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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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获知,两位著名作家,独立中文作家笔会的会长刘晓波先生、理事余杰先生,以及学者张祖桦先生,在12月13日下午大致同一时间,因「危害国家安全」的事由,分别被北京警方传唤至公安机关,羁留至14日清晨。
我们获知,警方对刘晓波的家进行了搜查,查抄了他的电脑及其他私人资料。并在完全缺乏搜查手续的情形下,非法复制了余杰、张祖桦的私人电脑资料。并在传唤结束后直至今天,警察仍然分别对他们采取了非法的监视居住、干扰、截断通讯等强制措施。
我们获知,警方在对他们三人的第一次传唤中,所提问题仅仅针对他们个人发表的文章和集体参与的言论表达,而没有提及任何超出言论表达范围之外的情节。
我们也获知,这一事件引起了国内外舆论的震惊,和海内外各大媒体的报导。但迄今为止,没有一家国内媒体对此事进行报导,中国官方也没有对民众披露有关此案的任何消息。
鉴于以上情形,我们认为北京警方的行为在程序上涉嫌违法。我们并且怀疑这是又一起「因言获罪」、侵犯公民言论自由、人身自由等宪法权利的严重事件。我们更加怀疑北京警方对刘晓波、余杰、张祖桦三位先生存有不公正的政治偏见。这种偏见可能导致北京警方非法办案、侵犯公民宪法权利的进一步行动。
同时,由于言论自由关乎重大的社会公益,以及每一个人、尤其是每一位作家、学者、编辑和记者的切身利益。也由于刘晓波、余杰、张祖桦均是享有较高社会声望和影响力的公众人物。我们有理由认为,政府在此事上的沉默,也是对包括我们在内、每一位中国公民的知情权的侵犯。
我们在此,以最强烈的态度和言辞,向政府表达我们对「三君子」事件的关注。以及我们对此案所涉及法律问题的疑问和意见。
第一,传唤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取证措施。刘晓波、余杰、张祖桦三人是否已被北京警方以「危害国家安全」的罪名立案侦查?他们是否仅仅因为各自的言论表达而触及某种「危害国家安全」的罪名?我们强烈要求警方或政府召开记者招待会,向媒体发布消息,澄清疑问,并允许国内媒体对此事进行自由报导和评论。
第二,北京警方是否在传唤中有违法搜查和取证的行为?是否在传唤后已对他们采取了「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这些措施是否符合刑事诉讼法关于监视居住的条件和程序?我们强烈敦促北京警方依法办案,如不合法,就应立即停止对「三君子」的任何非法监控和骚扰,并返还被查收和复制的物品。
第三、根据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在第一次被传唤后,有权聘请律师介入案件的调查,维护当事人的权益。鉴于以往涉及刑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恶劣经验,我们强烈呼吁北京警方,尊重「三君子」及其代表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保证不以任何手段干扰、威胁、限制他们及其代表律师的合法措施和要求。
第四,为了从根本上防止因言获罪,或滥用国家安全的名义限制和取消公民的言论自由。也为了有助于积累保障公民宪法权利和维护国家安全的法治标准,我们强烈呼吁,最高法院立即向法律界、舆论界和全社会公布自新刑法颁布之后所有「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案例,和包括判决书在内的诉讼文书。并在适当的时候发布针对刑法分则第一章的司法解释。我们希望最高法院有勇气以法律的立场纠正政治的偏见,尽自己的力量制约不受限制的警察和政治特权,为司法的正义赢取声望。
最后,我们强烈呼吁全社会尤其是知识界、新闻界和司法界的人们,和我们一道关注「三君子」事件,关注中国人的言论自由,关注中国人的法律尊严。
签名:(先后为序)
王怡(独立中文作家笔会副秘书长)
廖亦武(独立中文作家笔会理事)
余世存(独立中文作家笔会会员)
签名网址:http://www.qian-ming.net/gb/default.aspx?dir=scp&cid=7
签名信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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