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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锦云和我的故事(回忆录之三)

沈  睿   

 

*

我们终于找到称呼彼此的永恒的秘码了。我们相信我们对彼此的称呼是我们的真实身份。别人不知道我们,我们知道彼此。中学时代,我们都迷上了侠义小说。是姚锦云开始的这个疯狂。一天,她拿来一本书《七侠五义》给我看。书破旧不堪,头几页和结尾的几页都掉了,所以,看的时候好像没头没尾。不过这不妨碍我们很快就进入了故事。我们为书里的英雄男女彻底倾倒。她太喜欢这本书了,几乎张嘴不离这本书里的人物。我为了看完这本书,在全家人都睡着了之后,悄悄起床,用报纸把灯遮住,一晚上就把书读完了。我们天天都在谈论那个英雄为正义而献身的时代。多么遗憾,我们生不逢时!没有施展我们的抱负的机会。我们都信仰一个信条,那就是讲义气。义气,对她和我来说是比任何其他的原则都更重要的原则,是一个人作人的原则。我们也都信仰侠气。侠对我们来说意味着一种自由自在的生活方式,一种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正直。侠义成了我们生活的准则。我们决定给自己一个号。她是“女侠士,”因为她就是侠义精神的化身。还有就是我们都认为她和“鉴湖女侠”十分相像。鉴湖女侠秋瑾说,“漫云女子不英雄,万里波涛独向东。”这是什么样的豪情啊!秋瑾在那个时代是为数甚少的我们所知的女英雄之一。我们对秋瑾佩服得五体投地,因为她是女的,却要杖剑救国。因此,姚锦云从此是女侠士了。她将杖剑行义,以行动改变中国。我命名自己“勤飞”。“勤飞”的原因是因为我自觉得自己很笨,只能勤能补拙,笨鸟先飞。一生我都认为自己太笨!另外,我对飞字情有独钟,因为《七侠五义》中的英雄个个都能飞檐走壁,特别是御猫展雄,更是飞檐的好手。我觉得自己要是会飞,就能到处行侠仗义。还有,如果鲁迅认为他是鲁笨而迅速的人,那么,我应该以鲁迅为榜样,笨而勤,走而飞。我要写作,如鲁迅一样地用文字改造中国。姚锦云对我的起名字的天才早就信服。我这么古今上下地一解释,我的听起来不怎么侠义的名字既有了侠义精神,也有了现代精神。我们对自己给自己的身份都十分认同。写作仍然是我的梦想,我要写很多的书,使中国觉醒,改造中国。姚锦云觉得她必须行动,如秋瑾一样,以行动使中国觉醒,改造中国。

从那个时刻起,我们就成了两个想象中的女侠,自命的济世救国的女英雄,分工合作的两个身体,一个头脑。我们歃血誓蒙,终生不背叛我们的侠义理想。我们用一根针把手指扎破了,如同书中的侠义英雄一样,在一张练习本的纸上写了血书。我们都十六岁左右,从此以后,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天下兴亡,匹妇有责。我对成语中的“匹夫有责”的夫字不满意,说,“夫字指的是男人,我们把它改成妇字,听起来差不多,但是,是指女的”。我其实对妇字也不满意,但是,也想不出来还有没有其他的字代表女的,就勉强为之地凑数了。我们发誓,虽然我们没有剑,我们是不佩剑的女侠。从此以后,我的所有的本子都属着勤飞的名字。姚锦云从来都是以女侠士自称。对她和我来说,侠义精神不是学校里批判的封建主义的精神糟粕。那时学校里经常要批判“哥们义气,姐妹交情”这类思想行为。“哥们义气”被描述成一种“封建主义”行为。我虽然对什么是封建主义并不确切知道,但是,任何“过去的”,就是糟粕的这套理论天天都听到,听得我的耳朵都起了茧子,反而根本听不进去。中国的教育方式从古至今都不教育你思考,只教育你背教条,我却是对任何要我背的教条都先天反感。学校越批判的东西,我越觉得有意思。封建主义的糟粕的哥们义气,我觉得很英雄很正义。我甚至觉得“侠”这个字都美丽无比。一个人,腰间配着两把剑,两只脚岔开,潇洒地站立在那里,好像随时都可以飞起来,多么洒脱自在漂亮的一个字,简直就是姚锦云本人。

除了《七侠五义》外,我们还读了能找到的所有的侠义小说,《小五义》,《儿女英雄传》等等。不知为什么,我觉得后来所有的小说都不如《七侠五义》好看。《儿女英雄传》中的一男娶两女的结局也让我愤怒。《红楼梦》使我向往纯洁的爱情,而不是甘愿当个老婆之一的女英雄。我没有要与任何人分享爱情的愿望。《七侠五义》不同。那里所有的人都把友谊看得比嫁人娶妻重要。我甚至不记得里面的人是否有儿女情长。我觉得友谊和信仰比儿女情长重要。《七侠五义》对我和姚锦云的影响实在太大了。我甚至于无法总结或分析这本书是如何改变了她和我的思想和行为方式,以致深刻地改变了我们的生活。对我的直接影响是我再也不看侠义小说了。八十年代,金庸风靡中国。我一本也没看过。侠义是姚锦云的领域。姚锦云是我生命中的女侠,没有任何别的女侠可以比姚锦云更侠义。而没有姚锦云,我永远无法再走进侠义世界。其次,侠义已成为我生命、甚至性格的一部分。我不再需要侠义小说来塑造自己。我甚至对侠义感到敬畏而不愿走进。因为一个侠义的人,不能在这个世界平静地生活。我妹妹是金庸迷,每每眉飞色舞地谈论金庸,督促我读金庸,还把金庸的小说塞给我。我从来都一言不发。侠义的世界是一个正义最终可以伸张的世界,是一个英雄有责的世界。而我们,生活在一个委琐的时代。活,是委琐地活的,是苟且偷生地活的。我再也不想当英雄,连英雄的梦想也彻底放弃了。

