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是作家,是人质

——在71届国际笔会年会上的发言

王怡

尊敬的主席、女士、先生们:

下午好。

感谢大会给我这个机会,让我用我和我同胞的语言——中文,作这个特别发言。这是1989年“六四屠杀”16年后,也是1949年以后,来自中国大陆的独立作家,第一次来到国际笔会。第一次在来自全世界的写作者跟前,试图表达一个独立或争取独立的、一个自由或渴望自由的中国非官方作家群体,在政治高压下坚持自由写作的声音。

但我来到这里,不是因为鲜血已经淡去,不是因为政府已经在个人的语言、自由和尊严前面顺服。不是像法国总统希拉克先生声称的那样,“六四”已经成为历史。不是。我来到这里,没有橄榄枝。更不表示一个自由作家、一个独立知识分子与他政府之间的和解。

我来到布勒格,代表独立中文作家笔会会长刘晓波先生,向大会表达敬意。尤其对国际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长期关注、救援我们被羁押的会员,及其他被羁押的中国大陆作家、记者和知识分子表达诚挚的敬意和感谢。

我是为他们而来。为一部分被当局打入另册的、在政治压迫和特务统治的恐惧中坚持写作与表达自由的中国知识分子而来。为至今不被允许发表任何一篇文字、也不被允许出国的刘晓波先生而来。我也为自己而来。在屠杀之后漫长的16年,在一个强迫沉默、遗忘真相的,一个受苦不许记录,杀子不准母亲哭的年代。我们之所以提起笔,不是记录福音,而是写下哀歌。

我们并没有足够的勇气和信念,为启蒙写作。我们甚至也没有足够的左拉式的愤怒,完成对政治专制和思想撒旦的控诉。但我们至少拒绝了犬儒。至少一直抵抗着知识分子的虚无感。我们为什么而写作?我们首先为各自的尊严写作。在一个全球化的当代,请诸位看,这是一群多么卑微的写作者。他们在接近人类最低的那个起点上开始写作。这个起点就是一个被损害者的尊严。就是活得像一个人,一个自由人。在我的国家,所谓作家,不过就是有能力通过文字、通过写作而使自己活得不像狗的人。

我的一位朋友,从1979年开始主编一份民间文学刊物《野草》,直到2004年因某期杂志被抄家。他在接受国外文学研究者采访时,拒绝透露刊物同仁们的真实姓名。他谈到一个“以笔名行世”的概念。数十年来,他以笔名和朋友和世人相交。他的真名在肉身的世界中反而不显。他的真名,几乎只留在政府颁发的各种证件、各种隐密的档案中,只留在那些被专制权力辖制的领域。换句话说,当他以真名出现的时候,他不是作家,他只是一个人质。他的笔也不是笔,而是一副镣铐。

笔名是什么,笔名就是自我的命名。除了躲避政治危险之外,笔名是卑微者抵抗肉身世界中的屈辱,使自己活在另一个国度的护照。在一个不允许自由写作的制度下,笔名是他唯一与灵魂同在的名字。对我来说,写作使我的真实姓名成为另一个名字,一个符号相同但价值迥异的笔名,一个不被我的政府压迫的、属灵的名字。对我这位朋友来说,他选择以另一个名字行在世上,意味着他至少有一部分是高贵的,是未曾屈服在政治权力的压制下的。是不由这个世界统治的。

就这一部分而言,我和他同在。我们也和你们同在。我们与你们的相似,胜过了我们与我们的统治者的相似。这也是我来到布勒格的原因。我来到这里,为了那些和我一样的写作者寻求理解、帮助和见证。我来到这里,为了捍卫、表达和赞美我们生命中相似的那一部分。那一部分使我们成为作家。使我们在精神上归属于另一个共同体。在我眼里,这个共同体的价值,高于我身处的那个政治共同体。就像上帝之城,高于任何人间的政权。

不错。写作。对我和我的朋友们来说,就是一个人质拯救计划。写作,就等于尊严,等于自由。甚至,几乎就等于信仰本身。但我们不能自己拯救自己。即使在专制者面前,我们拥有如此骄傲的道义上的勇敢和正义。16年了,56年了,两千年了,我们自己也不能拯救自己。我们的拯救,最终依靠那个更高的共同体,依靠我们和你们之间称为作家、称为知识分子、称为自由个体的,那个共同的部分。在我看来,这一部分意味着一种普世的价值。意味着自由和想象力的根源。我个人把这一根源称之为上帝。

但我来到欧洲,来到布勒格,发现我来到的似乎是另一个世界。我来到的的确是另一个世界。一个普遍价值被消解、世俗国家却被抬高,学院鼎盛但知识分子却开始消亡、疲软和失语的世界。在我有限的阅读中,我看到自由世界似乎充满了各种零乱的、婴儿式的、撒娇的写作立场。知识分子失去了抵御政治的力量,写作就在本质上沦为一种消费。写作中的尊严似乎只是精神世界的一种日用品。所谓批判性也变成了一种灵魂上的维他命。

当年曾参与声援“雷德福斯案件”的法国哲学家朱利安?班达,在他的《知识分子的背叛》中,描述了20世纪以来知识分子的各种“现实主义激情”。这些激情使知识分子们依附在民族国家的话语下,从而背叛了知识分子的理想。在我看来,这样的背叛似乎一直在持续。一些貌似后现代的、声称拒绝政治的、所谓纯粹的、当下的、睿智的、或非普遍的写作姿态,可能只是一种对无力感的辩解。这些辩解,对那些身在专制国家的、活在中世纪的写作者来说,是一种残忍和遗忘。

对普遍价值的拒绝,混淆了骄傲和撒娇,造成貌似独立的姿态。但其实,仍然使作家们更深的依附在民族国家的话语权力之下。因为非普遍的立场必造成普遍的疲软。百分之百的放弃普世价值的判断,就等于百分之百的拥抱民族国家的政治话语,百分之百的迎合政客的短见。以及——这一点最令我心痛和不可接受,就等于百分之百的否定全世界作家们拥有的那一共同部分。

