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图从左至右依次为《生死场》(萧红)、《天堂蒜薹之歌》(莫言)、
《古都》(朱天心)、《饥饿的女儿》(虹影)的英文版封面
●中国小说与西方小说的差异西方优秀小说格外注重对开篇第一个句子的经营,务必要写得吸引人,叫人一读而不能释卷。我们都忘不了《洛丽塔》开头那句“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杰弗里。尤金尼德斯的《中性》开头写“我”出生过两次、第一次是女人第二次是男人那句,也令人过目不忘。读到这样的句子,你怎么可能不继续读下去呢?
中国作家却不这样写小说。他们往往从久远的历史或作为故事背景的故乡娓娓说起。对西方读者来说,这样的写法不大容易在第一时间激发他们的阅读兴趣。
●《废都》的遗憾
有一年,夏威夷大学出版社的编辑交给我一份贾平凹《废都》的译稿,让我看看有没有可能修改得像样一些。是一个在美国留学的中国博士生翻的,他跑到西安找到贾平凹,自报家门,说他想翻译《废都》。贾平凹就同意了。可惜这位留学生的英文水平实在太差了,翻出来的东西让人根本读不下去,完全是一堆文字垃圾。
我翻译过贾平凹的《浮躁》,这本小说得到了美孚石油公司赞助的一个文学奖。小说里有些我看不懂的西安土话,我就一笔一划地写下来向作者请教,但据说作者因此认为“葛浩文不懂中文”,甚至得出“只有中国人能翻中国书”的看法。
《废都》英译本始终未能出版。时至今日人们还在谈论此事,为它遗憾。我不是说我有多么喜欢《废都》——其实我觉得这本书有点乏味——只是觉得应该把它介绍到美国,毕竟是一部重要的小说。
●压在手里的好货
我抽屉里有五六本小说,已经翻译得差不多了或者已经翻译到一半了,(之所以没有继续进行,)很简单,就是卖不出去。举个例子,梁晓声写“文革”的《一个红卫兵的自白》,直到现在我仍然认为这是一本值得出版的小说。我找人出版,他们说你多翻译一点给我们看,我说我全翻完了你不要我怎么办呢?我觉得有点对不起梁晓声,这本书已经放了十多年了,总有一天我要把它翻完。刘震云的《手机》我译了一半以上,没人要。
●我不抢张爱玲
别人争先恐后地翻译张爱玲。大家翻,要我翻干什么?我不愿意任何人以为我是抢生意的人,很多人都在等着我做错事,然后批评我。当然,我的看法可能有点过分,但我知道有些人就是那样的,有好几个人写有关翻译的博士论文,都要把我写上去,好的有,不是很好的也有……最坏的名声是葛浩文不道德地和别人抢生意。
●蛮欣赏王朔这孩子
我喜欢王朔,蛮欣赏这个孩子的。他说话很直,不拐弯。不过说实话,这个人我看不穿,但是我蛮欣赏他。在美国的时候,我看到的王朔是一个谦虚的人。真谦虚还是假谦虚不知道,但是我认为就是谦虚。我喜欢愿意唱反调的人,喜欢愿意表现个性的人。有人认为那是弱点,我认为是优点。
葛浩文与莫言的合作最愉快,原因在于根本不用“合作”
图片均由葛浩文提供
●最好的合作是不用“合作”
翻译中遇到疑问,我一般会和作家联系,有的联系得多,有的很少。多的,像毕飞宇的《青衣》,恐怕我们两个人电子邮件里交流的字加起来,比整部小说的字数还多。比如第一句话我就犯愁:“乔炳璋参加这次宴会完全是一笔糊涂账”,这“糊涂账”到底怎么翻译?糊涂账的意思我明白,但在小说里,为什么说参加宴会是一笔糊涂账?后来我在伦敦见到毕飞宇,他说,中国人喜欢请客,宴席上人多的时候,可能请人的和被请的都互不相识,不清楚谁请的谁,所以说是糊涂账。后来我爱人想到了一个好词,blinddate——约会的双方互不相识。如果没有和作者交流的话就翻不出来。
曾有一位作家把他的一本小说交给我翻译,说:“一个字都不能改。”
相反的例子是莫言。我们合作得好,原因在于根本不用“合作”。他总这样说:“外文我不懂,我把书交给你翻译,这就是你的书了,你做主吧,想怎么弄就怎么弄。”其实,他的小说里多有重复的地方,出版社经常跟我说,要删掉,我们不能让美国读者以为这是个不懂得写作的人写的书。如果人们看到小说内容被删节,那往往是编辑、出版商为考虑西方读者阅读趣味做出的决定,不是译者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