。烟缭缭地上升,她的脸在烟雾的迷蒙中。我端详着她,我突然想,她是不是恋爱了?

果然如此。

哈!我拍手。“我早猜到了,可是不敢问你,这个幸运的男孩子是谁?”

姚锦云看着我,一副难为情的样子。原来是与她同插队的一个男同学。我急急地,调侃她,“快告诉我,快告诉我,一切怎么进行的,一点儿都不许隐瞒。”

她还是难为情地笑,吞吞吐吐地说,那个男孩子并不知道她爱上他了。“什么?”我大声地说,“他还不知道,你还没对他说过,那你伤什么心这里?”

“我不知道怎么对他说。”姚锦云终于话说得比较清楚起来。她很害怕对他说任何话。实际上,他们连话都没说过几次。那个男孩子帮过她收麦子,还帮过她做过其他的什么事。我听了后,很泄气,“这叫什么恋爱。这是单相思。傻死了!”姚锦云一听,又不好意思起来,“我那么傻吗?”

“我觉得你太傻。你应该就去跟他说。”我诤诤的,言辞有理。

“可是我不知道怎么说。”姚锦云诺诺起来,重复同样的话,完全不像她平时为人。

“我替你去找他说。“我毛遂自荐。

“那怎么行,你不认识他。”姚锦云否决我的提案。

“我们一起到他家门口,你把他叫出来。我对他说。如果他喜欢你,你们就一块玩去。”我继续描述具体方法。

“我不认识他家。”姚锦云说。

我看着这个为爱情痛苦的我不认识的姚锦云,也觉得一筹莫展起来,那个时候,我开始写诗了。在乡下,我用写诗来记录我的生活。我到那个时候为止,还没有看过任何现代诗歌,连郭沫若都没读过。不过我写自己的非诗歌的诗歌。我突然有了主意。

“我为你给他写一首诗。你把诗抄下来,寄到村子里,他收。等你回去的时候,他也回去了。他看了诗歌,如果他喜欢你,你们就可以了!”我为自己这个新的聪明的主意激动。姚锦云也觉得这个主意又浪漫又好。她高兴起来了。我们都高兴起来了!

我回到家就开始写诗。给这个男孩子写诗。写得激情满怀的。这是我一生写的第一首爱情诗歌。是献给一个我从未谋面的男孩子。现在我连他的名字也不记得了。多年后,成了我的丈夫又成了前夫的诗人读我这首诗,调侃地说,“这是你写的最好的诗。”

姚锦云把诗抄了下来,寄出去了。

我现在想不出世界上还有比这两个女孩子更不会谈恋爱的女孩子了。我此刻回忆这件事还忍不住一边写,一边笑。多么愚蠢的想法!世界上有这样的谈恋爱的方法吗?

我没给自己喜欢的男孩子写诗,倒为姚锦云给一个不曾谋面的男孩子写爱情诗。我们的生活如此交织在一起,甚至爱情也成了彼此互相出力的事情。

那首诗歌是否赢来了那个男孩子,我记不清了。我知道最终的结果,但是过程我现在想不起来了。

在那场谈话几天之后,我回到延庆的小山村里继续插队。可是生活已经改变了,我还不知道。到了村后的第二天,一个从二十多里外的公社买东西回来的知青冷冷地对我说,“公社正在找你呢。你考上大学了。”我吃惊极了,连夜走了六里路,到另外一个有电话的地方,给公社打电话。那个时候,电话还是手摇式,摇通了,接线生给你接你要的人。接线生听说我是从北地大队来的,上来就说,“你是沈睿吧,公社大喇叭天天喊你的名字,喊了两三天了。你快来吧,你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在公社呢。”我拿着手摇电话,说,“你再替我往北京接好不好,我要告诉我父母。你再替我往顺义接,我的朋友姚锦云在顺义,好不好?”我急切地要把这个消息告诉我最爱的人。我在我完全不认识的一个有电话的小村庄里,对电话线那边的姚锦云激动地说,“我考上大学了!”

“我回去送你!”我听到姚锦云的声音,从遥远的地方传来。

我在忙乱之中,办各种手续。包括转我的共青团关系等等。三天之后,我离开那个没有电话的小山村,再过三天之后,我坐火车去武汉上大学了。姚锦云和她的男朋友的故事就留在北京了。我被新的生活卷走,那个我不认识的姚锦云喜欢的男孩子,我终于没有机会认识。可是我却想象过那个男孩子。他一定是高高的,瘦瘦的。姚锦云不喜欢个子矮的人。她也不喜欢女人气的男孩子。“男人要高大,男子气。”她说,对我倾心的两个男孩子,一个是杨永成,一个是我后来的丈夫,她都对他们的个子和气质不赞成。“太矮。”她简短地说。“杨永成,太女孩子气。另外一个吗,你真的爱他吗?”姚锦云的问题是尖锐的,尖锐得要我不敢回答。我承认她说得对,可是,“光看长相是不对的,对不对?男人长得什么样无所谓,只要一个男人有事业,有才能,就成,对不对?”我说。姚锦云对我的想法不以为然。但是她也没有办法反驳我。

