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锦云和我的故事(回忆录之一)
◎
沈
睿
仅以此文献给所有
一九八二年一月十日天安门前死去的人
愿他们的灵魂安息
驾车撞人致无辜群众重伤死亡
罪犯姚锦云伏法
新华社
(1982.02.19)
新华社北京2月19日电:
原北京市出租汽车公司一场汽车驾驶员姚锦云因犯以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罪,已被依法判处死刑。
姚锦云是在1月10日擅自驾车在天安门前撞人犯罪的,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批准,由北京市公安局于1月15日将其逮捕,经北京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于1月17日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月30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了姚锦云危害公共安全一案。被告人姚锦云聘请律师万敏为其出庭辩护。审理查明,姚锦云的罪行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法庭认为,被告人姚锦云对本单位领导有意见,不采取合法的途径解决,竟目无国法,无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公然在天安门广场驾车向密集的人群冲撞,致使在场无辜群众5人死亡,19人受伤,罪行严重,必须依法严惩。依照《刑法》第106条第一款、第53条第一款之规定,当庭宣告判决:姚锦云犯以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判决宣告后,姚锦云表示认罪服法。姚锦云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中级人民法院于2月10日报送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今天,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布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月17日核准被告人姚锦云死刑的裁定和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的命令,并于当日将罪犯姚锦云执行了死刑。
*
多年来我一直想写姚锦云但我却从没真正动过笔。
是的,多年前我写过一篇像短篇小说似的东西,记录我和姚锦云在一九八一年夏天,在北戴河海边度过的七天。那篇写于一九八二年三月的文字,是在姚锦云刚死后,我在极度悲伤绝望的心情中写的,写得更像哀伤的诗歌,而不是小说。后来不久,一个那时在北京《当代》文学编辑部作助理编辑的人,与我当时的男朋友正往来,因为他们都是湖北人。我的男朋友便把我写的东西给他看。结果,我写的东西就再也没有回来。我因为极度害羞,不好意思问他怎么想我的小说。他从我的男朋友手里拿走了稿件,也许是吃吃喝喝时忘掉了,再也没有把稿件还给我。我,愚笨、害羞的我,也没有底稿。那些稿件,连同我的其他五六篇小说,都丢了。那还是在复印机出现在我们生活之前的时代。如今想起来,好像是史前时代。我的稿子都是写在薄薄的稿纸上,歪歪扭扭的字是因为我写字写得太快。我如今都不知怎样写字了,只会打字了。多年来我也没有再见过那个编辑。奇怪的是,前几天我竟从网上看到那个编辑的名字。他如今也在写小说。我在电脑屏幕上看那个名字,看了好几遍,好像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是多么大的奇迹啊。我以为早就过去的人,那我觉得好像是远古时代的人,如今还活着,还活跃着。他拿走了我的小说,那些写在方格子的稿纸上的短篇小说,丢弃在他也没有意识到的某个垃圾箱里。而那里盛的是一个直到今天,二十多年过去了,我还不敢打开的激情的暗箱。
多年来我经常想到姚锦云。她死后的最初几年,我常常梦见她。至到有一天在梦中她对我说,我再也不回来了,她就再也没来到我的梦中。多年来我一直想写她但我却没真正动笔,因为我无法用言辞表达我的切肤的爱和生命的丧失。“丧失的艺术是不难掌握的!”美国诗人伊丽莎白·毕韶普自嘲地一遍又一遍地叹到,“每天都失去一些东西,…我失掉了两座城市,…我丧失了一片大陆,…丧失的艺术是不能掌握的!”每次读到诗的结尾,我都禁不住泪水涌出,“丧失的艺术是不难掌握的!”真的吗?真的吗?丧失的艺术是不难掌握的!毕韶普反讽地、自嘲地、用一种故作的无所谓的语言表达无法弥补的丧失的悲伤。也许是的。丧失的艺术是我们不得不学会、掌握、娴熟的。是的,丧失的艺术是不难掌握的!丧失是我们生命的里程碑。当我们丧失了一切,包括我们自己的时候,生命就画上了句号。
是啊,我至今还记得我写的故事,那些故事的梗概。谁能不记得自己最初写作的激情呢?没有人要你写,可是你觉得非写不可,好像有一个声音在你的头脑里督促你,写,写,写。你拿起笔来,写下在你的头脑中的声音。柏拉图说,写作是神灵的惠顾,是被神灵抓攫住了,在那一霎,你是神灵的代言人。你一边写,一边嘴中念念有词。你不仅仅是在写字,你是在把那些字说出来。说的时候,你感觉到那些字的份量,那些字中隐含的激情。写作是一种巨大的快感,是身体的、头脑的快感的同时到达。但是,任何人二十岁出头的年纪写的小说,即使故事还在,那些血肉一定都已变成了日久风干的腊肠,二十多年的风雨把腊肠也风干得不能咀嚼了。用张爱玲的话说,三十多年前的月亮,就是回忆,挂在那里,也是一团模糊了,
模糊得好象是一团月晕。
哦,那个故事的题目是《等》--此刻,在月晕模糊的回忆里,那篇小说的题目闪出来了,是《等》。是的,《等》。这是怎样的谶言?我一直在等,等,等到今天,等到我可以说一切而不必痛哭失声而因噎废言。等我年龄得足够而回忆往事,往事因回忆而变得温馨,美好,就是痛苦也成了财富。多么荒谬的财富!我宁愿一贫如洗,也不愿贮藏痛苦这种财富。然而生活从来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也许这世界上真有从来没有痛苦这种财富的人。我在任何一个所谓重要的会议上看到那些踌躇满志的人,常常猜测在那些腆起来的肚子里是否有痛苦这种财富?