姚锦云的出事,我一直觉得自己有深刻的责任。我甚至觉得一切都始于我们歃血誓蒙的时刻。谁给了我们责任去解救中国?解救什么中国?今天看来是多么荒谬、可笑、幼稚啊。两个十六岁的女孩子,她们受那时教育的影响,关心国家大事比关心自己为重。结果是,这个设计的未来没有实现,却成了姚锦云生命的谶言!姚锦云以她的行动试图觉醒中国,而我却无所作为。 中国根本不需要我,也不需要姚锦云。我们本来是无所轻重的两个女孩子,我们却自命是不凡的女侠,活在梦想的世界。而现实,是残酷的。残酷的现实是,女侠士以生命做抵押,实现了女侠的梦想。可是代价太大,大到我们无法估量!十多个家庭,包括姚锦云的家庭都从此倍受创伤。很多家庭将永远也不能从创伤中复活。

 

*

从报纸上我得知姚锦云的汽车在天安门一共撞死五人,撞伤十九人,其中重伤十一人。我知道生命的可贵,不仅仅是姚锦云的生命,其他人的生命,那些我素不相识的人的生命的可贵。

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都是可贵的。

生命只有一次。

但是我们生长在一个对生命的价值根本不重视的文化与社会里。首先我们学的是“一不怕苦,二不怕死”。 那个叫王杰的同志成为一代人模仿的榜样。刘胡兰“生的伟大死的光荣”,让一代人都恨不得虽然没有一个伟大的生,但是有一个光荣的死。红色的英雄们都是视死亡与遛弯儿那么简单的事情。“视死如归”成了小学课本上学的词。我们学的不仅是一个词,还是这个词后的全部的价值观。那就是,生命一钱不值,死亡极为值得,因为通过死亡可以唤醒人民,报效祖国。同盟会员湖南人陈天华一九零五年写《绝命书》投海自杀,以醒世人。接着杨笃生,也是湖南人投海自杀,也是为了救国。湖南人女英雄秋瑾为了救国,在暗杀的事发之后,居然不逃跑,坐在学校等着清朝政府派人来抓她,最后以身殉国,成千古英雄,等等,等等。小学,中学,甚至大学时代,我们读的书都在教育我们,以人民的名义自杀是光荣的,是可以接受的,因为死亡可以唤醒人民。一个壮丽的死亡比平凡的生命的更有价值。

“下定决心,不怕牺牲”。“一不怕苦,二不怕死。”这些贬低生命的逻辑是我们呼吸的空气。我们这代人无一幸免,我们是呼吸着毒气长大的一代。我们习惯了毒气,连自己的呼吸也带着毒气。我们把死亡和英雄主义联系在一起。我们以为死亡的意义比生命还重要。红色中国是以各种英雄来构建一个所谓的崭新的新中国的。用御用诗人贺敬之的话,那是一个 “英雄辈出的时代。”贺敬之大着嗓门,高歌着雷峰王杰董存瑞之类的,这些人都是二十岁初头就拿生命当儿戏一样地死了。那些活下来的人,大部分都是中年或老年人,就把这些年青青地就死了的人变成了让更多的年青青的人死而无惧的榜样。姚锦云和我,以及我们那一代人,我们是这种精神的产品。

姚锦云在狱中写的悔过书上说,“我希望我的死能引起中国人对中国的制度,官僚主义制度的觉醒。我希望用我的死,唤醒中国人民。”

姚锦云在宣判她的死刑的法庭上重述,“我希望我的死可以让全世界的人看到,中国的制度是怎样的。”

当政府委派给姚锦云的律师万敏在姚锦云死后找到我们这三个姚锦云最好的朋友,给我们读姚锦云狱中的悔过书,以及给我们的信。他念到这些话的时候,我沉默无言。

那还是冬天。一九八二年的三月,春天还没有到来。处于什么样的动机与目的,我完全不知道,我只知道万敏律师要见我,吴瑕和王筠。我们三个人在万敏的办公室里听他读给我们姚锦云的信。我们都没有哭。我们都很冷静。

我感到生命的沉重。

沉重到我可以听到我们每个人的呼吸的地步。

隐隐地,我看到了那条让姚锦云走向死亡的道路。那条很多“英雄”走过的路。不幸的是,姚锦云没有陈天华时代那样的开放的舆论宣传,把她造成一个唤醒世界以看中国的专制制度是怎样把人逼向绝路的社会环境。我觉得整个事件是一个极富政治色彩的事件。但是,出于各种原因与目的,官方让它看起来是一个刑事事件,我们除了接受,也无法做任何事情。我们没有任何办法告诉世界这个事件的复杂的真相。

走出东单大街万敏律师的办公室,我和吴瑕与王筠告别。从那天起到现在,二十多年了,我再也没有见到过她们。那天我一个人走过天安门广场,让思绪和清晰平静下来。突然注意到,广场上竖起了很多栅栏,分隔了广场和东西两边的道路。以前的广场是没有遮拦的,道路和广场连成一片。现在,道路和广场隔开了。我知道这个用意。我甚至想,为什么不早点竖起这些隔离墩来?如果早就有,也不会有这个事件了。然而,广场上的隔离墩是从这个事件中学来的教训,一切都太晚了。

也许这是中国觉醒的唯一行动:给天安门广场竖上隔离墩。

真是彻底的反讽。

那正是黄昏。残冬的黄昏。北京的冬天的黄昏,太阳如一颗红色的蛋黄,在霭霭的雾气中下沉。无数辆自行车从我的身边走过。我可以听到成千上万的自行车的洪流的声音。广场上没有人,空空荡荡的。我可以听见广场上空呼啸的风的声音。一种空空荡荡的声音。

死亡的幽魂在广场上飘荡,那些所有在这场事故中死的人,他们的死亡是否让人们觉醒或思考?

可是,什么是觉醒?怎么觉醒?