我们都是在那个时代长大的。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数学家陈景润成了中国最性感的男人,整个的中国都在为陈景润疯狂。作家徐迟的《哥德巴赫猜想》,一篇写数学家陈景润是怎样痴迷地力图解决一个数学问题的报告文学,为中国那个时代的青年男女设计了他们的性欲望对象。那就是一个男人应该关心科技,痴迷事业,对现实人生茫然无措,像陈景润一样!陈景润,一个个子矮矮小小,瘦弱不堪,戴着大眼镜的数学家成为无数女人追求的对象。我记得在报纸上看到说有多少女人给陈景润写信,毛遂自荐地要当他的妻子,为他的事业成功做贡献。报纸说的完美的男人都是科学家,数学家,工程师等等。一时间,中国的城市的女孩子都在找科技工作人员当丈夫,好像通过找一个搞科技的丈夫她们也都为中国的四个现代化做了贡献。 

我们是在这样的文化中长大的。我们生逢其时,我们对男人的身材等等,闭口不谈。我们不好意思公开说我们要一个帅的男人。我们说,我们要一个有事业的男人。每个时代都在用自己时代的话语塑造自己的性欲望对象。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四个现代化的目标成了全国的梦想。科技人员成了风光一时的性对象。时代的话语塑造了时代的欲望。

姚锦云要找帅的男人。而我要找有事业的男人,隐隐地,我当然也喜欢帅的男人,但是,帅,一个身体方面的指标,怎么能成为目标呢?我们被教育说,帅的男人都是不可靠的男人。帅男人太花心,可能会抛弃女人。我们被教育成怕被抛弃的人。我结婚后,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偏偏长成了不怕被抛弃的女人。对后来丈夫的隐隐约约的行为,只觉得鄙视,觉得一个人应该有勇气正视自己的行为,而不是偷偷摸摸的。我后来爱上了别的人,我还没有离婚。我对丈夫说,“我不再爱你了,我爱上了别的人。请同意离婚吧。”他不同意离婚。对我公开这样说话气得要命。他不理解,我要求光明磊落,我要求良心的光明,要求作人的光明。这些光明,是从我的身体上长出来的。在生活中,有的人可能越长越黑暗。很多人年龄越大越变得诡计多端,欺上瞒下,连他们自己也欺骗,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谁。善良,光明这些词从他们的生活中退出。而我知道自己,我要长得光明,做事做得光明。姚锦云死后几个月,我结婚了。我因为胆怯而结婚。我那时没有姚锦云的勇气和信心。这种信心是在后来才生长的。一个女人在二十岁初头的时候是没有信心的。年龄会给女人很多力量,如法国哲学家西蒙·波芙娃的自传的题目所标志的:年龄的力量。

我和姚锦云争论这些问题。到底什么样的男人我们才能喜欢和结婚。姚锦云给我看她现在的好朋友,也是出租车司机的王筠的照片。我和王筠见过好几面。但是我不记得我们是否很谈得来。姚锦云在我上大学后不久,就被招工回来了。她好像是第一批被招工回来的下乡知青。她成为了一个出租汽车司机。她热爱自己的工作。在培训的时候,她认识了王筠,她们成了好朋友。

那是一张让我震动的照片。姚锦云和我照的照片,那个时候,即使是单人像,也没有什么艺术趣味,一个头像而已。这张半身照片不同。照片里的人只是一个轮廓,人的脸都是阴影,而背景是浅色的,最明显的是高高耸起的乳房。好像王筠没有穿着衣服。她的侧影的线条,十分成熟的女性曲线和性特征让我吃惊。我再次感到女性的身体,那种隐隐的诱惑力。姚锦云说,“这张照片是王筠在外地的一个照相馆照的。北京的照相馆不会照这样的照片。”我拿着照片,仔细地端详,照片中的乳头是高翘的,好像呼喊着一种我不熟悉的欲望。当然如果你不认识王筠,你不会认为这是她。只有你认识她,才能从轮廓中看出是她。我忍不住指着照片中的乳房部位,问,“这怎么会这样翘起来?”姚锦云给我解释,“照相馆的人要王筠躺在照相馆里照照片。她照了很多不同角度的照片,都是这类的。”