痛苦压迫我们。最大的丧失是我们说不出来的丧失,是无法言说的,是不想与任何人分享的。二十多年前,在姚锦云的事件震惊了中国,在听到她是我的朋友后,诗人杨炼对我和我那时的男朋友说,“操,这真够你们写的了。”
我静静地坐在一边,没有说话,而心中却在尖叫,“写?这不是写作!不是写作!”
等。是的,我一直在等。等到今天我可以回忆而不必因丧失吞噬的身体的痛楚而写不下去,等这一天我可以慢慢地把一切写出来,等我可以把故事坦然地讲出来。姚锦云被处决之后,我精神几近疯狂。我当时大学刚刚毕业,被分配到水电部。幸运的是,头几个月我不必上班,可以完全沉浸在我的悲伤之中,而没有人怀疑我的悲伤。我到天安门广场去,在严寒的广场上走来走去,一个人絮絮叨叨地跟想象中的姚锦云说话。我到姚锦云撞车的金水桥边,检查被撞裂的桥栏,仔细查看那些裂纹,好像那是姚锦云留给我的字迹。我在天安门前走来走去,说来说去好像只有一句话,那就是,这是真的吗?这是真的吗?我仍然在震惊中无法回过神来。
记忆在记忆的隧道里闪现着阴暗的光芒。一个人可以回忆童年,少年和过去,但是无法找回的是一个如今已中年的人在二十岁时对生活的感觉。如今我白发散落在发间,过去的男朋友成了丈夫又成了前夫。那生斯长于斯的古老的、绿荫掩映的北京成了一个现代得不知如何是好的肮脏和华丽的城市。一切都变了。我每次回到中国,中国都在变化,变得让我吃惊。但是中国也没有变,中国的根本好像还没有变。用我儿子的话说,“妈妈,中国好的,都变了。中国坏的,什么都没变。”真的吗?我问。
*
姚锦云和我都成长在北京城内西北角地区。这是古老的北京城内最老北京的一个地区。从我们的家走到北京的城墙不过五分种,穿过断壁残垣的城墙,就是碧绿的护城河。护城河的对面就是太平湖公园。太平湖公园因为老舍在那里自杀而成为中国的文化记忆之一,而公园本身,大概在一九七零年左右就不存在了。姚锦云的家,直到死前她还在住的家,是五根檩胡同八号,我的家是石碑大院胡同十一号。我们两个人的家相距不过二百米之遥。一九九三年在我离开中国之前,那个地区拆迁了。我随后离开中国,就再也没有回到石碑大院和五根檩胡同去看过。听说新建的小区保留了我们院子里的那两棵枣树。我一直想去看。一九九八年冬,我中学时代的好朋友杨永成开着车,带我在夜晚的北京闲逛,如同多年前我们骑着自行车闲逛一样。我说,“咱们去看石碑大院吧”。他说,“看什么看,什么都不在了,没必要看”。我们就没去看。一晃,杨永成突然脑血管迸裂,跨入死亡的门槛,虽说他又回过来了,这位我少年时代唯一的异性好朋友,却再也无法开车了。今年我回北京,他拒绝见我。他给我打电话,说,“你别来看我。没什么好看的。”我举着电话,假装轻松,答应不去看他。我那刻正站在大栅栏大街里的一个自行车商店外。大栅栏大街还没有变,还是那么人群熙攘,贫穷的背景下繁荣的市场招牌好像在呼喊着买、买、买的口号,我却什么也听不见,好像失聪了。姚锦云、杨永成和古老的北京,是我的少年时代。我的少年时代一去不复,古老的北京也已经不在。人生已是人成各,今非昨。而谁独语斜阑,在这角声寒的时刻?
岁月和死亡,只有记忆在记忆的隧道里慢慢燃烧,却谁也不能照亮。
我离开中国的时候早已过了通常到国外开创新生活的年龄。我并没有那么积极地要到国外去。我渴望离开,但是,父母、孩子和各种条件都不具备。虽说,我一直在期待离开的可能。离开中国,离开中国,离开这个无法自由呼吸的地方。然而,离开并不那么容易。当机会来临,我没有犹豫地离开了。面对的是全然的无知,全然的茫然。我那时梦想和他一起建立生活的人,不解而且恼怒地对我说,“你干嘛来美国?这里有什么值得你来?你离开那么好的工作,孩子,到美国这里重新开始,你怎么能开始?你不可能!”我看着说这个话的人,我们正在阴雨绵绵之中走过俄乐岗大学的图书馆。从图书馆的台阶上往下看,空无一人的校园在雨中等待学期的开始,好像十分寂寥。我刚来美国三个月,语言还不太通。我看着空空的校园中碧绿的草地,光秃秃的树木,心中的雨水把我淹死了。我冷冷地对那个人说,“好吧,十年之后我会是一个这里的教授。我们走吧。”我们就此分手。
也许他是对的,我为什么到美国来?是因为人人都向往的出国吗?可是我已不再年轻。我一钱没有,一文不名,从零做起,等待我的是一个茫然的未来。可是我还是来了。因为,一九九三年,我见到姚锦云的一个至亲的人。他对我说,“你知道吗,我听说姚锦云去美国了?”“什么?”我大吃一惊“怎么可能?”我亲手把她血染的沙土捧起来,放到纸箱子里。我亲手在处决她的现场到处找她残存的身体的遗物,拣起那些零零碎碎的头骨碎片。我的双手全是血。她怎么可能去美国?姚锦云至亲的人说,“我也是听说。听说美国政府把她救了,和中国政府做交换,把她送到美国去了。”我吃惊极了,不相信,“不可能。考虑到当时的政治情况,美国政府恐怕不会做这种事情。”我半信半疑。
美国,为什么是美国?为什么会对美国有这种希望?为什么不是任何别的国家?也许只有美国才会有这种可能。一个逃避迫害的人们组成的国家,一个拥抱流亡者的国家才可能救姚锦云。我们内心深处的对美国的信仰。我们对理智、民主和自由的向往。
来美国前,我一个人到天安门广场去,在姚锦云撞车的金水桥上向她告别。那座桥还留有她撞车时的痕迹,那修复后残留的裂痕,也许只有我才能发现的痕迹。我手抚摸着那别人看不到的痕迹,对姚锦云说,“锦云,我要去美国了。我们没生在一个自由的国度,但是我希望我的后半生在一个自由的国度里生活,不再害怕,不再恐惧。我希望我的孩子不再恐惧和害怕。”
向往我们从来没有的自由,不再恐惧--一个多么幼稚的想法,把我从中国连根拔起。如今我在美国住了十年了。我是教授了。我也的确不必害怕政治的迫害,毕竟我离政治很远,也不从事任何政治工作。我对自由的理解也与过去不同。但是,恐惧却永远跟着我。恐惧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我恐惧有人看见我,即使在我自己的房间里,我也希望自己不存在。我希望谁都不注意我,很多时候希望自己消失。无论我住在那里,我都喜欢很小的房间,我受不了大而宽敞的房间,站在那样的房间里,我觉得自己渺小而受压迫。我需要在一个小而黑暗的房间里,看书,写作。在黑暗的小房间里,我觉得踏实,觉得没有其他人在关注我。我住的房间,如果向阳,我就用窗帘盖住,把房间变得阴暗起来。我躲避世界,因为,恐惧,莫名的恐惧,时时刻刻都跟着我,我无法摆脱。这是不是多年在恐惧中生活的后遗症?