我们因而看到这样的局面。一些民主国家的政府、甚至包括一些非政府组织,正在逐渐放弃基于自由价值而对专制政权的批判。它们为世俗的利益放弃了那些被专制政府关押在牢里的作家、记者、异议分子和演说家。在2005年,中国的诗人、作家师涛先生,竟还因为披露中共禁止纪念六四的消息,而被判刑10年。但一些政治家们为了恢复向中国政府销售武器,却认为“六四”不过是已经终结的历史。在2005年,北京一位虔诚的基督徒蔡卓华先生,竟还因为印刷《圣经》而遭审判。但一些西方政治家却不吝称赞中国的人权进步,甚至把联合国的人权奖颁给独裁者的儿子。与此同时,一些西方世界的知识分子,面对这样庸俗的政治立场却显得无力。甚至比那些愿意在恐惧中追求自由的中国大陆作家们更加无力。

写作,写作。写作还是斯洛文尼亚作家齐泽克先生笔下的“崇高的客体”吗?写作还与我们的灵魂有关吗?还与我们的肉身在政治共同体下遭遇的生存境况有关吗?基督教大公教会的信条里曾说,我们相信“圣徒相通”。因为圣徒们拥有相同的价值的来源、属灵的来源。我们不是圣徒,我们是远比圣徒更卑微的。因为中国的先哲说,得道的人不说话,没得道的人才喋喋不休。可我们今天之所以同坐在这间大厅,因为我们依据一个共同的命名——作家,我们拥有共同的见证自由的方式——我们的笔。

但我怀疑,今天自由世界的作家和知识分子们,是否还相信我们共同的命名中,有一个与我们每个人休戚相关的部分,一个比任何共和国都更高尚的部分。是否相信在某种意义上,你们与一位狱中的中国独立作家属于同一国度。与最近被判10年监禁的师涛先生,从去年10月被关押至今的赵岩先生,最近被逮捕的程翔、陆建华先生,以及张林先生,黄金秋先生,以及据独立中文笔会的不完全统计、目前仍被羁押的约45名因言获罪的中国作家和记者,属于同一国度。而不是和你们的政府、我们的政府,和这地上的任何一个政府属于同一国度?

你们的态度,决定着我对某种普遍立场的不时尚的呼求,在这个大会上到底有没有意义。来自中国大陆的写作者,那些为着中世纪一般的自由所受的磨难,包括他们的屈辱和尊严,在诸位眼里有没有除了磨难之外的意义?

我也在这样的意义上,来看待中国大陆作家的状况和西方知识分子的关系,以及看待国际笔会的宗旨和作为。我们信奉那些在人类的写作中得以彰显和保守的基本价值,我们也面对一个全球化的现实语境。这两点使我将中国独立作家的受迫害,不是看作一个仅仅中国的或亚洲的景观。也不是看作共产党国家与自由世界、或东方与西方之间的景观。我把它看作一个全球化的、一个与欧洲、与这世界上每一个作家都有牵连的景观。

我常在想,对一个知识分子来说,全球化的标志是什么?100多年前,法国作家左拉在“雷德福斯案件”中写下《我控诉》一文,几乎标志着一个当代知识分子传统的诞生。今天,一个中国作家在屠杀之后16年来到这里。不是为了宣讲苦难,宣讲自己的苦难。当我提及师涛先生的案件,我最想说的,不是渴望国际笔会和诸位的救援。我最渴望的,是什么时候才能出现一个全球化时代的“雷德福斯案件”?

我想,这才是全球化时代之于作家的意义。我最想说的,是譬如中国、朝鲜或其他一些非洲国家的写作者们,同样身在这个世界。当他们受迫害的景观被嵌入到一个全球化的景观,其实世界并没有发生想象中那么大的变化。在这一被嵌入的景观中,野蛮和专制的罪恶、国家权力的猖狂所占的份量,远远超过了当初班达和左拉们身处的法国社会。

我想,在这样一种景观中,每一个中国作家所受到的迫害,都将使繆斯蒙羞,使这世上的每一支笔蒙羞,甚至使一个地球遥远角落的知识分子丧失写作的尊严。也使巴比伦塔的重建彻底成为不可能。但这样一种景观也有助于让我们回到价值分歧的起点。为作家们赢得唯一的机会,呼唤知识分子丧失的力量,将某种普遍和高贵的价值重新擦亮。

基于这样一种信心,独立中文笔会呼吁国际笔会在各国世俗政权面前,表现出更大的批判勇气,在帮助专制国家的写作者获得自由和尊严方面发挥更大的影响。我们呼吁国际笔会有更积极、更多元的捍卫写作自由的考虑。这种捍卫并不限于“狱中作家委员会”的工作,而早在一个作家踏入监狱之前便开始。这种捍卫也不限于单纯的写作,而且指向与写作相关的思想与信仰的自由,表达和出版的自由。因为在那些国家,监狱是缺乏上述自由导致的一种常态,而不是一种意外。监狱只是写作不自由的一部分。并容我以一种傲慢的口气说,那甚至不是最令人绝望的部分。

我们也呼吁一种左拉式的知识分子传统在全球化时代的复兴,呼吁全世界一切有良知的作家,热爱你们同行的自由,就像热爱自由本身。

几年来,中国对写作自由的压迫,在某些方面甚至超过了纳粹时代。中国政府在互联网络上设置了数千的关键词,对公民的写作及表达自由进行瓦解和过滤。中国的新闻出版部门对出版物实行最严厉的事先审查,和最严格的配额限制。今年甚至史无前例的在一些出版社实行“出版实名制”试点。要求作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禁止使用任何笔名和化名。这是对“以笔名行世”这一捍卫尊严的最后方式的摧毁。共产党的宣传部门甚至在每天清晨给媒体下达禁止报道的新闻清单。他们在历史教科书中篡改历史,隐瞒真相,欺骗孩子。却用可怕的出版审查制度、意识形态化的学术体制和赤裸裸的政治威胁,来对付那些敢于挑战谎言、伸张真相的作者。越来越多的作家、记者、异议人士,也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泄露国家机密”等罪名下被频频构陷。