我还是仔细地看照片。成长在没有身体的时代,对身体我们有感觉却没有语言。这张照片说的只有身体,我感到照片中身体的欲望,那种几乎要从照片中冲出来的欲望,但是,我无法命名它。我同时对女性身体有一种特殊的感觉,可是我也无法命名我的感觉。我只能想象这种照片出现的场景,可是我没有身体的经验,我还不懂得男欢女爱,我也想象不出什么来。只觉得奇异,怪怪的,我看照片的时候,我感到自己的乳房都在膨胀,乳头也在翘立起来。

可是我没说话,把照片还给姚锦云。姚锦云把照片收在她的钱包里。

我永远没见过姚锦云爱的男孩子,我见过姚锦云的其他两个最好的女朋友。她们个个性感迷人。

 

*

姚锦云喜欢在我放假回来的时候请我下馆子吃饭。

我的家境贫寒。父母没有什么钱。更重要的是他们也不懂得怎么花钱。我生在一个有了钱就上馆子吃一顿,没钱就借钱去的家庭。每到月初,发了工资,我们家就炖肉起来,肉香扑鼻。母亲炒的木须肉,木耳加鸡蛋加肉丝,炒的爆羊肉,她连淀粉也不加,羊肉照样鲜嫩可口等等,是月初的饭,到月底我们就捉襟见肘的,虾米皮炸酱油面条加一根小萝卜而已。这种家庭的好吃好喝,毫无计划影响了我一生。我至今都不知道怎样计划我的钱。一九七八年初我上大学的时候,我申请经济补助。那时,在一个完全没有民主的国家,经济补助却是“民主地”讨论的。学生分成小组。你在小组里汇报家里人挣少数钱,家里有几口人,你需要申请多数补助等等。中国是没有经济保密这一说的,我对这种“民主”深恶痛绝。我的小组的人,大部分都是从湖北湖南农村来的学生,不理解我怎么也会申请补助。我非常不好意思,觉得很丢脸,为自己申请那本来就不多的补助。可是我真的是没有钱。父母的工资对那些农村来的学生可能数目不少,但是如果你出生在一个花钱从不知道计划的家庭里。父亲花钱如流水,母亲喜欢吃喝玩乐,他们一生都是有钱就花,你怎么办?你又无法给任何人解释你的生存和生活状态。那些农村来的学生觉得每个月一百多块钱的五口之家是生活在天堂里一样。一个大学毕业生的月工资也不过是四十六块钱而已。可是你怎么说?你怎么解释家中的窘境?我只好硬着头皮,申请,我知道不申请,我就活不下去,大学也上不下去。

姚锦云要帮助我。作为一个出租汽车司机,她大概每月也挣四五十块钱。她要给我钱,我自然是不要,也不收的。因此,姚锦云决定带我见世面,也就是带我吃我从来没吃过的东西,看没看过的事情。她有工资,父母也不需要她的钱,因此与我相比,她就是“富人,”她就在每次我回北京来时带我下馆子。

“到老莫去吃一顿!”一天她建议说。“我刚发了工资,咱们现在就去吃。”她简直比我还是我父母的传人。而我,也没觉得这有什么不正常。我们就是这样长大的。对把钱存到银行里去生钱没有什么概念。我们都是有钱就花,只要开心就行。

老莫是指的莫斯科餐厅。莫斯科餐厅是当时北京的仅有的两家西餐厅之一。一个是在北京饭店内的西餐厅,一个是莫斯科餐厅。北京饭店我从来没有去过。那个时候不是人人都可以去饭店的。进饭店好像进入国家保密机关。我从来没想过进北京饭店什么的。位于王府井大街南口的北京饭店在七十年代扩建,盖了北京第一座高楼――大概有二十多层高。我猜那是共产中国的第一座最高的高楼。浅绿色玻璃,浅米粉色墙的北京饭店成了中国现代化的第一个象征,都上了邮票。国家发行了印着北京饭店新楼的八分钱的邮票。我那时常常用那个邮票。我从来没想过进邮票里的大楼去。那不是我们这些平民百姓进的地方。

莫斯科餐厅有些不同。首先是离我们住的比较近。比较近的地方,就是王府,可能也会觉得平常。莫斯科餐厅位于北京展览馆的西侧,动物园东门的外边。动物园我们是常往常去的。整个中学时代我都在动物园做义务劳动,有的时候回家,懒得走大门,就跳东门的栅栏,翻栅栏而过,在莫斯科餐厅门口立定,颠儿回家。我因此也进餐厅很多次,看过里面是什么样。虽然我从来没有钱去在那里吃一顿。到老莫吃饭就好像不是大事,就好像在想象中已经吃过多少次了,真的去的时候,无非是再想象一次一样。这也是“老莫”这个词给我感觉。我们不说是莫斯科餐厅,我们说“老莫”,好像我们和那里多么熟悉一样,虽然我一次都没有在里面坐过,但是,餐厅里面高大的俄国风格建筑和室内装饰好像稀松平常,我对里面的吊灯都很熟悉,因为曾经在那里站着看吊灯看过好几个小时,觉得那些吊灯很美。