 

*

姚锦云在给我们的信中说了这样几件事。第一她深深地悔恨,为自己给他人带来的痛苦,她向所有在这个事件中受伤和死亡的人,他们的家属,朋友表示深深地道歉。她说她此刻别无所求,只求一死,以自己的生命来平息他们的悲伤和愤怒。第二,她说,为了表达她的悔恨,她要求捐赠自己的身体,身体的每一个部分。“我是一个健康的人,请用我的身体的器官去救那些等待这些器官的人,让他们活下去,也就是我用自己的死换取别人的活。” 第三,她深深地热爱生活!她回忆我们在一起的时光,她回忆对朋友的爱和对亲人的依恋。她告诫我们珍惜生命。

律师没有让我们看那封三四页纸的姚锦云特地写给我们的信。我们被宣读这封信。我们静听着,律师的声音在他的办公室里显的很动情,好像他也被姚锦云的真挚情感打动了。我们都规规矩矩地坐在那里。我努力的屏住呼吸,好像我的呼吸都会打扰这种沉郁的气氛。

姚锦云的一些话我其实已经知道了。二月十九日下午,天突然下起了雪。雪霰纷纷,我正在家中看书。一个陌生人来了,穿着黑皮夹克,出现在我的房间门口。他自我介绍是我的中学同学金雁的男朋友,刘京生。并说自己是北京的三京生即魏京生,崔京生和刘京生之一。我跟金雁虽是中学同学,但并不一班,因此不太熟悉。自此我上大学后,和她就没有联系,并不认识她的男朋友。而那时我刚从大学毕业从武汉返京,正在家中准备开始新的工作,姚锦云事发之后,也没有与金雁联系过。所以面对这个陌生人,感到很突然。他匆匆地说,他是来报信的。“姚锦云今天被枪决了”。我听了这个消息,一定觉得不可相信。没有公审,没有通知家属,什么也没有,怎么可能呢?

刘京生说,是他亲眼看见的。他看见警车在街上呼啸,后面还跟着好几辆武装的闷罐子车,就意识到一定是枪毙人,因此他就踩着摩托车跟着,一直跟到了卢沟桥。车队到了卢沟桥后就下了公路,顺着干涸的河床往北开,有两里路的样子,警察从车中出来,几十个警察,单行排成半圆,壁垒森严的。最后车门打开,他们把姚锦云拽了下来。姚锦云带着手拷脚镣,趔趄了几步,她才站稳,然后缓缓地走到一个土包前,好像是沙土堆的沙包,看起来她走得很从容。刚走到沙包前,一个女警朝她的腿狠踢了一下,姚锦云摔到了,枪响了。

我目瞪口呆地听刘京生叙述这一切。他好像是在讲革命小说《红岩》的故事里的江姐的故事什么的,我楞楞地看着他,听他叙述那些细节,想,不可能。这么大的案件,从案发到今天还不到四十天,法律程序等等也要很多天,不可能这么快就把人杀了。这些天来我们每天谈论的都是如果开庭公审我们怎么办。我的姨夫几次来我们这里,坚持要为姚锦云做辩护人,虽然他不是律师,但是他觉得自己可以为姚锦云做证并为她辩护。我为姨夫找证据,还给法院写信,请求考虑姚锦云的家庭背景以及当时的情况,免除死刑。如果可能,我天真地写到,“我愿意坐二十年牢,以此免除姚锦云的死刑”。

我那时刚刚二十三岁,相信那时政府开始提倡的法治的诚意。那时改革开放正要开始,法治讨论如火如荼的。我以为法律最终会花很长时间来讨论姚锦云的案件,因为,这个案件本身太复杂。我还不太相信政府会草草地决定一个人生命,不把生命当回事。

我以为的,都是我的一厢情愿。内心里我自然知道我们没有把握,不知道明天会怎样。因为自从姚锦云进监狱,我们就没有任何信息。我们什么也不知道。没有人来告诉我们她在哪里。我们完全在黑暗里。突然有一天警察来通知说家属可以有一个人去探望。只许探望一次。我们好像在黑暗里看到了一条裂缝,心里已经开始满怀感激了!

姚锦云至亲的哥哥去了,为她带去了我们的照片。我在给姚锦云的照片--是我们的合影后面写到,“女侠士、小妹:我想你,想你,想你。你的勤飞。”我不知说什么好,万语千言,怎能在一张小照片背后说?还有那些监查,我们不得不长话短说--短到只有几个字!

不可能!我一边说着,一边匆匆地穿上大衣,向姚锦云家跑去。跑到她家门口,我又站住了。不行,不能把这个消息直接告诉姚锦云的年迈的父母。我又往回家转。刘京生跟我到姚家门口。看我不进去,说他也要走了,晚上打听到更多的消息再来。

我居然没有哭。这个消息没有让我失常。我还是不太相信这是真的。这个消息让我觉得太不真实。我走回家的时候,雪下得很大。我惊异甚至天地为之素装。这怎么可能呢?我不信神不信上帝。我只能说是一个偶然,一个下雪的下午的偶然。我甚至想,这雪是不是真的呢?伸出手来,我抓住了雪。是真的。我是真的活着吗?而姚锦云真的死了吗?

傍晚的时候大家都在我家里了。这些事情不能在姚锦云家中讨论。她家的那个八平方米的屋子里,有着忧患焦虑的父母。所以一群人都在我的家里。消息还没有证实,因为姚锦云的家里还没有得到通知。但是其他人带来的消息都真真切切。原来,当天上午北京公安局举行了审判仪式。在仪式上,一切都例行公事,只是允许姚锦云最后为自己说几句话。姚锦云在她的简短的话中,说了四点。第一是向在这个事件中死伤的人和他们的家属表示最深深的道歉,第二,提出捐赠自己的身体去挽救别的人,以此作为一点点补过。第三,她要求把一些东西留给朋友。她点名说,请把她的头发剪下一撮,留给沈睿,把身上的红羽绒服留给吴瑕,把手表留给王筠。把其他的东西一一留给家人做纪念。最后她说,“我之所以去撞天安门,也是无路可走,只有把事情弄到这里,也许国际上才会注意到我们的生活。我希望我的死可以让全世界的人看到,中国的制度是怎样的。”

死刑。立即执行。

雷厉风行。一分钟都不会停缓。

这个国家那时还没有深圳市。深圳还是一个破败的渔村。还没有时间就是金钱这样的换算概念。这个国家一直慢腾腾地午睡一直慢腾腾地喝着冲了几遍都跑了味的茶。但是在杀人上,这个国家可是说做就做,快刀斩乱麻的,急不可待的,好像是喝喜酒。审判大会一结束,行刑的车就浩浩荡荡地开出去了,急急的。