*
恐惧。我们成长在恐惧的时代。
正是这种恐惧引导我看见了姚锦云站在他们家的院子里。那是一九六八年的冬春的一个中午,也许已经是三月份了。因为我记得看见姚锦云的背景是那湛兰的蓝天,是冬天清脆的但是你可以感到开始柔和的天空。那天中午下学的路上,我走过北草场胡同的时候,听见人们吵吵嚷嚷地,“抄家了,抄家了”。那个时候,我在西直门第一小学上小学二年级。我们家一九六七年底从东城区搬到西直门内的石碑大院胡同,不过几个月的时间。搬家后,我们试图进入新的学校,但是,附近的学校都不接收我们。认为我们在一九六七年底,文化革命抄家刚刚结束转学,十分可疑。家里不是被抄家的,就是有问题的。所以拖了好久,我们--姐姐和我才最终都到西直门一小开始跟班上学。我插入他们的二年级班。那天中午放学回家的路上,我听见人们的喧嚣的时候,就莫名其妙地跟着人流跑去看抄家的去。这真和我的性格不符。我是一个极其害羞的女孩子,连说话都不敢大声的孩子。可是,一种我无法解释的好奇心,使我向姚锦云的家走去,那时我并不认识她。她的家坐落在南北向的北草场胡同内的西边的一条东西向的小胡同里。一进胡同口,我就看到有人在一个坐南朝北的大门口出出进进。我知道那就是抄家的地方,就随人流进去了。进去一看,是一所不大但是很整洁的四合院。院子中有几棵树,
都光秃秃的。还有一个十字甬路,是青灰砖的,通向北房三间,南房也是三间。西方只有两间,我面对着关着门的三间东房。北房有房廊,廊子下堆着很多书报,显然是仓促的堆在那里的。我环顾四周,是我很熟悉的四合院落--我就是在这种院落中长大的,
没有什么新鲜的。奇怪的是,院子中并没有什么人,我看见也听见南房中人声鼎沸,可是院子里却很安静,好像不真实地安静。我突然害怕起来,怕人家抓住我说,小孩子到这里来干嘛。于是我就走下台阶,向右拐,到南房中去了。南房中的阳光非常明媚。也许是正午的原因,房间中的面向南的大窗中流泻着浓浓的阳光。我看见很多人都在伸着脖子看什么,我也钻到前面,伸着脖子看,好像是毛笔字,在发黄的纸片上写的字,放在一个大的写字案上。我并没有看懂,也不明白是怎么回事,退出来,我就向外走去。我听见有人在说,“出去,出去,看什么看,家都抄完了,还有什么可看?”我听见这个话,恐惧起来,就更急于溜走了。我被那个恼怒的声音吓得只想立刻从这里消失。我就站在外边了。我这时才看到在北房的廊柱旁,站着一个女孩子,跟我差不多年纪大,她显然早就看到了我,或者她刚才一直躲在廊柱子后也不一定,此刻我们四目相对。我看到的是一对恐惧的,但充满愤怒的眼睛。她站在那里,穿着一件合体的呢长大衣,看着我。我也看过去,
看见她和她半躲在廊柱后的身影,她的目光和她头上湛蓝的天空。阳光泄在她的身上。她好像是一个阳光中的一个影子。我们互相看着,我突然跑起来,仓惶地像受惊的兔子似的跑出来了。
这就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多年后,当我们成为无间的好朋友的时候,我向她讲我是怎样第一次见到她时,我对她的印象时。姚锦云毫无概念。她说她根本就不记得在那天见到过我。她也是下学刚回家,见到家里出事了,躲在廊柱后,不知做什么好。“我怕得要命。那不是我们家第一次出事。我们家已经被抄过好几次家了。每次我们家来人,我知道都有坏消息,都是坏事。”
出事对姚锦云家不是新鲜的事情。我后来得知,那天我看到的情况是公安局来她家通报她的姐姐自杀了。她的姐姐,比她大三十多岁的姐姐上吊自杀了。公安局同时搜查了他们家,大概是在找证据。她的姐姐是她同父异母的姐姐。四十年代,和一个美国人结了婚。那个美国人在中国大陆被“解放”之前,回到美国去了,她姐姐没有来得及追随自己的丈夫,结果铁幕垂落,决断了一切联络的可能。她的姐姐再也没有机会得知丈夫的情况。文化革命初期,她自然被看成是美国特务,挨斗,挨打,一切可能想见的折磨。一个与美国男人结婚的中国女人本身就是反革命的罪证。在一个仅仅因为与外国人交往就是特务的时代,这个女人无法活下去了。她走到北京的郊区,在北京西北的鸠峰地带,在一棵树上结束了生命。当姚锦云告诉我这些故事的时候,她好像是在讲别人的故事。她讲的时候也并没有伤心的表示。我也没有表示震惊。也许是在那个年代,我们目睹太多的自杀,太多的死亡,所以这些故事都不构成震惊的理由。我听了,只觉得这是生活中正常的一部分。我一定没有任何惊异的表示,我不记得我曾惊异过。
