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飞雄:我已出狱 |
【2005年12月29日狱委讯】我于2005年12月27日下午4时被番禺区公安分局正式释放。之前,番禺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向我宣布了《不起诉决定书》,上称我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名属实,太石村民长期占领村财会室,全系我一手指使、指挥、操纵;但情节轻微,不需判处刑罚。 在12月27日当天,我和被关押的太石村民先后都被释放,毫无疑问,这是国内外正义舆论的胜利,是中国大陆自由民主运动和维权运动的胜利,也是中国各级政府内部开明派、改革派的胜利——但却是极少数从中央到地方的黑恶、僵化、极权势力的一次不小的失败。他们那套“扼杀在萌芽状态”的镇压方略已经不中用了,我们已经找到了它的克星,这就是——公开、合法、温和、担当、本土、底层、渐进、有序的维权运动。 最近一年以来的时势业已证明,中国大陆维权力量正走上了一条模拟血酬、受难兴起的道路,自西方取经而来的自由主义业已与中国本土孔孟岳文的壮烈传统嫁接,这一代自由民主的信仰者将仿效基督徒征服罗马帝国的经验,去征服中华极权帝国。我们的目标非常明确:象“太石模式”昭示的那样,在中国大陆推动“法治下的政治改革”,渐进、有序地实施宪政民主。我们的手段也非常明确:“非暴力、无敌人、不流血”地扩张公民权利运动。 但是,这些真诚的、表里如一的温和取向并非没有约束条件,约束条件之一便是:那些黑恶势力不要做得太过分,有些界限是你们绝对不要越过的。而且,只要你们真诚悔改,自由民主运动和维权运动的大门从来不会向你们关闭。 经过此次炼狱,我的念头没有任何改变,温和依旧,坚决依旧。我将继续尽一己之力,去推动中国大陆的自由、民主、人权、法治进程。 在此,我要向所有声援和支持我的战友们,各界朋友们,国内外媒体朋友们表示真挚的谢意。我的亲身经历让我一再感受到:全人类的心灵都是相通的! 附录一:无忧歌 郭飞雄(作于2005年10月26日晚,番禺看守所658仓) 人生至险,唯战与囚。极端考验,方成风流。 9月13日下午,我在广州市区内一家网吧被番禺区国保抓走,当晚即被刑事拘留,关押在番禺区看守所658仓,在头三日内,法律文书和刑拘理由便换了三次。 自9月13日至11月10日,我一直处于绝食绝水状态,总共59天。办案单位广东省公安厅和番禺区公安分局有意不将我送到医院治疗,由看守所卫生室长期用打点滴和竹筒灌食的方式维系我的生命,先是三日两次,后渐渐改为三日一次。其间约在9月21日左右和11月上旬两次出现了一些危险,到11月10日被送到羁押医院抢救时,体重约为108斤左右,比进所时的148斤减少了40斤左右,回到了高中时代的体重。 我长期坚持绝食绝水的目的,首先是对中国大陆正猖獗一时的黑恶强权乱捕无辜的恶行表示坚决抗议;同时,我也考虑到,我坚持的时间越长,引起外界的关注越大,对被抓的村民的帮助可能就会越大;对于我们这些愿意献身于民主自由事业的人士来说,坐牢和判刑算不了什么,那是一种光荣。但会有更多的年轻人受到我们壮烈举动的激励,起而加入维权运动和自由民主运动。 在我的理解中,为道义而绝食,是一种献身性行为,绝非所谓“自伤自残”可比拟。我从来不搞任何小动作,从来光明磊落,步向危险的过程渐进、透明、清晰、可控。我的义烈追求与对生命的热爱并行不悖。 同上次在北京一样,办案人员未能从我这儿掏走一个字。 9月25日晚,广东省公安厅对我实施了行刑逼供,使用极为肮脏的语言对我进行人身侮辱,并对绝食绝水已达半月、身体摇晃的我开大空调,以图冻伤我,意在摧毁我的意志。第二日我即向住所检察官举报,并当众斥责这些行刑逼供者。不久行刑逼供即告中止。 11月10日晚,羁押医院对我实施鼻饲,次日上午我被迫终止绝食绝水。从11月12日凌晨至12月27日释放前,我一直处在武警战士们24小时的看管之下。 现在身体基本健康,只是稍稍虚弱一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