没有人给家属通知。

一九八二年二月十九日。

离姚锦云二十三岁生日三天整。

她生于一九五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

来美国后我成为一个反死刑的人。我的出发点很简单。我知道很多人故意杀人,他们应该被杀,逻辑是杀人应该偿命。但是,我想在每一个杀人案件后都有很复杂的因素,不是一命对一命能解决的。如果一个人夺取了别人的生命,并不意味着别的人就有了权利夺取这个人的生命。生命只有一次!没有一个人有权利决定他人生命,无论那是一个多么不值的、卑贱的、肮脏的、丑恶的生命。更何况,在没有真正的法律的国家里,死刑夺取过多少无辜的生命!我们都知道那些名字,遇罗克,张志新,林昭……漫漫的长安街一定飘满了无法复活的灵魂。

我反对死刑,主张取消死刑。人没有权利决定他人的生命。用错误不能改正错误。杀人是错的。但是把杀人的人杀掉就更错了,因为你重复的是同样方式,是说明杀人在某种意义的合理。以错误的方式改正不了错误。动不动就杀一儆百,动不动就杀鸡给猴看之类,是把人类的理性看得一钱不值,是对人性的尊严的践踏。人有权利惩罚错误,但不是用错误的手段。

有死刑存在,就是对人的生命的蔑视。

有死刑存在,就会有永远无法改正的错杀的人。

我们人类到今天完全有足够的理性来处理那些杀人的人。

我反对死刑,还因为我多少次幻想姚锦云生在一个没有死刑的国家里。即使她犯了罪,她最终会有一个生命残存。

在我的内心深处多么希望所发生的悲剧没有发生。即使发生了,也发生在别的国家,发生在一个可以给姚锦云一个声音的国家里。我是多么可笑和荒谬。这种事情不可能产生在别的国家。

生命是多么可贵!

我惋惜的,痛苦的不仅仅是姚锦云的生命,还有被姚锦云伤害的生命。他们是兄弟姐妹,亲人,爱人,朋友。他们如姚锦云一样有爱在这个世界上。我知道在死亡的人中有一对从新疆来北京度蜜月的新婚夫妇。他们在天安门广场照相,而姚锦云的汽车开过去了,他们却倒下了,永远地。他们的父母该怎样的伤心?绝望?

但是,难道因为姚锦云也死了,他们就感觉好多了吗?他们的痛苦就减轻了吗?他们的家人,亲属的内心就平衡吗?他们失去的亲人不能回来了,难道因此就盼着姚锦云的亲人跟他们一样痛苦就减轻他们的痛苦了吗?这种逻辑我不太明白。不是的。如果姚锦云死前是有一百个痛苦。姚锦云的死增加了痛苦的数量和重量!也许受害者的家属和亲人感到正义的伸张,我完全理解他们的心情。但是在人类的宣泄式的复仇的快感下,人类的善良,怜悯和同情心在何方?人类是否可以有理性地思考这个问题。可是,这是一个复杂的道德伦理议题。习惯了简单性思维的人不能接受我的想法。以牙还牙,以血还血,是我们的文化遗产。

在鲁迅写的饿狼屯里生活的人,不知道世界上还有不吃人的天外天。可惜,我没有能力使我的同胞们想这个问题。我们习惯了包青天动不动就拿出去斩了这套。我不爱京剧就是从讨厌包青天开始的。包青天习惯了杀人,也教育了中国老百姓热爱杀人。这还是一个看杀人如看热闹的国家。

美国也并没有废除死刑,虽然反死刑的人一直在奋斗。在美国,越是文化落后的地方,越是有死刑的存在,比如德克萨斯州,现任总统的老本营。而我视为家乡的俄乐岗州就没有死刑。文化水平高的地方,死刑就不存在。而整个欧洲,都没有死刑。死刑存在于野蛮人占主导地位的地方。看看一个地方是否有死刑,就知道他们在文明的路上走了多远。中国是世界上死刑最多的国家。世界人权组织观察统计说,二零零四年,全世界的死刑中,中国占百分之九十以上,达一万多例,名列世界第一。

中国的死刑传统是中国文化视生命如鸿毛的一部分。一个不热爱自己生命的人也不会珍惜别人的生命。一个不热爱生命的文化会视杀人为娱乐。一减一等于零。这种算术逻辑不是人的心灵逻辑,不能理解人的心灵的深度和广度,不能理解痛苦的重量,不能理解生命的价值。

我后来上班的地方离古代北京的刑场菜市口不远,我每天上下班都从那里路过。菜市口是一条窄窄的丁字街,丁字路口的西北是著名的西鹤年堂药店,药店对面,据说就是行刑地所在。西鹤年堂虽是药店,但却是犯人在临刑前吃最后一餐饭的地方,据说每次斩人,这家药店都在头一天得到通知,搭席鹏,备酒食,既给犯人最后的午餐,也给刽子手慰劳的大餐。至今那个面目宽大的匾“西鹤年堂”还昂然立着,让我觉得死不瞑目似的。丁字路口西现在自然是没有那个威严地挺立的杀人桩子了。那杀了谭嗣同,康有光,戊戌变法六君子的杀人桩子,那是一八九八年九月二十八日,不过八九十年前。我多少次都停下来,站在路边,看路中心,似乎还看到了那杀人的场景。我曾想,应该在这里建一个纪念碑,告诉后人们,这里是杀了很多人的屠杀场,不但杀了那些杀人放火的罪犯,也杀了心怀天下的志士仁人。杀人曾是这里的风景。为了这个风景的永不再存在,让我们在这里立一个碑。

这当然是我的幻想。

 

*

给家属的通知是第二天来的,让到八宝山去取骨灰。姚锦云的哥哥去了。我和其他几个人,我现在不记得确切地有谁了,肯定有吴瑕和王筠,以及其他几个我一定认识但现在想不起来的人,我们到卢沟桥去把姚锦云所留在那里的东西取回来。我们好像是分头走的。我好像是和什么人一起走。可是我现在一点印象都没有了,我只记得几个人影。他们是谁?他们与姚锦云有什么关系?我现在全忘了。肯定的是我当时也没有注意。我完全被这个消息击中了。经过一夜的消化,这个消息是真的了。我早上起床,找好一个纸箱子,找好了绳子,就跟他们一起出发了。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还有感觉。我们乘公共汽车,107在平安里转109到广安门。到了广安门又去倒车。不记得是哪路车了。我记得自己扛着纸箱子走在广安门窄小纷乱的马路边,看到街上的风景还是一百年前的样子,觉得世界很陌生。天晴了,很冷,阳光好像是灰蓝色的。世界是风景,而我只是在风景中的一个影子,我觉得自己人就是一个影子,不存在的,看不见的。我抬头看看天空,天空也很窄小。广安门外大街乱糟糟的,好像完全是农村集市的样子,我觉得自己好像离城市很远,一切都那么陌生。这是一个如此陌生的世界,我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

