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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轻狂(短篇小说)

朵  朵  

 


之一:嫁人

 

我自此学会了一个人闲逛。从中午一直逛到天黑,直到发现自己没地方可以去了,才被迫回家。

周末,一大早爬起来。无端被妈训了一顿,她问我是否昨天黄昏把坤伯伯晾在外面的裤子剪烂了?我支支吾吾,没反驳不是,也不敢承认是。坤伯伯是妈生意上的朋友,他和他的家人经常到我家仓库里喝茶,谈论买卖上的事情,我自小对那些事情没兴趣,因此,对她的朋友也不感兴趣。坤伯伯个子矮小,眼睛贼亮,就一副生意人的精明相。

有一天,坤伯伯趁妈不在的时候对我说:

“你老是这么调皮捣蛋,长大了就给我们家当孙媳妇吧!我们家平平喜欢你。我稍后就给你妈下聘礼……”看着坤伯伯嬉皮笑脸的样子,我生气了。

“我才不要嫁给你们家当孙媳妇呢!我不喜欢平平!他在我们班里的成绩老是倒数第二。”这下好了,坤伯伯笑得更起劲儿。

“不喜欢也得喜欢!我们家和你们家是世交好友,你一定得喜欢平平的!”

“我偏不!我干嘛非得嫁给他呢!”一个只有九岁的小孩其实不懂什么是嫁人,也不知道为什么女孩儿长大了非得嫁给一个男孩儿不可。其实,到现在一把年纪了也没弄懂那个道理。但是,心里就是不愿意嫁给一个成绩差的男生,我觉得那是耻辱。

“你想得美了!我妈不会答应的!我妈要我长大了当科学家的!”我委屈极了。想哭但不敢在外人面前暴露自己的软弱。我想,一个未来的科学家怎么能嫁给一个书读得这么差的人呢?

“我跟你妈说好了的,你没的选择了。”坤伯伯一下子变得严肃起来。我就真害怕了。

“你胡说!”

为了躲避坤伯伯的聘礼,我左右想不出办法反对他,我急死了,而且还哭得很凄惨。因为,据老人说接受了聘礼就得嫁给那个人了。

最后,我一个人站在阳台上,观望对面繁闹的街市,人群中我看到一个人背着背囊向着一个方向走远了,这才突然使我想到可以离家出走。我兴奋啊,立即把书包背在肩上,还从瓷罐里倒出我所有的财产,卖酱油瓶挣得的四角钱来。这是我离家出走所有的盘缠了。也许不够,但是,足够买一张去东莞的火车票,学生半价。不过,东莞没有亲戚也没有同学,人在应急之下,什么顾虑都管不着了。

正好那天是小镇上的墟日。很多东莞婆挑着香蕉啊菠萝啊乘坐小火车到这里来卖。我家距离街市和学校只有几步之遥,我被拥挤的人群推来推去,终于控制不住,被一阵喧嚷的叫卖声和讨价声推挤到人群当中去。长长的马路两旁都摆满了箩筐和地摊。还有一些人家将米店里的米也弄出来卖。也许那是小镇最热闹的日子了。

我和那些买卖的人群肩膀挨着肩膀,简直是零距离接触。我天生喜爱热闹,一时头脑发热,把离家出走的计划都忘记了。

这里的女人头上都戴着客家凉帽,说着像唱客家山歌一样的客家话。我在那个移民城市里,什么稀奇古怪的语言都能听懂一些。我远远地就被一摊卖小人书和旧钱币的摊子吸引了去。

没上学之前翻阅过连环画,我非常喜欢书里的插图,以前读不懂字,就看那些生动的插图来理解整个故事。现在,懂字儿了,就不再想看插图了。不过,那浑身被涂上泥土的古代钱币更让我着迷。

我琢磨了许久,那真是古代留下来的钱币吗?

“叔叔,这是什么年代的钱币啊?”

“周朝。还刚出土不久的,你看看,它身上还带着泥巴呢。”小贩叔叔正儿八经地解释道,还真把我当回事儿。

“周朝是什么朝啊?有多长时间了?”我对古代充满了好奇。

“几千年了,这鬼东西留得越久就越值钱。想买吗?”