而今天,当我写下这个故事的时候,这寥寥的几行字,我怎么能概括那个我从不认识的女人、姚锦云的姐姐的一生?她是怎么生活的?她遭受了怎样的折磨?甚至,最直接的,她是怎么走到北京之外的?鸠峰离北京城里至少有四五十公里,她用了多少时间走到那里?在走的路上她在想什么?绝望,无边的绝望,黑暗的绝望沉甸甸地压在她的心上,身上。要怎样的勇气一个人才可以自杀?要怎样的绝望一个人才会自我结束生命?我最近看到一篇文章说,毛时代对待知识分子比斯大林对待知识分子还好一点。因为毛至少没有像斯大林那样把知识分子都杀了,而是让他们到青海新疆去劳改。我看了很生气。是的,毛时代没直接杀知识分子,但是让他们自相残杀或自杀。多少人自杀了?每个自杀个体都有无法承受的绝望!让我们设想一下自杀的心情吧。如果你有一点点,一点点希望,你会不会结束自己的生命?任何一个在几乎不能活下来的时刻活下来人,都在心底残存着希望。姚锦云的家庭里却没有这样的希望。她的嫂子,她同父异母的哥哥的妻子,在文化大革命初期,就跳北京自然博物馆的大楼自杀了。我后来到位于天坛北的北京自然博物馆去,每次去的时候,我都仰望那幢灰色的苏式建筑的楼顶,想象,甚至我可以依稀看到那把自己从楼顶上扔下来的身影。我对姚锦云的嫂子所知不多。姚锦云只是告诉我,我嫂子自杀了。一个听起来非常简单的故事,寥寥几句话就说完了的一生。姚锦云的兄弟姐妹和亲人中,两个在文化大革命初期都自杀了。
自杀,我们成长在自杀的时代。我们对自杀司空见惯。我自己的叔叔,我父亲的堂弟,那个爱说说笑笑的金爹,那个在一九六五年国庆节骑来一辆平板车,把我们这些孩子都拉上,到东城区粮食局去看电视,看国庆游行转播的金爹,也在一九六九年自杀而死。那是我第一次看电视。我惊讶地看着那个小小的荧屏,看到了邓小平。我对看到没有看到毛泽东等,没有印象。但是对邓小平却印象深刻。金爹想让我们这些孩子看看什么是电视。我们听说过电视,但是,不知电视是什么样子的。金爹就想让我们看一看,就把我们都装在平板车上,拉到他工作的地方,让我们看电视。这件事中流露出的金爹的对孩子的热爱和他的性格,让多年后的我仍感动不已。金爹是一个喜欢热闹,欢笑和孩子的人。他每次来我家,都给我们带礼物来。两包果脯,一包麦芽糖。在一个糖果和动物饼干都希奇的年代,金爹带来的果脯是我们的不可想象的享受。成年后我多次想过金爹对生活和孩子的热情。当我有了孩子后,我常常观察那些来我家的客人。我结论到,凡是对孩子认真关注的人,都是对生活都有一种骨子里严肃和善良的人。记得有一次,我家里来了很多人。大家都在喝酒聊天。我注意到诗人西川很认真地听我那时六七岁的儿子说话。儿子滔滔不绝地告诉“西川叔叔”一个故事。我注意到西川的表情,很认真,有一种对孩子的真正尊敬。我当时极为感动,我知道这是多么罕见而可贵的成人的品质,而金爹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金爹带来的麦芽糖是我最喜爱的糖果。麦芽糖,嚼在嘴里,甜香满口,浓浓的,缠绵在嘴里。不仅如此,金爹还参加过抗美援朝,还上过大学。他的父亲,我的八爷爷是东城区人大代表。金爹谈论的事情总是很有意思。金爹常常管我叫“猴三”。不仅因为我行三,还因为我“太机灵”。他常常对我的父母说,“三儿机灵得没比。”机灵两个字我那时并不能确切地理解,但是我知道机灵是一个赞美。我因此把机灵这两个字和我自己连在一起,并沾沾自喜,好象只有金爹是知音。一天,我的父母突然说他自杀了,留下了一个不满周岁的孩子。自杀,因为有人说他是“516”分子。“516”是怎么回事,我并不确切地知道,但是我确切地记得一九六六年五月十六日那天,我从高音喇叭里听到的《中共中央关于开展文化的革命的通知》。我当时是一年级的小学生,正是中午下学回家的路上,大喇叭的高音让我觉得很严肃,感到什么严肃的事情发生了。听到金爹是“516”分子,我想到了那个确切的日子,想到我的感觉,但是,对金爹自杀的消息,也许是司空见惯,不记得我怎样惊异或伤心过。
我们小学的班上,突然转来的一个同学,叫田彩虹。她肤色黧黑,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她坐在我的旁边。“你为什么转学到这里来?我也是转学来的。”我介绍我自己。“我被收养了。”她说。“我的父母都自杀了。我没有家了,我被这家人收养了。”
她是那么平静。我们好像在谈论一件十分正常的事情。我看着她。她有那么好看的圆而明亮的眼睛。我们都十一二岁。后来我得知,她的父亲给全家人,包括她的哥哥姐姐都喝了带毒的牛奶。她和弟弟睡觉睡得早。她的父亲试图给他们灌牛奶,但是因为他们睡得太深,喝得不多,所以,她和弟弟被救活了。全家的其他人,七口人,都死了。她本来的姓是范。她的弟弟被另外一个人家领走了。多年后我听说她在寻找自己的弟弟。我不知道她现在找到了没有。
*
