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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中狗友



作者:米沃什

翻译: 戴骢

途中狗友 

  我驾着一辆由两匹马拉的大车,备了大量饲料,还在车后玎玎地挂了个供饮马用的铅桶,出发去周游故里。举目望去,但见四野时而山冈起伏,树木绵延,时而一座座村庄掩映于密林之中,炊烟在家家农舍的屋顶上升腾而起,像是着了火--这是因为农舍未设烟囱之故。有时我行驶于旷野之上,湖泊之旁,最大的乐趣莫过于放松缰绳,任马缓缓行去,等待着从树木后边闪现出一座村庄或者一个花园,而在花园中是庄园洁白的宅第。此时必会有一只克尽厥职的小狗冲着我们汪汪吠叫。世纪之初我便领略过此情此景,而如今已是世纪之末。盘桓于我脑际的不仅是百年来生活在这一带的人,还有参与人们忙忙碌碌的日常生活的一代又一代的狗,有一回,不知是在何时何地,十有八九是在拂晓前的睡梦中,我脑际忽然产生了一个可笑而又可亲的称呼:“途中狗友“  

老妪

 男人和女人老了之后就变丑了,尤其老 ,拄着根拐棍,拖着两条腿,更是丑陋。当年柔软优美的胴体如今背弃了她们,然而每个老人的意识中仍留有一星火花,所以他们会惊讶地说:“这难道是我?不可能!”

讴歌神祇与英雄 

  写“我”,写自己如何如何的诗,同“讴歌神与英雄”的诗,其实并无多大区别,因为两者描绘的都是神话中的人。不过……  

感恩 

  我感激许多年前,在一座四围由橡树环拱的木结构小教堂内,将我接纳入罗马天主教的怀抱。而且我还感激让我活了那么多年,得以思考我们两千年的历史,不管我对史料信还是不信。 
  地狱的历史和天堂的历史是相等的。我们建造了比耶路撒冷、罗马、亚历山大还要大的城市。我们的舰船航遍所有的大洋。我们的神学家编写出了三段论。于是我们立刻着手背离名曰地球的星球,飞往其他星球。要是我们不知道十字架与剑的时代都做了些什么该有多好,然而我们知道,我们并非无辜者。 

她的异端邪说 

  “我发现,”她说,“我不想救赎,除了天堂和地狱之外,我死了另有两条路:一条路是我一死,万事皆休,这最好;另一条是因我身上的恶对我惩罚。”

贫乏的想像力 

  人的想像力一如人的知识是有局限的。这是为什么--是科学技术革命的结果导致我们宗教想像力的糜烂吗?大概是的,不过我们不妨来看看中世纪的情况。在但丁描写地狱之前,早已有不少人描写过地狱深渊,然而都是劝人为善的,至于地狱中鬼魅魍魉的形象却少得可怜。因此以为在这类描写中可以找到堪与博斯博斯(1450-1561):尼德兰中世纪画家,其名作《七死罪》和《天上的乐园》等以丰富的想像力表现了天堂与地狱,塑造了稠密的人物群像。的想像力相媲的东西是大谬不然的。   

论据 

  反对宗教的最不容置辩的论据当属自我中心主义。一个绝对利己的人必定会造一个神,让这个神效命于他。 
  孩子身上和患有某些心理疾病的人身上都存在有极端的自我中心主义。一个人要是发现自己身上有这种主义,该怎么办?摈弃宗教,以便对己对人都于心无愧呢,还是哀求将疾病治愈。   

诗篇 

  我曾把《大卫诗篇》《圣经·旧约》中的一卷,共一百五十篇,篇首所署主要作者有三人,署以大卫者约占半数,因此诗篇有时也被称为《大卫诗篇》。译成波兰文,有的人用这些诗篇来祈祷,另一些人则抱敬而远之的态度,因为几乎所有的诗篇都是自私自利的。上帝务必要把以色列王从追击者手中救出,让他获胜,把敌人消灭,给以色列王以力量和光荣。若要原谅充斥于《诗篇》中的孩子式的狡狯,就得屈从于上帝的至尊至荣。   
    那么大卫王本人又怎样呢(假设《诗篇》的确是他写的,尽管这是极为可疑的)?我认识一位《旧约》的勤奋的女读者,用她的话说,她所以要读《圣经》,因为我们所犯的各种十恶不赦的罪孽,到了《圣经》里边都成了日常生活琐事。比方说吧,大卫占人之妻,并下令杀死她丈夫,这等谋夫夺妇的行径竟不予论罪,宽宥了事。   

疾病 

  诗,以及其他任何一门艺术,都是一种毛病,提醒人类社会我们是不健康的,不管要承认这一点有多么困难。 

儿童的淘气 

  诗人像是置身于成人中间的儿童。他明知自己是个淘气的儿童,却不得不经常装出一副样子,好像在参与成人的事情。 
  毛病在于:诗人感觉到他拥有一颗童心,也就是说他是个天真无邪、感情充沛的人,然而这个人却时时刻刻处于成人的嘲笑和取笑的威胁之下。 