“想。那就是说,留到我长大了就可以卖很多钱啦?”我像个小财迷那样计算着以后如何把旧钱币卖出去,卖很多钱,然后就可以到处去玩了。

“哇,几千年了呀。”我问他一枚周朝的钱币要卖多少钱。

“四毛钱。”他毫不客气地说。

“那,这枚呢?能便宜点儿吗?”我举起一枚圆形的钱币问道。

“那是乾隆年间的东西,三毛。”

“你说周朝距离清朝也有几千年,那为什么只差一毛钱呢?真没意思!”我感到无比失落,一个这么远久的时代,距离另一个远久的时代,他的差价竟然只有一毛钱。半瓶百事可乐也得一毛五分。但我始终没弄明白,对一个时代的认识究竟意义在哪里。周朝发生了什么事情?清朝发生了什么事情?我只是知道,我对一切和我有距离的事情都感到好奇。
最后,小贩以两角五分出售了那枚周朝刀形的钱币。

我把钱币放在书包里,一直不停地看地摊上的不同货物。连大头菜也不放过。我从街头走到街尾,不断地问人家价钱,问那是什么东西。有的小贩一开始对我还算客气,都一一告诉我。但是,有的就看穿了我的无聊,甚至赶我走。

身上还有一角五分的银两。这时候,我才恍然大悟,不应该买钱币。但是,我又不怎么后悔买下了。可是,没钱怎么离家出走啊?

我沮丧地坐在路旁的石板上,看来来往往的人群发呆。偶尔会遇上一两个同学手缠着母亲一起逛街,没等她们看到我,我就赶紧躲在小贩的背后,假装没看见。

就那样无所事事地重复着熟悉的街道。几个来回又碰上卖钱币的小贩。

“叔叔,我就不明白,为什么几千年前的钱币不会烂掉?”

“你这孩子咋这么罗嗦呀?刚才不是问过了吗?!那是青铜制造的钱币,怎么会烂掉呢?”他不耐烦地说道。

“哦。”其实,连我自己都觉得自己无聊。

“还不回家去?做功课毛?(客家话:没有)?”隔壁那个卖旧小说的小贩叔叔跟我答腔。

“毛啊。明天做嘛。”我也说客家话。

不过,卖钱币的小贩这次却赶我走了,他叫我别老是兜来兜去,应该回家。我真想说,我不能回家,但又不能跟他说,我打算离家出走,不够钱乘小火车去东莞。我一直对小镇上的小火车充满了幻想,也对来卖东西的东莞婆们充满了幻想。我相信,火车能把人载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

又绕了几个来回。我没再到小贩那儿问青铜钱币的事情了。看到他的时候,我就露齿而笑,赶快走开。我知道我惹他烦了。很快天黑了下来,街上卖东西的贩子都走光了。连东莞婆们也赶末班火车回去了。

我傻站在路中间,茫然极了。我第一次发现自己是一个无家可归的人。在饥渴交迫之际,我幻想自己是一个可怜的孤儿,一个没亲人可以投靠的孩子。我再次哭了,我突然想到,妈不是我的亲生母亲,我的爸爸老早就不要我了。越想越真,也就越哭越感凄凉。暮色中,火车的汽鸣长长地划过天空,我昂首看了一眼,我希望有朝一日,我能离开这里,到一个遥远得没人认识的地方独居。

我被迫硬着头皮回到我害怕的家。还有等待我的令人恐惧的未来。我一生对婚姻的恐惧,就从那天开始。并且,成了永恒的拒绝。

妈什么也不知道,我在家里也没看到坤伯伯送来的聘礼。可是,第二天下午,坤伯伯就带着被剪坏了的裤子来我家了。
我当时还想,明天上学,平平如果还背诵不出课文,我就把他留到天黑才放他走。

 

之二:初恋

 