我对姚锦云家的事情知道很多,甚至在我们成为好朋友之前就知道了。原因很简单,因为姚锦云的妈妈是我们小学校的数学老师,后来也是我五六年级的数学老师。学校里正在搞文化大革命,到处都是大字报。一阵一阵的大字报浪潮揭露老师们的老底。我就是在学校里看大字报知道刘老师的历史的。诸如,刘老师是现在的丈夫的小老婆。我记得看过一张漫画,画的就是刘老师和她的丈夫,一个秃头的老头勾肩搭背,刘老师的嘴画得红红的,腰细细的,一副资产阶级的太太样子。也许是那张漫画中流露出来的男女情怀,那个时代这样的画面只有在漫画中讽刺和批判资产阶级的时刻才有,我对那张漫画印象很深。后来刘老师成为我们的数学老师。刘老师那时已经四十多岁了。她总是穿着极为合体的衣服,说话时有隐隐的口音,我不知道她是哪里的人。她很和蔼,在她的和蔼中,有一种无法描述的尊严。我很喜欢她,她也很喜欢我,因为,我是一个好学生。我也知道她的女儿是姚锦云,是四班的,而我是三班的。我们下课的时候,可以看见彼此,但是从来没打过招呼,没有说过话。我一直纳闷她是否记得我,记得我们的四目相对。
她不记得,而我却记得那刻。还有她的父亲。她的父亲是一个个子非常高的人,也许有一米九以上。身材魁梧,眉宇严正。我每天清早都看到他。他在扫大街,扫北草场胡同的长长的街道。那个时候,北京的胡同还都是土胡同。他先扫一边,再扫一边。他扫过之后,长长的北草场胡同看起来就像是拿画笔画过了一样,叠成无数个人字。我走过的时候,很小心,担心把那好看的字弄坏。我对这个魁梧的人也很好奇。他是敌人吗?敌人怎么长得并不张牙舞爪呢?反而显得正气凛然的。有的时候,我走过了他,会好奇地停下来仔细看他。他也会停下来仔细看我。我们彼此看着,不出声。我知道他就是刘老师的丈夫。那个漫画中的国民党。我看着他,想,国民党人就是这样吗?高高的个子?笔直的身材?从此,国民党在我的心中就是一个大高个子的人。姚锦云的父亲是我童年和少年时代见过的唯一的国民党人。后来我才得知,其实姚锦云的父亲并不是什么万恶不赦的国民党,而是基督将军冯玉祥的秘书。抗日战争时期,他曾亲自给延安送过成千上万的银子过去,表示对共产党的支持。这也许是他在一九四九年没有离开中国大陆的原因之一。毕竟,他以为,他是有功于新中国的。
姚锦云和我成为好朋友是从中学开始的。一九七二年冬天我们开始上中学了。小学教改,改来改去,学期从秋季改到冬季,结果我们的小学上了六年半,因为改学期。我们都被分到西直门内南小街的北京第九十八中学。我们也被分到了同一个班。我们的家住得很近。那个时候,她的家已经从那个四合院中搬出来了,搬到离我的家不远的五根檩胡同八号。她的家是一间非常小的南房,不到八平方米,住着父母和她的哥哥,她的同父同母的哥哥。家中的床是三层的,父母一层,她一层,哥哥在最底层。我去她家的时候,觉得她的家小得站不住人,除了那层层叠叠的床从地上升到房顶外,家中最主要的却是一张大书桌,那是她父亲的领地。那张书桌我印象非常深。书桌是深檀木色的,宽大,雄厚。占据房间内二分之一的地方。(我成年以后,每到别人家,看看一个家中书桌是怎样的,就知道那个家人的知识水平。)他们的房间,本来不是一间房屋,而是一个棚子改装的,极为低矮。她的高大的父亲站在里面得低着头。她的父亲每天还在写字,练书法,看书。我看到他们家的线装书,还跟她父亲借过“文史资料”丛书看过。从那套书中,我还读过姚锦云父亲的文章,也学到了很多历史的知识。她在那个小得不能再小的房间里住到至到她被捕。她死后,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某个部门决定立刻给她家房子。他的哥哥和父母不久搬走了。他们搬到北太平庄附近的一个两居室的楼房里。姚锦云死后,我只去看过他们一次。因为我担心如果我去看他们,他们会更为伤心。我宁愿消失。
可是我现在却充满内疚。我没有去看年迈的被悲伤打垮的老人,因为我不敢面对痛苦,丧失,我们无法言说的共同的丧失。他们会不会误解我?记得一次我在姚锦云家和她的父亲谈天。我那时还是高中生。幻灭已经是我们的时代标志。我那时已经读了很多“灰皮书”--苏联五六十年代文学的翻译,在内部发行的灰皮的小说,比如《落角》,《你到底要什么?》,
《多雪的冬天》,《普隆恰托夫经理的故事》,《人世间》,《白轮船》等等。
这些小说,我是从另外一个同学那里借来的。这个同学并不读这些书,她的哥哥们都是老红卫兵,正在传看那些书,我央求她借给我几天。她是我的好朋友,就每次从她哥哥那里拿来给我。我往往是狂看一两天,就还给她。陆陆续续,这些书对我产生了影响。我对中国的情景开始有不同认识,但是,更多的我觉得是无能为力,一种灰暗的情绪已经成为我看世界的眼光。我已经从几个日本学生写的质询《苏联是社会主义国家吗?》这本书中走出很久了。我对老人谈到这个社会的灰暗,前途的无望。我那时刚读庄子,兴奋地对他谈庄子。老人很吃惊,问我,“你这些想法是哪来的?你怎么能读懂庄子?”我说,“我怎么不能读懂呢?”他说,“庄子是老年人的书。”这句话我印象很深。老年,是的,“我三岁时就已经是老了。”多年后,也是现在的多年前,诗人伊蕾对我说。那就是我们这一代人。
姚锦云的父母被送到乡下去了,连户口也走了,留下她和比她大一岁的哥哥。她十一岁,哥哥十二岁。他们没有别的亲人。一个同母异父的姐姐,在很遥远的地方插队,另外一个同父异母的哥哥也在什么地方插队。这两个孩子,在十一二岁就已经被迫照顾自己和彼此,就已经成年。
