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东家”与旧译者各执一词 《艺伎回忆录》版权再陷迷雾
上海译文出版社日前宣布,该社出版的《艺伎回忆录》中文版是唯一获得授权的小说原著中文简体版本,并称1999年由青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一个艺伎的回忆》版权授权已经到期,不能继续在市场上销售。但是,昨天记者从上海译文出版社获悉,该社目前连续接到的两封信函,使小说版《艺伎回忆录》的出版真相迷雾重重。
据了解,其中一封信来自北京,写信人是旧版、也就是青海人民出版社《一个艺妓的回忆》的译者。该译者在看了媒体对该书新译本的新闻报道后,表达了自己对翻译此书的不同观点。但紧接着,《艺伎回忆录》的旧“东家”———青海人民出版社也专门给译文出版社发来一封公函,这是对上海译文出版社日前向青海人民出版社发去的关于“旧版《一个艺妓的回忆》不得再销售”信函的回复。
青海人民出版社在这封回复中明确表示:“经查,我社从未出版过《一个艺妓的回忆》一书,现图书市场及网上书店销售的该图书,均系盗用我社名义出版的非法出版物。”问题是,北京的这位译者在信中清清楚楚写着:“1999年3月,青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译本译者就是我,当时署名:黎明。”
上海译文出版社总编辑叶路表示,虽然现在出版社所收到的这两封信令事实的真相更加扑朔迷离,但我们还是会通过国家版权局等有关部门,将事情查个水落石出,并且用法律的武器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但有意思的是,这样的事情是我们自1993年做版权以来没有碰到过的。它也让我们看到,在图书出版和销售中还有一个需要解决的“漏洞”,那就是无法辨别图书和版权的真伪。大量伪造条形码、书号的“伪书”还是能够通过网络,或者堂而皇之地进入书店销售,这需要管理部门引起关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