到了著名的卢沟桥的时候,道路两旁已经完全是空旷的乡野了。河床干涸,土黄色的河床,宽大,贫瘠,崎岖不平,从上面什么地方出现,向下面的什么地方伸延,好像河流在想象中奔腾,但是却一声不发。我以前来过这里,来学习中国的历史,“卢沟桥事变”,抗日战争历史等等。我都学过。我没有想到在日本人打中国的历史性的一枪的地方,中国人也在结果中国人自己。用的方式并没什么不同,虽然四十多年过去了!我觉得很冷。二月的北京是最寒冷的季节。在空旷的河床边,风刮得呼呼直响,人好像变成了一跟芦苇,左右摇摆,站不稳。我们就迅速地沿河床而下,去寻找行刑后姚锦云可能留下的东西:她的鲜血。

不想让她的血撒在这里没有人管。不想让她的碎骨等等遗留遍地。我们听说行刑的枪弹是“爆子。” 也就是使人的头脑爆炸的子弹。所以会有很多头骨等等爆在行刑处。我们想把这些都拣回家。

我们来告别。不能亲自为她送行,没能接到消息来送她,我们至少来看看她被杀的地方,向她告别。

我们是谁?我现在一点都不记得了。我只记得第一眼看到姚锦云倒下的那个沙堆,也就半米高,是临时掘出的一个沙堆,好像一个战时的掩体。血渗透在沙堆里。我左右环顾,同样的沙堆还有几个,但是都不是新的,好像风已经改变了那些沙堆的行状,只有这个沙堆,崭新的,甚至还有楞有角的。我们围站在沙堆前,向姚锦云默哀。没有人说话,没有人哭泣。我只是两眼发直地看着沙堆,想象昨天下午的事情,想象她在倒下的那刻的感受,想象她最后一眼在这个世界上看到的到底是什么。我顺着她的可能的目光看去,头顶是荒草萋萋,河床很深,我才意识到我们实际上是在一个宽大的峡谷内。如果一个犯人想逃跑,也是不可能的。如果真有劫狱之类的浪漫的武侠幻想,也是不可能的。我实际上就有这种浪漫幻想,我甚至祈祷希望真的大侠能从天而降, 骑着飞马,持着利剑,从锦云中来,从枪口一把夺下她,她翻身上马,他们骑着白色的飞马,飞回锦云中去。我站在那里,把这些场景都在心中又演习了一遍。

可是,我面对的是一个简单的,新鲜的沙堆,血迹犹新。我跪了下来,开始一把一把把带血的沙土放进我带来的纸箱子里。

这是一个几乎令人恶心的工作。我的双手全是血。我没有经验,不知道应该戴手套来,也没有带工具。也许别的人看到了我的手上的血,也觉得恶心,并没有人来帮助我。他们四处寻找,寻找残碎的遗骸,小的碎骨头等等。我一边小心地把血沙放到纸箱里,眼泪一边啪达啪达地掉着。我在心中对姚锦云说,“我没法找到你尸骨,女侠士,我用自己的双手为你送行。我要把你带回家,把你的血放在你喜欢的地方。这是我唯一能做的。”

我把纸箱子几乎填满了,根本没有想血沙会是多么沉重,怎么拿回去。我站起来,左右走来走去,不想让任何一点姚锦云的残骸留在那里。我觉得那里太冷,这些碎碎的骨头会觉得太冷了。最后,大家一起,把箱子绑好。这时我们才发现,这个箱子太沉了,一个人根本拿不动。于是我们开始两个人抬,轮换着抬。有时候是一个人把它扛在肩上,背着。我们都在出力,都在为姚锦云做最后的事情。

我不记得我们是怎样最终回到了家的。我完全不记得了。我们是坐公共汽车回家的吗?怎么把箱子搬到汽车上?同行的人到底都有谁?为什么在我的记忆里我看不清楚别的人。我记得那些身影,却不记得那些脸庞,那些名字。我只记得自己最终把箱子搬到了自己的家外,放在窗台下。我记得已经是傍晚了。妈妈看到我的手, 立刻去打水,把热水和冷水混合了,到在脸盆里,我洗手。我仔细地仔细地洗血迹斑斑的手。指甲沟,手上的折纹我都一一地细心地洗。我不知为什么总是想着“沾满鲜血的手”这个句子。因为这句子在小学,中学,大学的课本经常读到,通常都是在描写革命英雄被敌人杀害,暗示那个手是杀人的手。但是我的沾满鲜血的手却是爱的手。可是我还是害怕那个句子,好像那个句子本身就有不可思议的固定的力量把我等同于凶手。

姚锦云的哥哥来了,从八宝山带回了姚锦云的骨灰。他说,他买了最贵的骨灰盒。他把骨灰盒存在我的房间里,不带回家,不让他父母看见。我接过骨灰盒,打开红色的绸缎包裹,看见是一个雕刻得极为精致的骨灰盒,枣红色的。骨灰盒很轻。我打开了骨灰盒,看见洁白的骨灰,非常洁白,好像是白色的珊瑚。然后关上,用红绸包好,放在房间的一张小床上。姚锦云曾无数次在我的房间里睡觉。她来的时候,总是睡小床,我和妹妹睡大床。因为她家里的地方实在太小,很多时候,姚锦云就在我家里住。特别是我上大学后,她和我妹妹一起住,做伴。所以,我还是让她睡小床。

在她死后的第一个夜晚,我们睡在同一个房间里。她就在我不远处。是一捧洁白的珊瑚一样的物质。

 

*

姚锦云是生气勃勃的女孩子。她很勇敢。她有一种勇敢的精神。岁月流年,年纪越大我越能感到每个人品质,写在每个人一举一动之中。一个人的品质,往往是一两个字就能凸现的。比如,有的人妩媚,吴瑕是这样的人。有的人性感,美国影星玛丽莲·梦露, 有的人睿智,比如苏珊·桑塔格,有的人看起来就是一个彻底的混蛋。