那是备战备荒的时代,中国在准备和苏联打仗。一九六九年二月,中国和苏联在珍宝岛发生武装冲突后,中国举国上下一片疯狂备战。备战中的一步就是把所有留在城里的阶级敌人全都送回老家,免得他们和苏联里应外合。在这样的形势下,姚锦云的父母也被送走了。父亲似乎是送回安徽老家去了。母亲到“五七”干校去了。他们的家和房子也都被政府没收了。他们兄妹两人被迫搬到那个不足八平方米的棚子翻盖的小屋里。后来她的父母回到城里之后,也只好在这个小屋栖身:五根檩胡同八号。我是在她搬到那里以后才和她成为好朋友的。而在这之前,我做了一件对姚锦云的小学时代极为重要的一件事情。我并不知道这件事对她是那么重要。
小学的三年级,也就是我转学后的秋天,我们换了新的班主任。这个班主任只有十九岁,非常年轻,刚刚分配到学校来教书。她不但是我们的班主任,还教我们语文。语文课上《毛主席语录》,印得跟课本一样大,就是我们的课本。对我来说,语文课很有意思,毛主席的语录我可以从第一页背到最后一页,没什么了不起。李老师就特别喜欢我起来。她非常喜欢我作文和日记。那个时候我们每个人都要记革命日记。李老师就经常在课上朗读我的日记,还任命我是班上的红小兵“排长”。那时候,连小学都是军队编制,一个班被叫做一个排。同时,李老师也是学校的红小兵团负责老师,她就任命我当全校的红小兵团长。所以,四年级的时候,我已经是全校的红小兵团长了。记得当时也要走选举的形式,我也不知怎么的,就被选举成了红小兵团长。我是一个听话的、害羞的女孩子。我对老师有盲目的崇拜。我觉得世界上老师是最正确的人。他们是不可能犯错误的。记得老师要我们给老师提意见。我很吃惊,想,老师怎么会有缺点和不足?他们完美无缺。那个时候,西直门第一小学,突然被分配了一套古老的院落。与原来的主校校舍相连。我并不清楚学校怎么得来这套古老而幽雅的房子的。只记得我们在那里劳动,从那个后院打开了一道墙,算作是主校和这个新的校舍的大门。我们负责清理院子。那是一个三套院的巨大的院落。古典的雕梁画栋的房子,据说是慈禧太后的太监李连英的一套房子。院子里有巨大的香椿树,柿子树和海棠树。海棠树大得简直像槐树。大的房子,都是木地板的,都变成了教室。在各种幽雅的小房间中,有一个房间很小,但是三面看得见两座院落,就是我们红小兵团的办公室,我天天到这里来看我们红小兵团的藏书。不知学校从那里得到的经费,红小兵团办公室有一架子图书,有的书是出版于文化革命前的儿童或青少年读物,有些是文革中出版的读物。记得我在这些书中看过一本名为《我们播种爱情》的书,讲的是解放军入藏的故事。里面一个藏族女孩子爱上了两个男解放军战士并提出作他们两个人的妻子的故事,让我深刻地意识到各个民族婚姻风俗的不同。
红小兵团的委员们的主要工作之一就是讨论发展和批准红小兵。我记得看到姚锦云的申请书。我们红小兵团的七八个人激烈地讨论,究竟让不让她加入红小兵。她的出身不好,她的父母都有政治问题。她母亲是我们的老师。我对出身不好这个问题很敏感,因为我自己的出身并不是极为青白。虽然我填报的的是工人,我却知道家中的焦虑。我的父亲十七八岁的时候,上过国民党的海军军校。一九五七年公私合营的时候,被以私方代表的名义送往小汤山药材种植场劳动改造。一劳改就劳改了七八年,至到文化革命前才回到北京药材公司下属的药店里工作。那时他在西直门一小分校对面的中药店圣济堂工作。我还记得我第一次填表格,
我那时八岁。在出身这个栏中我问父亲他是做什么的。他说,“抓药的。”“抓药的是工人还是干部?”“工人。”当老师问我我父亲是什么工人,我记得说是抓药的工人。老师笑起来。我却觉得很奇怪,抓药的工人有什么不对呢?我其实不知道父亲的具体工作是什么。但是,家里对出身很敏感,有不能说的敏感。我感到那是一个不能问的问题。因此,我常常希望谁也不要问我出身的问题,或许内心中我知道我没有说实话,但是我也不知道实话是什么。看到姚锦云的出身问题,我就隐隐地同情她,说,“毛主席都说出身不由己,道路可选择。我们应该批准她。”就是因为我的坚持,姚锦云成为了红小兵。我并没有对姚锦云说过这件事,那时我们不在一个班,没有机会说话。可是姚锦云却听说了这件事。她后来对我说,她一直很感谢我,就因为入红小兵的事情,而我却全然不知。我后来理解入红小兵对她是怎样重要的事情,如同我在中学申请入共青团一样。我的出身问题,终于被发现了。不知谁检举了我,说我隐瞒家庭情况。我不停地写思想汇报,检讨小业主家庭对我的思想影响。我的祖父以及祖先开药店,北京的德爱堂药店,专业是小儿药。过去北京人说,“要得小儿安,就吃七珍丹。”