衣着 

  短斗篷,用a la Lavalliere法语:打大花结领结的方式。打的领结、黑呢宽檐帽--是艺术家的制服。另外还有一种款式:“马尾巴“式的发型、络腮胡子、牛仔裤、黑色高领绒线衫。这些人指望借助衣着来表明他们是诗人、音乐家、画家。有个别人则对自己创作的价值颇为自信,不喜欢穿这类制服式的衣着,认为自己尽可不必乞灵于外表的象征性标志。然而那些不把自己装扮成正常人,以掩饰自己职业的艺术家远要正直得多:你们瞧,我们把自己是畸形人和精神错乱者的标志公开于众目睽睽之下。   

警告 

  儿童画册上画着兔子、小狗、松鼠,还有花大姐、蜜蜂、螽斯。画中的动物和昆虫同真的动物和昆虫有多少共同之处,那么我们想像中的世界同真正的世界也就有多少共同之处。每想及此,我便不寒而栗。 

部落 

  我很想为这些部落写一部历史,之所以没有动笔,是因为这些部落无任何史料可言,如果我硬是写了,势必都是凭空杜撰的历史画面,这样的话,对于这些部落的后裔来说,我便成了罪人,因为他们会不加鉴别地把不管什么样的神话当作史实的。 

同时 

  我乘坐火车驶过一座桥梁,与此同时我又徒步走过这座桥梁。这是梦的逻辑。A同时又不是A。若要争辩,可以举出:上帝只有一个,但包括三个位格指圣父、圣子、圣灵。面包和葡萄酒同时也是耶稣的躯体和血。   

疑心 

  我觉得我是个腹内有伤的人,所以我奔跑时总是屏住气,生怕五脏六腑会坠落下来。真的,据我所知,不止我一个人这样。然而一个人时时刻刻都想着自己有伤,还能神志清晰地讲话吗?   

理想 

  我非常想把我袒露在众人之前,将我生活中的一切毫无保留地悉数讲给大家听。这是办不到的。除非写一部心理小说或许还可以,然而即使心理小说,也会离真实非常遥远。其中写的十有八九是忏悔式的自白,然而大家都知道,人的良知毫不留情地指责它的载体的种种小罪孽,借以隐瞒大的罪孽。 

独白 

  康纳德·雷克斯罗斯康纳德·雷克斯罗斯(1905-):美国画家、散文作家、诗人、翻译家,“垮掉的一代“的早期鼓吹者之一。在一旁听我们交谈,后来他指出:“您不善于谈话。像是在跟人轮番独白。”他一眼看出了中欧人(也许仅仅是波兰人)的特点,我们自己也意识到这点,并为此而不安--须知这是个人和传统这两条线的交叉。这怨我吗?还是怨哺育我成长的那种文化?   怀疑 
  波兰人之所以不善于写长篇小说,很可能是因为他们对旁人的事不闻不问。每个人只关心他自己和波兰。如果去掉波兰——浪漫主义文学历来如此——那么就只剩下他自己了。   

鄙视自己 

  为什么波兰人到处都那么乐意看到背叛,而且总是慷慨地把“叛徒”这个词给予每一个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与众不同的人?那是因为波兰人深知自己的心态,即:鄙视人民,竭力想从在他们看来最劣等的社会中挣脱出去。  

我的见解 

  我对两次战争之间那二十年的见解,我自己也觉得可疑。我在以奥古斯都国王的名字命名的那所男子中学里的同班同学,谁也不可能有我这样的感觉,不可能像我这样思考问题。我把我这种独到的见解归因于我有超群的敏感和智商,这可谓厚颜无耻,即使今天,在我行将就木之际,若仍持这种看法,也难逃皮厚之嫌。 

擦洗干净 

  诗人在弥留之际想道:“我们时代的什么样的怪癖和愚蠢的思想我没沾染上!应当把我放进浴缸,不要舍不得花力气,狠狠地给我擦洗,把我身上所有的污秽擦洗干净。然而要知道,正是这许多污秽把我造就为二十世纪的诗人,也许这是上帝的安排,好让我做些有益的事。”

表率 

  我视为表率的是这样一种人,他们毕生服务于理智,直到八十高龄,直到生命终了,始终不渝地保持这种激情。 

假如 

  假如可以相信人死之后即万事皆休就好了!那么我们就不必害怕死后会把我们在阳世做的事一一抖搂出来,引起震耳欲聋的狞笑。还有我们将心安理得地面对我们的所爱、我们的隐私,就不会注重自律,以防凡人的错误和罪孽。我想起了密茨凯维奇的警世之言,他说灵魂很少不是由肉体支配的。   

风习 

  风俗习惯五花八门,无奇不有。不妨想像一下一百年之前、一千年之前,乃至五千年之前都有些什么样的风习。然而不管是什么样的风习,九九归元,都必与裸体(明目张胆的或遮遮掩掩 ),与男人和女人,与性行为有关。大便、月经、交媾、怀孕,在有一类文化中是秘而不宣的,而在另一类文化中则可以无所忌讳地作为谈话内容。   