姚锦云说,走,到老莫去吃一顿,就去吃一顿。我们把我的妹妹和弟弟也带上了。姚锦云就是我们中的一个。她天天常来常往,如今她在挣钱,她要用这种方式对待我们。我们就欢天喜地地跟着她到老莫去吃饭了。我后来在王朔的小说以及姜文的电影里都看到他们描述莫斯科餐厅,才意识到那时莫斯科餐厅还意味着一种贵族趣味,一种共产新贵的生活方式。而我对这些全然无知。我听说莫斯科餐厅的刀叉都是银的,到了那里一看,显然不是,是不锈钢的。刀叉拿在手里沉甸甸的,但是不是银的。另外我们谈论西餐,比如我们知道西餐是用奶油做的。但是对西餐的具体做法以及吃法都没有概念。姚锦云喜欢吃西餐。我不知道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西餐的。可是显然她也不知道吃西餐的流程。我们坐在象牙色的餐厅里,餐厅的天花板高得不可企及,落地窗挂着从天花板下来的白色透明的纱帘,隐隐约约地看到外边,外边是展览馆内景,因为是苏联人建的,米黄色的俄式建筑和花园的景致好像是在外国, 我们的确感到一种贵族气派。我们当然不知道西餐是每个人点每个人的菜,于是姚锦云如在中国餐馆一样,为我们点菜,奶油菜花,红菜汤,土豆虾仁沙拉以及另外两个什么菜。这三样菜我却记住了。我们自然对刀叉不熟悉,不知主餐叉与甜食叉的区别。开始的时候,我们有点小心翼翼的,因为对环境不熟悉,可是,姚锦云努力劝我们,她显然出入这里,有一种熟悉的自信。

那是我第一次吃西餐。后来我和姚锦云在北戴河的起士林餐厅也吃西餐。姚锦云死后不到十年,崇文门大街的法国餐厅马克西姆开张了。接着就是无数的快餐店,肯德鸡、麦当劳等等。莫斯科餐厅是否还在保持那种贵族感觉我也不知道了,我后来在北京的很多大饭店吃过西餐,也在马克西姆吃过法式田螺之类的,却再也没去过莫斯科餐厅。那里的回忆被封住了,封在与姚锦云有关的生活中。

在我上大学回来的第二或第三个暑假,姚锦云要带我到北海公园里的仿膳去吃饭。仿膳刚开张不久,据我父亲说那里的满汉全席之类的菜,豪华精美得我们不能想。我父亲对吃很在行,动不动就又一顺的烤肉,东来顺的涮羊肉之类的。我上大学后对北京文化史着迷起来,后来我的藏书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关于北京文化史的,大概与我父亲的对北京的吃的无比热爱有关。仿膳,我父亲说,是慈禧太后爱吃的地方,那里的窝头都是栗子面做的,又小又美。窝头是穷人的食物,是北京贫穷的老百姓最通常的食物,粗糙的玉米面,加一点苏打,用水活好,做成一个金字塔型,中间用大拇指通一个洞,往笼屉上一蒸,四十分钟就行了,吃起来诘倨拗牙的,连贴饼子都不如。贴饼子虽然是同样的材料,但是至少还有被烤的糊香的那面,玉米面的窝头是我从小到大最讨厌的食物。我常常抱怨吃不下去,说,玉米面卡在嗓子里,下不去。来美国后我发现美国的玉米和中国的完全不一样。美国的玉米是甜的,中国的玉米是苦的。我很喜欢美国的玉米,我怀疑是我年龄大了,对玉米有接受能力造成的。但是我还是不爱吃玉米面。家人嘲笑我,认为我吃玉米却不吃玉米面很荒谬,我说,“从小就吃玉米面,吃够了!”至于栗子,当然是我们都爱吃的东西。冬天的糖炒栗子是世界上最香甜的小吃。想象吧,栗子面做的窝头会多么好吃。但是,栗子,嗷,完全的贵族食品!把栗子碾成面,做成窝头状的东西,那简直是对窝头的最高赞美和对栗子的再创造!