几年来,独立中文笔会在中国大陆艰难的存在。我们并不反对中国政府,我们只是坚持用自己的嘴和笔,去捍卫写作和言论自由。并相信这种捍卫最终有助于改变这个政府。在今天,中国的改革模式带来了长期的经济繁荣,但政府的专权和思想的压迫也使这种模式就快走到尽头。

几年来,我们尽力声援那些被羁押的作家,也得到了各笔会和国际社会的一些声援,但作用仍然微乎其微。最近一年以来,几乎每个月都有我们的会员遭到拘留、逮捕、传讯或监控。其中包括了会长刘晓波先生和理事余杰先生。在这样的写作命运下,你怎能把自己当成作家,你只能把自己当作一个人质。

我在这里,缺乏时间,也缺乏力量,去一一讲述发生在中国独立作家身上的案例。但容我用不卑不亢的语气说,在中国,每天都有一个雷德福斯,在呼唤着全球化时代的左拉,呼唤全球化时代的索尔仁尼琴、哈维尔和七七宪章。

他们呼唤的,不但是自己的任何一个同胞,也是全世界任何一个被称之为作家的自由人。

我来到布勒格,希望作为一个作家,其实还是一个人质。但我没有来到另一个世界。我来到这里的原因之一,是我相信我们身在同一个世界。那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国度、荣耀和权柄,都属于那个更高贵的、使我们在写作中不枉此生的精神。

谢谢诸位。

2005-6-16

国际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抗议著名记者程翔被拘押的紧急通告

2005年6月2日
紧急行动网络2005年第2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名记者被拘押

国际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强烈抗议最近对《海峡时报》香港记者程翔的被捕和 拘押,呼吁立即释放他。根据最新报道,程翔于2005年四月下旬在中国南方广州被拘捕。当 局指控他是外国间谍,并打算以 “盗取核心国家机密”的罪名起诉他,但迄今为止,还没有 任何的证据证实他们的指控。

据知情者说,程翔正要去取秘密采访已故赵紫阳的手稿,这位前总理、中共总书记1989年反 对政府镇压天安门示威者而在政治上的垮台。据报道,采访录的出版将极大地损害共产党在 中国的政权。

国际笔会认为拘捕程翔是毫无根据的,侵犯了他的言论自由权。

建议采取行动

请发出如下呼吁:

——对拘捕程翔表示震惊,并敦促中国当局释放他;

提到日益关注对异见明显顽固的不容,以及对作家和记者的骚扰和拘捕的相应形式。

——敦促中国当局遵守《人权宣言》第十九条所保障的言论自由原则。

呼吁书请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1000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转国家主席胡锦涛阁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100032
西皇城根北街9号总理温家宝阁下
传真:+86 10 6596 11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100020
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司法部长张福森阁下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传真:+86 10 65 292345

如果可能的话,请把呼吁书复印给你所在国的中国外交代表。如果呼吁书晚于2005年6月30 日的话,请与狱中作家委员会核实。

若需进一步的信息,请与国际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联系: 9/10 Charterhouse Buildings,
London, EC1M 7AT, U.K.
电话 : +44(0)207 253 3226, 传真: +44 (0)207 253 5711,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独立中文作家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译自英文原稿)

独立中文作家笔会关于香港资深记者程翔被拘捕的声明

(2005年5月31日)

本笔会惊悉,香港资深新闻工作者、新加坡英文《海峡时报》(StraitsTimes)驻港 记者程翔于4月22日在广州失踪,据报已被当地国安部门以“窃取国家机密”的罪名拘捕,但拘押原因、地点和其它的情况至今不明。

据有关消息来源透露,程翔於去年在《海峡时报》率先报导赵紫阳老朋友宗凤鸣先生出 书介绍赵紫阳近况,引起中国有关当局不快。今年4月,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从台湾到大陆访问,程翔拟往采访,而有人称有第二部关于赵紫阳的书稿要给他,请他提前赴大陆先到广州拿书稿,结果程翔依约到广州后即出事。

另据媒体报导,在程翔失踪后,中国有关当局曾威胁其妻刘敏仪和《海峡时报》不得 向外透露相关消息。

现年55岁的程翔毕业于香港大学,从事新闻工作三十一年,曾任香港《文汇报》驻北京办事处主任及该报副总编辑,1989年“六四屠杀”后因不满该报改变立场支持北京镇压学生,与一批员工脱离《文汇报》,另办独立媒体《当代》月刊并出任总编辑。程翔在《当代》月刊及后来的《海峡时报》一直关注中国新闻,对中国大陆的政情和社会问题作了许多披露,并对当局有尖锐批评。

本笔会对程翔被捕表示高度关注,认为这是中国有关当局侵犯新闻自由的又一恶例,是继去年以“泄漏国家机密”罪先后逮捕赵岩和重判师涛等记者以来,对新闻工作者的又一次严重迫害。本笔会在此强烈谴责中国有关当局不断迫害新闻工作者的行径,呼吁国际社会和各界人士关注中国新闻自由和人权状况持续恶化的状况,要求中国有关当局立即无条件地释放程翔以及赵岩、师涛等因新闻获罪的所有新闻工作者。

师涛在美国获中国青年人权奖

第五届中国青年人权奖颁奖词

一个诗人,记者,作家,编辑,天主教徒,上海“八九”民运的积极参与者,基于记者的良知和对海外 六四流亡学生命运的关爱,毅然舍生取义,将中国当局不得纪念 六四事件15周年和严防民运人士闯关的文件摘要转发海外,以避免这些 六四幸存者闯关再度受迫害,失去自由。自己却因此被中共法西斯当局以“非法向外国人提供国家机密罪”的荒谬罪名重判十年。

我们决定将第五届中国青年人权奖授予师涛先生,旨在表彰他在一个道德沦丧,物欲横流,知识堕落的可耻社会中对记者良知和公众知情权的坚守,对自由,民主,人权理念的无畏传播,以及他用圣徒保罗式的爱,勇气和行动对“八九”一代人理想的传承和出色表述。

我们坚信,任何的牢狱都无法囚禁诗人自由的心灵;我们坚信,由于象师涛这样的勇者的坚持,中国终将成为一个“民有,民治,民享”的自由国度!