高尚 

  当我如常言所说敬畏上帝,与世无争之时,我觉得很不自在,像是在装扮一个什么人。当我重又堕落为罪人和不虔诚的信徒时,我找回了真实的我。在我一生中,如此周而复始了好多次。不用说,我喜欢自己形象高大,然而只要我一戴上这副假面具,良知便悄悄告诉我,我这是在行骗--既骗人又骗己。   廉耻感是必要的,然而没有意识到自己有罪就不可能有廉耻感。我是个不清白的人,是个罪人,是个有污点的人--倒不是因为我的行为如此,而是因为我本性中有恶的存在。我刚一意识到定位不可过高,顿觉自己轻松自如。

八十五岁 

  嚄,我这回的生日,这么些鲜花、掌声、敬酒辞。要是大家知道我此时此刻作何想法就好了!我在对我的得失加以总结。失--这是指那些出于我手笔的虚伪的文字,但是这些文字已泼水难收,因为已经印成铅字,而且将永远留传下去,再说这些文字看来还颇为吸引人,必会一而再地重复。于是我问自己:为了写出名副其实的好作品,就非得把曲折的生活作为代价,就像我那样,而且还非得把走向真正纯洁的标志途中的垃圾和糟粕作为代价吗?   

言过其实 

  我八十五岁生日那天,荣誉和赞美都过甚其词。自始至终我都没用耳朵在听,而是仿佛用另一种内在的听觉听人宣读评论。是呀,这样的庆贺是理所当然的,我年轻时就预料到了。然而就我的才情而言,这是无功受禄,而且我自己也意识到这点。周围的人在不停地饶舌,饶舌,而我则带着我丑恶的灵魂走向主的宝座,听主审判。 

在那座城市里 

  这是城市的一具尸体。原来是瓦砾场,如今已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到处都是花坛和花圃,在再度被毁的公园里又安装好了一张张长椅。就是没有人。有时可以看到几个旅游者站在墙前,一个音节一个音节地拼读纪念碑上的字。

略谈色彩 

  柞树叶子颇似书籍的皮封面。柞树叶在十月份渐渐变成褐色,变成栗壳色,就像是皮革,仿佛只等给它们洒金了。我们谈到色彩时,我们的语言何以如此贫乏?我们靠什么来一一标明缤纷的色彩?瞧,这是黄叶,瞧,那是红叶,然而仅仅只有这两种颜色吗?要知道还有赭色、火红色、红酒色(指波尔多红酒的颜色。然而没有比bordeaux更好的比喻了吗?)。还有白桦呢?白桦的树叶像小小的淡黄色硬币,悬在树枝上,那么树枝是什么颜色?丁香色?紫罗兰色?(丁香色出自lilas,紫罗兰色出自violette。又是笨拙的比喻。)桦树叶的黄色与杨树叶的黄色有何区别?后者杂有铜色,而且铜色的成分一天比一天清晰,最后完全占了上峰。铜色?这么说,又是拿物--铜来比喻。看来,只有绿色和黄色是语言中土生土长的,而天蓝色则取自天空的颜色,蚧红色则来源于介壳虫,因当年一度曾用介壳虫作为纺织品染料的原料。难道我们的语言如此迟钝都是因为我们的眼睛辨别不出自然界的细微物体的特点,如果此类细微物体没有实用价值的话?十月份,田里的南瓜黄熟了,然而实际上南瓜是橙色的。为什么要用橙子,用orange来形容?北方国家的人有几个见到过橙子?这番议论是我在描写康涅狄格河谷的风景时有感而发,如果不借助于比喻和类比想描写得正确、真实,那是异常困难的。     

那边 

  是的,我驱车到了那边,于不知不觉中又置身于我三十岁时的旧地。一到那边我便恢复为原先的我,恢复了原先那种空旷感。瞧,那条小河;瞧,通向房屋的道路由主道分出,向左边的树林拐去,然后是一段笔直的路,之后向右拐去。然而一切已面目全非,除了方向未变。仿佛过去了并不是几十年,而是几百年,我甚至已兴味大减,不知这些松树是原来的松树呢,还是它们的后代。 

别了,海岛!   