这个七珍丹就是我的祖先发明或胡诹的产品。等到我最终入团的时候,我对家庭出身的检讨书大概得有一本书那么多张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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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没有赶上当“真正的”红卫兵。我们比那届人小半代。遗憾的是,不是一代,而是半代。我那时觉得我们什么都没赶上趟。大串联该多么英勇,我们太小,还在胡同口跳皮筋儿,没赶上。红卫兵创造了历史,我们就是历史中的小萝卜头。没有人注意我们。红卫兵上山下乡,我们还在上小学。等红卫兵腻味了山乡,已经在山沟乡寨里像王小波在《青铜时代》里那样练习身体的艺术,像马波在《血色黄昏》里那样痛苦地觉醒,我们还傻傻地相信他们是我们的榜样,将来有一天我们要步他们的后尘。我们果然只有步后尘的命。没成为红卫兵,我们就成了红小兵。他们红卫兵都戴鲜艳夺目的红袖箍,我们只有一个小小的塑料制的菱形的红小兵臂章。一点都不神奇。他们造反,他们革命。我们只有拆城墙,拣碎铜烂铁,扫校园或者在校园里挖地道,准备打仗。我们上中学的时候入红卫兵。可是那红卫兵早就不是真正的红卫兵了,是学校的一种好学生联合会之类的。所以,我们也争取入红卫兵,人共青团。因为加入这些组织标志着我们的政治进步和学习成绩。在那个时代强调又红又专的时代,我们这些小革命分子,谁不希望自己又红又专?
可是, 在这样时代洪流中,也有其他的潜流。我们虽然都被时代的洪流裹携,
在洪流中感到英雄主义的豪情,但是,时代的潜流也感染了我们。正是这种潜流使姚锦云和我成为了好朋友。上中学后,我不再是班级上的干部。班上有一个非常得老师宠的女学生,是班长,得知我在小学是红小兵团的头目后,对我很排斥,因为她也是她的学校的红小兵团团长。她要时时刻刻提放我“纂党夺权。”那个时候我们都是十四五岁。十四五岁中学生之间的政治斗争不亚于五十四五岁的人。十四五岁之间的人的斗争的残酷性也不亚于成年人。多年后我看过一个苏联的影片,叫做《稻草人》,讲的就是一群孩子之间的斗争。一个从莫斯科来的小女孩,怎样在精神上被一群本地的孩子摧残、折磨的。成年后我对那些玫瑰色的少年文学完全嗤之以鼻。每个人的少年时代都有黑色的阴影。想一想其他同学对自己的评价,想一想是何等渴望被接受,被认可,可是还是被拒绝,我们心中的很多伤害都是少年成长的疤痕。就是在这种被排斥的小气候中,我对小学的生活产生很大的思念。我思念小学的老师。五六年级时的班主任李茂信老师也很年轻。他二十三四岁的年纪,喜欢自己攥矿石收音机,决定教我们怎样做矿石收音机。我们每周到他家去。他的家在新街口三条的口上,是一个很雅致的小院子。我们在他家里学物理,学做半导体的收音机,认识二极管等等产品。李老师没结婚呢,经常带我们去郊游,去颐和园划船,去香山爬山。从郁郁不乐的中学看小学,我决定写一部关于小学的长篇小说。我开始在练习本子上写了起来。还定了二十章的题目。
上中学后,因为家住得近,姚锦云和我上下学时有时一起回家。从学校到家要走二十分钟左右,我们有时结伴而行。姚锦云和我不一样。姚锦云个子有一米六四,肤色白皙,身材匀称,健美。那个时候我们都刚刚发育完,好像刚刚从蚕茧里蜕化出来,成为身材高挑的少女。她发育得比我早,可是比我矮一点点。她体育特别好,人很灵活,体育样样在行。而我与她正相反。我是一个瘦瘦高高营养总是不良的女孩子。姚锦云喜欢的体育是我最不喜欢的课程。姚锦云有一种男孩子气,好像天生就喜欢冒险。我却过于文静,喜欢看书,不喜欢动,特别是我笨手笨脚,因为个子高,我觉得四肢太长,无法运用他们。我们成为最好的朋友,后来连我们自己都奇怪。因为我们当初并不觉得彼此怎么吸引。我对姚锦云对体育的热爱不当一回事,觉得她贪玩。姚锦云觉得我整天抱着书,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没有人注意我,我也不活跃,因此我们好像没有什么共同的东西。可是,共同上下学给我们提供了机会。特别是我们两个那时都不喜欢班上爱拍老师马屁的班长,常常在一起骂那个班长。可是我们还不是好朋友。姚锦云的好朋友是一群军队大院里孩子。他们常常穿着军大衣,那个社会贵族的标志。他们也都出身很好,父亲不是军队干部就是国家干部。他们有一种盛气凌人的态度。他们对老师和同学都不尊敬。他们是贵族。王朔的小说《动物凶猛》和姜文的电影《阳光灿烂的日子》就是描述那个特殊的阶层的人的生活的。他们是“大院”里的孩子。我是大杂院里的孩子。我们不是一个社会阶级。我当时非常敏感地感觉到我们的区别。我还不知道那是我们的阶级的区别。姚锦云和他们在一起玩。我不。我和小学时代的好朋友米树华一起玩。我当时还深深地被吸引和喜欢另外一个叫樊翠玉的女孩子。樊翠玉的父母是昆曲团的。她的母亲是昆曲演员,父亲是作曲家。父母都在干校,她有一个妹妹和弟弟。妹妹弟弟跟我的妹妹弟弟一样大。我觉得我们很相似,我们都爱看书。姚锦云呢?她跟军队大院里的孩子们是一伙的。那些人的父母都不在家,他们都有一股耀武扬威的气势,是我不熟悉不习惯的。