中国青年人权奖评奖委员会

主席:王 丹

师涛简历:

诗人,记者,作家,编辑,天主教徒,中国独立作家笔会会员。出版过诗集,近年来也为境外媒体如《民主论坛》电子刊物撰稿。

1968年:出生于宁夏盐池县,祖籍陕北。
1986年:考入上海华东师范大学经济系,上海“八九 ”民运的积极参与者。
1989年:转入政治教育系。
1991年:被分配至西安某公司子校教书。
1992年:开始先后在几家报社做记者、编辑工作。
2002年:任山西《生活晨报》常务副总编。
2004年:任湖南《当代商报》编委兼编辑部主任。
2004年10月24:因将中国当局不得纪念 六四事件15周年和严防民运人士闯关的文件摘要转发海外,在山西省太原市家中被捕。
2005年3月以“非法向外国人提供国家机密罪” 被判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中国青年人权奖」简介

「中国青年人权奖」是在2001年由流亡海外的89学生倡议设立的,目的是为了激励当今中国的年轻一代秉承89理想,为中国的民主,自由,人权而继续努力。每年的全部奖金来自89学生的个人捐献。

「中国青年人权奖」前四届的得主分别是:

因帮助收集6.4死难者名单而被判刑9年的李海先生;
因建立“新青年学会”而被判8年徒刑的杨子立先生;
为促进网络言论自由而被非法关押一年的不锈钢老鼠」刘荻小姐;
因起草「致中共十六大公开信」要求重评 1989年的民主运动而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的欧阳懿先生。

独立笔会吴晨骏出访欧洲

去芬兰的轮船上(右:万之、左:吴晨骏)

五月中旬,独立笔会会员吴晨骏出访欧洲,并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发表演讲,现吴晨骏已回到中国。演讲稿如下:

演讲稿:当代中国的网络文学

吴晨骏
2005年5月17日演讲于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中文系

一、中国网络文学的发展

1、网络文学的定义

网络文学,指在网络上存在的文学,或者以网络为传播媒介的文学。并非有一种文学类别叫“网络文学 ”。网络,是文学的一种载体,并不是文学的一种性质。

2、中国网络文学的兴起

中国网络文学兴起于上世纪90年代,那时网络作为一种新型的交流工具引起了中国人的兴趣。当时,在中国国外,有一批早几年出国留学的对文科有兴趣的理科人士,他们对互联网技术的掌握水平领先于国内,开始大规模开办中文网站,比如“橄榄树”(http://www.wenxue.com)、“新语丝” ( http://www.xys.org)、“国风”(http://www.civilwind.com)等。

这些中文网站中,发表文学作品的网站,以“橄榄树 ”网站最为著名。“橄榄树”文学网站创办于1995年,由网站同仁编辑的每月一期网刊《橄榄树》,号称网络首份汉语文学期刊。参与过“橄榄树”网站工作的人很多,经常在网站上出现的有祥子、马兰、建云、揭春雨、京不特、非杨、三焦、吴晨骏等人。

3、 “橄榄树”这种文学网站的意义

1)、意义之一,改变中国文学民刊的形式。

以文学网刊取代纸质文学民刊,这的确是从像“橄榄树”网站这样的文学网站发端。在中国,民间的文学爱好者常常用印刷地下民刊的方式,来传播自己的作品和文学观念。纸质民刊中,《今天》、《他们》、《非非》等民刊都很有名。但纸质民刊的弱点,是印刷成本较高,邮寄也不太方便、传播的面也不太广。网络的优势,弥补了纸质印刷的不足。而且大多数作者都用电脑写作,也便于将他们的作品制成网刊传播。

2)、意义之二,建立非盈利性文学网站模式。

“橄榄树”网站的主要编辑在中国境外,与国内传统媒体缺少沟通,这限制了网站的推广和宣传。同时由于它的非盈利性,它也不能给予在它上面发表作品的作家更多利益。到1999年,由活跃在中国境内的人士创办的文学网站多了起来。其中有些网站以盈利为目的,与国内的传统媒体联系紧密,开始搞一些文学竞赛,聚集了大量的人气。它们与出版社结盟,出版一些网站作品选本。这些有盈利目的的网站中,“榕树下”网站(http://www.rongshuxia.com)有一定的代表性。“榕树下”网站喧闹一时就逐渐衰落,这也许是由于这样的网站过分重商业而轻文学了吧。

“橄榄树”网站提倡一种非盈利性网络文学。非盈利性文学网站的存在,对于推动网络文学的发展有积极意义。真正好的文学,是不以商业为目的的,它只保留成为商品的权利。在网络上发表的文学,版权归作者所有,网络作为传播工具,它起着介绍作者和作品的作用。非盈利性,鼓励作者去除不必要的功利心,全部精力用于提高自己作品的艺术水准。这也与网络本身的性质相契合,网络信息是共享的,共享是网络的精神。文学在网络上不以逐利为目的,更便于文学的传播。网络文学后来的繁荣,正是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和其共享特性。“橄榄树”网站这种非盈利性模式,被后来的很多文学网站所采用。