    “海岛”这个充满诗意的名词是吸引人的,迷人的,许你以种种希望。凡尔纳著有小说《神秘岛》,这是个绝妙的书名,然而任何海岛都是神秘的。即使对希腊航海家和岛民来说也是如此;拿奥德赛的历险来说吧,他从一个海岛漂泊至另一个海岛,每个海岛都有其独特的引人入胜之处。这个海岛上生活着独眼巨人,另一个海岛上居住着风神爱奥尔,埃阿亚岛属于女神基尔凯,她能把人变成猪,而斯里纳基亚岛是太阳神赫利俄斯放牧公牛的所在。最后奥德赛漂泊至俄古吉亚岛,这是水仙卡鲁普索居住的海岛,她深深地爱上了奥德赛,强行把他留在身边陪伴她达七年之久,并且让他成仙,赐他长生不老,可是这个流落他乡的人却日夜思念故乡伊萨卡,这个长生不老的仙人更爱他的发妻--凡女裴奈罗。临了,他被海浪冲到了法伊阿基人的国王的海岛,他的命运终于得以改变。根据古老的传说,这个海岛可能是科吉亚岛或者科孚岛。于是我,一个来自北方的游客,来到科孚岛,前往寻访失去了木船的奥德赛筋疲力尽地漂流到的那个河湾。公主娜乌茜卡曾在这条河里漂洗过雪白的衣裳,可是我没找到。 有关极乐岛的神话在欧洲人的文化意识中是根深蒂固的,其所以吸引人可能是因为滔滔的海水使这些岛屿得以同历史阻隔。华托华托(1684-1721):法国画家,名作有《发舟西苔岛》,前后共画三幅,第二幅是三幅中最美的一幅。 有幅画,名曰《发舟库塞西拉岛朝圣》,这个海岛是女神阿佛洛狄忒的,在行将爆发革命时,贵族及他们的夫人曾打算漂洋过海去该岛避难。思想界的人士有时也会神游该类岛屿,就如托马斯·莫尔那样,他称这类岛屿为乌托邦,克拉西茨基克拉西茨基(1736-1801):波兰18世纪的大诗人和作家。也作过这类神游,他笔下的那个海岛名曰尼普岛。只有在莎士比亚的《暴风雨》中,泊洛斯潘如在逃到荒岛之后真正创造了奇迹,靠了魔法书的法术迫使霭俐儿和喀力奔就范,为他效命。自《罗滨孙历险记》开始,无人荒岛,这是每个对人类深恶痛绝的人的理想净土,在读者心里引起了强烈反响。海岛是海盗埋藏大量财宝的地方。斯蒂文森的《金银岛》,人们认为应是英属维尔京群岛中离托尔托拉岛不远处的一个较托尔托拉岛稍小的荒岛。在近百年内,描写岛上土著无忧无虑生活的神话日趋成熟:棕榈、阳光、碧海--夫复何求?美国作家赫尔曼·梅尔维尔大大推动了这类神话的创作。梅尔维尔在青年时代曾当过捕鲸船的船员,有一回他逃离捕鲸船,登上马尔克斯群岛中一个岛,在岛上性情温和的野人中间度过了几个月幸福的生活。众多的小说,到了二十世纪则是众多的电影(我至今记得《白色的影子》!)一次又一次火爆地渲染这种甜得发腻的理想,甚至已印出了嘲笑性的打油诗“有个海岛叫苔奇/住着黑人奇奇米奇/和他妻子法依奇/还有一只鹦鹉叫茜茜“。(这是嘲笑哪部电影?未必有人记得起来。) 
    临了,强大的旅游业终于登上海岛,诱人的广告如潮水一般朝我们拥来。到了二十世纪下半叶,海岛的旅游业蓬勃发展,建起了豪华的宾馆。要是我们根据这些鸡零狗碎的陆地所起的(那么迅速的)变化来判断,旅游潮已达到极限,或者眼看就要达到极限。我曾在法属安蒂里亚诸岛中的一个岛上,陷入了拥挤的车流,我的车足足堵了一个小时。完全跟巴黎一样。    

护身符 

  推己及人。起初无此想法,以为自己的心思仅仅是自己的。我喜爱一些小物品,诸如彩色笔、炭笔、书籍插图、婆罗州岛的邮票等。我深觉自己与别人不同,譬如某些物品,我见后十分喜欢,别人却视同敝屣。现在我知道了,我当初那种感觉称之为爱,须知爱神并非只使我们去爱慕人。我还懂得爱神主宰着我们所有的人。尤其是老婆子、乞丐、卧床不起者,他们的爱心更是不容置疑,他们都将自己那一丁点儿心爱之物,自己的护身符,虔诚地珍藏着,对他们来说,这些东西就是诗,可见诗人并非都是摇笆杆的。1917年在杰尔普特市有个小男孩,他有几片小玻璃,他用这几片玻璃变戏法给我这个六岁的小不点儿看。自此他同他的心爱之物便永驻于我的记忆之中,直到今天我还在想,不知他日后的命运如何。   