姚锦云是一个勇敢的人。勇敢是一种罕见的品质。在我的一生中我看到的这样的人非常少。勇敢不是胆大鲁莽,勇敢不是粗野莽撞。勇敢是一个人在危险中的信心和能力,面对危险的态度。我常常思忖,勇敢是不是天生的,正如懦弱。比如,有的人天生是懦弱的。我和姚锦云中学时代的一个同学尹美玉,她是一个很善良的人,但是天生懦弱,男同学专门欺负她。上课的时候,有的男生会把什么小东物放在她的书桌里,她吓得大喊大叫。我多次帮助她。插队的时候她要求跟我在一起,因为我可以保护她。我答应了,所以下乡时她跟我在一起。可是在一个只有八个人的小集体里,她还是受欺负。我常冷眼看她,意识到她身上写着懦弱两字,没有办法。而姚锦云天生就具备勇敢这个品质。在姚锦云的身上,这个品质不仅是精神的,也是身体的。

我认为没有勇敢精神的人是不能从事体育的。体育需要的是精神和身体上的勇敢。也许正是这种勇敢的精神使姚锦云的体育特别优秀。她学任何体育运动都如儿戏。学起来驾轻就熟,好像不费任何力气。玩起来满心投入,好像身心都盛满了欢乐。高中时代,姚锦云迷上了滑冰。她先是穿花样滑冰鞋滑花样滑冰。后来她觉得花样没意思,买了一双速度滑冰鞋,滑速滑。为买一双满意的冰鞋,我们俩一定把当时北京的所有的运动器材店都跑遍了。最后,我不记得她怎么买到满意的滑冰鞋的,只记得她兴奋地把鞋拿给我看。长长的冰刀,棕色的鞋,真的很好看。我开始陪她去滑冰。我们天天到紫竹院公园去滑冰。那时候,紫竹院公园是不要门票的。我们到公园里,姚锦云换上滑冰鞋,脱掉大衣,我坐在冬天的湖边上替她看衣物,她就飞进冰场去了。我掏出书,戴着手套,坐在那里看书。有时候她跑过来,担心我是不是觉得无聊。“没有,没有。”我读书很开心,挥手让她走,去玩。

有时候我也只是看她。她在冰场中好像是天然的冰上飞燕。她滑冰的姿势那么熟练,优美。没有人会想到她是一个新手,或刚刚开始学滑冰。我告诉她,她滑冰的姿势好看极了。她也很得意,“我觉得我天生就是滑冰的。”我也觉得是。为了她滑冰,我们到过很多冰场。天然冰场不用花钱,我们都是学生,家里穷,也没有钱,自然就是到天然冰场去。北海公园,什刹海等等,凡是有冰也不必买票的地方,肯定就有姚锦云和我。姚锦云有时候滑得高兴了,就揪我下冰,要我也学。我颤颤巍巍地穿着冰鞋在冰上走几步,就不敢往前挪了,怕摔倒。有一次在紫竹院公园内,姚锦云看我要往回走,一把抓住了我,说,我带着你滑,她开始大步跑起来,我被她紧紧抓住,只好跟着她跑,也在冰上滑起来了。我们在冰场绕大圈,姚锦云一直没放手我。我一边奋力地在冰上滑跑,一边央求她千万别撒手,不然我一定要摔倒!我们一定跑了好几圈,最后放慢下来,我可能还是摔跤了,跌跌撞撞地走回了湖边。那是我一生唯一的一次在冰场上滑跑。真是好玩极了!以后我也滑过冰,但从来没有在冰上滑跑过。姚锦云死后,我再也没去过任何冰场。几年前我在缅因州教书,那里冬天很长,冰天雪地,滑冰是小孩子都玩的游戏。我们学校就有天然和室内的冰场。我走过天然冰场,看着那些飞旋的年轻人,想到我自己二十多年前在北京的紫竹院公园飞旋的时刻,对姚锦云的思念把我淹没了。

除了滑冰外,姚锦云打球,游泳,无所不通。我们常常在一起打羽毛球。羽毛球是一种便宜的运动。球拍,羽毛球都不贵,所以我们付得起,也常常在一起玩。不过我自然不是姚锦云的等级。她做体育,一做就是九段,我再怎样努力,也是生手,真是不公平。姚锦云的乒乓球也打得特别出色。她喜欢用大刀拍。煽其球来很有力,削起球来,又很巧妙。她游泳的时候喜欢自由泳,蝶泳。什么泳难游,她会什么。我只会游蛙泳。她决定教我。她在前面扑水,我在后面慢慢游。问我为什么不学。我说,“我没有你的天才,学不会”。她气得不教了,死了心。我到现在也不会其他方式的泳。现在我的家里有游泳池。我想怎么游可以,怎么练都可以,我还没有学会自由泳和蝶泳。根本的是我不具备姚锦云的勇敢精神。我害怕。

我从此相信身体的勇敢是学不来的一种品质。道德的勇敢是可以学的,但是身体的勇敢不是学来的,只能是天生的。姚锦云的勇敢是天生的。

姚锦云决定学绣花了。高中的时候,女同学似乎都在为自己将来出嫁后作贤妻良母做准备,人人都在学绣花。上课还好,只有几个人偷偷地绣。下课铃声一响,女同学都掏出绣花的东西,一片绣花忙。我历来讨厌绣花织毛衣等等,对这些事情毫无兴趣,看到下课女同学比上课还忙,忍不住经常讥讽,说,这哪里是学校呀,简直是绣花作坊。可是一天,姚锦云兴冲冲地跑我家来,带来的圆形的竹子做的绣花绷子,绣花线,还有绣花图案,说她的好朋友们吴瑕等等都在绣花,她也要绣,让我也学。我冷言说,“我学不会,你还是找吴瑕她们去练习吧。”姚锦云反唇讥讽我说,“没见过你这样的。体育一育不育,样样不行。绣花一绣不绣,笨手笨脚。除了会读书,你还会什么?而读书,有什么用?你将来能做什么呢?”

我被这个问题问楞了。我从来没想过绣花和未来有关系。对我将来的职业,我也没有想法。那个时候,高中毕业后就下乡插队。那些已经在农村插队了很多年的人还在农村插队。我是一心一意要写东西的。做别的,还有别的可能吗?“当作家,”姚锦云继续,“别做梦了!谁会发表你写的东西?你把那腻腻歪歪的《红楼梦》读了一百遍,就是写一个比《红楼梦》还红的《紫楼梦》出来,你还不是要插队去吗”?