村子被大片大片的菜地包围着,我们这些小孩每天从田垄间经过,泥地里总是踩了许多脚印。菜田的尽头就是我们的学校了。

他第一次递给我一张写满字的纸条。上面是今晚约会的地点。

我脸红了,明显,我因为他喜爱我而大受感动。他比我低一个年级,成绩不出众。但是,他是学校里的乒乓球手,参加全市比赛得了第一名。我爱慕虚荣,我接受了他送给我的奖牌。

他说,他为了表现给我看,才得冠军的。我自然相信了。并且,奖牌就是我成为他的女朋友的最好的开始。

他在我耳边说,今晚约会别让阿牛知道,因为,阿牛跟他说,他也喜欢我。但是,宜喜欢阿牛,所以,宜老是妒忌我。我每次见到宜,总是躲避她的眼光。

其实,我也有点喜欢阿牛,他人憨厚,做事主动。我喜欢主动的男生。我当时心真乱,究竟选择谁做我男朋友好呢?不过,没多久我就知道答案了。虽然,阿牛故意说,他下学期会去加拿大读书。我们不知道有没有未来,可是他承诺,长大了会回来娶我。

我也大受感动。一个将要远离家国的人,没放弃对我的爱恋。

夏天的风真凉,我穿着红夹蓝条格子短裙,到油菜地去见他。天上的星星似有似无,不是很明亮,但稍微能看清田埂。我远远地站在田埂的一头,他已经站在那里等我了。为了表示我的矜持,我不再向前走动了。我等他向我走过来。
没想到,他却飞跑起来。然后一个急刹。

“喜欢吗?”他问。

“喜欢什么?哦,喜欢。恭喜你得了冠军。你真棒!”我赞赏地看着眼前轮廓不清的面孔。

“只要你喜欢,我就会开心的。”他向前了一步,我们之间还是有距离,风可以从彼此的手指间穿过。我们都感觉到了寒凉。

“真的吗?”我明知故问。

“真的。你知道我怎么喜欢上你的吗?你记得吗,去年冬天,你参加朗诵比赛的时候,我坐在礼堂的最前面,哇,当时我简直呆了,原来你朗诵诗歌是那么好听的!听着听着就喜欢上你了。还有一次,在你们班的走廊上,我看到你捧着一大叠作业本进教室,好美的裙子,在风中飘起来……”他像在写作文。

“尽骗人!”我假装不高兴,其实,我心里甜死了。我相信他说的都是真话。

“骗你是狗!”他举起双手在自己的头上比划着。

“你想的美,你有狗那么可爱吗?!”我故意后退了一步。
这时候,他一把拉住我的手,轻轻地让我坐下来。草地上有点儿湿,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包当时德国出产的最洋气的TEMPLE纸巾。他掀开一张帮我铺在草地上,此时,我闻到了一股薄荷的清香,从他低着的眉际间散发过来。

“好香啊。”我说。

“是啊。像你头发上的香味。”他轻轻凑前我的头发,闻了闻。

“不像。”

“像。”

“不像。”

“像。”

我们都笑了。这时候,他把他的尾指和我的尾指扣在一起。
他说:“我知道我一定能把你从阿牛那里争夺过来的。他比不上我喜欢你。他也比不上我勇敢。对吗?”

“嗯。”他一说起阿牛,我的心有点儿难过。毕竟我喜欢过阿牛,虽然只是一点点喜欢。

突然,一只青蛙跳到草丛里。我吓了一大跳。他把我的手指扣得更紧了。

很快,一切恢复平静。“你说,青蛙是不是在偷听我们说话?”

“I LOVE YOU , MY DEAR!”青蛙大概不会听英文了吧?

“嘻嘻……”

“你也说一句类似于这样的英文给青蛙听嘛。”他催促我。
“嘿,我不会说啊。它肯定听得懂的。它听懂了会告诉其他的青蛙,然后青蛙就告诉别的昆虫,一传十,十传百。不好,不好……”我不愿意说“我爱你。”我觉得如果说了这句话就得永远永远爱这个人,不可以改变。但是,每次阿牛站在我楼下等我上学的时候,他的眼神总让我很感动。

“哦,你从来没爱过我!”他生气了。

“不是,怎么会呢。如果不喜欢你,我就不来了。”我也生气了。

“真的哦。”他的身体渐渐挪过我这边来,他在我的额头上亲了一下。我们的身体开始碰触到一起了。他的手臂很温暖。

我认为那是我一生之中最幸福的时刻。因为,除此之外,我再也没试过在这样浪漫的氛围里,和一个真心喜欢的男孩子近距离接触。他说:

“我现在只是亲你的额头,以后,再过几年,我才亲你的脸,之后……可以吗?”