远足 

  这个城市指当时属波兰,后属立陶宛的维尔诺市。一如格但斯克,广有制造传闻轶事的能力,对此我至今抱有信心。这篇短记足可佐证。 
  这还是很久以前二十年代的事。每年六月,周遭的一切,无论是陡峭的街道,还是四郊覆满树林的山冈,都以刚刚舒展开来的郁郁葱葱的绿叶引诱着我们,此时我们学校总要组织大家去远足。这一回我们没有去凭吊大湖中央那座小岛上的中世纪古堡的遗址,也没有去瞻仰一百年前一位名传遐迩的大学教授的宫殿和花园,而是去了一个地方,这个地方的历史说明我们的教师爱好风流韵事。不过话要讲回来,教师理应把当地风流佳话的知识传授给年青一代。我们城市主要的一段风流佳话的主人公是那位伟大的诗人,指波兰十九世纪诗人亚当·密茨凯维奇。他的备极周详的传记把他写成完人,传记大部分篇幅避而不谈他的爱情--一桩不幸的爱情,因为诗人的情人嫁给了一个伯爵。我们所去的那个地方正是因为这段罗曼史而闻名,现在我觉得这事有点蹊跷,可当时却不以为意。   
    我们乘上火车,坐在浅色木头座位的车厢里,我们人数很多,开开心心地把好几节车厢占得满满的,然后是两个小时无忧无虑的光阴,凡是有幸外出旅行,而无须呆在教室里听课的学生都深知个中滋味之佳,列车几乎所有时间都行驶在树林里,待我们下车之后,全校师生便排成一字长蛇阵,首尾相隔达数公里,在松林中行进。这次朝圣的目的地是一座庄园的白色宅第,当年诗人的情人同她的丈夫,一个广有财富的地主,就住在这幢宅第里,还有离宅第几百米处的一片小树林(我好像记得是几百米,全是松树和白桦)。小树林中央有块石碑,以纪念诗人在这个地方与他恋人所作的诀别前的幽会。  
   我们无动于衷地听教师向我们叙述这段罗曼蒂克的轶事。看来,他们也没问问自己,一个少妇可不可能在深更半夜溜出宅第,到小树林里来同她的情人幽会,而此时,应当认为,伯爵正在酣睡。这个三角恋爱的关系是怎样形成的,老实说,人们至今一无所知,也许,罗曼蒂克的面纱有助于使人们接受这样的说法:这是一段柏拉图式的、并无肌肤之亲的恋爱。对于这一说法,那些在此立下石碑的人显然是同意的,可是那位天主教宗教课程的教师理应关注学生的品德和身心的健康,怎么没有反对我们来这个涉及通奸罪孽的地方朝圣?他之没有反对,没有阻止,证明了对于使我们倍感自豪和光荣的伟人的崇拜是有巨大力量的,然而也可以解释为对文学规律的屈从,而文学界基本上是不干净的。   

一生 

  她不听父亲、伯父和道学派信徒的劝告,迷上了感伤主义作品,她认为高于一切的是,相指描写芬恩及其随从武士的一系列故事的爱尔兰说唱诗人,对早期浪漫主义运动产生重要影响。的诗歌,此外伦也是值得崇拜的。她热衷于在舞会上跳舞,但更喜欢骑着马在树林里疾驰或者痴迷于缱绻缠绵的法语作品里边写的东西,她对法语的娴熟胜过母语波兰语。不消说得,她坠入了情网。她意中人是一个英俊的俄国军官,立陶宛省长的公子,此人同解放运动有牵连,但没有被列入十二月党人阴谋案嫌疑犯的名单。 
  家里人坚持要她成婚,结果没有成功。她仅仅博得了弗拉基米尔的爱,而他呢,在她如火一般炽烈的爱的表白前,终于没有守住。后来俄土战争爆发,他的团被派往巴尔干,害得她终日为他提心吊胆。弗拉基米尔在进攻苏姆拉要塞时阵亡,噩耗传来,她也不想活了。自此,她没有脱下过丧服,她生活的唯一目的是寻找她情夫的葬身之地,并在原地为他修墓,她继承了一笔遗产,有此财力。如今他的祖国成了她的祖国,波俄纠纷已与她无涉。她移居敖德萨,因为那里离巴尔干,离他情夫阵亡的地方近些。 
  她为了与修墓有关的事去伊斯坦布尔时,已年近四十。她在那里结识了一名侨居法国的波兰密使,作家米哈伊尔·柴可夫斯基,他在巴尔干秘密从事反对俄国的情报工作和组织工作。结果两人同居了,虽然米哈伊尔在巴黎有个法国妻子,且已生有三个女儿,而且在他去法国度假期间,又添了第四个。她无限忠于自己这个新的男人。自此他的祖国成了她的祖国,他的事业成了她的事业,本来要用于修墓的钱都用到了米哈伊尔的情报活动上。 
  嗣后,她的情人改信伊斯兰教,取了个新的名字:穆罕默德·萨迪克。他想取得苏丹的支持,他解释说,他这个举动是为了有益于崇高的政治。这时她正式当了他的妻子,虽然当了他妻子就得遭受土耳其女人的命运,出门戴恰得拉伊斯兰教妇女蒙头的面纱,在中亚还从肩披到脚。,戒掉骑马出游的癖好。  萨迪克巴夏是战士,是政治家,在克里米亚战争期间曾指挥过哥萨克部队,他把斯涅娅茨卡娅女士--不管她如何改换装束,人们仍然称她波兰女人--视作他在侨民政治和国际政治领域内的情妇、助手和顾问。她的文学才能如今终于得以发挥,用来撰写各种各样的报告、呈文和政治信件,所以她的岁月是在伏案疾书中度过的。 
  她年轻时,人们认为她是个任性、固执、无视礼教的野性姑娘,一年年过去,这种看法越来越牢固。她的档案没有完整保存下来,我们永远无从得知她是怎样俘获弗拉基米尔的,她在敖德萨都做了些什么,她和萨迪克的罗曼史是怎么开始的。我们可以补充的是她的脸庞线条分明,眼睛乌黑,脸色苍白,身材苗条。有关她的流言蜚语可以编成好几本书。如果她当年没有在维尔诺同尤列克即波兰诗人尤利乌什·斯洛伐茨基。——萨洛明·别克第一次婚姻的儿子——跳过舞、骑过马,今天未必有谁会记起她。她对这个耽于幻想的青年真的不感兴趣,他曾向她倾诉过爱慕之心,可她断然拒绝了。许多年过去后,他在他的诗歌中称她是他此生唯一的爱人。她知道后,只是耸了耸肩膀。   