我们上午骑着自行车去北海公园了。那天姚锦云休息。我们一边聊天一边骑车,从新街口走到平安里,再到厂桥,前面还有一两站就是北海后门。我们说着杨永成的事情。杨永成那时在北京邮电学院上大学,在上个学期给我写了信,希望我们作男女朋友。而我,回绝了他,但是我的却心都碎了。我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拒绝。难道就因为我对生活有别的渴望吗?我对姚锦云说。我们正说着,不知怎么回事,姚锦云的自行车突然拐到我的自行车上来,我的自行车被撞了一下,我一个趔趄,撒起把来,从自行车上掉了下来,摔到马路牙上去了。等我站起来,我们才发现,我的左门牙被摔掉了半个。姚锦云一看我的样子,笑得前仰后合,她说,”你怎么一个跟头摔成小孩刚长牙的样子了?” 我开始哭起来,担心自己的牙掉了半截,怎么办。天做人合的,厂桥旁边就是北京最著名的牙医院,我们就骑车,不去北海了,也不吃仿膳了,先去看牙医吧。

那天正好是周末,牙医院没什么病人。一个女的、年纪五十岁左右的牙医值班。她看了看我的情况,说,“只好把牙神经拔掉,再接半截塑料牙”。反正没有别的病人,她就拔我的神经等等之类。等我们从那里出来,我的半个脸都因为麻药而麻木,姚锦云和我都没兴趣去吃仿膳了。姚锦云说,“都怪杨永成。要不是说他的事情,我们也不会撞车,我们应该找杨永成算账。”我气得踢姚锦云,“我还是找你算账好!”我的掉了半截的牙,是姚锦云给我终生纪念品。这颗牙,换了几次,从中国到美国,为这颗牙,我花的钱也成千上万了。生活真是不可思议。每次去洗牙,在美国每半年洗一次牙,我的假牙都让我想到姚锦云,想到她觉得我可笑的笑声和我的无可奈何的、恼怒的抗议。姚锦云给我的身体留下了永远的纪念,这种纪念,不可思议的一个意外和永远的创伤,却让我永远地记住我们的笑声和少女时代的亲密。

我们最终还是去了北海公园。我们打扮成四十年代女士的模样。我穿着姚锦云母亲的黑色的锦缎的短袖旗袍,旗袍长至我的脚倮,头发梳成留海式,看起来像一个四十年代的女学生。姚锦云戴着宽边的白色礼帽,穿着深蓝色丝绸上衣,白色的裤子,戴着她父亲四十年代戴的太阳镜,俨如一个海外归来的女富豪。那个太阳镜是由黑水晶磨成的,是三四十年代的产品。一九八零年,太阳镜刚刚从国外传到中国,形状都是蛤瘼镜式的,戴在脸上,把半个脸都遮住了。人人看起来都像大蛤瘼。水晶的太阳镜我们连见也没见过。姚锦云戴着水晶的太阳镜,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三十年代摩登上海的女富豪。我后来在贝多里奇的电影《末代皇帝》看到一九二五年溥仪在冯玉祥将军逼迫下搬出故宫时,戴的是与姚锦云的一模一样的太阳镜。我很震动。跑到图书馆把溥仪的《我的前半生》借出来,查这个太阳镜是否是真的他出宫时戴的。果然,在照片上,他是戴着一模一样的、小镜片的水晶石的太阳镜。贝多里奇的历史细节很准确。而姚锦云的太阳镜标志着她的阶级,出身和家庭历史的全部过去。当然,这只有我知道。

我们在北海照相,对我们的装束十分得意,因为,我们是那么与众不同。我们后来没有到仿膳去,我们都不想去仿膳了,我们在北海北岸的一个餐厅吃饭、从餐厅的窗子里看得见北海的白塔和白塔的倒影。还是姚锦云点菜。我对菜一窍不通,那个时候我没有去过什么饭店。姚锦云点的菜中有滑溜里脊。那时鸡肉很少,还不是一般人常吃的东西。我听说是里脊,以为脊是鸡,是鸡肉,吃起来,心里纳闷,怎么好像是猪肉的味道?印象很深。二十多年来,我不知自己去过多少家饭店,但是对滑溜里脊,对二十岁初头的自己的“脊”“鸡”不分,还记忆犹新,犹如发生在昨天。

记忆是很神秘的。为什么我会记得这些细节?为什么我还记得那些笑声?好像那些笑声就挂在空中,我可以随时摘取他们?而其他细节早就成了一片模糊?

