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南川:那一代的风流与在概念中自慰的当代知识分子

 

知识分子在当代已经成为一种职业的代名词,他们在这个社会中以专门的知识生产和传授作为自己的工作。这个观念已经深深地进入人的日常观念和思考中,成为了分析知识分子身份定位的思想窠臼。但是在上个世纪之初的那些日子,对于知识分子却有着一些不同的理解,同时那个时代的知识分子也用实际的行动书写了另一种对于知识分子的定义,而这种定义对于当代已经沉醉于在概念、名词、理论和宏大叙事中自慰的中国知识分子来说乃是一种“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长期以来习惯于精神阉割的中国知识分子已经无力面对那些知识分子留给我们的财富,然而中国知识分子的自身救赎和心声和死亡也许就在这种选择之中。

1931年,梁漱溟从时任山东省政府主席兼第十陆军总指挥韩复榘那里争取到十万大洋,再邹平县成立了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1933年7月,他又争取到国民政府通过特别法规,将邹平地区列为实验县,在此进行改革活动。

1933年,梁漱溟在邹平县进行改革。重新划分了新政结构设计,并且推广各种教育活动;建立反吸毒、酗酒、赌博的新型道德公约;用现代科技推广农业技术;在每个乡设立卫生所,培训护理人员,为每个人配备自行车和卫生箱;向社员提供贷款,摆脱高利贷,从事编织、养蚕、林业、植棉、信贷。

与梁漱溟近乎同时开展的还有著名的晏阳初。1924年,晏阳初任总干事的平民教育村进会设立了乡村教育部,经历了两年的实地调查,选择河北定县作为平民教育的实验试点。

1926年——1936年,晏阳出在河北定县领导“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进行了长达十年的平民教育和乡村运动。晏阳初穿上粗布大褂,号召知识分子“走出象牙塔,跨进泥巴墙”。

上述两人就是在上个世纪非常名气的乡村建设活动中的代表人物,当然他们也是那个时代千千万万具有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中国知识分子中的一员。也许他们的知识水平以现代的眼光衡量并不先进,也许他们的主张彼此矛盾和冲突(晏阳出认为中国农民问题的核心问题是“愚、贫、弱、私”,叙以文艺、生计、卫生、公民教育对症下药。而梁漱溟对此观点就不赞同),但是在他们的身上存在着一种精神和信仰,同时也存在着一种对知识分子的生命的诠释。正是这种精神让我们每当想起来不免感到惭愧和汗颜,也让我们没有勇气面对他们里给我们财富。

在那一代人的著作和行动中存在着一条贯穿始终的主线,那就是对于社会的责任感和对于社会问题的思考。同时这些思考并没有停留在狭隘的纯粹知识的生产过程中,更多的是将知识与信仰华为实践和行动,在行动中对知识进行检验。那一代人的人生哲学中从未把单纯的知识和学术的自我满足作为人生的终点,而是将学说和信仰的实践化视为自身的实现。当年的胡适之谓了自由主义的政治信仰坚持唱反调的精神,始终以一种独立和自由的姿态批评政治改革和政府。新文化运动的陈独秀为了一个青年的中国的信仰,毅然创办《新青年》杂志。还有上面提到过的梁漱溟、晏阳初等一代的知识分子。

在那一代人中,知识并非令人满足的东西,相反却是让一个人陷入痛苦的起点。正因为有了知识绘出的美好的理想才反衬出现实的缺陷、黑暗、丑恶和不公。同时在他们的身上还有一种像黑暗、贫弱、愚昧、腐败、不公、丑恶宣战的勇气和胆识。他们并没有因为当时的窘迫的经济、动荡的环境、专制集权的威胁而吓倒,相反他们却在这些困难和危险中发出了自己的声音,对那些与文明背道而驰的现象发出了挑战。而正是这种种高贵的品质和精神成就了那一代人的伟大和风流。

看着昔日的中国学人用生命书写的知识分子的定义来衡量现代中国知识分子的所作所为,可以说现代的中国知识分子是一群在概念中自慰和自我满足的人。无视现实的黑暗与缺陷、迷醉于单纯的知识和理论而无视理论的实践、面对暴政和不义的暴行没有勇气发出应该具有的道义上的愤怒和斥责都是我们现代知识分子的痼疾和耻辱。社会的良心和责任感都已经远离知识分子的称号,这些曾经负于中国知识分子巨大荣誉的名词现在已经不再属于知识分子,该觉醒了,中国的知识分子!该感到羞耻了,中国的知识分子!