4、网络文学的繁荣

1)、文学网站的繁荣

上世纪90年代末,中国的网络文学开始走向多元化,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传播网络文学的网站。

有些网站是综合性的文化网站,其中包含文学板块,如“网易”网站文化频道( http://culture.163.com),“新浪”网站文化频道(http://cul.sina.com.cn)。

有些是文学艺术网站,如“他们”网站( http://www.tamen.net)、“南京评论”网站(http://www.njpinglun.com)。

有些是发表专门的文学类别作品的网站,如专门的诗歌网站“诗生活”(http://www.poemlife.com),专门的散文网站“新散文”( http://www.xinsanwen.com/)。

有些是以年轻人作品为主的文学网站,如“左岸”网站(http://www.eduww.com)、“暗地病孩子”网站(http://www.sickbaby.org)。

另外,还有些网站也都有各自的特色,如“清韵书院”(http://www.qingyun.com)、“亦凡公益图书馆 ”(http://www.shuku.net)、“红袖添香”(http://www.21red.net)、“青青草 ”(http://www.grass- land.com)。

2)、网络文学论坛(bbs)的繁荣

几乎以上所有与文学有关的网站,都有供网友自由发表文章和文学见解的论坛。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文学论坛使得网络文学得以真正繁荣起来。

传统纸质文学杂志上面所有的文章,都有编辑在把关,一般水平的文学作品难以见到天日。早期的某些文学网站,由于缺少论坛供网友张贴文章,其发表作品的程序也有点类似于传统的纸质文学杂志。

当文学论坛开始繁荣之后,情况才有彻底的改变。初学写作的文学爱好者,可以在论坛上自己张贴自己的作品,无需经过任何人的批准和同意。自由发表作品的快感,在论坛上得以实现,使得大多数作者都有了成就感。尽管这种情况造成大量的文学垃圾的出现,但毕竟这更加符合人性。每个人都有说话的权力,不管他说得好不好,对不对。

除了以上所说的文学网站自带的论坛之外,还有如下一些不错的论坛:“天涯社区”(http://www.tianyaclub.com)、“新小说论坛” ( http://my.clubhi.com/bbs/661500/)、“尚书屋文化论坛”(http://www.bookbank.cc/)、“泡网俱乐部”(http://www.paowang.com)、“小众菜园” (http://bbs.99read.com/list.asp?boardid=18)、“空房子诗报(http: //hk.netsh.com/eden/bbs/384)等。

本人和几个朋友也曾经花很多时间建设过一个叫“小说之家”的文学论坛。万之、虹影、马兰、粲然、玉骨、盛慧、雷立刚、陆离、瞎子、马牛,经常在这个文学论坛活动。后来,由于我的精力不够,难以管理这个论坛,就把它停了。但是由这个论坛所建立的一些朋友关系现在还存在着。万之先生曾经在《今天》文学杂志 2002年第3期上,发表了“小说之家”专辑,专门介绍了“小说之家”的一批年轻小说作者的作品。

二、中国网络文学的局限和前景

1、网络的局限,及其对文学的损害

网络的局限,体现在交流过度上。网络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改变了人们与这个世界的交流方式,这种改变有好的方面,也有很糟糕的一面。就是网络可能会使得一个文学作者过分地与别人探讨文学,接受一些对他完全没有必要的信息,使他的独立思考受到损害。

网络文学常常会比较肤浅,是因为那些作品的作者过分迷恋网络,过分依赖与网络上各种不同的人交流。尤其当作者交流的人,只是一般的普通读者,而不是一些文学专家时,那么作者自己的文学水平将难以得到提高。

文学是一种个人对世界的认识,有很强的私人性,需要作者安静地思考很多只与他个人有关的事情。如果将一个作者整天放在一个全是熟人的客厅里,那他将无法保持一种内心的宁静。网络有时就像那么一个全是熟人的客厅。

2、中国网络的局限,以及中国网络文学的局限

中国的网络具有和世界上所有网络同样的优点和缺点,但是还多出一个来自法律层面的缺点。就是中国有比较严格的网络法律,来监管那些过激的言论。但是法律过于严格,可能会损害中国作家在网络上发表见解的自由。

中国的网络文学,是在一种不完全和世界上别的地方相同的网络环境里生存着。中国的网络文学的作者们,一般来说,会比别的地方的网络文学作者们更加小心地发表自己的见解,尤其是对社会的见解,以及任何与中国的网络法律相冲突的见解。

这样,中国的网络文学就很难比在传统纸质媒体上发表的文学,走得更远,做得更好。中国的网络文学也难以形成一种真正独立的、真正有自己特色的文学。

3、中国网络文学的前景:网络文学与纸质媒体文学的趋同

由于网络法律在中国越来越起作用,所以中国的网络渐渐成了和传统纸质媒体没有任何区别的东西。对中国文学来说,网络这种文学载体在中国的作用,很大程度上相当于传统纸质媒体的约稿平台。现在有很多中国网络文学的作者,他们把自己的作品大量放在网上,利用网络的功能进行炒作,以便吸引传统纸质媒体编辑们的关注。他们认为这是网络的胜利。但是这种网络的胜利,实际上也许是因为他们的作品在品质上更加容易得到那些传统纸质媒体编辑们的认同。

网络的独立性在流失,网络的自由精神也在流失,中国的网络文学当然就不能指望有任何的突变式的飞跃。当然,如果中国的作家们因为种种限制而选择不上网,我个人感觉不上网也许对他们的创作更加有利。因为我对网络给文学带来的负面影响常常感到非常绝望。但是,也许我的这种想法,只是我个人对网络比较悲观的缘故。

独立中文作家笔会会员获得 “海尔曼/哈米特”(Hellman/Hammett Grant)奖

独立中文作家笔会接到总部位于纽约的“人权观察 ”组织的通知,告知由本笔会提名、争取的会员郭罗基、包遵信和余世存获得2005年 “海尔曼/哈米特”(Hellman/Hammett Grant)奖。