姚锦云的话,我先是笑起来,对她说的紫楼梦。我从来没想到过紫楼梦一说,觉得很机智,很开心。然后我也只好沉默,对姚锦云的热情学绣花不再打击。也许她说得对。与其有这些空的能力,不如学一些生活实际本领。

姚锦云学绣花的热情非常可嘉。她的本来的粗心马虎都不见了。一个人绣花的时候,不能有半点马虎。我惊奇很多人把妇女的绣花看成是毫不重要的事情。其实任何一个绣花的妇女都是艺术家。而我却对绣花的艺术不感兴趣。我每天看见姚锦云提着一个绣花包,认认真真地绣那些花呀鸟的。她居然还学怎样描样子什么的,拿给我看。我就敷衍她,看两眼,就说绣的好。她不信,拿给我妹妹和母亲。她们都说她绣的好。她很高兴。这种热情,我不知持续了多少天。只记得有一天她来了,很沮丧地对我说,她觉得她永远也不会真的喜欢绣花。“我绣着绣着就烦了。看来我做不了这种事情。“我说,”那有什么关系?我连学也不想学。你毕竟还学了呢,比我强。”她转悲为喜,“你不觉得我做事没长性吧。” 原来是这个让姚锦云自我怀疑。“哪里?长性又不是靠绣花练的,有什么关系?” “我想学绣花,是因为我想练我的长性。我觉得自己坐不住,绣花非坐在哪里不可。另外,我也想学学女孩子做的事情。看来,这都失败了。”我说,“我顶讨厌那些婆婆妈妈的女生,成天不是绣花,就是织毛衣,一副家庭妇女的样子。看你学,不好说,看你不学了,我正高兴。”姚锦云终于高兴起来,“走,咱们打球去!”

我那时很看不起家庭妇女,把家庭妇女看成无所事事的人。不过那个时代都认为家庭妇女是家庭的累赘,应该动员她们或者是到农村去,或者是“我们也有两只手,不在城里吃闲饭”去到社会上工作。来到美国之后,我学习了女权主义理论,才对家庭妇女有了新的眼光。家庭以及家务劳动都是社会劳动的一部分。男权思想贬低妇女分家务劳动,从而贬低妇女的地位。可是,对不起,那个时候在中国我还不懂得这个道理。

为什么直到今天我还记得这些细节?我甚至记得这场谈话是在初春的时候。我的房间的门开着,阳光射了进来,姚锦云坐在阳光里,我正在厨房门口,一边揉发面蒸馒头一边和她聊天。我记得她微皱的眉头,眼睛上看着我,在阳光中细眯起来。她的洁白的皮肤和闪亮的头发。

姚锦云开始学弹吉它了。她后来成了一个非常出色的吉它手。我不记得这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一定也是高中的时候。在厌倦了革命时代的强高音的歌曲后,年轻人开始传唱很多不革命的,甚至颓废的歌曲。姚锦云花了三十八块钱买了一把吉它,开始练习起来,唱起来。还是在我的房间里,她唱《苦咖啡》。

苦咖啡,苦咖啡,

给我一杯苦咖啡

苦咖啡,苦咖啡,

生活是一杯苦咖啡

……

姚锦云的嗓音是低沉的,是一种深厚的低沉。她的歌声让我震住了。我从来没有听过这么简单的歌词,循环往复地,表达出了那么多的失望,忧愁。说句老实话,姚锦云唱这首歌给我的时候,我从来还没喝过咖啡,甚至没见过咖啡,也不知道咖啡是不是苦的。不过这好像没有关系。苦咖啡三个字好像是那么外国异域,神秘而吸引人,洋气,不可企及,但是又那么私密,好像我喝过多少苦咖啡一样。好像我知道生活多么苦一样。 我爱上了这首歌。强迫姚锦云唱来唱去。她一定唱过上百遍。那时,我们录音机还没有出现,要想重新听一首,就得请歌手再唱一遍!

这不仅仅是一首歌。唱这支歌的时候,一个新的时代已经在这首歌的韵律中来临。我们都在十八九岁的年龄。我们却开始幻灭了。这首歌是一个幻灭的时代的音符。我的幻灭是从上中学开始的。不知什么原因,我越来越对学校的很多活动没有兴趣,那些在校园里的大字报,千篇一律,毫不好看,我连看也懒得看。而且其实很多大字报就是我写的,因为老师要学生写大字报表态,一会儿批林批孔,一会儿批《水浒》。我就替全班同学写,我写得又快又好。因此,我们班的大字报又多又快,老是年级第一名。其次,我学会了在字里行间看问题。一九七四年左右,一个叫黄帅的中学生写了什么信,报告学校教育中的资产阶级回潮之类的。学校组织我们都到北京大学去看大字报。我也去了,在北京大学的校园里走来走去,我从大字报中看出很多荒诞来。 想这个叫黄帅的女孩子一定是学习不好的人,才如此讨厌读书。我巴不得整天读书,不去学工学农的。对这个叫黄帅的英雄,我很讨厌。我自然本能地不会对任何人说这些感觉。但是我对姚锦云说了。姚锦云虽然不爱坐在那里读书,但是对我的这种胆大妄为的想法极为惊异。我们开始谈论政治。

我们十五六岁,谈论政治。我们所谈论的政治是一个危险的题目,不是可以在公开谈论的。我们知道这点。因此我们极为秘密地谈这些问题。因为喜欢写作,在中学和高中的每年的写作比赛中,我都得奖。除了初一的时候,我得了三等奖以外,后来的所有比赛我都是一等奖。因为这个结果,我参加了学校的写作组,开始认识一些比我大的学生。那个写作组共七个人,只有我一个是女生,其他的都是男生。我们写短篇小说,互相读,一个教语文的老师给我们讲写作的技巧。这是一个短命的写作组。在活动了三五次之后,那些男同学中的几个高中部的同学被逮捕了,名义是“反革命小集团。”