后天障碍的遗传 

  写神职人员内心的惊恐是不允许的,因为神职人员是特殊的人。这个天主教教士,我们姑且叫他斯坦尼斯拉夫,他也认为无权谈他自己的心理活动,因为人们期望他是另外一种人。他清楚地意识到他有双重身份,一种身份是哑巴,另一种身份是言语和观念百分之百附合天主教教条的人。 
  他埋藏于心底的一切可以归结为两个字:恐惧。他有时甚至想,他虽生于战后,可他父母把在他们的时代所受的惊吓溶入血液编成程序,遗传给了他;这表明我们不但继承基因结构,而且还继承父辈于欢乐中和痛苦中内心的战栗。凡有骇人听闻的残酷历史的国家,必把人们逼至所谓的临界状态,人们对于长年累月的种种可怖事件的记忆,终日在日常生活的外衣下阴燃。斯坦尼斯拉夫认为正是对世界的恐惧促使他成为天主教教士。他曾反复深究他的上几代先辈,得出结论,他们都是精神濒于崩溃的人——如果不是有精神病的话,——而且更糟的是他们还不肯承认这一点。如果一个人是奴隶,低首下心,动辄挨耳光,满腹愤恨,却又无可奈何,那么必会在他身上留下永恒的烙印。非洲对奴隶的捕猎和奴隶制,在欧洲得到重演,只是对象换成了白人,于是一部分白人奴隶不得不眼睁睁地看着另一部分奴隶,他们的邻居,也是白人,怎样被杀害,而且在求情者也要被处死的威吓下不敢替那些人求情。天主教士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他的父母在不得不把眼睛避开杀害犹太人的场动时,心里作何想法,他们内心是否承认他们把保全自己的性命看得远比同情他人或者只求依法办事要重要得多。他们礼拜六去教堂设法缓解内心的矛盾。也许是请求上帝宽恕他们吧?   斯坦尼斯拉夫教士认为他的双亲是在一个以民族的,然后又以阶级的乌托邦的名义立国的警察国家中备受欺凌的低首下心的人。他在中学求学时,他感兴趣的是教会创立之初的历史,那时的基督教毫无疑问是奴隶的宗教。人们只要稍有造反之心,异教的罗马就会把他们钉上十字架,置于路旁,以便让那些围观他们临死前的苦状的人知道罗马帝国的厉害。 
  斯坦尼斯拉夫教士在心底勾勒出了一幅幅受苦受难的图像,这种苦难是任何抗议,任何祈祷所阻止不了的。上帝从未对被树条抽得九死一生的农奴的哭诉,对被踢翻在地的奴隶的呻吟,对死亡集中营内的囚徒的祈祷做出回答。如果上帝创造世界,目的在于让世界听从暴力的盲目法则,那么从道义来说,上帝是个残暴之徒,不应当信仰他。 
  斯坦尼斯拉夫所以信奉上帝,是因为上帝让他的独子,换言之,让他自己受苦受难,他用自己的凡人的嘴巴在他的肉体被折磨致死时,讲出对世道的极端的怀疑。基督教的教义完全没有逻辑可言,然而这恰恰是唯一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信仰逻辑。然而,斯坦尼斯拉夫从未对任何人谈起过盘绕在他心底的那个在天主教看来是大逆不道的想法,他不接受利用十字架来宣教扬法,他认为这是轻率的。信徒在教堂内将这种酷刑的刑具视作救世主的象征,而对钉在其上的血肉之躯濒死时痛苦的扭动却视若无睹,仿佛基督徒都必定是丧失想像力的。将耶稣受难的十字架变为抽象的象征,是助桀为虐,使人无视现实中绞刑架上或者煤气房内的血肉之躯——但愿不要因此而认为钉死在十字架上的上帝的宗教是宇宙苦难的宗教。   