由加拿大笔会提名的该会荣誉会员,独立中文作家笔会会员郭庆海也荣获本年度“海尔曼/哈米特”奖。

海尔曼为美国著名剧作家,此奖根据其遗嘱设立,主要颁发给因为政治原因受迫害而生活有困难的作家。在过去十五年中已给88个国家地区的400多名作家颁发了此奖。

本会已经有很多会员曾经获得这一奖项。

师涛提出上诉,呼吁大家予以救援

【2005年5月10日】狱中作家委员会王一梁报道:昨天是师涛提出上诉的最后期限,师涛已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独立中文作家笔会副会长蔡楚致函全体笔会会员,呼吁大家妙笔著文,抗议当局对法律的无知和对自由派知识分子的恐吓报复。

师涛于2005年4月27日,被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根据中国法律,在收到判决书后的第二日起十日内,可向高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师涛已于昨天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4月30日,当师涛被残酷地判处十年徒刑的消息传出,世人为之震惊。尽管中共冥顽不化,惯于颠倒黑白,但在自由世界的强大舆论面前,湖南司法当局最后还是不顾人权常识,不怕天下人耻笑,竟以在海外媒体上发表一篇“内部文件”记录而判一名独立知识分子十年徒刑。面对如此荒唐、可怕、野蛮的判决,还是不由得使人感到十分震惊。由六名独立中文作家笔会会员一起撰写的一篇抗议文,即名之为“这样的审判只能用荒谬来形容”(余杰、刘晓波、老村、北村、余世存、王怡)。在多彩多姿、嘻笑怒骂皆成文章的汉语世界里,这确实是我们唯一能找到确切地表达心中的无限愤慨与无奈的词语。该文的最后写道:“丧钟为谁而鸣?丧钟为我们每一个人而鸣!”因为海与海相连,没有一座岛屿是孤立的,呼吁大家一起来关注师涛一案。

昨天,在师涛提出上诉的同时,独立中文作家笔会副会长蔡楚致函全体 笔会会员,呼吁大家妙笔著文,抗议当局对法律的无知和对自由派知识分子的恐吓报复。全文如下:

各位:

当局对师涛案判决得十分荒唐,现师涛已提出上诉。

为维护作家的基本权利,为伸张正义,特致函恳请各位笔友或妙笔著文,抗议当局对法律的无知和对自由派知识分子的恐吓报复;或广泛联络,吁请国际社会予以救援。若有更好的建议,请与我联系。

专此并祈笔安!
蔡楚

对师涛的判决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与抗议,国际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昨天就师涛案发出紧急通告,呼吁中国当局立即无条件释放他。认为关押师涛是对其言论自由权的侵犯,并呼吁全世界的人们给胡锦涛及司法部长张福森写抗议信。国际笔会同时还担忧这种严判对即将宣判的另一在押作家郑贻春是个不好的预兆。(全文见:国际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关于师涛案和郑贻春案的紧急通告)

师涛是国际笔会独立中文作家笔会会员,他这次因言获罪,使世人有机会更多地看到他作为政论作家的战士风采,但师涛同时更主要地是一个诗人,一个注重理性的、稳健的思想家。中国当局当如此残酷地对待像师涛这样的诗人,这不仅是对一种异议的声音的杀戮,更是对于文化与人性的杀戮。

面对判决书,师涛曾伤心地写道:“对一个传输党内文件没有造成任何社会后果的记者判处十年徒刑,和将一个偷吃葡萄的孩子砍掉双手一样霸道、残忍。”当年,基督被钉于十字架时曾绝望地大叫道:神啊,你为何弃我而去?!由此唤醒了世人心中的悲悯,从而使基督死而复生。师涛,现在也正面临着万丈深渊,他所受到的不公正的遭遇又能唤醒人们什么呢?

狱中作家委员作为独立中文作家 笔会的下属机构,对中国作家因言获罪的状况尤其表示关注。在师涛提出上诉之际,狱中作家委员会将进一步加大对师涛一案的报道力度。在客观、公正、独立的前提下,本网站也丝毫不掩饰它作为舆论的倾向性,欢迎一切读者,不论你是否是个作家,是否是本笔会会员,只要你对师涛一案有话可说,即请来稿。让我们一起期待并祈祷正义之声降临中国。来信请寄: [email protected].

对师涛案一审判决书的法律分析

师涛被重判十年,作为法律业内人士,我委实大吃一惊。从朋友处搞到判决书后,认真研判,发现问题诸多。本人认为这个判决可以说在法律上完全站不住。下面来做综合分
析。

一、 关于师涛的身份

判决书中师涛的身份是“无业”,这让人们很费解。一个“无业”人员如何能获取“国家绝密级文件”?如果说师涛在被捕以后失去了职业,那也应该写上他被捕前的职业,即使王洪文的判决书不也有“前中共中央副主席”的职务交待?

其实,师涛的身份、职务在本案中至关重要。我们知道,他的真实职务是记者,身份是作家,诗人。记者将他认为有价值的新闻资料公之于众是天职。而且在本案中,没有了师涛的记者身份,他根本不可能获知那份让他坐了大牢的中共中央文件。判决书隐瞒师涛的真实身份,即使从指控的角度,也毫无道理的。

我认为,师涛虽然是记者,但不是行政官员,不是中共党员,他对那份党的文件没有保密的义务。因为他从来没有在中共的党旗下宣誓要“保守党的机密。”那份党的文件只是政党机密,传达到非党群众中,就已经解密,把已经解密的“政党机密”混同国家机密,然后让一个“无业”的公民承担“保密”的义务,这是这个判决最可笑的逻辑预设。

二、 关于侦查程序中的非法操作

判决书在交代师涛如何归案时说:师涛“于2004年11月24日被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12月14被逮捕。”