在当代中国知识分子的行为中有一种现象非常的流行,那就是沉迷于知识的生产中,并且在创造的过程中喜欢使用高深的名词、概念、方式和理论。仿佛在这样的知识生产中就可实现知识分子的价值和自身,但是这般在概念的牢笼中的自慰行为越是说明了现代中国知识分子的怯弱和空虚。

仅以当代中国法学的发展来看,对于中国法学发展的最大桎梏是什么?并非是缺乏高深的理论和知识,中国的法学研究虽然说不上可以领导世界法学发展的风骚,但是在一些基础性的知识的研究中仍是存在着一定的积累的。中国法学和法律学人在当代最大的任务和职责乃是为现代中国建立一套基本的现代化的司法、立法体系和制度结构,同时为这个理想和目标做一邹荣似的“革命马前卒”,为建立宪政和独立的司法制度披荆斩棘。对于那些热衷于前沿性理论和建构宏大的法律图景的学者来说,中国的司法现状无疑是对其最大的反讽和驳斥。在我们这里不存在一个讨论法律的最基本的环境和语境,即一个体现现代政治文明的民主宪政的政治结构和能够做到独立的司法体系。而在这种近乎野蛮的政治法律的结构下谈论那些高深的理论和概念乃是多么的可笑。学者可以谈论人权的理论、前沿的法律发展、中国法学向何处去这样的宏大叙事,一方面却无视在我国泛滥的刑讯逼供、超期羁押问题,无视被冤枉的佘祥林、聂树斌。没有人敢于站出来为那些权利受到侵害的人作出辩护,总是说农民工讨薪难,也总是用报道说某个农民工为了讨回自己的工钱杀死黑心的工头。每当这时总是有我们的学者以自己的法学知识写下一篇又一篇的分析文章,但是为什么不在这些悲剧发生之前利用一下你们的法律知识呢?勇敢地站出来,为那些人提供一些法律的帮助和救济做一个法律上的晏阳初或者梁漱溟,或者成立一些公益性的维权组织或者免费的律师所。这些都是可行的,都是可以避免悲剧发生的。但是真正付诸实践的人却是那么地少。我们的法学知识只是一种事后的诸葛亮。这是法律的悲哀,更是知识分子的悲哀。

在对于法律的研究中我们忽略了一点,那就是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在于现实中法律的精神和原则是否能够得到尊重和尊重。谈论法律并不是考察一个理论的完备和体制的天衣无缝,而是要看在具体的实践中人们是否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和救济,个人的权利是否能够得到切实的保护。忽视了这些实践层面的东西,进而妄谈理论和概念都是不合时宜的。这正像我们的法学研究,整日谈论人权却无视我们的权利每天都被野蛮的践踏着;总是举行各种各样的研讨会,但是法律的精神却从来没有得到实践,从来没有对权力够更有效的约束。这就是我们的法学研究,一种仅仅是研究的法学!而整个中国法学研究正是体现在这样的一种自我割裂和矛盾的情况下,这种情况也正是整个中国知识分子的总体情况。

我们的知识全部都是停在理论的层面上,全是逃不出象牙塔的孩子。而导致这种问题的并不是我们的知识,而是我们的勇气。经历了89年的打击中国的知识分子变得一蹶不振,变得学会自我的阉割变得逃避责任,变得不会愤怒。在平时的生活中学会了主动的回避敏感的区域,学会了政治“正确和大词”。

现代中国的知识分子主动将自己的生命体验局限在纯粹的知识上面,打着为知识而知识的旗号作为自己怯弱的挡箭牌。在面对专制的压迫的情况不能表达出自己应有的立场和观点,学习法律的却不敢于指出现实中违法法治侵犯人权的野蛮行径,研究政治的没有勇气对这个政治体制说部。当代知识分子缺乏的不是知识的深化,而是需要一种实践的精神和勇气。就像当年的晏阳初、梁漱溟、胡适之一样,不仅在理论做到完备,更重要的是将自己的信仰付诸实践。以自己的知识作为评判的标尺,指出社会的弊端、黑暗、丑恶和不义。

当代的知识分子无疑是善于学习和研究的,也是乐于学习的。在8月23-24日还在北京香山的卧佛山庄举行了由28位学者参加的中国文化论坛第二届年会,并且以“乡土中国与文化自觉”作为主体,而当年投身农村建设的梁漱溟、晏阳初也成为了讨论的热点。但是这种讨论却是对梁漱溟、晏阳初等人的最大的羞辱,因为在晏阳初等人所体现的知识分子的可贵的知行合一的精神在讨论中仅仅成为了一种文化,成为了人们研究和获得学术地位的手段。再也没有人会继承他们的的知行合一的精神,能够睁开眼睛开到这个社会的真实情况,切实地将自己的学说和知识在实践中获得意义。在晏阳初那一代知识分子身上的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都已经消失,留下的只有一具能够养活很多人供人研究的空壳。

背弃了知行合一的当代知识分子,没有勇气面对现实当代中国知识分子,只能凭借着概念和高深的理论天色自身的空虚,同时也认同了知识分子仅仅是一种知识生产的职业的观念。但是在我们这样做的时候,却忽略和忘记了曾经有一群中国知识分子用勇气、道德和责任感的诠释的另一种对知识分子的定义。但是这种精神已经变得越来越微弱,热衷于精神自慰的中国知识分子已经无力承担起那样的称号和使命,中国的知识分子你的命运在何处?现代的晏阳初、梁漱溟又在何处?是否能够继承和传承那种高贵的知识分子的精神,对于现代的中国知识分子这是个问题。不要那一代的风流仅仅成为我们的回忆!

附:本文中关于梁漱溟、晏阳初的资料摘自2006年9月7日的《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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