那个时候,姚锦云的父母还没有从农村或五七干校回来。我记得跟她到她家去。家里冷冷的,没有人。我们拿了东西就出来,我意识到她没有父母在家。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把正在写的小说给姚锦云看的。我给谁都没看过。但是不知为什么我决定给她看。我还没有写完,才写了几章,写的是小学生的生活,诗意的时刻和那些老师。我记得给她的我的练习本--横格本上用圆珠笔写着密密麻麻的字。她看了,比我还兴奋。我记得她跑来我家,大声对我说,这是她读过的最好的小说。我自然也极为兴奋,我毕竟,十四或十五岁,刚刚写的小说被第一个读者如此赞赏,还有什么比这个更让人信心大增的呢?她认定我一定会成为作家,我激动若狂,认为作家是世界上最伟大人。有人对我有如此的信心,我立刻把她看成最好的朋友。那个时代,作家是如此光荣的一个称号和名字。我对自己能和作家这两个字沾边都觉得无上光荣。姚锦云认为我会是作家!我高兴,兴奋,小说也写不下去了,幻想自己有一天真要成为作家。姚锦云是我的第一个读者,第一个毫不犹豫地相信我的人。我们那时都是十四五岁。
我记不清这件事是发生在我们发誓成为好朋友之前还是之后。在这个前后,还有一件事使我们意识到彼此是什么样的人,而成为了好朋友。因为我的性格,我那时那么害羞,我不敢想我会把写的东西随便给别人看。所以我现在想,给姚锦云看我的小说一定是我们从农村支农回来的事情。那个时候,中学生在夏收的时候要去农村帮农民收割麦子。我们夏天就到顺义县的农村去。先是“拉练“――拉出去练,走路从学校走到农村,还要背着背包和行李。到了那里后,住在老乡家里,我们就帮助农民收麦子。其实我们也做不了什么,无非是拾拾麦穗之类的。我们对拉练都很有兴趣,都很兴奋。集体生活,到农村去,不用在教室里坐着,就这些就够我们激动的了。但是在农村也很艰苦,天天劳动,也很累人。几天以后,大家就不想四、五点起床,到地里拣麦穗也没什么吸引力了。我记得姚锦云和我一组拣麦穗。早上起床,她不想起。我是这个小组的组长,看叫不起她,就和其他同学一起下地了,留她睡觉吧。按理说我应该叫她起床,可是她赖着不起,我也实在是没办法,就走了。出早工回来,班长发现姚锦云没来,就问我为什么不叫她来。我反正对班长没有好感,就顺口说,姚锦云病了,不能来。我并没想到班长会去做调查,发现姚锦云并没有病,是我“袒护”她。“袒护”这个词给我印象很深。那是我第一次用这个词,并把这个词与我自己联系起来。班长决定召开班委会,批判我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袒护不爱劳动的人。”我对班长这种革命很反感,认为她实际上就是总想找茬压我一头,以革命的名义泄私愤,因此,对班委会的批判很不服气,坚持说她就是病了。班委会逼迫我说出姚锦云到底得了什么病。我无奈,最后说,“姚锦云来例假了。”班委会成员,男同学,女同学全都立刻哑口无声,静呆呆地看着我,好像我扔了一个定时炸弹,谁也不敢动这个话题。
那时一个对身体完全无知和恐惧的时代。例假这个词是一个禁忌语,也许在我们所有班委的十多年的一生中还没有一个人敢公开说出这个词。虽说到那个时候,大多数的女同学都已经开始有月经了。男同学也隐隐约约地知道女同学有生理变化的特殊时刻。但是,月经是怎么回事,我们一无所知。月经被看成是神秘的,肮脏的,不可言说的事情。我们女同学也从来不用这个词。我们管月经或例假叫做“倒霉。”
“我倒霉了。”倒霉是坏事情,自然而然了。例假是说不出口的一个词。而我公开说了出来。公开把它作为理由,堂而皇之的。大家面面相觑,连看也不敢看我,好像说出这个词本身,我就脏了起来。静默了几分种,谁也不说话,都看着我。我也看着大家,觉得反正豁出去了。结果,男同学首先表示理解。他们不说话,站起来就开始走了。班长恼羞成怒,也无可奈何。事情不了了之,姚锦云从此和我成了好朋友,好象是不必言说的义气把我们连在一起了。
记得支农回来后的很多夜晚我们俩个人都在五根檩胡同的路灯下聊天。那是夏天的夜晚,我们手挽着手,从我的家走到她的家,再走回来,在胡同里说个不停。我们都说了什么呢?我记不清楚了。谁能记得小的时候的每次谈话?但我记得我们好像狂喜地发现了对方。我记得那种息息相关,心心相印的狂喜。那是少女时代找到朋友的狂喜。你可以跟你朋友整夜整夜地谈话,你觉得你们谈的每一句话都有意思。每一个话题都充满趣味。你的朋友说的每一句话都正好是你要说的。你说的每一句话也都出自她的心底。你们可以说个不停,说到永远。
我们就是这样两个说呀说呀的女孩子。我们是好朋友。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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