“哦。”我羞涩地应答着。

不过,我们很快就得分开了。我六年级毕业了,而他才升读六年级。

“你一定要考上我读的那家中学哦。否则,我就不要你。”

“你敢不要我,我就……”

“怎样?”我焦虑地追问道。

“自杀!”他笑着说。

“变态佬!”

 

“其实青蛙是在草丛里做梦。”我们头枕着自己的手臂,看天空上面蒙蒙胧胧的星星。大家都沉默了,似乎对于即将到来的分别倍受伤感。晚上的风越来越凉,八月中了,意味着我们新的学期快开始了。

“你以后一定要嫁给我,好吗?”他把手缩了回去,放在自己的裤兜里。

“嗯,我一定嫁给一个我喜欢的人,那个人就是你了。”我突然哭了。我对未来唯一的恐惧就是有一天,我会嫁给一个男人,很快,我会从一个女孩儿变成一个女人,从年轻变成年老,之后,变成黄脸婆。像所有的妈妈一样。但是,我又是如此的甜蜜,我们有未来,可以等待。

时间不知道怎么溜走的。天在两个幸福的少年身上开始变晚了。

当他送我到家门口的时候,我发现一个人影傻傻地站立在那里。但很快就躲开了。

过了好些天,阿牛真的要去加拿大了。和他的哥哥一起去。宜很伤心,在他离开之前,阿牛都没说过喜欢宜的话。宜说,她一辈子都会恨我的。

但是,初中三年之后,阿牛和他的哥哥回来探亲。他第一时间就到我家里找我,还放了一份很贵重的礼物在我家里。当时,我去了别的地方。

我一直很懊悔没能再见阿牛一面。不知道当年那个英俊的少年现在是什么样子了?

 

之三:黑社会玫瑰党

 

这些小“玫瑰党”里的每一个成员都是我的难民兼难友。我是小玫瑰党中的佼佼者,一个从事文差的“师爷”。所谓师爷者,古代称谓是“大状”的助手,而大状就是现今的律师。好玩的是,我却不是这个小玫瑰党的成员,因为这个党派仅仅是几个初中一年级的坏女生组合而成的小黑社会团体。专门从事偷讹拐骗,逃学,打架等活动。我因为和一个同村里的女孩儿琼雪自小不打不相识,就被迫捱义气帮这些小兔崽子们做功课以此来欺骗学校和她们的家长。每份功课她们给我2块钱劳务费。你们别看我小小年纪挣了不少钱,这比去死还难受。也就是,我每天得完成最少十份功课(包括中英数地理历史等),有时候还把自己的给忘了。吓死人的体力劳动,我当时还是校篮球队员,每天训练得死去活来还要被她们呼来唤去。

一个文武双全的人物,竟然沦落到如此境地,怎不叫家长心寒?

琼雪是玫瑰党里的大姐大,其他几个都是同年级里的差班生。我在一班,精英班。她们因为仰慕我的“才华”,所以,被咱们的琼雪老大招兵买马去当了做功课的“师爷”,一个活帮凶。其实,她们之所以考不上高中,多少都是我的罪过。我当时,虽然不乐意和她们为伍,但是,看到她们三更半夜手里拿着水管和水果刀在操场外打群架的情景,不禁使我这个对什么事情都好奇的人大开眼界。我刚上任的时候,就目睹了琼雪一声令下:

“给我上!看她们是什么quali?!(这个词大概就是英文的quality,意思是什么料,或者什么东西)。敢跟我挣仔?!(仔:男孩儿)”

接着,很多十二三岁的小女生蜂拥而至,把另一个学校里的女生们打得牙血直流,我吓死了,捂住双眼,躲在茂密的茉莉花丛里直发抖。不过,警车一响,我是第一个逃跑的人。说到跑,她们怎么说也不是我的对手。

庆幸琼雪念在我和她自小一起玩的份上,没强迫我加入她们的党派。否则,我早就完了。不过,得说回来,她们那些小的也不喜欢我,嫌弃我“四眼斯文”,会碍着她们的大事。
放学后,我除了参加体能训练,几乎所有的时间都耗在做功课上。有时候把她们的功课带回去做,有时候干脆跟着她们在外面做。这些小黑社会连走在街上,都让那些大人指手划脚,说:

