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万元名誉尊严——周国平、曹天予诉讼
作者:孙经武
混沌此案四十年 曹公魔术增谜团
起讼豪情应尤在 原告求和为那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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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小组
X 小组是由北大哲学系 1962 级学生郭世英、社会青年张鹤慈、孙经武和北京第二医科大学学生叶蓉青组成的一个文学团体。该团体于 1963 年 2 月 12 日成立,以活页杂志《 X 》为载体,主要发表四位成员的诗歌、散文和杂文。杂志共出了三期,主要以活页文章的形式在成员的朋友中传阅。 1963 年 5 月 18 日,郭、张、孙、叶被公安机关带走。郭世英、叶蓉青不久被释放,郭世英下乡劳动。 7 月,张鹤慈、孙经武被劳动教养。
郭世英之死
郭世英系郭沫若之子。 1962 年从外交学院转至北大哲学系读书。 1963 年, X 小组事件后下乡劳动两年,回京后转学至北京农业大学植物栽培系。 1968 年 4 月 19 日,被造反派关押。 1968 年 4 月 22 日,因 “ 高空坠落 ” 而死。死因至今不明。
自传风波经过
周国平自传《岁月与性情》将当事人之一曹天予化名曹秋池,并指其为 “ 告密者 ” ,利用和出卖了郭世英。曹天予得知后十分愤慨,并在 2004 年 8 月 5 日《南方周末》发表言论,对书中情节和观点提出异议。此前,某海外学者的《访 X 社张鹤慈》中披露,查找到一份当年对 X 社定案的档案材料。张鹤慈在该访谈中公开指责曹为告密者。《南方周末》发表曹访谈后,陈志尚撰写《讲明事实真相,还历史本来面目》,张鹤慈撰写《不要逼死人说话》、《谁是谁非》、《跨过底线的曹天予》等文指出曹为 X 事件中 “ 告密者 ” 。曹天予则先后撰写《周编 “ 自传 ” 与往事解读》、《答陈志尚》等文章予以回应。文中依据的主要材料是曹在 1964 年被打成反动学生时的交代材料(该材料在曹平反时被退回)。 10 月 22 日,本报记者采访相关当事人后,推出《〈岁月与性情〉搅起 X 事件》报道。 11 月,人在美国的曹天予给本报记者发来电邮,表示 “ 不得不站出来说话 ” 。
2004 年 12 月 21 日, 该 事件主要当事人曹天予回北京探 亲 ,并于次日接受 记 者采 访 表示,将在近期委托 张 思之、付可心等律 师 向周国平及《 岁 月与性情》出版方 长 江文 艺 出版社提起 诉讼 。
曹天予: “ 如今,我只有通过法律手段澄清事实真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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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新京报对周曹论争发展到 04 年底过程的记述。
虽然有曹的公开许愿,我和张鹤慈作为 “ X ”事件的当事人,比照当年与曹的苦涩交往,不能不怀疑曹氏‘ 澄清事 实 真相 ’的真意,所以当初并没有指望此案能登上法庭。我们继续网上的争论,相继发表了《 X 问曹天予》;《 曹天予到底走了多远 》;《 曹天予往事解读的解读 》;《曹天予向谁告发?》;《 于立群戳穿了曹天予的谎言 》等文,驳斥曹的谬论,澄清历史真相。曹却不知是无言可答还是心亏理虚,从网上销声匿迹了。
想不到神通广大的曹天予竟然能不负众望,真地把争论搬上了法庭。他在“ X ”成员被捕落难四十二周年的五月十八日递上了起诉,状告周国平对曹名誉侵权,要求赔偿五十万元。北京市第二法庭随即应诉立案,随着周国平接过扔来的手套,诉讼已经成立。
时代变了,国家正在向法治社会前进。“ X ”事件的告发内情搬上法庭,这在过去真是做梦也不敢想,今天竟然成了现实。司法、行政逐渐变得透明、合理,暗箱操作已经不再总能畅通无阻。
“ X ”不过是我们四人之间诗文酬答手写手编的小集子,不涉及任何国家机密。一件告发必有三方:告发者;被告发者和接受告发者。告发者本人或许不大愿意曝光,却也决不属于他的个人隐私。何况正是被指认为告发者的曹天予提起的这场诉讼。涉及本案的全部内容,显然没有丝毫机密性可言,完全可以公开。谁告发了“ X ”?如何告发的,告发了些什么?这些在媒体、网上争执不休难求正解的问题,到法庭上想必会迎刃而解。法院是最高权威,可以根据案情需要调用任何行政部门的档案。只要公布当年“ X ”事件告发的原告底稿、揭发记录等相关资料,即可“ 澄清事 实 真相 ”。
现在,据说已经越过了交换证据的阶段,所有关心这场官司的人们都在对开庭翘首以待。但是,至少在理论上,还有两种其他的可能:庭外和解与单独撤诉。
想起曹天予宣布诉诸法庭时的豪言壮语,大家或许会以为这是杞人忧天。曹此番是为名誉而战,怎么可能原告求和,自毁声名?但凡有一丝自尊自爱,决不会出此下策。
但曹天予可不是寻常之人,他总能出人意表,做出我们一般人难以想象的事。曹本来与“ X ”无关,看到周书中言及 64 年批判曹时说他是“ X ”的幕后黑手,曾经为“ X ”提出建议甚至制定条例,还以为是批判会上常有的夸大不实之词,谁能想到竟然是曹自己的编造?翻云覆雨,曹可是老行家,大家对曹这方面的天才绝对不可低估。
有迹象表明,曹正在摸索退路。
不管从道义上如何难以解释,现实利益始终是曹的出发点和终着点。别看他气壮如牛地诉诸法律,实际上不过是一套吓阻战术。发表盛气凌人的文章;显摆聘请了一流律师;暗示自己的上层人脉,招摇过市,咄咄逼人,目的均在于此。官司从宣言到施行,每个阶段,他都在指望周国平摸不透深浅,对法庭望而生畏,主动请和,使他能得到光荣和平,全身而退。不料周就是不买账,聘律师,集证据,寻证人,坚决抗战。到了交换证据之日,面对周方的诸多材料,曹能提示什么?他苦心编造的大量谎言,可以一时哄骗不知情的读者,可以在家中孤芳自赏,如何能找得到一件证据,一个证人?眼看着即将全盘败露,一身虚汗的曹大概就要另寻出口了。
原告求和,或者单独撤诉,都可以使官司不经法庭而结束,胜败也必然比任何判决还要清楚。但是,解明历史真相的努力可就要半途而废了。告发“ X ”的行动记录尘封在档案柜中,原告方精明的顾问们想必已经做过周密的调查。曹天予不会是担心这些材料摆到法庭的桌面上吧。
但愿曹真的有几分对“ 澄清事 实 真相 ”的关心,但愿曹开价五十万的名誉尊严真的能值几分钱,那我们还可能在法庭上见面,“ X ”事件的告发者、告发过程和告发内容这些内幕真相还有希望大白于天下。
让我们拭目以待,曹天予,看你的了!
2005-8-22 东京
来源:新世纪 www.nc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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