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侦查程序中对侦查对象可以采取的措施有:传唤、拘传、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对侦查对象的住宅、办公场所可以搜查,但是采取这些措施都必须持有法律手续。虽然对通缉在逃或者正在犯罪的人可以即时抓捕,但从来没有规定对一个正常生活、工作的公民可以无任何手续“抓获”。判决书中出现的这个非法律术语正好揭示了长沙市国家安全局非法办案的铁的事实。

通过判决书展示的其他证据,不难看出,长沙市国家安全局在对师涛进行“抓获”之前,没有任何合法证据可以认定师涛涉嫌向境外提供国家机密。他们所能取得的,最多是一些电子信息,并不符合证据的形式要件。他们通过非法“抓获”师涛,取得师涛的口供,通过非法搜查师涛的住宅,取得师涛的笔记本和其他物证,然后形成证据链条,师涛案件的证据体系就是这样建立起来的。

刑事诉讼法规定,作为定案的证据必须具备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其中合法性就是指必须以法定程序取得证据,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如刑讯逼供的证据、非法搜查的证据),即使具备真实性、关联性,也不可以被法庭采信。这叫“毒树之果不可食”。因为如果我们采信了非法证据,虽然在个案中可能实现了实体正义,但却破坏了程序正义,最终导致整个司法体系的溃败。

师涛案从非法侦查开始,所有的证据都是建立在非法操作的基础之上的,因此,根据程序正义的原则,师涛案的所有证据都不能采信。

三、 关于中共中央文件不是国家机密

任何人都知道,中共是个社会团体,不是国家机关,中共的文件不应该成为国家机密。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保密法第8条偏偏把政党机密视同为国家机密。这是党国不分的绝妙证明。但是,即便如此,这份中共中央文件仍然不能算国家机密。

理由是:根据国家保密法第2条,只有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并经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允许部分人知悉的事项才是国家机密。师涛披露的这份中共中央文件,其一、公诉机关并没有举证证明该文件经法定程序确定为绝密,并确认该文件在何种时间内、何种范围内传达,相反,从该文件可以传达到非党员群众上看,它根本不是机密,哪个国家有让群众知道的机密?其二、从内容看,这份文件没有涉及国家保密法所列举的国防、外交等八类事项,只不过是一些公共政策性指示,是人人皆知的“皇帝新衣”。将这份文件说成是国家机密,没有法律依据。

当然,我们也注意到,为了让证据更加扎实,长沙市国家安全局让国家保密局出具了一份关于这份文件是绝密的鉴定书,但是这份事后炮制的证据根本不符合国家保密法第2条、第8条的规定,也不符合证据的客观性规则。只能作为安全机关对师涛罗织罪名、报复陷害的证据。

四、 关于师涛案的主观故意和客观后果

根据刑法理论,一个行为构成犯罪必须符合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缺少一个要件都不能构成犯罪。师涛案没有提供国家机密的犯罪事实,不符合向境外提供国家机密的客观要件,谈不上有刑事违法性;师涛向境外提供了文件摘要,客观上导致海外民运人士不再闯关,与文件要达到的目的不谋而合,谈不上有社会危害性;师涛主观上没有认为此文件是国家机密,也没有泄露国家机密以谋取私利的动机,即使做法有些欠妥,也与故意犯罪有天涯之别,不能认为他有泄露国家机密的动机。从理论上说,师涛根本不构成犯罪。

五、 关于对师涛案的量刑

师涛案量刑畸重是所有人的共识,一份文件摘抄,竟然判处十年徒刑,让海内外目瞪口呆。本人认为,造成量刑畸重的根本原因是审判机关机械地理解了证据和法律。认为师涛泄露的是绝密级中央文件,属于情节特别严重。而情节特别严重,可以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所以判决之后法官认为已经从轻处理了。

其实,是否后果特别严重要看造成的客观后果,师涛案造成了什么值得一提的后果?造成了外交、国防情报泄露?造成了科技、经济情报流失?都没有,有什么理由判处十年重刑?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对法律的无知和对自由派知识分子的恐吓报复。除此之外,还有别的解释吗?

秦始皇弃灰于道斩人手足被历史骂做暴君,我们新时代的领导人,宣称要建设法治国家,建设政治文明,治下的长沙法院却判出这种中世纪宗教裁判所才能判处的案例,这岂不是极大的自我嘲讽?

2005年5月4日于青岛

独立中文作家笔会关于会员师涛被判重刑的抗议声明

2005年4月30日

独立中文作家笔会惊悉,本会会员、记者兼诗人师涛于2005年4月30日被湖南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向境外提供国家机密罪”判处10年徒刑。独立中文作家笔会认为,这个判刑仅仅根据师涛向海外提供根本无涉国家安全机密的中共内部文件而定罪,剥夺公民对某党政策的批评权利,混淆某党内部政策和国家安全的区别,严重违背了中国已经早已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保的公民言论和出版自由等基本人权,是滥用刑法罗织罪名对师涛履行公民义务和记者职责的严重政治和司法迫害。独立中文作家笔会对此表示强烈抗议,呼吁有关当局纠正错判,立即无条件释放师涛,并保证他在继续羁押中不遭虐待的法定权利。

师涛今年37岁,曾先后在西安《华商报》、太原《西安商报》、《老新闻》、《法制日报》、长沙《当代商报》等媒体担任记者、编辑;他也是诗人,出版过诗集;近年来也为境外媒体如《民主论坛》电子刊物撰稿。去年11月24日,师涛在山西省太原市家中遭国安警察拘捕,并被转押到湖南省长沙市,关押于湖南省国家安全厅看守所。今年3月11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秘密审理师涛案,长沙市人民检查院指控他于去年4月将一份中共中央办公厅文件的记录摘要电邮到海外,以笔名发表于去年4月20日的《民主通讯》网刊,犯有“非法向境外提供国家机密罪”,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在就以此定罪。

独立中文作家笔会在强烈抗议之外,坚决支持师涛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呼吁国际社会和国内外各界人士:

