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大常委会: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我叫朱春柳,是严正学的妻子。我丈夫严正学于2005年3月8日被台州市椒江区法院多名干警毒打后非法拘禁,至今没有恢复人身自由。我认为这是一起司法机关破坏法律、肆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恶性案件,请人大常委会和中级法院立案调查,切实维护我丈夫的人身权利。
2005年3月8日上午8时许,我丈夫严正学前往台州市椒江法院领取二审判决书,与有关法官发生争执。先是由两名警察狠踢严正学的腰部,随后又有十多名警察一拥而上,将严正学打倒在地,造成严正学右手受伤流血,外套撕烂。警察将严正学塞入一个狭小的警笼带走,非法关押台州市椒江区监狱(看守所或拘留所)。法院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给我们送达拘留或者逮捕严正学的法律手续,也没有告诉我们对严正学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根据和事实理由。我们家属从此与严正学失去联系。
我丈夫严正学是知名艺术家,是国际笔会和独立中文作家笔会的会员,曾经在中国和很多国家展出其艺术作品,特别是其因言获罪被投入牢狱后在狱中创作的绘画作品。他不畏强权,在对椒江公安分局、台州市建设规划局、国民党民革椒江委员会、台州检察官的多起民告官的诉讼中,据理据法力争。曾当庭指责椒江法院法官葛佩玉多起违法和执法犯法行为,要求其回避,这就使椒江法院和审判长葛佩玉极为恼怒。可以认为,这次对严正学施暴并非法关押,是椒江法院蓄谋已久的报复行为。
在人权入宪、国家力行法治的时代,椒江法院蓄意报复、公然对我丈夫这样一个海内外知名的艺术家实施殴打和非法拘禁,其行为严重地破坏了法律的尊严,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造成了恶劣的国际影响。
为此,特向人大常委会和中级法院提出紧急呼吁,请上级机关厉行查处,尽快纠正椒江法院的违法行为,还我丈夫人身自由。
呼吁人:严正学妻子:朱春柳 (签名)
二00五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