诉讼程序 

  在小城S,正在审理一宗案件。到庭旁听的有被告的亲属和当地知识界的好几位女士。他们是冲着名气极大、有美男子之称的年轻的检察官来此旁听的。被告席上坐着五名少年,都是犹太中学的学生,个个神态傲岸,这是革命文学的法则所要求的。他们忠于革命文学这一事业。检察官眉飞色舞地在女士们面前侃侃而谈,十分老到地证明在这几个半大孩子那里所搜到的杂志和书籍,不容置辩地证实五名被告属于共党支部。其中年纪最小的一名被告伊萨克的母亲是个女时装师——如果可以这样称呼她的话,因为她不过是替当地爱打扮的女人把老式的旧帽子按远方大城市的样式加以改做而已。她的收入勉强够养活她自己和儿子,她都没有钱请律师。尽管家境如此贫寒,伊萨克还是不能于心无愧地把自己说成是无产阶级出身,于是他在表格的相应栏目内,遗憾地填上“小资产阶级“。 为什么要这样小题大做?这个贫困偏僻的小城,这个检察官事后不可能不为自己如此做作而感到羞愧;至于女士们:医生的妻子、律师的妻子和上校的妻子能在庭上卖弄风情,是她们渺小的生活中的唯一闪亮的插曲。至于伊萨克,他年纪还小,还来不及对伟大的思想感到失望。   传奇 
  这座大教堂是哥特式的,筑于十九世纪,后来就夹在四周的摩天大楼之中了。童声唱诗班咏唱了海顿的“Kyrie“东正教、天主教和英国圣公会弥撒中的求怜经、慈悲经、启应祈祷。其开始句为:“主啊,矜怜我们!“以及十八首赞美天堂和荣耀归于上帝的圣歌。然后诗人们一个接一个朗诵他们那位弃世而去的朋友指美国诗人约瑟夫·布罗茨基。他原籍苏联,生于1940年,父亲是犹太人,家境清贫,他自童稚时代即感受到他的民族所受的歧视,十五岁退学流浪,靠打零工度日,同时发奋自学,对艾略特、叶芝、米沃什、邓恩等大诗人深为钦佩,决心献身文学,著有不少诗篇,但在国内无从出版,而美国纽约一家出版社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出版了他的俄文版诗篇,旋遭苏联当局审讯,两度被关入精神病院。1964年又以“社会寄生虫“罪被判五年强迫劳动,经阿赫玛托娃等大作家多方呼吁,于十八个月后被释。1972年被驱逐出境,先抵维也纳,后移居美国,1977年入籍美国,1987年获诺贝尔文学奖,成为继加缪之后,获此殊荣的最年轻的作家。的诗篇,接着又唱了二十五首圣歌,祈求上帝接纳这个生前不与说谎者和口蜜腹剑之徒为伍的人,之后做了追思弥撒,弹奏了海顿、普赛尔普赛尔(1659-1695):十七世纪后期最重要的英国作曲家,其主要宗教作品有《我的心在诉说》和《赞美颂与欢乐颂》。和莫扎特的乐曲。   去教堂出席他丧礼的人数以千计,其中只有少数人知道何以要如此安排丧礼仪式。这位诗人出生于一个由丑陋与粗俗主宰他的四周的国家,他深受迫害,然而他比苛政强大。他周围的人都把这类遭遇看成是很自然的事。可他这个被钳制住的求全责备的人却忍受不了,愤恨得咬牙切齿。他徒然地试图不让耳朵听到大功力扩音器里大杂烩式的诗句,以及由浪漫派作曲家为这些诗句谱写的如一锅稀粥似的乐曲,这类乐曲就其实质而言,跟吉卜赛人的情歌是近亲。这些乐曲在他听来是同普遍的老朽,同肮脏的臭气冲天的煮白菜盘根错节地缠绕在一起的。临了,他终于同几个朋友一起在书籍和唱片的岛屿贫找到了避难所。他们朗读英国形而上学诗人的诗作,聆听好不容易弄到的巴洛克音乐的唱片。 
  那个国家不喜欢这位诗人,因为他明目张胆地憎恨周围的东西,而这一点在这个国家历来被认为是政治性的。他被驱逐出境。可他对驱逐出境处之泰然,因为他于一夕之间平生第一次置身于不会引起他呕吐反应的人、风景和氛围之中,他自我感觉良好。在国外,他获得了巨大声誉,他公开捍卫诗歌和其他任何艺术,他坚定地认为在人类相互关系的整个历史中,美学永远是伦理学的先导。他没有打算回返祖国,而长眠于维瓦尔第维瓦尔第(1678-1741):意大利作曲家和指挥,病逝于威尼斯。的祖国,这是正确的。   