 

*

大学暑假回到北京的时候,我常常去文津阁的北京图书馆去看书。文津阁过去是皇家的藏书楼,从什么年岁起成为国立图书馆,我不知道。我对图书馆的历史一无所知。文科的书起先都是在东边的一个单独的大阅览室里,一九七九年左右搬到主楼内。我爱上了阅览室内的台灯。那些台灯行状极为典雅,一盏灯上有两个灯泡,挂在两边,可供两个人用。灯罩是长方的,遮住各个灯泡,灯光在浅淡的褐色的灯罩下显得极为柔和,专注。我因为没有钱,常常走着去图书馆。从我的家到北图,要走四五十分钟。我把母亲给我的车钱当饭钱。有的时候我会带一张母亲做的烙饼,加一些小菜,当我的午饭。中午在图书馆吃午饭,有的时候我就会到外边去走一走,沿着北海大桥到北海前门,再走回来。有一段时间我迷上了北海内的金阁寺,我就常常从西门进去,到金阁寺转一圈,再出来。有意思的是,我常常不用买门票。西门的看门人认识我,知道我是看书出来走一走的姑娘,挥手让我进去。

姚锦云迷上了邓丽君的歌。她来图书馆找我,拽着我出来。怎么了,风风火火的?我们出来,坐在北图的台阶上。那些台阶都是光滑的深灰色的石头,汉白玉的大理石的护栏。她掏出一个小的砖头式的录音机,是松下还是三洋我不清楚,说,“你听听这些歌!”她按键,一个女声甜蜜蜜的、软绵绵的歌声从小砖头里钻起来。我被这种从没听到过的甜蜜柔软的歌声也吸引了。那个时候,小录音机刚刚时髦中国。追赶潮流的年轻人,人人都买录音机。姚锦云的录音机是不是她自己的,我不记得了,但是,我记得我们坐在北京图书馆门口,在高大的银杏树下听邓丽君的歌。我天生对音乐没有什么感觉。姚锦云学弹吉它的时候,天天在我家唱歌,我听,也可以,不听也可以。歌曲从来不是我的生活的一部分。但是姚锦云为邓丽君欣喜若狂。我看到她的痴迷的样子,也受到感染起来。最关键的是,这些软绵绵的歌曲带来了生活中我们这代人从来都不知道的东西。那就是公开地诉述爱情、思念和悲伤。

姚锦云和我都是在革命歌曲下长大的。我们听的都是铿锵的革命、斗争、或如圣歌一样感谢毛泽东和党的歌曲。“天大地大不如党的恩情大,爹亲娘亲不如毛主席亲,千好万好不如社会主义好”之类的。革命歌曲试图塑造我们的集体感情,在革命歌曲里我们都是一个团体,没有个人,我们都是对毛泽东感恩戴德的信徒。邓丽君的歌声带来了个人的悲欢离合。对中国来说这些歌声不谛是另一场革命--个人的革命,个人的觉醒。人们终于可以诉说和歌唱自己个人的愿望与悲伤了。

姚锦云把这个小录音机拿到火车上,而带我回归武汉的火车在几分钟之内就要开了。她要我听歌,新的邓丽君的歌,刚刚找到的磁带,新的歌声。火车里人们上上下下的,傍晚的金色的阳光射进车厢内,她坐在我的对面,录音机里是邓丽君的几乎哭泣的、悲伤的歌曲。我们坐在那里一言不发,试图听邓丽君的歌声。姚锦云那么全神惯注,完全沉浸在歌声里。我突然意识到悲伤和悲伤的滋味。车窗外是我的姐姐和妹妹,他们送来火车站送我回学校。姚锦云跳上火车上来送我,让我听歌。我对离别感到绝望,感到不可承担。

也许是邓丽君的歌声的作用,泪水蒙住我的眼睛。姚锦云坐在那里,她的披肩发散落着,盖住了她的半个脸,晚夏的夕光照在她的脸上,她的表情那么悲伤。我出神地感受着那种无法言说的悲伤。火车的铃声突然响起来,督促上车来送亲友的人下车,我打了一个激愣,一下子惊醒起来,督促姚锦云下车。姚锦云下车了,手里举着小录音机。到了站台上,她把手从车窗内伸进来,举着小录音机,继续让我听邓丽君的歌声,至到火车开始挪动了,歌声还在萦回。我从车窗里探出头,看见姚锦云和我的姐妹向我挥手,我还听得见低徊的歌声从后面传来。火车开走的时候,我坐在座位上,茫然地恐惧起来,我对告别与未来都感到恐惧。

从那次起,我学会了一个道理,我自己的道理,我拒绝分别和告别。在一切分别的场合我都尽最大力量把分别弄成不是分别。无论我去那里,我都尽最大力量阻止任何人送我。我从来不说告别这个词。出于对未来和人生无常的恐惧,也许是出于迷信,我不允许生活中有告别这种情况存在。我的父母,家人,朋友,孩子,没有人不知道我对告别的恐惧和病态。任何人要去机场送我都会让我恐惧。最好的办法是不让任何人送我。我送别人的时候也装作不是分别。我甚至拒绝与任何人,哪怕是我送到机场的亲友说告别。不,不告别,永远不告别。我来来往往地每年飞往中国,我因为生活和工作与思彬住得分开在美洲大陆的东西两岸,我们几乎每个月都飞来飞去,我不允许告别发生。所有的告别都不是告别。在我的生活中永远没有告别。我从来不许思彬送我,到机场他不许停留,要立刻就走。我送他到机场也是如此。我从中国回来,不许家人送我到机场。姐姐坚持,我只许她送我到门口,不许去机场。不,不,不。让我们把分别弄得平常,好像我一会儿就回来,生命就会平安。