“你们看看,那些是‘飞女’,穿的鬼五马六的,哪一个像人?!”飞女就是香港人常说的女黑社会。我们距离香港,只有一座罗湖桥。

飞女是有样子看的,正如古语有云:相由心生也。她们的衣着打扮就与一般的女生不一样。白天穿校服,放学了就穿一些古灵精怪的服装,即使是当时最流行的名牌T恤,牛仔裤,也挑最大码的穿。或者还有一种灯笼裤,就是上腿宽大,下脚紧缩的那种款式的裤子。我最讨厌那种裤子了。
通常穿那种衣服的小孩都几乎是小黑社会出身。因为,以此为鉴,其他的小女生小男生们就特意不敢穿那样的服装。我这人就不愿意跟风,尽管我和玫瑰党员们是沾了边儿,可是,我还是喜欢穿有花边的裙子,和有花边的小衬衫。所以,我是注定长不大的。也许我这一生只经历童稚和年老。
我就常常跟在她们屁股后面,像个傀儡。最令我不能忘怀的是,她们几乎每天都带我进入高级西餐厅,喝咖啡和用刀叉吃饭。那时候我觉得吃西餐的人太酷了,一开始,我并不知道她们从哪里弄来的那么多钱。后来,琼雪跟她们说,明天得去其他村里的中学收“保护费”,我才弄懂“保护费”就是一种不交就得挨打的费用。其实,等于抢劫。

每个学校都有那样的小黑社会团体,只是,琼雪的威严了得,使得其他学校的黑社会甘愿在她旗下俯首称臣。我就成了“大师爷”了。总之,她们是这样称呼我的。很多玫瑰党员都不知道我的名字,就干脆叫我大师爷算了。我总是战战兢兢地应答着。每每在街上,我和妈一起去逛街,她们会在一些小卖部外面摆设的桌边喝汽水,一边大声叫我。

我的初中一年级,是在恐吓和狂放中度过的。她们因为我英文好,强迫我教她们说英文四字成语,我说:

“我不懂,老师没教。”

她们就骂我:“你怎么这么笨啊?!老师当然不会教英文粗话了!”

我哪受得了她们骂我,我就跟琼雪说,我得离开你们了。我也对那些骂我笨的女玫瑰党员们说:

“你们竟敢骂李白笨?!”因为,我已经开始学习写诗了,也在背诵唐诗三百首。

后来,渐渐地我就疏远了这个玫瑰党。偶尔也会遇上咱们的大姐大,她会在周末三更半夜到我家楼下吹口哨,叫我出去西餐厅吃宵夜。我也碍着义气,就偷偷从洗手间的窗户里爬出去,沿着高高的水管柱子,像猴子那样溜下去。现在想起来,不禁毛骨悚然。虽然楼房只有两层高,但是,水管柱子很滑,而且是晚上,稍不留神会摔死的。如果是现在,给我一百万美元我也不会去冒这个险。

贪玩,使得我身上多了几分野性,少了家传的温文尔雅。我妈知道我自小只对赝品古玩、邮票等东西感兴趣,她也就放松了我的任性。没怎么管制我。这更加重了我的不知天高地厚。有一次,我勉强又被她们几个叫去一家小士(SOTRE)里喝汽水,大概有五六个小女孩,喝着喝着人就跑掉了。那个老板娘在我们背后破口大骂,说我们是野兽。

我也觉得我们真的坏到没有人样。我为什么把自己跟她们混为一谈呢?我本来就对理科没兴趣,最后闹到全部加起来才及格。自那时开始,我只对文学狂热。当然,我的历史地理和音乐美术体育都一支棒。我妈就不饶我了,动不动就限制我出去,还花大量时间跟踪我,看我和谁来往。

我告诉妈,如果你再跟踪我,我就离家出走了。妈说,你自从三岁开始就想着离家出走了,怎么到现在还没走成?

我一气之下就真走了,到妈的店里,骗了小表姐八十块钱。不记得在老晋家里住了多少天才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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