我不知道北京九十八中学,一个非常普通的中学,是否因为别的上过报纸。但是这个“反革命小集团”的事件在一九七四年的报纸上沸沸扬扬了一两天。学校如丧考妣。我们进进出出都低着头害怕。好像仰头的人就可能是反革命。我也震惊了。我与这个小集团没有任何关系,但是当我在报纸上读关于他们时候,我内心里知道我同意他们说的。不知为什么,学校居然看出了这点。红卫兵委员会的赵姓老师,那个年纪轻轻的党棍,找我单独谈话三四次。先是要我写揭发材料,仔细想在写作组这些人都说过什么。我回答说没有的写。因为我是一个不爱说话的人,又是唯一的一个女生,我连他们都叫什么名字还不知道,也没听到任何反党言论。其次要我写认识材料。怎么认识这些人的反党动机。最后,要我交代是不是跟他们有同样的想法。我一个人关坐在红委会的办公室里,面对红格纸,不知写什么,好像觉得自己也成了那个小组中的一员。

姚锦云在学校等我,直到把我放出来,才一起回家。我们那天说了些什么我现在不记得了。但是我一定是对姚锦云说,我虽然不是那个小组的,但是,他们的想法,他们对现实的批判,我很赞成。我记得姚锦云和我搂在一起,在一根电线杆子下,我们拥抱。我们知道我的话的危险性,但是我们永远不会背叛彼此。这是我们的秘密。

这种对政治的幻灭使我们成为内心反叛的人。高中的时候,十八岁之后,中学里发展共产党员,班里的班长已经入党。我从来没写过入党申请书。不,不人党。一辈子也不会人。大学的时候,入党成风,特别是毕业前夕,班里发展了一二十个党员。一个党员和我散步闲聊,问及我是否也写了入党申请书。我说,“入党可是严肃的选择,我不知道自己是否理解这个选择,因此从没写过申请书。”她大惊失色,没想到我这样说。如今这个党员在中央电视台,是电视台的主力之一。我在网上看到她的照片。她风度翩翩。那个照片是她在给某处做讲话的照片,手在胸前,姿势肯定,有成功者的信心。她是否还记得我们的谈话?

姚锦云的内心也是清楚的。周恩来去逝了。冬天十分寒冷,我和姚锦云去天安门广场,看诗歌和悼念的人们。回到家里,我说起广场上的诗歌,周恩来的逝世,我哭了起来。姚锦云却大笑,说,“你哭什么,周恩来跟你有什么关系?别跟死了你爷爷似的。”我楞楞地看着她。她比我清楚。那年的四五天安门事件,我不在北京,下乡支农劳动去了,回来后,和姚锦云一起去天安门。天安门广场洗得干干净净的。那天广场的风真大。我们知道一个新的时代来临了,但是我们不知道到哪里去找这个时代。九月毛泽东去世。我和姚锦云都没有哭。我们觉得没什么好哭的。可是不哭,学校以为我们不热爱毛主席,所以只好用袖子蒙住脸,假装哭。毛泽东的去世,我也觉得茫然,我甚至觉得时代也许最终要我们来肩挑了。天安门毛泽东的追悼大会,全校同学都去,我也去了。坐在广场上听每个悼词都是“毛泽东的功绩如江河行地,万古常青。”整个会上我都在想这个从来没听到过的成语“江河行地”到底是什么意思。大会后,人人都在毛泽东的遗像前照相。人人都握着拳头,宣誓将革命进行到底。我也举起拳头,宣誓照相,很革命英姿,觉得把白衬衫塞进蓝裤子里,挺胸抬头地,宣誓照相很英姿飒爽,显得很漂亮。表面上是宣誓革命,内心里跟革命关系不大,不过没有人看得出来。

到了十月份,我在北京的一个汽车修理部学工―― 学习怎样修汽车,四人帮倒台了。天安门开庆祝粉碎四人帮大会。老师要大家自愿去,你可以去天安门开会,或者回到你的学工的地方。两个地方我都没有去,却到紫竹院划船去了。正是北京最美好的季节,紫竹院公园内的大喇叭广播大会实况录音,我躺在船上,对和我来划船的朋友说,“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毫无意思。”回到家,姚锦云和我一起洗衣服,计划再去划船。那段时间我们对划船乐此不倦。紫竹院划船,两块钱租一条船。划一个小时,一毛钱。我们每个周末都去划船。姚锦云喜欢带我弟弟一起去划船。姚锦云后来还教我弟弟弹吉它。她把我弟弟当成自己的弟弟。我们对中国的政治完全厌恶。那天看报纸上的照片,很多人拿着华国峰的大幅照片,在长安街游行。姚锦云和我都觉得荒谬可笑。她说,“这个华国峰觉得他是毛主席。”我觉得她说的一针见血,印象很深。

一九七七年三月,我们都高中毕业了,未来就在我们面前了。那个时候,共产党还没有召开著名的改变他们和中国人民历史的十届三中全会。我们这些高中生,只有下乡插队的未来,没有别的选择。那时我们还看不到社会很快就要变化了。中学以及高中毕业生,都是除了一九七零届的中学毕业生外,都是到农村去插队。到了一九七七年(我们本是一九七六届的高中生),我的学校去延庆,北京的一个郊区县插队。我报了名,主动申请要到山区去,目的是未来能和那个革命的班长分开,不受她的管辖。我们班的大部分同学都去了平原地区,因为平原地区条件相对好一点。我去了山区。姚锦云的学校要到顺义的平原去插队。据说顺义的生活比延庆山区要好得多。我们将没有机会像整个中学高中时代那样天天见面了。我们却都无所谓,我们只是保证要经常写信,要约好了一起回北京来,一起回家,在一起玩。

我们长大了,中学时代结束了。三月二十五日我离开北京,要到延庆去插队了。北京的三月,还是冬天,没有春天的气氛。春天还要等两三个星期才能到来。我们是从学校出发的。那天也是一个阴天,天空灰蒙蒙的。学校里全是人,送我人中,有姚锦云和杨永成。我看到姚锦云挥手。我看到杨永成呆呆地看着我的汽车,眼睛中全是无法描述的绝望。那个白白的,不太高的男孩子,我知道他爱上了我,我知道自己也喜欢他。那是我们的初恋,可是我们从来没说过一个字。我挥手,向他们两个人,向我的家人。几天后,姚锦云离开北京,去顺义插队。我们从此分别。以后的相逢,都是匆匆,那些天天相聚,耳鬓厮磨的少女时代结束了。

我们走向了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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