我挚爱的人们不理解我,但是都容忍我的怪癖。他们都知道我对告别的恐惧。可是没有人明白这种恐惧从何而来。

这种恐惧来自我对生命无常的绝望。

来自我的近乎迷信的执狂。让分别不是分别。我们永远没有办法知道每一次的告别是不是真的永远的告别。如果我们不告别,我们还有事情要做,生命就会继续下去。

来自我的经验。姚锦云为什么要那么痴迷地送我?难道她感受到了未来?

死亡在每一个街口等待我们,为了抵抗死亡,我们相爱的人们永不告别。我决定。

“我去送你到机场,为什么不成?你怕什么?”妹妹善意地嘲弄我。

“我怕死亡。”我一脸的严肃。

我自己走。我就是不要你送我到机场。

我们都四十多岁了,像两个小孩子似地为送我争执起来。我赢了,妹妹屈服。她是妹妹,她应该听话。

任何告别对我来说都是永远,我因此拒绝。

 

*

告别。

我们为姚锦云做了最后的告别仪式。

我们,一行人有五六个人,我今天甚至不记得有谁了。我昨天给妹妹打电话,“你在给姚锦云的为了告别的纪念仪式上吗?”她听我说着这样拗口的话,简单地回答我,“我在”,说得极为肯定。我问,还有谁?她说,“有王筠,吴瑕,我也不记得了”。 然后,停了一下,她问,“你问我这个干嘛?”“没什么”。我把电话挂了。

我退却在自己的回忆中,我记得这些公园:北海,后海,紫竹院,颐和园。记得那个寒冷的冬日,我们都骑着自行车。我把姚锦云的血沙放在自己的自行车后架子上,我们要把她的血沙撒在她喜欢的北京的公园里。她是那么喜欢滑冰,在这个冰冷的冬日里,我们把她归还给冰,归还给水,归还给大地,归还给她的笑声响动的北京的公园的天空。

我们不想惹人注目,因此,整个的仪式是静悄悄的。我们站在北海的湖边。北海的湖水历来清澈,冬天的时候,结成冰的湖呈现出碧绿色,在昼光中发白。北海的白塔在灰蒙蒙的天空中显得斑驳。公园里很安静。我们甚至担心公园管理人员会看到我们。我说告别词:“锦云,我们都知道你喜欢来这里滑冰,看这里到处是冰,你现在可以畅快地滑冰,畅快地玩了。”我哽咽住,用小铲子把已经凝固成深藏色的血沙撒在开始溶化的冰上。我们去后海,也就是什刹海和积水潭之间。那个时候,而后海是一个偏僻的地方,是城市中心的安静的角落。在后海边我们可以胆大一些,因为没有人会注意我们。后海的湖水已经化了,也许因为是活水的原因。深绿的湖水倒影着高大光裸的树,后海的四周到处都是树木,倒影着北京冬天阴霾的天空。我们轮流把血沙撒进湖里,我们每个人都向姚锦云告别。我们接着骑车去紫竹院,最后去了颐和园。

一天中,我们把姚锦云送到她最喜欢的几个地方,有水有树安静的地方。血沙将永远沉在湖地,而她的灵魂将上升,在湖上飞翔,爽朗地笑,开心地尽情地享受北京的美丽。

那个时候,北京是一个多么非常美丽的城市!一个没有高楼的城市,一个树荫掩映的城市,一个安静的胡同交叉的古老的城市。我站在颐和园的昆明湖边。我和姚锦云曾在这里划船,游泳。我们去过那里无数次,我不记得多少次了。我们都爱颐和园昆明湖南岸的寂静和广阔,于是,我们站在南岸,把姚锦云留在那里。

自从那次以后,二十多年来,我再也没有回到颐和园去过。

去年夏天我回到北京,坐在后海的一个酒吧的露天竹椅上,看着热闹的后海。后海也热闹起来了。人群,无处不钻鸣着喇叭的汽车和仍然在那里的茂盛的树木。湖水荡漾,我想起了姚锦云,想到多年的离别,多年的渴望。我的同伴为北京的美丽倾倒,夕光中,他叹息北京的异国浪漫。而我举着酒,突然站了起来,走到几尺之外的湖边,把酒倒进湖中。“你好,锦云,我在这,我们都四十多岁了,这二十多年来,你可安好?”湖水荡漾,湖水荡漾,那么平静。我看见下沉的夕光,后海的湖水在夕光中成红色的,血红色的。