──谴责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严重践踏中国宪法、滥用刑法罗织罪名重判师涛的倒行逆施;
──要求中国有关当局尽快纠正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师涛的判决,立即无条件地释放他;
──敦促中国公检法机关停止滥用“非法向境外提供国家机密”的罪名对忠于职守的新闻工作者进行政治和司法迫害。

呼吁书请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阁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阁下(中国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转)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阁下
(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长张福森阁下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

注:呼吁书也可请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各国大使馆转交

这样的审判只能用荒谬来形容

——六作家抗议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师涛十年徒刑

二零零五年四月三十日,作家、诗人、记者师涛先生被湖南省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向境外提供国家机密”的罪名判处十年徒刑。我们强烈抗议这一不公正的判决,我们认为这样的审判只能用荒谬来形容,这样的判决是对中国现存宪法和法律的嘲弄,是对公民权利的公然践踏,是近期中国人权状况进一步恶化的又一证明。

师涛先生一九六八年生于宁夏盐池县,一九九零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政教系,大学期间经历了八九民运和天安门大屠杀,由此形成了追求自由与正义的决心和勇气。大学毕业之后,师涛先后在多家教育和新闻机构任职,出版有诗集《天堂的边疆》等著作,并且成为网络上相当活跃的政论作家。

此次判决中所谓“非法向境外提供国家机密”的罪名,不过是师涛在某新闻机构任职期间,报社向编辑和记者通报中宣部若干“不准报道”的命令,师涛对此作了笔记,并写成文章对这种粗暴干涉新闻自由的行径予以批评,并投稿到美国中文网站“民主论坛”上发表。师涛供职的几家媒体,全都是远远没有党报重要的、地方性的“都市报”。作为一名非党员的中级管理者,他不可能获得任何“国家机密”。这是中共政权的保密制度的基本规定,也是一个路人皆知的常识。师涛的获罪,并非法院判决书上冠冕堂皇地书写着的罪名,而是因为他是一位热爱自由、疾恶如仇的公民——师涛在山西和湖南的新闻媒体工作期间,先后揭露了当地的若干腐败案件,由此引起两地的地方官员的怨恨,并命令安全部门捏造罪名对其进行“惩罚”。师涛一案即由山西和湖南两地的国家安全局共同炮制。在案件审判之前,师涛的律师郭国汀突然被取消了律师资格;而在法院判决之后,国安部门居然直接威胁其家人不得进行上诉。这一切都充分说明,此次审判是非法的、不公正的。

我们相信,师涛是一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是一位致力与思考和推动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文化建设的优秀知识分子,他的所作所为并没有任何违背国家法律的地方。师涛的言论完全属于宪法所保障的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的范畴,用美国著名法学家罗纳德 德沃金的话来说:“一个强健而自由的新闻机构是对官方掩饰和虚假报道的一种聪明的限制。制宪者的最基本的意图是创立一个各权力机构之间互相平衡制约的制度;在对新闻界的错误得到有限制性赦免的情况下,新闻的政治作用看来是那一制度的基本组成部分,这恰恰是因为在允许其他机构在检查和平衡制度中从事检查和平衡的同时,新闻本身具有灵活性和独特的范围以及主观能动性去发现和报道秘密的行政部门的不法行为。”作为一名具有职业道德的新闻工作者,师涛所有言行在一个民主和文明的国家里不过是“理应如此”而已。而在一个专制野蛮的国家里,却成了“泄露国家机密”的罪犯。师涛被判处十年重刑,又一位中国的良心被关进了监狱;这一荒诞的判决,再一次彰显了中国可悲的现实:中国离自由、民主和宪政还有一段相当遥远的距离,这个“和谐社会”其实是多么地不和谐,这个“太平盛世”其实是多么地不太平。

我们注意到,师涛案件中有若干台前幕后的人物——处于台前的,如湖南长沙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处于幕后的,如山西、湖南两地的国安人员等。在庞大的极权制度的齿轮上,这些人物只是几十颗小小的螺丝钉而已。我们并不把这些人物当作魔鬼和敌人看待——“你们”并不完全外在于“我们”。但是,我们应当思考如下的问题:一个在家庭中是好丈夫和好父亲的执法者,为何会泯灭良知和同情心,歪曲和践踏法律,粗暴地剥夺另一个公民的自由,残忍地摧毁另一个家庭的完整性?如果不理解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我们就无法通往真正的公民社会;如果不理解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我们就无法重建真正的文明制度。如同德国神学家鲁本施泰因所写道的那样:“将国家社会主义者当成着魔或变态的人,这很吸引人,因为这种观点保护了我们对我们自己的幻想。如果我们将国家社会主义者当作或多或少普通的人,这并不表明我们原谅他们的行为或低估他们带来的危险。相反,这意味着,我们认识到了,道德和正直让人类集体免于彻底崩溃的束缚是多么弱小。”在此,我们要谴责那些奉命制造冤案的国家公职人员,我们更要谴责那些直接或间接下命令制造冤案的高级官员。但是,我们的谴责不是寻求报复,因为在未来的中国这些被谴责者也将与我们一起生活;我们的谴责乃是不是羞辱对方,乃是致力于建设一个未来美好的中国——师涛先生已经为此付出了巨大代价,我们对他致以深深的敬意。

在此,我们呼吁记者无疆界、保卫记者委员会、大赦国际、人权观察、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等国际性人权组织关注密切师涛案件,我们呼吁美国、欧盟以及其他对人权负有使命的国家的政府和议会密切关注师涛案件,我们呼吁全球各大新闻媒体密切关注师涛案件,我们更呼吁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的法律工作者、知识分子和公民密切关注师涛案件,因为: “丧钟为谁而鸣?——丧钟为我们每一个人而鸣!”

六名中国公民和作家:余杰、刘晓波、老村、北村、余世存、王怡

二零零五年四月三十日