克利斯朵夫·鲁宾

    1966年4月,世界各大媒体报道了克利斯朵夫·鲁宾·米尔恩在年届七十之际故世,他的名字因他父亲阿·阿·米尔恩所写的《小熊温尼普》阿·阿·米尔恩(1882-1956):英国幽默作家,著作甚丰,最脍炙人口的作品是写他儿子罗宾的动物玩具的两套故事:《小熊温尼普》(1926)和《小熊“普”家拐角的小屋》(1928)。而传世。 
  我,温尼普,不得不想的那些事儿,对于熊来说,是非常困难的,因为熊的脑袋瓜里是一包锯屑。我从来没有想过,在我们大伙儿——我、拱嘴猪、兔子和亚亚,还有我们的朋友克利斯朵夫·鲁宾——住的那个花园后边是什么样的。就是说我们一直住在这儿,什么变化都没有,有一回我凑巧打个盹,养养神,不料克利斯朵夫·鲁宾离去了一会儿。 
  猫头鹰,她非常非常聪明,告诉我说,我刚一打盹,我们的花园后边就来了光阴,光阴是一口非常非常深的井,要是掉到井里,就会往下飞呀,飞呀,谁也不知道后果怎样,我有点儿好奇了,要是克利斯朵夫·鲁宾掉到井里去了,等他回来,我就可以问他井是什么样的。克里斯朵夫·鲁宾告诉我说:“普,我下到井里,一个劲儿地往下掉落,掉着,掉着,我起了变化,我的腿长了,我变成了大人,穿着长裤,长了胡子,后来头发白了,腰弯了,走路得靠拐杖,最后就死了。这大概是我做的梦,因为这一切好像都不是真实的。对于我来说,只有你,普,还有我跟你一块儿玩的游戏才永远是真实的。现在我哪儿都不去了,哪怕叫我吃饭我也不去。"   

红伞 

  我们眺望风景,也许会想,我们在不断变化,可风景是不变的。其实不然,风景可保持不变仅一代时间,充其量两代。地球时有其自己的规律:树木不停地生长,原先有阳光的地方,如今却背阴了;春汛退去,留下了沼泽和截然不同的植物;暴风刮倒了成排参天的古树,于是在古树倒下的地方长出了幼树林,不过已经是鹅耳枥而不是松树了。然而引发最大的变化的是人类。记忆中这里原是一片松林,可现在却影踪全无,连树桩都挖光了。目光在寻找当初一片片苹果园、梨园和李树园的茂密的绿荫,以及绿荫丛中露出亮闪闪的屋顶、牛栏和羊棚。然而什么也没有留下来,果树被砍伐一尽,住宅已焚毁,田野一直伸展到天边,一台台拖拉机正在那片田野上耕耘。 
  假定说,有个妙龄的地主小姐的灵魂撑着把红伞来此地散步。必然有人会提出异议,灵魂出游从来不打伞,那么可以这样回答他们:许许多多物品已失去使用价值,能进入古董店的只有少数几件。瞧,莉莉娅正在走来,也许不是莉莉娅,而是伊茜娅,当初她出入有歌舞表演的酒吧,阅读普日贝谢夫斯基普日贝谢夫斯基(1868-1927):波兰作家,作品多为颓废主义长篇小说。小作品。现在她发觉故土不大对劲——要知道她此回重返少女时代居住过的地方巡游,是指望故土即使有所变化,也不会大变,还认得出来,她寻找公园,可是却走进了杂草横生的荒地、沟壑,她站在一处长满牛蒡和苦苣的山坡上,心想这里应当有个亭子,生前她同维多列特就在这个亭子里接过吻。奇怪,她想道,怎么公园和亭子全都无影无踪了,然而最奇的莫过于她在阴间从来没有去找维多列特幽会,说明实际上她并不爱他。   

沧海桑田 

  即使最热爱自然的人,也不会对这种景色说一句好话。天空几乎常年都是蓝色的,然而土地却被烈日烤成褐色,稀稀拉拉地长着几丛同样是褐色的荒漠植物。一座座秃山不是这里就是那里有一道裂罅,像是用巨斧劈开的,泥土干燥龟裂;遍地碎石和尘土,一阵风刮过就会卷起一根根灰柱。这就是当初的景色。如今还能使人记起这种景色的只剩下山脊了。山脊浑如一条被火山的熔岩凝固住的恐龙。人们在这里建造了一个为自己所用的特殊王国,像是从其他星球搬来的。平坦的水泥公路纵横交错。在盘旋上升或下降的公路之间是机场、停车场、漂亮、洁白的屋宇、花园和公园苍润华滋的绿荫。只有零零碎碎几小片未予开发的地块把全城分割了开来,那些地方是贫瘠的山冈和沟壑。城里的房前都有亮得炫目的玻璃墙,墙上开有门,以便进入内院和游泳池。在商业区和豪华的宾馆设有许多现代美术画廊——这些画笔法轻快,色彩明亮,是这个城市的市民所喜爱的。 
  我们无意自欺欺人,硬说原始景观不可触动,然而有些人可能持另一种看法,他们不愿把土地改造成为为我所用的,而主张像游牧部落和那些对生活质量要求不高的民族那样游离于土地之外,他们认为不必建自来水厂,挖井汲水足矣,用不着空中交通网,有坑坑洼洼的土路就够了。可以拣一些地方轮流种植庄稼和饲养牲畜,向土地索取点好处,但切忌好大喜功,恣意开发,在他们看来没有竣工的住房、破损的汽车的锈迹斑驳的铁皮、倒塌的栅栏,这才是习见的景观。房子应当直接盖在尘土飞扬的泥地上,四围不铺草坪或者花坛,更不要用树荫来遮蔽房屋。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假若如此,卑鄙和荒芜便会主宰这一带地方。 
  大自然的爱好者和保护者,这是我给你们的忠告,须知我本人也属于你们之列。要记住让土地保持原始的景观已无可能,那么我们该选择哪一条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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