 

*

姚锦云死后,我一直对她的死亡感到不真实。难道姚锦云真的死了吗?难道她的那么生气勃勃的生命真的不再存在了?我不相信,我觉得也许在某个时刻她还会突然出现,会大叫着我的名字走进我们家的小院子,她总是那么飒飒爽爽地喊着我的名字,走进来。

然而她的家,父母以及哥哥在她死后马上就搬走了。我去过他们的新家一次,就再也没有访问过他们。

姚锦云的骨灰在放在我家里一段时间后,被她挚爱的哥哥取走,被埋葬在北京郊区附近的一片树林中。我没有去过她的墓地。不。她没有墓地。没有任何标志表明她永远地归于那片树林下的泥土里了。这样也好。我们都生于泥土,归于泥土,本来也是不需要标志的。

我想象那片树林。那一定是一片新的树林,新的树木。那些年轻的树在阳光下伸展着手臂,沐浴在阳光下,在阳光中眯起眼睛,他们分享阳光的灿烂。

我想象姚锦云在那些树林中安睡。她沉沉睡去,嘴巴微微地张着,好像一个婴儿。多少次她睡在我的房间里,我习惯了她的呼吸。

我想象她。

于是她来到我的梦中。

在她死后不久,她回来了。

我们拥抱告别。她说,“我要走了。” “你去哪里呢?”我焦急的问,知道她非走不可,但是又残存一点希望。“我要去亚瑟王死后去的岛上去。”她平静地回答。“为什么是亚瑟王?圆桌骑士们吗?”我完全不解,睁大眼睛看着她,不知她为什么用这种陌生的语言说话。她却没有回答我。我送她到海边。大海风平浪静,一片灰白,是冬天的海,浓雾遮盖,我隐隐约约地看到远处泊着一条船,或者是一个船的阴影。那条船,从影子上看是一艘古老的带着白帆的船。我站在海边,她回过身来,说,“我要去那个岛,我还会回来看你的。”我却哭了起来,想揪住她,却没有揪住,她就不见了。我望着空空荡荡的大海,船也不见了。我大声地喊起来,我听得见自己的声音。我醒了,被自己的喊声惊醒了。我感到她刚来过,但是,我也知道是那只是一个梦。

不久她又来了。她几乎每两三个月来一次。我开始的时候,每次醒来都感到隐隐的恐惧。我从来没有见过鬼魂,梦中的情景如此逼真,我不知道该怎样理解我这样的梦。后来,我渐渐地习惯了她来。有的时候上床前我还会想,姚锦云今天晚上会不会来?好像是一个约会一样,我上床合上眼,等她的到来。在我的梦中我们彼此都很清楚她是从另一个世界来的。她已经死了。这样的梦持续了两三年,有一次她又来了。我不记得具体梦是怎样的了。但是我记得她最后说,“我不会再回来了。”我大惊失色起来,“为什么?”她拿起我的手,放她的脸上,说,“你看,我的脸上的肉都掉了,不能再出来了。”我抚摸她的美丽的脸,感到她脸上的肉好像在失落下来。我点点头,完全明白她的意思。我说,“那你现在怎么回去呢?”她说,“我还是走窗子吧。”我打开窗,“这个窗吗?”她点点头。“你真的永远不回来了?”她还是点头,不说话。我望着窗子,窗子外是灰色的天空。天空好像是永恒。我回过头来,看到姚锦云已经不在了。我再看窗子,窗子打开着,天空空荡着。

我醒来了。在黑暗中我温习自己的梦。

我试图理解这些梦的意义。然而,我不能理解。

来美国多年后,我再结婚了。我搬进了思彬多年前买的庄园里。早在他认识我之前,很多年前,他命名他的田庄为“新天堂岛。”从公路上开车下来,转到我未来的家的石子路上,开几十米后,就可以看到一个横木牌,上面写着:新天堂岛。我不知道这个名字的典故,问他什么是新天堂岛?他淡淡地说,“呃,亚瑟王死后去的岛是天堂岛,而这里是新天堂岛,与亚瑟王的岛相连。”

我听了他的话,像电击了一样,站在那里。我被命运击倒了。我无法解释命运。当姚锦云说去亚瑟王的岛的时候,我并不知道那个岛叫天堂岛!如今,在完全不可能的条件下,在完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天堂岛飞来。亚瑟王的岛出现在我面前。天堂岛和新天堂岛相连。我从此要住在这里了。

姚锦云,我们都住在天堂岛上了。你可安好?

December 2004-March 2005
Gettysburg, the U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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